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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地理位置偏远或封闭,云南少数民族村寨资源保存了原始的村寨部落浓郁的民族风情、神秘的宗教色彩等原生态特征,形成了极强的旅游吸引力和旅游价值。资源的共性决定了其在开发思路、战略和开发后管理具有模式化特征。
关键词:原始村落;翁丁佤族;旅游开发;旅游管理
一、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基本特征
(一)自然特征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往往地处偏远的山区,离主要中心城市和交通主干道较远,并且进入民族村寨的交通条件很差,受旅游距离衰减规律的作用和交通的影响,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旅游可进入性普遍较差。翁丁村属山地地貌,海拔1200—1800米之间,距省会昆明市790公里,远远超过了城市居民出游半径。翁丁村内部道路主要为土石路,交通主要靠人力和畜力,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通”。
(二)人文特征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大多数是单民族群居,也有少数村寨是多民族杂居,大多保存了原始的村寨、浓郁的民族风情、神秘的宗教色彩等原生态特征。因此,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往往是外国人探秘的地方,更是人类学家探索的基地。翁丁村全村共106户,506人,均为世居佤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翁丁佤族与境外的佤族同根同源,是萨尔温江以东、澜沧江以西怒山山脉南部“阿佤山区”最具典型性的佤族原始村落。
(三)经济特征
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的原因,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经济基础非常落后,有的还保存着原始社会的痕迹,社会发展缓慢,生产力水平极低。经济的落后使得村寨自身的投资能力较弱,但却营造了淳朴的、非商业性的、亲和的旅游感应氛围。2005年,翁丁村经济总产值仅为30.97万元,人均纯收入只有612元,这些收入仅仅能维持居民的最基本生存需要。
(四)生态特征
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和开发迟缓的社会环境,使得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生态环境得到了较为完整的保存,村寨的自然生态环境非常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翁丁村位于南滚河自然保护区内,地处热带和亚热带的过渡地带,森林覆盖率高达95%,动植物种类繁多,生物品种极为丰富和典型。
二、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结构与功能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旅游资源虽然各有千秋,但其资源结构总体上却呈现出一定的规律。
(一)旅游资源结构的和谐性
从资源类型来看,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一般以村寨布局、原始民居、民族风情、生产生活习俗等为主的人文旅游资源,与以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气候景观为背景型的自然旅游资源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和极强的观赏可游性,自然与人文的完美组合形成了原生态的民族村寨景观,这凸现出云南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的多样统一的协调性特征。翁丁村地文景观以山岳型旅游景观、谷地型旅游景观和沟壑型景观为主。翁丁村的人文景观不仅保留有完好的原始佤族干栏式、落地式茅草屋顶民居建筑,寨中还保留有寨门、寨桩、火塘、人头桩、木鼓、剽牛场等原始传统建筑格局,以及反映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的牛头、燕尾、木鱼等标志和象征物,还保留有佤族传统原始生活、生产方式和节庆活动等,是一个不论在外在形态上,还是在精神文化内涵上都保存完好的佤族原始群居村落,是佤族原始群居生活的活化石。
(二)旅游资源结构的层次性
从微观地域分异规律来看,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一般是以村寨为核心景观圈层。围绕村寨的是田园水域景观圈层,而田园周边则主要是山野森林景观圈层。从村寨圈层过渡到森林圈层,蕴含了人—水—林的和谐关系。这充分体现了云南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在地域上的层次性特征。翁丁村的旅游资源分布呈现出三大景观圈层。翁丁佤族原始群居村落则构成了内层原始村落景观圈层;村寨周边无数条小溪流哺育着佤山梯田,共同构成了错落有致的中层田园水域景观圈层;翁丁佤族原始村落旅游区为四周群山所环抱,遍布大片茂密原始林森林,构成翁丁村的外层森林景观圈层。
(三)旅游资源结构的功能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旅游资源结构决定了其功能和价值,使得其不仅具有人类学、原始宗教、农耕文化、历史文化等的不可替代的社会科学研究价值,同时具有生态环境、民居建筑、生物多样性等的自然科学研究价值,更具有民俗体验、风情感受、影视拍摄、观光游览等特殊的旅游价值。
由此可见,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主要优势资源集中体现在保存完整的民族村落形态、独特和谐的民族、特色的地方文化、多彩的宗教文化、悠久多元的历史、非商业化的旅游氛围等等。这些资源具有较高的纯洁性和至高的人类精神体验价值。
