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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规制度建设一直是部队改革的重要一环。在改革强军、依法治军背景下,提高法规执行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上下协力、多法并举,在突出法治观念和法制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队法制管理引导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
关键词:以法治军;法规制度;执行力
随着我军法治进程和体制编制改革的深入,法规制度的执行成了改革进程中的焦点和主战场。如何在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大背景下,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成了当前部队面临的重要问题。要完成军队在依法治军上的改革任务,不仅需要部队强化依法管理观念,而且需要积极推进部队法制管理机制的变革与创新。
一、当前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部队法规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主要有五种表现:一是选择性执行。领导关注的容易落实的执行,不关注的有难度的打折扣,涉及单位、部门和个人利益的,根据需要任意取舍。二是表面化执行。学习法规制度仅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执行过程中热衷于造声势、做表面文章。三是随意性执行。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依纲抓训、依令抓管、依法抓工,以“长官意志”、“家长作风”代替法规制度开展工作。四是软弱化执行。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遇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五是阶段化执行。对新颁布的法规制度执行比较严格,时间一长就降低标准,领导重视时抓得紧,过后就束之高阁。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权、情、利大于法等观念仍普遍存在,法治精神、理念、素养尚有欠缺;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明显,特别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破坏了法规制度权威性公信力;检查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违纪违法查处不够有效等。
二、突出法治观念和法制地位,全面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当前正值部队改革大踏步前进,依法治军呼声烈烈,沉疴积弊逐渐革除,法治观念渐入人心,全面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就要从思想上入手,从法规制度本身入手,寻求解决之道。
(一)教育先行,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法治思维和观念不是天生的,必须坚持不懈地对部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官兵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水平。一要夯实常态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中,集中开展学条令用条令活动,通过讲、学、考、查等措施使广大官兵掌握基本内容,熟悉标准要求。二要突出领导干部。必须把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把法规制度内化为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三要力求知行一致。通过案例剖析、問题辨析、课题研讨等,增强广大官兵对制度的敬畏之心,提高对法规制度的领悟能力,将法规与实践结合,把决策指示和实际情况结合,实现法规政策原则性与实际工作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二)细化清晰,增强法规制度的操作性
提高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须细化量化制度规定,构建动态、科学、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制度规定一体化。根据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和部队建设实际,统筹推进法规制度立废并改,研究制定体现时代特点、具有军队特色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法规体系的综合效能。二是标准要求具体化。法规制度要多刚性、少弹性,做到抽象内容具体化、原则要求刚性化,切实减少执行中的主观随意性,使各项工作建有遵循、抓有依据、考有标准。三是执行程序简明化。对过于原则的法规制度要制定实施细则,简明程序,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所遵循,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操作性。
(三)严格执纪,增强法规执行的严肃性
没有严明的纪律,法规制度执行力就是一句空话。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层级监督与平行监督、职能监督与制度监督、组织监督与自我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建立起有效的联审、联签、联报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衡。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敏感问题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延伸到哪里。切实处理好用权、用人、用时、用钱等方面的重要领域问题。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定责须具体,确保可监督、可检查,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问责须严肃,必须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做到违纪必纠、违法必惩。
三、健全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夯实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基础
对于建立法治国家而言,重要的不是提出制度的框架和方案,而是制度设计的方法论基础。要提升法规制度执行力,须结合法规制度这个上层建筑,从顶层设计的层面进行尝试。
(一)建立健全部队法制管理引导机制
