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首先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阐述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力因素以及目前我国金融创新所具备的条件,然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面临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最后借鉴国外金融创新的发展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从产品、服务、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深化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思路和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创新 对策
始于2007年的金融危机,由雷曼兄弟、美林等一连串投资银行引爆之后,其严重性目前已然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商业银行步其后尘。迄今为止,美国已有不少家银行倒闭。如今,全球各商业银行如临大敌,抵御金融海啸。在此背景下,金融创新已经成为时代不可逆转的洪流,决定着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中的兴衰成败。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更应该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成因、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创新的途径进行分析。
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1、内部因素
从内部因素看,银行在既定风险水平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或是既定利润水平下维持风险最小化是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内部动力。
2、外部因素
从外部因素看,经济环境的变化、消费者偏好的改变、金融管制是促使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外部动力。
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不足
(1)盲目追求市场份额。我国一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机有所偏差,盲目抢占市场份额或者只为了提高知名度,忽视了赢利能力。在进行新产品宣传时候,往往为了使产品能够尽快打入市场,一些商业银行向客户进行产品介绍时片面夸大其优点,对于产品的一些缺陷避而不谈,使客户很难对创新产品的前景和风险做出准确的判断。一旦出现了风险,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影响了银行的信誉。最近美国的次贷危机就很能证明此道理。
(2)产品品种单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定位雷同,产品品种单一,突出表现在对于同一层次消费群体的争夺,比如说大企业、高消费群体,而对于可以争取的急需提供金融服务的低层次的小群体予以忽略。一旦某家银行推出了一项新的金融产品,别家银行都争相模仿,缺乏自己的产品创新,模糊自己的市场目标,造成了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了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混乱局面,扰乱了市场秩序。
(3)服务意识淡薄。几十年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形成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服务文化。
(4)监管不到位。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经济学家认为,此次美国金融危机很大部分是因为政府监管失灵。失当的监管结构,致使金融专家行业化(丧失公允)、经济学家公司化(丧失独立性)、政府监管亡羊补牢(丧失预警性),这是形成系统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控制链”。
2、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制约因素
(1)人才因素。目前我国国内银行从事基层工作的人员很大一部分在技能和知识结构上较为老化,很难适应新形势下业务与创新的要求。
(2)市场因素。我国的金融市场可以分为短期的货币市场和长期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已经成功的发行了多种期限的国债,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的长期债券品种,从数量看的确是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一性形式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是从效率上看,还存在着市场规模偏小、结构不平衡、格局单一等问题,因此国际上成熟的金融创新技术、方法、手段和工具在我国尚难以发挥作用。
(3)技术因素。目前我国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技术能力和有限的技术水平是这个过程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我国目前的网络信息技术水平还不高,网络建设、安全防范等问题造成了网络銀行、电子银行的发展速度缓慢,并且投入不足直接造成了中间业务发展的软硬件缺乏支持。
三、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挖掘商机
1、市场创新
要加强市场细分,选定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目标市场。由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不再像从前那样只局限于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一的市场主体。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每个公司的企业规模、产品特点、资产状况、经营状况、风险大小以及自然人客户的性别、年龄、职业、收入状况、教育背景都越来越复杂,呈现出多层次发展的态势。因此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无论规模或资产的多少,都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层次的需求。市场的多元化决定了顾客的不同需求,所以商业银行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将市场细分,选择适合自己的目标市场。
2、业务创新
在资产业务的创新方面,银行应该注意资产多元化、资产证券化、贷款证券化,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证券结构的有效设计,将银行的信贷资产转变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和出售的证券,以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以及利率风险等问题。商业银行可利用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间接投资方式,推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的新品种以完善个人信贷体系。
3、产品创新
(1)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2)加大产品的营销力度。
4、服务创新
