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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提出:“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形成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249家企业都要至少确定一所职业院校作为企校合作的伙伴”,对推进企校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06年山东省经贸委职工教育办公室对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249家企业开展企校合作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有关数据表明,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的情况是好的,涌现出了一批企校合作的优秀案例和先进典型,企校合作呈现了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的现状
“加强企校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是目前世界各国职业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条成功经验。加强企校合作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潮流。目前,山东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249家企业中,已与各类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的企业为212家,所占比例为85%。从249家企业开展企校合作的情况看,我认为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重视企校合作,工作开展较好且富有成效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共60多家,如青钢、海信、济钢、蓝海、滨化等,约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25%,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主体。他们突出的特点表现在:一是多层面性。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长远目标,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及校企股份制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及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等方面,与院校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培养人才,体现了合作的计划性、针对性、长期性及稳定性。二是深层次性。企业能够将自身的企业文化、价值理念、职业准则、岗位要求等与合作院校的培养计划、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并能在学生毕业前半年或一年将其融入到在校生的学习过程中,让学生提早了解、熟知企业,避免了就业后再培训在物力、人力和财力上的浪费,降低了培养成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企校合作。三是高投入性。这些企业在企校合作上舍得经费投入,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一般都在1.5-3.0%,其中很大一部分经费用于开展联合办学;有些企业还拿出相当一部分的科研开发费作为培训费用于开展联合办学,推进了企校双方的共赢和发展。企校合作在许多企业已经成为自身的内在要求与自觉行动。
第二种类型是粗放型开展企校合作,有效果但不够显著的企业。这部分企业近90家,如恒通、康大外贸等,约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35%左右。他们以委培为主,定向培养,在合作企业中占有较高的比例,国有、非国有企业各占有一定的比重,尤其是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其特点一是与院校开展了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合作的层面较浅,范围较小;二是对院校提出了要求,但不够明确、具体;三是企业发展要求与院校培养目标没有紧密结合,有效沟通不够,缺乏针对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这类企业如果加以引导和支持,可以有更大作为。
第三种类型是企校合作刚刚起步,尚无明显成效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共60多家,约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25%,其中以非国有企业居多。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用人临时寻找合作院校,而且很少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保险等;二是培训员工没有计划,存在短期行为,缺乏全盘考虑和长远打算,具有临时性和盲目性的特点。
第四种类型是还没有开展企校合作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共37家,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15%。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对企校合作缺乏认识和积极性,有些企业甚至持不理不睬的态度,主要是一些合资、外资独资、民营企业,也包括一些转制、转型企业。其中,部分合资和外资独资企业的人才培养以总部要求为主,对员工需求以临时性较多,如松下电子、安普泰科等;一些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初期,乱挖人,乱招工,盲目性很大。另外,也有些企业因为破产等原因,目前已无法开展企校合作。
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也不容忽视。
(一)主要问题
1.企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沟通不畅、合作乏力的情况比较突出。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山东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中近40%的企业企校合作不够理想或刚刚迈步,其中15%的企业至今仍处于空白。不少企业抱怨学校缺乏主动性,一些院校也抱怨企业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选人与毕业生择业大部分仍停留在“人马大市”和“赶大集”的层面上,企校管理层缺乏面对面的沟通,更缺乏沟通的渠道和桥梁。
2.企业职业岗位标准大多陈旧、落后,院校办学模式与专业、课程设置不适应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目前企业采用的职业岗位标准不少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标准,有些是照搬海外标准,有的甚至没有标准。由于缺乏先进的职业岗位标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差,培养和使用错位,导致毕业生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招到的还需要进行再培训(实质上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最终出现目前的结构性就业难问题。
3.企业履法的意识淡薄,有法不依的状况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对《职业教育法》不闻不问,不能履行职业教育的义务和责任,也缺乏社会责任感,对参与职业教育较为冷漠,也忽视对《劳动法》的尊重和执行。由于刚性法律弹性执行,致使国家相关规定在很多方面得不到落实。
4.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毕业生就业障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职业院校学生需要通过实习培养技能,但现实中许多企业不愿意接受学生到生产一线进行实习锻炼,操作技能得不到培养;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大城市和重点县(市)区不能享受本科生同等待遇,异地落户障碍重重,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在档案管理方面,除部分国有企业外,许多企业无法直接管理职业院校毕业生档案,造成企业难以了解毕业生的真实情况;而就毕业生职业生涯而言,在企业的经历、表现等从档案中也得不到体现,失去了履历的连续性,对再就业有一定影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和发展。
