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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节能减排作为当前社会的共同倡导和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如何做到社会发展与节能减排不矛盾不冲突是一个很困难的课题。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新型的节能能源管理运行模式为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者所认识、接受和采纳。
一、模式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EMC-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已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客户(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MC公司)之間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在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后,高效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特点
1、节能效率高: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以上。
2、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EMC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3、节能有保证:EMC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
4、投资回收短:项目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回收期平均为1-3年。 5、节能更专业:EMC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6、技术更先进:EMC公司背后有国内外最新、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作支持,并且专门用于节能促进项目。
7、客户风险低:客户无须投资大笔资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风险很低。 8、改善现金流:客户借助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9、提升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环境品质,建立绿色形象,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10、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三、路灯合同能源管理
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道路照明设施量不断增加,能耗也增加迅速;同时照明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光源与节能技术不断创新,道路照明节能减排工作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在道路照明设施建、管、养过程中,积极贯彻和执行《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切实降低路灯成本,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全面推进道路照明节能减排工作。
目前,LED路灯技术由于发光效率和散热技术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技术尚不完全成熟,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还未正式出台,权威的认证与检测机构更是严重缺位。行业认定和推广的不规范都制约了LED路灯的推广应用。另外,市场上从事LED路灯生产的企业良莠不齐、产品鱼龙混杂。由于缺乏权威部门的声音,更加剧了对LED路灯的疑惑和谨慎。因此,许多专家仍然建议大力推广LED在景观、广告和室内照明的应用,谨慎推广LED在主要道路特别是城市干道的功能照明应用。鉴于LED在道路照明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通过EMC方式提升城市公共管理特别是城市公共照明领域的终端能效,助力城市公共照明领域节能减碳,帮助各级政府在城市能耗基准的数据建立、减碳方案规划设计、减碳方案评估与筛选、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政策配套、城市能耗监测管理体系建立、城市节能量资产与排放权资产的评估与交易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服务。
通过城市公共照明终端能效节能减碳技术方案的投资实施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在改造前终端设备的能耗基准之上实现节能40%-65%的目标,通过排放权核证机制,实现被认可的项目节能成果,建成城市道路照明减碳示范项目。项目的节能量和减排量,相对于确认的“基准线”,具备真实性和唯一性,是可测量、可核查、可报告的。
因此,引入EMC模式即可让LED在路灯改造中大展身手,推动LED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又可以让管理者规避风险,敢于积极应用道路照明和节能新技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
3.1路灯合同能源的投资
1)节能服务公司帮助政府提升公共照明设施质量,对现有道路照明中旧、坏的路灯进行全部更新投资;
2)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对项目进行免费的监测、维护、技术升级;
3)提供全额资金和工程实施帮助客户建立项目标识系统;
4)提供全额资金和工程实施帮助客户建立节能监测中心、演示系统等相关的配套。
3.2路灯合同能源的收益
1)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后,以双方设定的电费基准,扣除当月缴纳电力部门的电费,剩余的为项目节电收益,由客户与节能公司双方分享。
2)节能服务公司对采用的节能技术自担风险,除了保证路灯的亮灯率外,如果项目节能率达不到预期收益,自负盈亏,不得对客户提出其它收益要求。
3.3路灯合同能源的实施
EMC公司通过竟标,获得一项路灯LED节能改造服务项目合同后,随后的工作就是详细实施该项目合同。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合同的一般工作程序如下:
3.3.1对耗能设备进行监测
对要改造的路灯等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额定参数、设备数量、运行状况及操作等记录在案,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这一监测工作必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
3.3.2工程设计
EMC公司组织进行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工程设计工作。
3.3.3建设和安装
EMC公司按照与客户双方协商一致的工作进度表,建设项目和安装合同中规定的LED灯具等节能设备,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对所安装的设备做详细的记录。
3.3.4项目验收
EMC公司要确保所有的更新改造设备按预期目标运行,培训相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向客户提交记载所作设备变更的参考资料,并提供有关新设备的详细资料。
3.3.5监测节能量
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监测类型,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节电率)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求可以是间隔的、一次性的或是连续性的。
3.3.6项目维护
EMC公司按照合同的条款,在项目合同期内,向客户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此外,EMC公司应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继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其效益。
3.3.7分享项目产出的节能效益或者以约定方式收回项目资金。
四、总结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EMC公司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带资为客户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节能服务,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客户在没有先期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的节能收益和经济效益,是一种政府、企业、社会都受益的新型节能能源管理模式。
