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视角下的底层抗争:案例阐释与角色分析

来源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rxin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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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底层抗争一直是一个研究热点。从理论社会学和知识分子的双重视角出发,发现农村知识分子在社会结构、社会冲突和社会互动的境况中对农民集体抗争的形式和程度起着较大的影响力。一方面,农村知识分子在社会结构中,于背后指导和策划上訪者们与基层政府进行博弈和对抗;另外一方面,农村知识分子所扮演的有机知识分子和批判知识分子会影响底层抗争的发展态势。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在进一步理解底层抗争的同时,注意农村知识分子的有机性,并及时、有效地回应农民的利益诉求,以维护社会稳定。
  关 键 词: 理论社会学;农村知识分子;农民上访;底层抗争;角色分析
  一、引言
  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将农民起义的原因归为六类:“(1)官府滥用民力,横征暴敛;(2)官府实行严厉的经济垄断;(3)官府进行严厉的户口控制;(4)官府吏治腐败,法外敲诈;(5)官府和民间对组织资源的争夺;(6)天灾与外患等非社会因素。”[1]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对权力制衡不足的情况下,往往就会导致它贪得无厌、徇私枉法和知法犯法等,进而在这个过程中,民众的利益会因为权力的作恶而被伤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就会选择抗争。在历史有过不少这样的案例,比如秦末时期的“陈胜、吴广起义”,再比如清末时期的太平天国运动、白莲教起义等。我们姑且将这样一些底层的反抗性行为称之为“底层抗争”。这个概念最早源自斯坦福大学的“无形学院”,详见裴宜理:《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东南学术》,2008年第03期,第7页。
  幸运的是自1949年以来,中国没有再发生类似类似太平天国的农民革命,却发生了一些群体性事件或农民集体上访等。然而,我们从其中可以发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即:底层民众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最终都会演变为政治冲突,进而引发中央对地方社会稳定的担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家治理已经实现由‘发展型国家’向‘监管型国家’的转型”。[2]在监管思维作用下,中央继续用维稳和摆平的思维去解决,甚至“花钱买平安”,以保证地方社会的稳定,这是当前基层治理的一个基本逻辑(治理术)。
  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下来进行个案研究。我们调查的地点是在A省的DJ社区。通过参与式观察可以发现,该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全村有乡村企业3家,小组长Y就其中某个企业的负责人。换句话说,Y共有两个角色:一个是企业家,另外一个是村干部。
  当该村进行年终分红的时候,问题也就接踵而至了。村小组的负责人Y在无视《村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而该小组长Y所违背的该法具体为: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十四条第九款: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第二十五条: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等等。前提下擅自制定了一项内部规定,即:只有拥有该村户口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年底的利益分红,如果原先居住在该村,现在不在却又想把户口迁回的,需要缴纳2万元人民币给村小组长。包括出嫁到外地,但丈夫死亡,其父母却还在该村,按照相关法律同上。,其户口虽被允许迁回的情况下,也要缴纳2万元,才能取得该村户口,从而参与分红。这个内部规定,引起了一些村民的不满。更多内容可见刘晨:《商议型治理:农民集体上访的政治遭遇与同意困-基于安徽池州市东至县DJ社区(城中村)的实地考察》,原载《宜宾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所以,村民觉得此内部规定不合理,并且形容Y是“第二个中央政府”,无视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故而决定采取集体上访,争取利益的同时,顺便把Y“拉下来”。