5.职业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职业院校花巨款购买的先进实习设备长期闲置,而一些中小企业十分需要但却无力购买这些先进设备;一些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实训难以安排,而许多企业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却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
(二)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深层次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缺乏学校和企业合作的制度环境,致使院校与企业仍处于两条平滑线上;二是一些企业、院校对职业教育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认识不足,对加快推进校企合作更缺乏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部分企业及院校在办企、办校方面,还处于产品经济时期,在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使用上存在无序性和盲目性。
1.企业方面的原因。许多企业认为只要我需要就可以到社会上招聘,需要什么人就招聘什么人,片面把职业教育看成是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的事,职业教育并没有得到企业的重视和认可;一些企业缺乏长期规划,今年不知明年市场状况,难以确定用人计划;低层次的校企合作成效不明显,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学生实习给企业造成了一些麻烦甚至是比较大的麻烦(如安全、产品质量、学生管理等),使企业不愿承担社会责任等等;
2.院校方面的原因。一些职业院校认为我有什么专业就开什么专业,能培养什么就培养什么,没有真正从经济发展出发,从企业的需求出发,办学方向和思路与学校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能、任务不相一致;专业建设与课程设置还难以考虑到经济发展特别是今后一个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方向;不太重视职业岗位标准的更新和修订;部分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企业出钱而不是从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出发等等。
3.政府方面的原因。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统筹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监管、搞好指导协调等方面的相对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创新企校合作的几点思考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在加强企校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走出了很好的路子。如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不仅承担学生的培训任务与培训费用,每月还发给学生生活津贴,企业提供的经费占学生培养总经费的比例高达65%以上;澳大利亚政府按照行业与企业要求,制定国家职业资格框架、认证框架和培训标准,为职业院校提供适应企业要求的课程与教学内容;美国联邦政府在每个经济发展时期都专门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法规,以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和借鉴。
(一)创新企校合作的总体思路
面对新的形势和企校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山东开展企校合作的实际情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认为应当围绕学习贯彻温总理讲话精神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认真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构建“一个体系”、建立“两个机制”、搭建“三个平台”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企校合作,推进职业教育特别是行业、企业职业教育的深化与发展。
构建“一个体系”: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发展为重点,行业、企业和院校共同参与的职业培训工作体系。
建立“两个机制”:建立企业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对话机制;建立企业职业培训标准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课程设计对接机制。
搭建“三个平台”:举办企校高峰论坛与对接对话会;组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和企校联盟;开辟国际间高层次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渠道。
(二)推进企校合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职能部门应坚持“以企业为中心”开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在于企业,职业院校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企业。应按照“以企业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推动职业教育。首先职业院校的校(院)长要懂企业,职业院校应了解企业、熟悉企业,服务企业;其次是围绕经济发展需要和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向,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按照先进的职业岗位标准,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三是解决政府部门对企业及其负责人履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缺位问题。
二是应由经济主管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公布相应的职业培训标准、科目及大纲。目前,许多行业排头兵和新兴行业的企业受国家委托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如何将技术标准转化为培训标准,并使之成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是当前一个重要课题。院校和师资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不断发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修改和调整教学内容,这既是企校合作的重心,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更是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为此,一是围绕经济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需求,借鉴和引进国际上先进做法,研究制定先进实用的职业培训标准、科目及大纲;二是及时修订和更新现行的职业培训标准、科目和大纲,使之更加符合提升职业能力的需要,并定期向职业院校和社会公布。
三是切实解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难及毕业生异地就业障碍问题。大力推广青钢、海信、济钢等先进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先进院校订单式培养模式并扩大培养比例,使在校生成为企业未来员工,为未来员工提供实习、实训成为企业责无旁贷的义务;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户籍管理等方面享受本科生同等待遇,其档案管理由目前的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改为由企业自主管理,以解决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难等问题。
四是建立推进企校合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企校合作,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不能一蹴而就。应在政府指导、支持下,成立企校合作联盟,以此推动企校双方的深度了解与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实现共享,真正形成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
五是加快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目前职业院校建立实训基地得到了政府支持,而行业和企业还没有。应考虑在税收、补贴等方面向企业倾斜,充分调动企业接受和参与学生实习、实训的积极性。