翁丁佤族原始村落旅游区具有迄今保存最为完整的原始村落、粗犷而野味十足的部落文化、活化石般的佤族村落建筑、具有节奏和韵律美感的佤山梯田、原始神秘的山野密林。
三、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
(一)旅游开发特征和要求
1、特征。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资源特征决定了它与其他类型景区开发的特点和要求很不相同。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开发与经营具有“低密度、高投入、硬建设、软策划”的基本开发特征。所谓的“低密度、高投入、硬建设、软策划”,主要是指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一般对环境容量要求较高,不属于大众型景区,它属于恢复保护型项目,需要持续动态的投入。它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投入,但它又不是新建型项目。项目吸引力的核心是民族文化的挖掘包装,节事节庆的拉动,它更需要对项目的软策划和创意。
2、要求。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需要“精开发、低污染、零破环、营销好、管理好、服务好”的基本开发与经营要求。所谓的“精开发、低污染、零破环、营销好、管理好、服务好”主要是指村寨类项目几乎没有横向拓展空间的潜力,开发经营者只能纵向挖掘其发展的潜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对其做深、做专、做精,并且不容任何污染和破坏,利用营销、管理和服务提高和增加其附加值,实现民族村寨的整体增值。就翁丁村而言,利用面积容量法、游道法和卡口法进行环境容量测算,翁丁村游客日容量为448人次,年容量为12万人次。整个村寨的投资上限高达8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修复保护性项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设计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地方经济和旅游发展战略,高起点、宽视野地整合和挖掘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全方位展现原生态的民族村寨形态和原生态的民族文化。在项目设计上采取理念引领项目、项目支撑理念的方式,注重理念的可行性和项目的可操作性。
2、原则。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设计主要遵循保护与开发并重、社区生产与旅游发展兼具、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个性发展与区域相协调四大基本原则。在这四大原则中,保护是开发的前提,生产可以大大降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风险,文化是村寨旅游开发的灵魂,个性塑造村寨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三)旅游开发战略
1、参与式开发战略。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可谓是活的民族博物馆,它与自然性以及人造性景区的最大不同是村寨即为社区。社区是民族村寨最基本的特征,这一特征要求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实施参与式发展战略。建立当地政府、社区居民、专家学者、外来投资者等共同参与开发和建设的模式,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关心和协作扶持的机制,使旅游开发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帮助群众摆脱贫困、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的有效途径。
2、原生态开发战略。原生态是民族村寨形成旅游吸引力的主要原因,实施原生态开发是保持民族村寨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战略要求。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其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应以牺牲原生态的文化为代价,而是以促进原始生态社区的良性发展为目标,将其建设成具有深厚文化沉积和浓郁文化特色的文化保护展示区。
3、精品建设战略。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具有较高的环境容量要求,不属于大众型旅游景区,这要求我们必须实施极品化建设战略,塑造高品位的村寨品牌,打造精品景区,采用“高门槛,低密度、高价格、低消耗”式的精品理念。
就翁丁原始村落而言,其开发时必须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全方位展现古老、神秘、生态、和谐的部落历史、部落空间、部落生活、部落文化,和以佤山、佤水、佤寨、佤人等为符号特征的原生态佤文化,使游客游览翁丁村就能探访到原始村落的部落之源、文化之根。深度挖掘和整合人文、自然资源和其它各种资源,实行产业间联合和区域联动。科学的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实施保护性的控制开发,避免因开发而导致保护失效。
