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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改变了中国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的归属模式,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优势,由铁塔公司统筹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共建共享,加速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覆盖质量。一方面,剥离了通信基础设施电信企业的基础设施资源差距缩小,潜在厂商的建设投资减少,降低行业进入壁垒,提升通信市场有效竞争;另一方面,通过纵向分离、共享竞合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多元化、多模式的共享进一步减少土地、钢材、电力等社会资源浪费,集约专业化的运营方式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促进行业降本增效。
关键词:共享竞合;中国铁塔;国企改革;效率
一、背景介绍
我国移动通信网络技术正处在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阶段, 5G商用也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信号带宽随着频率的升高而增大的同时,高频率电磁波基站的覆盖面积也因为短波传播距离降低而减小,并且随着人们对移动通信网络需求的增大,移动终端设备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以及信息形式也发生了从简单的短信、通话到游戏、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的转变,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需求急速增加,而网络扩建也给基础电信企业带来高额的投资压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作为国企改革试验田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资委、工信部牵头,三家电信企业联合出资成立的通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将铁塔、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中剥离出来,基础电信企业根据各自出资资产的估值确定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由铁塔公司一家集中建设、维护运营。通过推动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以“共享竞合”为核心的铁塔模式。
二、通信行业的垄断性
当在某个行业中单一企业生产所有产品的平均成本低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平均成本时,这个行业就是自然垄断的。一般来说,在技术上使用物理网络的行业在某些业务上大多存在自然垄断的经济特征,诸如输电、配电网络、输水网络等。同样,电信网络的运营由于其技术特征而同样具有经济上的自然垄断特征。同时,由于部分产业具有普遍服务等特性,需要获得特许经营权,而此类垄断经营则并非出于经济考虑,其垄断地位来自授权的行政垄断。我国对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有着更高的要求,并且要求经营者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增加市场进入障碍,满足垄断形成条件。
铁塔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也是从根本上避免我国电信运营商重复建设,解决目前共建共享存在的瓶颈,最大限度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源头。推动专业化重组,加强同质化业务与细分行业整合,开放共享现有海量站址资源,由铁塔公司统一规划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形成规模效应,专业化的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会进一步降低成本,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
当然,由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站址资源再划拨到铁塔公司后,改革组建的铁塔公司是否形成新的垄断是大家所关注的话题。由于电信企业是铁塔公司客户的同时也是铁塔公司的股东,其对于铁塔公司租金诉求出发点就有些矛盾。但因电信企业清楚了解铁塔建设的成本构成,所以在铁塔公司议价方面,董事会也不允许出现垄断价格,从制度上根本保障铁塔公司虽是资源垄断型企业,但并不会也不能对社会福利产生不良影响。
三、多元化的共享
铁塔公司一方面将电信企业原有的海量站址进行共享,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做好新建需求的统筹、整合,实现行业内协同发展。另外,铁塔公司进一步深化共享,共享已有的机房、电源、蓄电池、电力传输、维护保障和信息化的动环监控系统等其他资源,开发多元化业务,结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術,探索专业化的经营模式。拓宽共享领域,不仅实现行业内共享,还要将共享拓展到全社会范围,实现客户多元化。铁塔公司可开放自身的站点资源,积极开展与专网、监控、监测、充电桩、能源等领域的合作,深入推进与社会、政府层面的资源共享,以实际行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建设节约型、绿色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铁塔公司通过探索多元化的产品、服务、资源共享模式,可进一步发挥资源协同效应,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这种全社会范围的共享并不是单项的,即除了将已有的通信塔向全社会推介,还可以推动变社会塔为通信塔的转换。现有各类路灯杆、警务监控杆、交通信号灯、电力杆塔等杆塔资源丰富,且其通过改造满足通信微站挂载的要求。获取社会杆塔等资源,加强资源统筹力度,节约引电成本,减少土地占用,既降低通信行业建设成本,缩短投资回报周期,提升建设效率,又解决城市杆塔林立的问题。并且,网络流量大、需要更密集的基站布点区域往往是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中心,有限的城市空间也会限制通信基站的建设与部署,采用新建方式建设塔杆,施工造成的交通不便、噪音扰民等容易影响市民正常生活,新建过程中可能引发施工扬尘、带泥上路等现象,影响市容。通过使社会已有的塔、杆获得再利用和综合利用,形成物质、人力等资源的整合共享,符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四、共享带来的经济效益
