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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第一阶段初评、第二阶段复评和终评工作在宝鸡市圆满结束.rn按照《评审办法》和《评审流程》规定程序,评审委员会分刻字、篆刻、篆书、楷书、隶书、行书、草书七个组别,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两轮评审,共从五万两千六百二十件投稿作品中评出终评入围作品一千零九十三件,其中刻字三十五件、篆刻八十五件、篆书九十三件、楷书二百五十一件、隶书一百一十七件、行书二百八十五件、草书二百二十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