  那么,在这场农民的集体上访中,难道就没有一个带头的吗?其一,结合以往的调查经验和既有的历史文献,不难发现,在农民抗争中不仅仅有带头“闹事”的人,还可能有军师在背后出谋划策。本文所要研究就是这个群体,因为他们具备一定知识,同时又长期生活在农村,对基层社会非常了解,这为他们带头“闹事”创造了条件。其二,本文根据Intellectuals at a Crossroad:the changing politics of Chinas knowledge workers中文译名为:处在十字路口的知识分子,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和《知识分子与农村发展》上海三联出版社,2016年版。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Rural Development两本书对知识分子的理想型分类,可将“带头”的农村知识分子分为:有机型知识分子,专业型知识分子和批判型知识分子。[3]所以,本文的问题是:农村知识分子在底层抗争中,什么时候扮演专业型知识分子,什么时候扮演有机型知识分子,什么时候扮演批判型知识分子?他们所扮演的角色有交叉或重叠吗?此外,在理论社会学的视角下,又该如何理解底层抗争?接下来,让我们先来对相关概念做一个界定。
  二、概念界定:农村知识分子与底层抗争
  (一)什么是农村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西方,大约出现在1860年代左右。见托马斯·索绪尔:《知识分子与社会》,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4页。发展如今,学界对知识分子的定义,主要有两个说法:“一个是Intelligentsia,这个词主要来自于东欧,主要是指19世纪末的俄国、波兰的一批人,他们出身贵族,接受西方的教育,对俄国、波兰的专制现状严重不满。”[4]34许记霖等人将其形容为“一群与主流社会有着疏离感、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特别是道德批判意识的群体”[5]。“另外一个是Intellectual,这一词源于法国,它的出现与当时的一起公共事件有关。在1894年,法国的Alfred Dreyfus上尉,因为蒙受了冤屈而被判终身苦役,左拉、雨果等一批文学家、艺术家、大学老师和记者等在《我控诉》见http://cul.sohu.com/20151116/n426641688.shtml,上网日期:2015-12-11。上签字,以表示抗议。后来,这份请愿书被誉为‘知识分子的抗议书’。虽然这个词开始带着一定的贬义,但是后来主要是指受过一定的教育,拥有社会良知的一群人称为知识分子。”[6]这就将知识分子的概念范围扩大了很多。   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个以读书人为主体的阶层,我们将其称为“士”,余英时认为:“士大夫更为重视‘知识’,且士大夫的‘以天下为己任’类似西方基督教的宗教情操,因而中国的‘士’更接近于西方近代的‘知识分子’。但清朝灭亡以后,读书人已經不同于传统的‘士’,更多的是‘文人’,是受过一定教育,从事某个职业的读书人,在专业性上要比一般人更强,比如记者、律师、学者、教师等。所以,从广义的说,就是有一定文化的人都可以叫做知识分子。”[7]所以,把知识分子的这些内涵结合当今中国的农村社会,则农村知识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受过一定教育,有些知识和头脑的农民。
  (二)什么是底层抗争
  在20世纪90年代,查尔斯·蒂利、麦克亚当、塔罗,还有裴宜理四个人在斯坦福大学组成了一个“抗争性政治的无形学院”(Invisible college of contentious politics)。裴宜理曾说:“这个项目在 4年间每年开会2-3次, 并且他们邀请了另外四名学者加入到他们中来, 包括我本人作为唯一一个研究欧洲或美国之外的地区的成员。我们一起试图思考研究社会运动的新的途径。我们采用了抗争性政治这个词来突出国家的重要性, 并强调抗争是政治性的, 而国家是卷入其中的关键行为体之一。”[8]在她看来,“中国是世界上研究抗争性政治的最好的实验室, 中国的抗争性政治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 3 世纪的陈胜、吴广那里,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9]
  于建嵘在《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的基本问题》一书中对抗争性政治做了进一步阐释。他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急剧的社会结构转型,中国新的社会身份和社会认同群体也随之产生,社会行动者的种种政治表达和利益维护活动,重新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信仰、文化价值观和抗争策略,并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政治主体意识的这种变化,导致了民众抗争意识的外显化。这样的一种外显化的底层民众的抗争意识转化后的行为或举动就可以被理解为底层抗争或抗争性政治。”[10]他还认为:“之所以叫政治性的抗争原因在于,其最初所针对的是维权、社会运动等内容。就具体的表现而言,底层抗争主要反抗的是政府。政府与民众的对抗,往往导致作为弱势一方的民众需要去‘争’,以抵抗政府对民众利益的伤害,于是底层百姓的‘抵抗’与‘争取’成为底层抗争的一种带有强烈利益诉求色彩的行为。”[11]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把类如社会运动、革命、群体性事件、农民上访等,只要有抗争的主体针对利益进行诉求的群体行为,即称为底层抗争。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取参与式观察与半结构式访谈,同时还采取了历史文献法。第一,所谓参与式观察法就是“研究者直接参加到所观察的对象的群体和活动中去,不暴露研究者真正的身份,在参与活动中进行隐蔽性研究观察。同时,还需要作为参与者而融入其中。”[12]正是因为如此,我们观察到了他们是如何商量策略去“堵”镇委书记以质问,他们是如何在该书记的办公室和他反应情况,他们是如何于深夜在饭店商量对策的,等等。又因为与其中一位上访者比较熟悉,所以他们更大胆和放心地说实话,且把上访的全部材料和政府回应材料等给我们看。