从共享经济理论分析来看,共享经济的本质是整合相关方的资源,通过租、借等共享方式提供相关的业务或服务。中国铁塔成立前,通信基础设施因为不在规划体系内,电信企业“各自为战”,过度竞争引发重复建设,我国站址共享率仅为20%左右。中国铁塔成立后实现了推动行业内资源共享向跨行业乃至全社会资源开放共享,新建铁塔的站址共享率超过70%。中国铁塔的成立减少了重复的基站配套投资,这相当于把移动基站投资效率提高三倍以上。
通过深化存量共享和新建共享,一个塔三家用,提升资源利用率,相当于减少铁塔重复建设,节省资本开支、运营成本,节约土地、钢材和电力等珍贵社会资源。通过共享,提升资产边际效益,使得投资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降低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成本,使得4G网络建设速度大大提升。中国移动网络仅用三年时间便走在世界前列,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4G网络普及的第一大国。 将铁塔等固定资产从三大基础电信企业公司剥离出来以后,由于基站租赁业务收入相对稳定,对于社会资本有一定的吸引力,也有助于新興社会资本的进入。并且,在基础电信企业与铁塔资源分离之后,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网络覆盖和容量逐渐趋同,消费者对于电信企业间网络覆盖的体验差异越来越小,电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网络优势转为依靠服务、创新吸引客户。中国铁塔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弱势运营企业、扶持新增运营企业,有利于缩小电信企业之间的差距,打破原有具有网络优势基础电信企业的垄断地位。降低投资成本沉没性导致的进入壁垒,促进市场进入及行业竞争。在与铁塔、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剥离后,电信企业可以更专注于优化业务、提升网络管理能力,给客户更优质的体验,从而促进市场有效竞争,优化市场结构。
五、结束语
分析“铁塔模式”改革成功的原因,一是受益于顶层设计,政策支持;二是分享机制创新,符合各方利益;三是三家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差异大,基站规模相差悬殊;四是中国铁塔始终坚持“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建”的原则,扩大行业共享率;五是商务定价模式引导鼓励三家运营商共建共享。以 “共享竞合”为核心的铁塔模式,对国家全力推进“网络强国”战略、加速构建信息化社会等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深入探索现代企业体制机制成为国企改革“先行军”的铁塔公司,其以“共享竞合”为核心的模式通过提升资源整合共享效率,促进行业降本增效,带给人们关于国企改革新的启示。
参考文献:
[1]余俊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及预期绩效浅析——基于电信行业反垄断视角[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8(03).
[2]肖兴志,韩超.中国垄断产业改革与发展40年:回顾与展望[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07).
[3]刘春华.中国铁塔公司商业模式研究——基于美国AMT[J].时代金融,2014(30).
[4]吕继兵.“三位一体”创新规划机制 深化铁塔站址资源共建共享[J].通信企业管理,2017(03).
[5]吕继兵.“铁塔模式”对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启示[J].通信企业管理,2016(11).
[6]吕继兵,金永生.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研究[J].青海社会科学,2018(06).
(作者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关键词:共享竞合;中国铁塔;国企改革;效率
一、背景介绍
我国移动通信网络技术正处在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阶段, 5G商用也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信号带宽随着频率的升高而增大的同时,高频率电磁波基站的覆盖面积也因为短波传播距离降低而减小,并且随着人们对移动通信网络需求的增大,移动终端设备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以及信息形式也发生了从简单的短信、通话到游戏、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的转变,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需求急速增加,而网络扩建也给基础电信企业带来高额的投资压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作为国企改革试验田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资委、工信部牵头,三家电信企业联合出资成立的通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将铁塔、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中剥离出来,基础电信企业根据各自出资资产的估值确定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由铁塔公司一家集中建设、维护运营。通过推动电信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以“共享竞合”为核心的铁塔模式。
二、通信行业的垄断性
当在某个行业中单一企业生产所有产品的平均成本低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平均成本时,这个行业就是自然垄断的。一般来说,在技术上使用物理网络的行业在某些业务上大多存在自然垄断的经济特征,诸如输电、配电网络、输水网络等。同样,电信网络的运营由于其技术特征而同样具有经济上的自然垄断特征。同时,由于部分产业具有普遍服务等特性,需要获得特许经营权,而此类垄断经营则并非出于经济考虑,其垄断地位来自授权的行政垄断。我国对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有着更高的要求,并且要求经营者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增加市场进入障碍,满足垄断形成条件。