一、模式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EMC-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已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客户(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MC公司)之間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在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后,高效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特点
1、节能效率高: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以上。
2、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EMC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3、节能有保证:EMC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
4、投资回收短:项目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回收期平均为1-3年。 5、节能更专业:EMC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6、技术更先进:EMC公司背后有国内外最新、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作支持,并且专门用于节能促进项目。
7、客户风险低:客户无须投资大笔资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风险很低。 8、改善现金流:客户借助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9、提升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环境品质,建立绿色形象,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10、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三、路灯合同能源管理
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道路照明设施量不断增加,能耗也增加迅速;同时照明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光源与节能技术不断创新,道路照明节能减排工作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在道路照明设施建、管、养过程中,积极贯彻和执行《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切实降低路灯成本,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全面推进道路照明节能减排工作。
目前,LED路灯技术由于发光效率和散热技术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技术尚不完全成熟,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还未正式出台,权威的认证与检测机构更是严重缺位。行业认定和推广的不规范都制约了LED路灯的推广应用。另外,市场上从事LED路灯生产的企业良莠不齐、产品鱼龙混杂。由于缺乏权威部门的声音,更加剧了对LED路灯的疑惑和谨慎。因此,许多专家仍然建议大力推广LED在景观、广告和室内照明的应用,谨慎推广LED在主要道路特别是城市干道的功能照明应用。鉴于LED在道路照明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通过EMC方式提升城市公共管理特别是城市公共照明领域的终端能效,助力城市公共照明领域节能减碳,帮助各级政府在城市能耗基准的数据建立、减碳方案规划设计、减碳方案评估与筛选、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政策配套、城市能耗监测管理体系建立、城市节能量资产与排放权资产的评估与交易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服务。
通过城市公共照明终端能效节能减碳技术方案的投资实施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在改造前终端设备的能耗基准之上实现节能40%-65%的目标,通过排放权核证机制,实现被认可的项目节能成果,建成城市道路照明减碳示范项目。项目的节能量和减排量,相对于确认的“基准线”,具备真实性和唯一性,是可测量、可核查、可报告的。
因此,引入EMC模式即可让LED在路灯改造中大展身手,推动LED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又可以让管理者规避风险,敢于积极应用道路照明和节能新技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
3.1路灯合同能源的投资
1)节能服务公司帮助政府提升公共照明设施质量,对现有道路照明中旧、坏的路灯进行全部更新投资;
2)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对项目进行免费的监测、维护、技术升级;
3)提供全额资金和工程实施帮助客户建立项目标识系统;
4)提供全额资金和工程实施帮助客户建立节能监测中心、演示系统等相关的配套。
3.2路灯合同能源的收益
1)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后,以双方设定的电费基准,扣除当月缴纳电力部门的电费,剩余的为项目节电收益,由客户与节能公司双方分享。
2)节能服务公司对采用的节能技术自担风险,除了保证路灯的亮灯率外,如果项目节能率达不到预期收益,自负盈亏,不得对客户提出其它收益要求。
3.3路灯合同能源的实施
EMC公司通过竟标,获得一项路灯LED节能改造服务项目合同后,随后的工作就是详细实施该项目合同。EMC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合同的一般工作程序如下:
3.3.1对耗能设备进行监测
对要改造的路灯等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额定参数、设备数量、运行状况及操作等记录在案,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这一监测工作必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
3.3.2工程设计
EMC公司组织进行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工程设计工作。
3.3.3建设和安装
EMC公司按照与客户双方协商一致的工作进度表,建设项目和安装合同中规定的LED灯具等节能设备,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对所安装的设备做详细的记录。
3.3.4项目验收
EMC公司要确保所有的更新改造设备按预期目标运行,培训相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向客户提交记载所作设备变更的参考资料,并提供有关新设备的详细资料。
3.3.5监测节能量
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监测类型,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节电率)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求可以是间隔的、一次性的或是连续性的。
3.3.6项目维护
EMC公司按照合同的条款,在项目合同期内,向客户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此外,EMC公司应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继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其效益。
3.3.7分享项目产出的节能效益或者以约定方式收回项目资金。
四、总结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EMC公司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带资为客户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节能服务,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客户在没有先期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的节能收益和经济效益,是一种政府、企业、社会都受益的新型节能能源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