  第二,“所谓半结构式访谈,是指按照一个粗线条式的访谈提纲而进行的非正式的访谈。该方法对访谈对象的条件、所要询问的问题等只有一个粗略的基本要求,访谈者可以根据访谈时的实际情况灵活地做出必要的调整,至于提问的方式和顺序、访谈对象回答的方式、访谈记录的方式和访谈的时间、地点等没有具体的要求,由访谈者根据情况灵活处理。”[13]所以,我们在还未入场的时候就列好了一个大致的访谈提纲,对象是上访和未上访的村民、村委干部、镇委干部等。而在对话的过程中,我们也采取了灵活应对的策略。
  第三,历史文献法主要是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14]本文通过查找一些历史上农民抗争的材料,并从中获取了与本文相关的内容,以辅助本研究。
  四、理解“底层抗争”:理论与案例的嵌入式分析
  本文主要采取了三种理论,分别为:结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和互动理论。之所以选择这三种理论的原因在于A省的这场农民集体上访中有结构的因素,有冲突的存在,还有冲突过程中的不同主体的互动。
  (一)结构功能主义及其视域下的农民抗争
  “奥古斯特·孔德和赫伯特·斯宾塞提出了功能主义的最基本原则:社会与生物有机体在许多方面是相似的,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社会与生物有机体一样都具有结构。一个动物由细胞、组织和器官构成;与其类似,一个社会由群体、阶级和社会设置构成;第二,与生物有机体一样,一个社会要想得以延续就必须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第三,与构成生物有机体的各个部分相似,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也需要协调地发挥作用以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15]
  “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一个社会只有满足了四个基本需求,才能发挥其功能,它们分别是:(1)目标的获得;(2)对环境的适应;(3)将社会不同部分整合为一个整体;(4)对越轨行为的控制。他尤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的满足,认为这需要社会成员接受和遵守社会的共享价值观。他认为是这些共享价值观将社会‘粘’在了一起。如果过多的人拒绝接受这些价值观,社会稳定将会崩溃。”[16]随后,罗伯特·默顿将帕森斯的功能主义理论进行了改进,使其更有利于经验研究。“墨顿从分析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特定单位入手,其认为社会系统中并非所有组成部分都发挥着正功能,当社会结构中的某一单位阻止了整个社会或其组成部分的需求满足时,它则是反功能(Dysfunctional)的。这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子系统都在积极地维护与建构社会秩序,有的则是反作用于社会。”[17]
  问题是,如果说“中央政府—基层政府—农民”作为一个系统的话,那么如何利用结构功能主义去解释农民的集体抗争呢?   第一,按照斯宾塞所说的,“社会与生物有机体一样都具有结构”见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spencer/,访问日期:2016-3-23。,那么在農民在抗争性政治当中,其所处的权力结构如下图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黑色的三角形是基层政府,因为他们面对黑色以下的部分——上访农民时,也是具备相当的权力,黑色三角形的顶端则为地方政府的最高权力,而再与下面的空白部分共同组成基层社会的权力结构。再把两个三角形作为一体来看,即为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格局。具体而言,处于最下面的部分(黑色三角形下面的部分),为最没有权力的农民群体,也就是权力的弱势群体。当他们在遭受利益伤害之后,并没有多少反抗的余地。此外,自2014年5月所颁布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后见新华网:中办国办明确不受理越级上访和涉法涉诉信访,农民不能越级上访,故而,农民首先要面对的不是处于最顶端的中央权力,而是黑色三角形中最顶端的权力,即基层政府的权力。
  第二,根据我们多次的乡村调查,对于农民而言,他们的基本需要是生存的利益不受伤害。以本文所分析的DJ社区来说,“农民的生存利益就是村集体企业分红是否公平,而公平与否,又是村小组组长Y一个人说了算。所以,这无疑会导致在村务不公开和违背《村组法》的情况下,Y可以大胆地徇私枉法,继而就会引发农民的不满和上访。”[18]而农民之所以争取正当利益比较困难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基层政府的权力来源是中央对地方地指派和授予,而不是通过农民地选举赋予地方官员以权力。
  第三,作为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如果中央、地方与农民各自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那么这个社会就会良性运行。具体而言,中央出台相关政策以构建民意的制度性表达,地方政府听取农民的利益诉求和及时解决问题,农民在法的框架内行事,不采取暴力去攻击其它子系统等,并采取法治来维护这个系统的运转,则社会必然会稳定和和谐。
