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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亲属间的人身犯罪包括性犯罪而言,在当今刑事法视野中,身份刑法已向行为刑法转化,应彻底剔除封建制度中以身份作为积极定罪的陈腐观念,把亲属身份作为司法实践中法官酌定从重处罚的因素。对于亲属间的性犯罪,不主张对成人间亲属性侵犯的刑罚处罚重于常人,但出于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和伦理法中内敛性和紧缩性的考虑,对于行为人利用亲属关系对儿童进行性侵犯的行为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