如何制定和完善部队法规制度,把军队的各项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使军队的各项活动在法制的规范下统一起来,从实践看,需要从四个方面变革创新。一是要在管理实践中将权益、责任和义务三者辩证统一起来,树立“以人为本、权益本位”的法制管理思想。二是要全面发挥部队法制管理的功能。在部队管理中,法制手段的管理功结构可概括为保证军队集中统一,规范部队业务工作和人员的行为,建立和维护正规的秩序,调整部队管理系统内部和外部关系四个方面。三是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法规制度的有效性。按照数量和质量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部队法制建设确立数量和质量紧密结合的立法观。
(二)建立健全部队法制管理运行机制
变革和创新部队法制管理机制,就是要理顺法制管理的运行机制,疏通法制管理的运行渠道,确保法制的可操作性。法制管理机制的关键在于管理实践中要能够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一是要加强法制教育,营造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环境氛围。在实施法制管理时,必须创造有利于推动法制运行的环境条件,克服不利于法制运行的环境因素的阻力。要弘扬依法办事的正气,提高法规制度的透明度,增强法制管理的权威性,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二是要着力解决“法律后果”模糊的问题。法制管理机制的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建立“法律后果”评估奖惩机制不仅有利于增强执法的效力,对增强官兵守法的自觉性也有促进作用。
(三)建立健全部队法制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部队法制管理监督机制是加强部队法制建设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提高监督的法制化水平,确保监督有法可依。为了解决部队监督无法可依的问题,必须重视和加强部队监督方面的立法工作。二是要建立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从部队管理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看,目前仍然是以事后监督为主起着主导作用。这种机制存在两个缺陷:其一,事后检查评估的工作量很大,收集整理、分析评估监督所需信息,特别是经费物资方面的真实信息非常困难,如果监督机关和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很容易造成监督失真、失效。其二,通过监督发现的问题是一种既成事实,因管理不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己无法纠正,经济损失难以弥补。因此,我军亟须建立一种事前监督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要重视和发挥群众监督机制的作用,采取措施调动广大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制定部队官兵参与监督的制度,使群众监督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要提高法规制度的透明度,使广大官兵能够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对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官兵运用法规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 舒国滢:《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版,第21页。
作者简介:
宿秀荣 男(1991)土家族 籍贯:湖南衡阳 最高学历:本科;目前职称: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军事法学。
李胜杰 男(1991)汉 籍贯:福建莆田 最高学历:本科;目前职称: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军队政治工作学。
关键词:以法治军;法规制度;执行力
随着我军法治进程和体制编制改革的深入,法规制度的执行成了改革进程中的焦点和主战场。如何在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大背景下,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成了当前部队面临的重要问题。要完成军队在依法治军上的改革任务,不仅需要部队强化依法管理观念,而且需要积极推进部队法制管理机制的变革与创新。
一、当前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部队法规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主要有五种表现:一是选择性执行。领导关注的容易落实的执行,不关注的有难度的打折扣,涉及单位、部门和个人利益的,根据需要任意取舍。二是表面化执行。学习法规制度仅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执行过程中热衷于造声势、做表面文章。三是随意性执行。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依纲抓训、依令抓管、依法抓工,以“长官意志”、“家长作风”代替法规制度开展工作。四是软弱化执行。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遇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五是阶段化执行。对新颁布的法规制度执行比较严格,时间一长就降低标准,领导重视时抓得紧,过后就束之高阁。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权、情、利大于法等观念仍普遍存在,法治精神、理念、素养尚有欠缺;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明显,特别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破坏了法规制度权威性公信力;检查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违纪违法查处不够有效等。
二、突出法治观念和法制地位,全面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当前正值部队改革大踏步前进,依法治军呼声烈烈,沉疴积弊逐渐革除,法治观念渐入人心,全面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就要从思想上入手,从法规制度本身入手,寻求解决之道。
(一)教育先行,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法治思维和观念不是天生的,必须坚持不懈地对部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官兵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水平。一要夯实常态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中,集中开展学条令用条令活动,通过讲、学、考、查等措施使广大官兵掌握基本内容,熟悉标准要求。二要突出领导干部。必须把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把法规制度内化为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三要力求知行一致。通过案例剖析、問题辨析、课题研讨等,增强广大官兵对制度的敬畏之心,提高对法规制度的领悟能力,将法规与实践结合,把决策指示和实际情况结合,实现法规政策原则性与实际工作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二)细化清晰,增强法规制度的操作性