四、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开发后管理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由于自身的经济落后,居民缺乏市场开发意识,又缺乏行政组织资源,它的建设与管理在宏观上应该要纳入到更上一级的行政管理机构之中,获得更高的开发和运作平台。在微观上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实行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的原则,采用股份制形式组建现代化企业实体,实体中兼顾上级管理机构、村寨居民、外部投资者三方的利益平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翁丁村按照实行“以市为主,市县共管”的管理体制,组建翁丁村旅游股份公司,主要股东成员为翁丁村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翁丁村、外部投资者,股权结构为1:1:1,其中国有和集体股权占80%,而个人或民营股权占20%,目的是使该旅游区的建设和保护权能够在政府的控制范围内,同时又能积极调动和吸纳外部资本。
1、翁丁村顾问委员会。为旅游区的咨询顾问、政策支持、配套支持和上层协调的机构,主要由沧源县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沧源县旅游局。是翁丁村管委会的上级行政机构,为旅游区的行政主管机构,主要协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市场营销。
3、翁丁村管委会。是旅游局的下属机构,主要以土地和部分资金入股,同时具体实施对旅游区的保护、建设、组织、管理和营销等。因此,它既是旅游区建设的发动者,又是旅游区日常事务的管理者,还是旅游股份公司的股东之一。
4、村民委员会。主要以村寨入股,承担民居和村寨维护、家庭旅游接待、民俗活动展演等为主的旅游资源建设保护和旅游活动的开展,是旅游区旅游活动开展的主角。其管理主要由村民委员会承担,村民委员会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村里有关旅游的一切事务,分工负责每一项具体工作。资金管理、收费、分配、施工、制订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均须集体讨论,最后由村民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由村委员会讨论拿出,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原则是通过集体对资源的管理,实现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体现多劳多得,为进一步开发建设打下基础。
5、外部投资者。主要以资金入股,其对象可以包括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公司、民营企业等,主要负责旅游者的招徕、旅游住宿设施的兴建等。
参考文献:
1、田里.翁丁佤族原始群居村落旅游区总体规划[M].云南大学出版社,沧源县政府,云南大学旅游研究所,2006.
2、赵富荣.中国佤族文化[M].民族出版社,2005.
3、罗永常,民族村寨旅游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3(2).
4、马晓京.西部地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J].旅游学刊,2000(5).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关键词:原始村落;翁丁佤族;旅游开发;旅游管理
一、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基本特征
(一)自然特征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往往地处偏远的山区,离主要中心城市和交通主干道较远,并且进入民族村寨的交通条件很差,受旅游距离衰减规律的作用和交通的影响,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旅游可进入性普遍较差。翁丁村属山地地貌,海拔1200—1800米之间,距省会昆明市790公里,远远超过了城市居民出游半径。翁丁村内部道路主要为土石路,交通主要靠人力和畜力,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通”。
(二)人文特征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大多数是单民族群居,也有少数村寨是多民族杂居,大多保存了原始的村寨、浓郁的民族风情、神秘的宗教色彩等原生态特征。因此,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往往是外国人探秘的地方,更是人类学家探索的基地。翁丁村全村共106户,506人,均为世居佤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翁丁佤族与境外的佤族同根同源,是萨尔温江以东、澜沧江以西怒山山脉南部“阿佤山区”最具典型性的佤族原始村落。
(三)经济特征
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的原因,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经济基础非常落后,有的还保存着原始社会的痕迹,社会发展缓慢,生产力水平极低。经济的落后使得村寨自身的投资能力较弱,但却营造了淳朴的、非商业性的、亲和的旅游感应氛围。2005年,翁丁村经济总产值仅为30.97万元,人均纯收入只有612元,这些收入仅仅能维持居民的最基本生存需要。
(四)生态特征
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和开发迟缓的社会环境,使得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生态环境得到了较为完整的保存,村寨的自然生态环境非常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翁丁村位于南滚河自然保护区内,地处热带和亚热带的过渡地带,森林覆盖率高达95%,动植物种类繁多,生物品种极为丰富和典型。