对于银行来说,客户的满意是给银行带来效益和利润的机会,也是对银行服务的最好奖赏。同样,培养员工客户至上的良好理念远比给他们发奖金来得重要,员工的奖金依赖于银行的利润和效益的增长,而银行的效益又来源于客户的满意,客户的满意会给银行带来更广阔的利润空间。因此,客户至上的观念是使员工能够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从而创造银行利润的源泉。
5、监管体系创新
(1)确立明确的监管目标。
(2)构建银行监管法律体系。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创新 对策
始于2007年的金融危机,由雷曼兄弟、美林等一连串投资银行引爆之后,其严重性目前已然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商业银行步其后尘。迄今为止,美国已有不少家银行倒闭。如今,全球各商业银行如临大敌,抵御金融海啸。在此背景下,金融创新已经成为时代不可逆转的洪流,决定着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中的兴衰成败。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更应该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成因、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创新的途径进行分析。
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1、内部因素
从内部因素看,银行在既定风险水平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或是既定利润水平下维持风险最小化是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内部动力。
2、外部因素
从外部因素看,经济环境的变化、消费者偏好的改变、金融管制是促使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外部动力。
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存在的不足
(1)盲目追求市场份额。我国一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机有所偏差,盲目抢占市场份额或者只为了提高知名度,忽视了赢利能力。在进行新产品宣传时候,往往为了使产品能够尽快打入市场,一些商业银行向客户进行产品介绍时片面夸大其优点,对于产品的一些缺陷避而不谈,使客户很难对创新产品的前景和风险做出准确的判断。一旦出现了风险,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影响了银行的信誉。最近美国的次贷危机就很能证明此道理。
(2)产品品种单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定位雷同,产品品种单一,突出表现在对于同一层次消费群体的争夺,比如说大企业、高消费群体,而对于可以争取的急需提供金融服务的低层次的小群体予以忽略。一旦某家银行推出了一项新的金融产品,别家银行都争相模仿,缺乏自己的产品创新,模糊自己的市场目标,造成了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了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混乱局面,扰乱了市场秩序。
(3)服务意识淡薄。几十年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形成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服务文化。
(4)监管不到位。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经济学家认为,此次美国金融危机很大部分是因为政府监管失灵。失当的监管结构,致使金融专家行业化(丧失公允)、经济学家公司化(丧失独立性)、政府监管亡羊补牢(丧失预警性),这是形成系统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控制链”。
2、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中的制约因素
(1)人才因素。目前我国国内银行从事基层工作的人员很大一部分在技能和知识结构上较为老化,很难适应新形势下业务与创新的要求。
(2)市场因素。我国的金融市场可以分为短期的货币市场和长期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已经成功的发行了多种期限的国债,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的长期债券品种,从数量看的确是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一性形式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是从效率上看,还存在着市场规模偏小、结构不平衡、格局单一等问题,因此国际上成熟的金融创新技术、方法、手段和工具在我国尚难以发挥作用。
(3)技术因素。目前我国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技术能力和有限的技术水平是这个过程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我国目前的网络信息技术水平还不高,网络建设、安全防范等问题造成了网络銀行、电子银行的发展速度缓慢,并且投入不足直接造成了中间业务发展的软硬件缺乏支持。
三、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挖掘商机
1、市场创新
要加强市场细分,选定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目标市场。由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不再像从前那样只局限于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一的市场主体。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每个公司的企业规模、产品特点、资产状况、经营状况、风险大小以及自然人客户的性别、年龄、职业、收入状况、教育背景都越来越复杂,呈现出多层次发展的态势。因此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无论规模或资产的多少,都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层次的需求。市场的多元化决定了顾客的不同需求,所以商业银行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将市场细分,选择适合自己的目标市场。
2、业务创新
在资产业务的创新方面,银行应该注意资产多元化、资产证券化、贷款证券化,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证券结构的有效设计,将银行的信贷资产转变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和出售的证券,以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以及利率风险等问题。商业银行可利用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间接投资方式,推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的新品种以完善个人信贷体系。
3、产品创新
(1)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2)加大产品的营销力度。
4、服务创新
对于银行来说,客户的满意是给银行带来效益和利润的机会,也是对银行服务的最好奖赏。同样,培养员工客户至上的良好理念远比给他们发奖金来得重要,员工的奖金依赖于银行的利润和效益的增长,而银行的效益又来源于客户的满意,客户的满意会给银行带来更广阔的利润空间。因此,客户至上的观念是使员工能够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从而创造银行利润的源泉。
5、监管体系创新
(1)确立明确的监管目标。
(2)构建银行监管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