提高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须细化量化制度规定,构建动态、科学、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制度规定一体化。根据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和部队建设实际,统筹推进法规制度立废并改,研究制定体现时代特点、具有军队特色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法规体系的综合效能。二是标准要求具体化。法规制度要多刚性、少弹性,做到抽象内容具体化、原则要求刚性化,切实减少执行中的主观随意性,使各项工作建有遵循、抓有依据、考有标准。三是执行程序简明化。对过于原则的法规制度要制定实施细则,简明程序,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所遵循,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操作性。
(三)严格执纪,增强法规执行的严肃性
没有严明的纪律,法规制度执行力就是一句空话。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层级监督与平行监督、职能监督与制度监督、组织监督与自我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建立起有效的联审、联签、联报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衡。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敏感问题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延伸到哪里。切实处理好用权、用人、用时、用钱等方面的重要领域问题。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定责须具体,确保可监督、可检查,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问责须严肃,必须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做到违纪必纠、违法必惩。
三、健全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夯实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基础
对于建立法治国家而言,重要的不是提出制度的框架和方案,而是制度设计的方法论基础。要提升法规制度执行力,须结合法规制度这个上层建筑,从顶层设计的层面进行尝试。
(一)建立健全部队法制管理引导机制
如何制定和完善部队法规制度,把军队的各项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使军队的各项活动在法制的规范下统一起来,从实践看,需要从四个方面变革创新。一是要在管理实践中将权益、责任和义务三者辩证统一起来,树立“以人为本、权益本位”的法制管理思想。二是要全面发挥部队法制管理的功能。在部队管理中,法制手段的管理功结构可概括为保证军队集中统一,规范部队业务工作和人员的行为,建立和维护正规的秩序,调整部队管理系统内部和外部关系四个方面。三是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法规制度的有效性。按照数量和质量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部队法制建设确立数量和质量紧密结合的立法观。
(二)建立健全部队法制管理运行机制
变革和创新部队法制管理机制,就是要理顺法制管理的运行机制,疏通法制管理的运行渠道,确保法制的可操作性。法制管理机制的关键在于管理实践中要能够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一是要加强法制教育,营造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环境氛围。在实施法制管理时,必须创造有利于推动法制运行的环境条件,克服不利于法制运行的环境因素的阻力。要弘扬依法办事的正气,提高法规制度的透明度,增强法制管理的权威性,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二是要着力解决“法律后果”模糊的问题。法制管理机制的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建立“法律后果”评估奖惩机制不仅有利于增强执法的效力,对增强官兵守法的自觉性也有促进作用。
(三)建立健全部队法制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部队法制管理监督机制是加强部队法制建设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提高监督的法制化水平,确保监督有法可依。为了解决部队监督无法可依的问题,必须重视和加强部队监督方面的立法工作。二是要建立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从部队管理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看,目前仍然是以事后监督为主起着主导作用。这种机制存在两个缺陷:其一,事后检查评估的工作量很大,收集整理、分析评估监督所需信息,特别是经费物资方面的真实信息非常困难,如果监督机关和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很容易造成监督失真、失效。其二,通过监督发现的问题是一种既成事实,因管理不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己无法纠正,经济损失难以弥补。因此,我军亟须建立一种事前监督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要重视和发挥群众监督机制的作用,采取措施调动广大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制定部队官兵参与监督的制度,使群众监督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要提高法规制度的透明度,使广大官兵能够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对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官兵运用法规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 舒国滢:《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版,第21页。
作者简介:
宿秀荣 男(1991)土家族 籍贯:湖南衡阳 最高学历:本科;目前职称: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军事法学。
李胜杰 男(1991)汉 籍贯:福建莆田 最高学历:本科;目前职称: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军队政治工作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