二、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结构与功能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旅游资源虽然各有千秋,但其资源结构总体上却呈现出一定的规律。
(一)旅游资源结构的和谐性
从资源类型来看,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一般以村寨布局、原始民居、民族风情、生产生活习俗等为主的人文旅游资源,与以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气候景观为背景型的自然旅游资源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和极强的观赏可游性,自然与人文的完美组合形成了原生态的民族村寨景观,这凸现出云南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的多样统一的协调性特征。翁丁村地文景观以山岳型旅游景观、谷地型旅游景观和沟壑型景观为主。翁丁村的人文景观不仅保留有完好的原始佤族干栏式、落地式茅草屋顶民居建筑,寨中还保留有寨门、寨桩、火塘、人头桩、木鼓、剽牛场等原始传统建筑格局,以及反映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的牛头、燕尾、木鱼等标志和象征物,还保留有佤族传统原始生活、生产方式和节庆活动等,是一个不论在外在形态上,还是在精神文化内涵上都保存完好的佤族原始群居村落,是佤族原始群居生活的活化石。
(二)旅游资源结构的层次性
从微观地域分异规律来看,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一般是以村寨为核心景观圈层。围绕村寨的是田园水域景观圈层,而田园周边则主要是山野森林景观圈层。从村寨圈层过渡到森林圈层,蕴含了人—水—林的和谐关系。这充分体现了云南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在地域上的层次性特征。翁丁村的旅游资源分布呈现出三大景观圈层。翁丁佤族原始群居村落则构成了内层原始村落景观圈层;村寨周边无数条小溪流哺育着佤山梯田,共同构成了错落有致的中层田园水域景观圈层;翁丁佤族原始村落旅游区为四周群山所环抱,遍布大片茂密原始林森林,构成翁丁村的外层森林景观圈层。
(三)旅游资源结构的功能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旅游资源结构决定了其功能和价值,使得其不仅具有人类学、原始宗教、农耕文化、历史文化等的不可替代的社会科学研究价值,同时具有生态环境、民居建筑、生物多样性等的自然科学研究价值,更具有民俗体验、风情感受、影视拍摄、观光游览等特殊的旅游价值。
由此可见,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主要优势资源集中体现在保存完整的民族村落形态、独特和谐的民族、特色的地方文化、多彩的宗教文化、悠久多元的历史、非商业化的旅游氛围等等。这些资源具有较高的纯洁性和至高的人类精神体验价值。
翁丁佤族原始村落旅游区具有迄今保存最为完整的原始村落、粗犷而野味十足的部落文化、活化石般的佤族村落建筑、具有节奏和韵律美感的佤山梯田、原始神秘的山野密林。
三、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
(一)旅游开发特征和要求
1、特征。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资源特征决定了它与其他类型景区开发的特点和要求很不相同。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的开发与经营具有“低密度、高投入、硬建设、软策划”的基本开发特征。所谓的“低密度、高投入、硬建设、软策划”,主要是指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一般对环境容量要求较高,不属于大众型景区,它属于恢复保护型项目,需要持续动态的投入。它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投入,但它又不是新建型项目。项目吸引力的核心是民族文化的挖掘包装,节事节庆的拉动,它更需要对项目的软策划和创意。
2、要求。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需要“精开发、低污染、零破环、营销好、管理好、服务好”的基本开发与经营要求。所谓的“精开发、低污染、零破环、营销好、管理好、服务好”主要是指村寨类项目几乎没有横向拓展空间的潜力,开发经营者只能纵向挖掘其发展的潜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对其做深、做专、做精,并且不容任何污染和破坏,利用营销、管理和服务提高和增加其附加值,实现民族村寨的整体增值。就翁丁村而言,利用面积容量法、游道法和卡口法进行环境容量测算,翁丁村游客日容量为448人次,年容量为12万人次。整个村寨的投资上限高达8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修复保护性项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设计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地方经济和旅游发展战略,高起点、宽视野地整合和挖掘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全方位展现原生态的民族村寨形态和原生态的民族文化。在项目设计上采取理念引领项目、项目支撑理念的方式,注重理念的可行性和项目的可操作性。
2、原则。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设计主要遵循保护与开发并重、社区生产与旅游发展兼具、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个性发展与区域相协调四大基本原则。在这四大原则中,保护是开发的前提,生产可以大大降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风险,文化是村寨旅游开发的灵魂,个性塑造村寨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三)旅游开发战略