铁塔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也是从根本上避免我国电信运营商重复建设,解决目前共建共享存在的瓶颈,最大限度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源头。推动专业化重组,加强同质化业务与细分行业整合,开放共享现有海量站址资源,由铁塔公司统一规划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形成规模效应,专业化的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会进一步降低成本,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
当然,由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站址资源再划拨到铁塔公司后,改革组建的铁塔公司是否形成新的垄断是大家所关注的话题。由于电信企业是铁塔公司客户的同时也是铁塔公司的股东,其对于铁塔公司租金诉求出发点就有些矛盾。但因电信企业清楚了解铁塔建设的成本构成,所以在铁塔公司议价方面,董事会也不允许出现垄断价格,从制度上根本保障铁塔公司虽是资源垄断型企业,但并不会也不能对社会福利产生不良影响。
三、多元化的共享
铁塔公司一方面将电信企业原有的海量站址进行共享,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做好新建需求的统筹、整合,实现行业内协同发展。另外,铁塔公司进一步深化共享,共享已有的机房、电源、蓄电池、电力传输、维护保障和信息化的动环监控系统等其他资源,开发多元化业务,结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術,探索专业化的经营模式。拓宽共享领域,不仅实现行业内共享,还要将共享拓展到全社会范围,实现客户多元化。铁塔公司可开放自身的站点资源,积极开展与专网、监控、监测、充电桩、能源等领域的合作,深入推进与社会、政府层面的资源共享,以实际行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建设节约型、绿色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铁塔公司通过探索多元化的产品、服务、资源共享模式,可进一步发挥资源协同效应,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这种全社会范围的共享并不是单项的,即除了将已有的通信塔向全社会推介,还可以推动变社会塔为通信塔的转换。现有各类路灯杆、警务监控杆、交通信号灯、电力杆塔等杆塔资源丰富,且其通过改造满足通信微站挂载的要求。获取社会杆塔等资源,加强资源统筹力度,节约引电成本,减少土地占用,既降低通信行业建设成本,缩短投资回报周期,提升建设效率,又解决城市杆塔林立的问题。并且,网络流量大、需要更密集的基站布点区域往往是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中心,有限的城市空间也会限制通信基站的建设与部署,采用新建方式建设塔杆,施工造成的交通不便、噪音扰民等容易影响市民正常生活,新建过程中可能引发施工扬尘、带泥上路等现象,影响市容。通过使社会已有的塔、杆获得再利用和综合利用,形成物质、人力等资源的整合共享,符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四、共享带来的经济效益
从共享经济理论分析来看,共享经济的本质是整合相关方的资源,通过租、借等共享方式提供相关的业务或服务。中国铁塔成立前,通信基础设施因为不在规划体系内,电信企业“各自为战”,过度竞争引发重复建设,我国站址共享率仅为20%左右。中国铁塔成立后实现了推动行业内资源共享向跨行业乃至全社会资源开放共享,新建铁塔的站址共享率超过70%。中国铁塔的成立减少了重复的基站配套投资,这相当于把移动基站投资效率提高三倍以上。
通过深化存量共享和新建共享,一个塔三家用,提升资源利用率,相当于减少铁塔重复建设,节省资本开支、运营成本,节约土地、钢材和电力等珍贵社会资源。通过共享,提升资产边际效益,使得投资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降低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成本,使得4G网络建设速度大大提升。中国移动网络仅用三年时间便走在世界前列,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4G网络普及的第一大国。 将铁塔等固定资产从三大基础电信企业公司剥离出来以后,由于基站租赁业务收入相对稳定,对于社会资本有一定的吸引力,也有助于新興社会资本的进入。并且,在基础电信企业与铁塔资源分离之后,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网络覆盖和容量逐渐趋同,消费者对于电信企业间网络覆盖的体验差异越来越小,电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网络优势转为依靠服务、创新吸引客户。中国铁塔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弱势运营企业、扶持新增运营企业,有利于缩小电信企业之间的差距,打破原有具有网络优势基础电信企业的垄断地位。降低投资成本沉没性导致的进入壁垒,促进市场进入及行业竞争。在与铁塔、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剥离后,电信企业可以更专注于优化业务、提升网络管理能力,给客户更优质的体验,从而促进市场有效竞争,优化市场结构。
五、结束语
分析“铁塔模式”改革成功的原因,一是受益于顶层设计,政策支持;二是分享机制创新,符合各方利益;三是三家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差异大,基站规模相差悬殊;四是中国铁塔始终坚持“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建”的原则,扩大行业共享率;五是商务定价模式引导鼓励三家运营商共建共享。以 “共享竞合”为核心的铁塔模式,对国家全力推进“网络强国”战略、加速构建信息化社会等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深入探索现代企业体制机制成为国企改革“先行军”的铁塔公司,其以“共享竞合”为核心的模式通过提升资源整合共享效率,促进行业降本增效,带给人们关于国企改革新的启示。
参考文献:
[1]余俊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及预期绩效浅析——基于电信行业反垄断视角[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8(03).
[2]肖兴志,韩超.中国垄断产业改革与发展40年:回顾与展望[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07).
[3]刘春华.中国铁塔公司商业模式研究——基于美国AMT[J].时代金融,2014(30).
[4]吕继兵.“三位一体”创新规划机制 深化铁塔站址资源共建共享[J].通信企业管理,2017(03).
[5]吕继兵.“铁塔模式”对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启示[J].通信企业管理,2016(11).
[6]吕继兵,金永生.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研究[J].青海社会科学,2018(06).
(作者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