总之,在努力探索职业教育企校合作新途径的过程中,我们更需要加快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推进职业教育企校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06年山东省经贸委职工教育办公室对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249家企业开展企校合作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有关数据表明,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的情况是好的,涌现出了一批企校合作的优秀案例和先进典型,企校合作呈现了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的现状
“加强企校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是目前世界各国职业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条成功经验。加强企校合作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潮流。目前,山东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249家企业中,已与各类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的企业为212家,所占比例为85%。从249家企业开展企校合作的情况看,我认为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重视企校合作,工作开展较好且富有成效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共60多家,如青钢、海信、济钢、蓝海、滨化等,约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25%,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主体。他们突出的特点表现在:一是多层面性。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长远目标,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及校企股份制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及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等方面,与院校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培养人才,体现了合作的计划性、针对性、长期性及稳定性。二是深层次性。企业能够将自身的企业文化、价值理念、职业准则、岗位要求等与合作院校的培养计划、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并能在学生毕业前半年或一年将其融入到在校生的学习过程中,让学生提早了解、熟知企业,避免了就业后再培训在物力、人力和财力上的浪费,降低了培养成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企校合作。三是高投入性。这些企业在企校合作上舍得经费投入,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一般都在1.5-3.0%,其中很大一部分经费用于开展联合办学;有些企业还拿出相当一部分的科研开发费作为培训费用于开展联合办学,推进了企校双方的共赢和发展。企校合作在许多企业已经成为自身的内在要求与自觉行动。
第二种类型是粗放型开展企校合作,有效果但不够显著的企业。这部分企业近90家,如恒通、康大外贸等,约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35%左右。他们以委培为主,定向培养,在合作企业中占有较高的比例,国有、非国有企业各占有一定的比重,尤其是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其特点一是与院校开展了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合作的层面较浅,范围较小;二是对院校提出了要求,但不够明确、具体;三是企业发展要求与院校培养目标没有紧密结合,有效沟通不够,缺乏针对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这类企业如果加以引导和支持,可以有更大作为。
第三种类型是企校合作刚刚起步,尚无明显成效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共60多家,约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25%,其中以非国有企业居多。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用人临时寻找合作院校,而且很少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保险等;二是培训员工没有计划,存在短期行为,缺乏全盘考虑和长远打算,具有临时性和盲目性的特点。
第四种类型是还没有开展企校合作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共37家,占全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的15%。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对企校合作缺乏认识和积极性,有些企业甚至持不理不睬的态度,主要是一些合资、外资独资、民营企业,也包括一些转制、转型企业。其中,部分合资和外资独资企业的人才培养以总部要求为主,对员工需求以临时性较多,如松下电子、安普泰科等;一些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初期,乱挖人,乱招工,盲目性很大。另外,也有些企业因为破产等原因,目前已无法开展企校合作。
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山东省开展企校合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也不容忽视。
(一)主要问题
1.企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沟通不畅、合作乏力的情况比较突出。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山东省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中近40%的企业企校合作不够理想或刚刚迈步,其中15%的企业至今仍处于空白。不少企业抱怨学校缺乏主动性,一些院校也抱怨企业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选人与毕业生择业大部分仍停留在“人马大市”和“赶大集”的层面上,企校管理层缺乏面对面的沟通,更缺乏沟通的渠道和桥梁。
2.企业职业岗位标准大多陈旧、落后,院校办学模式与专业、课程设置不适应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目前企业采用的职业岗位标准不少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标准,有些是照搬海外标准,有的甚至没有标准。由于缺乏先进的职业岗位标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差,培养和使用错位,导致毕业生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招到的还需要进行再培训(实质上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最终出现目前的结构性就业难问题。
3.企业履法的意识淡薄,有法不依的状况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对《职业教育法》不闻不问,不能履行职业教育的义务和责任,也缺乏社会责任感,对参与职业教育较为冷漠,也忽视对《劳动法》的尊重和执行。由于刚性法律弹性执行,致使国家相关规定在很多方面得不到落实。
4.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毕业生就业障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职业院校学生需要通过实习培养技能,但现实中许多企业不愿意接受学生到生产一线进行实习锻炼,操作技能得不到培养;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大城市和重点县(市)区不能享受本科生同等待遇,异地落户障碍重重,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在档案管理方面,除部分国有企业外,许多企业无法直接管理职业院校毕业生档案,造成企业难以了解毕业生的真实情况;而就毕业生职业生涯而言,在企业的经历、表现等从档案中也得不到体现,失去了履历的连续性,对再就业有一定影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和发展。
5.职业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职业院校花巨款购买的先进实习设备长期闲置,而一些中小企业十分需要但却无力购买这些先进设备;一些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实训难以安排,而许多企业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却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