1、参与式开发战略。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可谓是活的民族博物馆,它与自然性以及人造性景区的最大不同是村寨即为社区。社区是民族村寨最基本的特征,这一特征要求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实施参与式发展战略。建立当地政府、社区居民、专家学者、外来投资者等共同参与开发和建设的模式,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关心和协作扶持的机制,使旅游开发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帮助群众摆脱贫困、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的有效途径。
2、原生态开发战略。原生态是民族村寨形成旅游吸引力的主要原因,实施原生态开发是保持民族村寨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战略要求。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其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应以牺牲原生态的文化为代价,而是以促进原始生态社区的良性发展为目标,将其建设成具有深厚文化沉积和浓郁文化特色的文化保护展示区。
3、精品建设战略。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具有较高的环境容量要求,不属于大众型旅游景区,这要求我们必须实施极品化建设战略,塑造高品位的村寨品牌,打造精品景区,采用“高门槛,低密度、高价格、低消耗”式的精品理念。
就翁丁原始村落而言,其开发时必须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全方位展现古老、神秘、生态、和谐的部落历史、部落空间、部落生活、部落文化,和以佤山、佤水、佤寨、佤人等为符号特征的原生态佤文化,使游客游览翁丁村就能探访到原始村落的部落之源、文化之根。深度挖掘和整合人文、自然资源和其它各种资源,实行产业间联合和区域联动。科学的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实施保护性的控制开发,避免因开发而导致保护失效。
四、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开发后管理
云南原生态少数民族村寨由于自身的经济落后,居民缺乏市场开发意识,又缺乏行政组织资源,它的建设与管理在宏观上应该要纳入到更上一级的行政管理机构之中,获得更高的开发和运作平台。在微观上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实行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的原则,采用股份制形式组建现代化企业实体,实体中兼顾上级管理机构、村寨居民、外部投资者三方的利益平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翁丁村按照实行“以市为主,市县共管”的管理体制,组建翁丁村旅游股份公司,主要股东成员为翁丁村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翁丁村、外部投资者,股权结构为1:1:1,其中国有和集体股权占80%,而个人或民营股权占20%,目的是使该旅游区的建设和保护权能够在政府的控制范围内,同时又能积极调动和吸纳外部资本。
1、翁丁村顾问委员会。为旅游区的咨询顾问、政策支持、配套支持和上层协调的机构,主要由沧源县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沧源县旅游局。是翁丁村管委会的上级行政机构,为旅游区的行政主管机构,主要协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市场营销。
3、翁丁村管委会。是旅游局的下属机构,主要以土地和部分资金入股,同时具体实施对旅游区的保护、建设、组织、管理和营销等。因此,它既是旅游区建设的发动者,又是旅游区日常事务的管理者,还是旅游股份公司的股东之一。
4、村民委员会。主要以村寨入股,承担民居和村寨维护、家庭旅游接待、民俗活动展演等为主的旅游资源建设保护和旅游活动的开展,是旅游区旅游活动开展的主角。其管理主要由村民委员会承担,村民委员会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村里有关旅游的一切事务,分工负责每一项具体工作。资金管理、收费、分配、施工、制订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均须集体讨论,最后由村民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由村委员会讨论拿出,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原则是通过集体对资源的管理,实现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体现多劳多得,为进一步开发建设打下基础。
5、外部投资者。主要以资金入股,其对象可以包括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公司、民营企业等,主要负责旅游者的招徕、旅游住宿设施的兴建等。
参考文献:
1、田里.翁丁佤族原始群居村落旅游区总体规划[M].云南大学出版社,沧源县政府,云南大学旅游研究所,2006.
2、赵富荣.中国佤族文化[M].民族出版社,2005.
3、罗永常,民族村寨旅游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3(2).
4、马晓京.西部地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J].旅游学刊,2000(5).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