(二)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深层次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缺乏学校和企业合作的制度环境,致使院校与企业仍处于两条平滑线上;二是一些企业、院校对职业教育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认识不足,对加快推进校企合作更缺乏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部分企业及院校在办企、办校方面,还处于产品经济时期,在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使用上存在无序性和盲目性。
1.企业方面的原因。许多企业认为只要我需要就可以到社会上招聘,需要什么人就招聘什么人,片面把职业教育看成是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的事,职业教育并没有得到企业的重视和认可;一些企业缺乏长期规划,今年不知明年市场状况,难以确定用人计划;低层次的校企合作成效不明显,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学生实习给企业造成了一些麻烦甚至是比较大的麻烦(如安全、产品质量、学生管理等),使企业不愿承担社会责任等等;
2.院校方面的原因。一些职业院校认为我有什么专业就开什么专业,能培养什么就培养什么,没有真正从经济发展出发,从企业的需求出发,办学方向和思路与学校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能、任务不相一致;专业建设与课程设置还难以考虑到经济发展特别是今后一个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方向;不太重视职业岗位标准的更新和修订;部分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企业出钱而不是从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出发等等。
3.政府方面的原因。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统筹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监管、搞好指导协调等方面的相对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创新企校合作的几点思考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在加强企校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走出了很好的路子。如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不仅承担学生的培训任务与培训费用,每月还发给学生生活津贴,企业提供的经费占学生培养总经费的比例高达65%以上;澳大利亚政府按照行业与企业要求,制定国家职业资格框架、认证框架和培训标准,为职业院校提供适应企业要求的课程与教学内容;美国联邦政府在每个经济发展时期都专门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法规,以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和借鉴。
(一)创新企校合作的总体思路
面对新的形势和企校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山东开展企校合作的实际情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认为应当围绕学习贯彻温总理讲话精神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认真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构建“一个体系”、建立“两个机制”、搭建“三个平台”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企校合作,推进职业教育特别是行业、企业职业教育的深化与发展。
构建“一个体系”: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发展为重点,行业、企业和院校共同参与的职业培训工作体系。
建立“两个机制”:建立企业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对话机制;建立企业职业培训标准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课程设计对接机制。
搭建“三个平台”:举办企校高峰论坛与对接对话会;组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和企校联盟;开辟国际间高层次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渠道。
(二)推进企校合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职能部门应坚持“以企业为中心”开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在于企业,职业院校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企业。应按照“以企业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推动职业教育。首先职业院校的校(院)长要懂企业,职业院校应了解企业、熟悉企业,服务企业;其次是围绕经济发展需要和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向,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按照先进的职业岗位标准,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三是解决政府部门对企业及其负责人履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缺位问题。
二是应由经济主管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公布相应的职业培训标准、科目及大纲。目前,许多行业排头兵和新兴行业的企业受国家委托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如何将技术标准转化为培训标准,并使之成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标准,是当前一个重要课题。院校和师资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不断发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修改和调整教学内容,这既是企校合作的重心,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更是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为此,一是围绕经济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需求,借鉴和引进国际上先进做法,研究制定先进实用的职业培训标准、科目及大纲;二是及时修订和更新现行的职业培训标准、科目和大纲,使之更加符合提升职业能力的需要,并定期向职业院校和社会公布。
三是切实解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难及毕业生异地就业障碍问题。大力推广青钢、海信、济钢等先进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先进院校订单式培养模式并扩大培养比例,使在校生成为企业未来员工,为未来员工提供实习、实训成为企业责无旁贷的义务;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户籍管理等方面享受本科生同等待遇,其档案管理由目前的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改为由企业自主管理,以解决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难等问题。
四是建立推进企校合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企校合作,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不能一蹴而就。应在政府指导、支持下,成立企校合作联盟,以此推动企校双方的深度了解与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实现共享,真正形成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
五是加快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目前职业院校建立实训基地得到了政府支持,而行业和企业还没有。应考虑在税收、补贴等方面向企业倾斜,充分调动企业接受和参与学生实习、实训的积极性。
总之,在努力探索职业教育企校合作新途径的过程中,我们更需要加快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推进职业教育企校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