  第四,如果把“AGIL模型”置于A省DJ社区的这场农民集体上访中,则农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具体运行如下,见图2:
  正如上图所示:在AGIL模型中,如果把本文所关注的农民抗争案例放入其中,就会发现,农民与政府之间的这场抗争性的政治博弈,往往各自都有各自的目的,且不同的子系列在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同时,地方政府没有正视农民的利益诉求和公平诉求,在治理思维,依然认为农民抗争行为是一种“不听话”的表现,而农民希望通过抗争获得公平与利益。此时,中央政府又通过法律和政策等来降低压力和维护农村秩序。因此,不同的子系统就是在这样的逻辑下运转着。
  另外,正如墨顿所说:“社会系统中并非所有组成部分都发挥着正功能,当社会结构中的某一单位阻止了整个社会或其组成部分的需求满足时,它则是反功能(Dysfunctional)的。”[19]所以当“不能越级上访”的规定出台以后,加重了农民利益表达受阻,起到了反功能的作用。进一步说,农民为什么不愿意遵守层层上访呢?因为他们不相信基层政府,他们认为:“中央都是好的,地方都是坏的。”我们在调查甘肃、湖北的农民上访时,差不多都是这样认为的。并且,在曹锦清教授在《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中也有相关论述。基于这样的不信任,农民往往会选择跨级上访,或者按照规定快速地进行层层上访,等过场走完之后,直接去中央。他们希望以此给地方政府施压,从而把问题解决。关键是,当上访材料递给中央有关部门以后,会被层层下压,最后又回到了地方。并且,地方官员会因农民在他的上级部门面前告状,影响他的政绩和仕途,所以上访农民可能会遭权力的报复。
  正如我们在调查A省的这场农民上访事件中所看到的,当村小组要通过一个决议时,农民如果不是党员,就会被Y在开会时排除在外,得不到相应的发言权和参与权。如此,Y把“自己人”弄成商议对象后,就没人会反对他了,决议就很容易通过。而在权力结构的上层,中央虽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但是地方干部却为了一己之利,不但不遵守《村组法》的规定,还采取暴力打击的方式进行基层治理,如截访、让黑社会人员去毒打或威胁上访者等,甚至还威胁上访者的家人,强制性地逼迫其放弃上访和申诉。如此,农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就会选择上访,继而演变为一场群众自发的抗争运动。
  (二)社会冲突理论及其视域下的农民与地方政府
  社会冲突理论的代表科塞曾反对帕森斯所认为的冲突只具有破坏作用的片面观点,他力图把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和社会冲突分析模式结合起来,以修正和补充帕森斯的理论。科塞认为:“冲突具有正功能和负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冲突具有保证社会连续性、减少对立两极产生的可能性、防止社会系统的僵化、增强社会组织的适应性和促进社会的整合等正功能。”[20]同样是社会冲突理论的代表,达伦多夫却认为:“社会组织不是寻求均衡的社会系统,而是强制性协调联合体。社会组织内部的各种不同位置具有不同量的权威和权力。社会结构中固有的这种不平等权威的分布,使社会分化为统治和被统治两大彼此对立的准群体。在一定条件下,准群体组织表现为明显的利益群体,并作为集体行动者投入公开的群体冲突,从而导致社会组织内部权威和权力的再分配,社会暂时趋于稳定与和谐。”[21]他还强调说:“但是,和谐中潜伏着冲突的危机,一旦时机成熟,社会成员就会重新组织起来,进入另一轮争夺权力的冲突。社会现实是冲突与和谐的循环过程,而‘权力和抵制的辩证法乃是历史的推动力’。”[22]同时,卡尔·马克思在社会冲突理论中也有一席之地,他认为:“(1)稀缺资源上的分配越是不公平,那么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基本利益冲突就会越深;(2)被统治者对其真正的集体利益的认识越来越深化,他们就越有可能怀疑现在稀缺资源分配模式的合法性。”[23]
  本文所调查的A省DJ社区的农民集体上访案例,也是属于社会冲突的一种。他们的上访,至今已经有将近3年时间,在这3年中,冲突主要发生在地方干部与村民之间,而解决这场冲突的态度是:当地镇政府采取拖拉,上访者采取死磕,反复去找镇委书记,反复去政府的相关部门上访。可谓针尖对麦芒,势不两立。   这场无比焦灼的社会冲突,在本文看来形成了下表中的对抗模式:
  从图3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地方政府与上访农民的冲突主要爆发在红线附近之所以用虚线表示是因为发生冲突时的政治弹性。,红线上面的部分,即“倒三角形”,其主要是指基层政府,其作为中央的权力代理人和“守夜者”见《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却因基层干部的乱作为,而与农民争夺利益,从而让基层政府与上访农民形成了对立。红线下的“正三角形”是指农民群体,顶尖的部分是群众领袖,他们往往采取资源动员等方式与地方政府进行抗争。从而形成如图3的两个顶点的对抗。
  从我们调查的DJ社区的情况来看,处在“倒三角形”顶点的人是镇委书记,处在“正三角形”顶点的人是群众领袖/农村知识分子。他们的对抗,发生得非常巧妙和激烈。同时,当其中一位群众领袖聘请律师后,反而加重了村民与村干部Y的利益冲突,让这场“战争”变得更加硝烟弥漫。镇政府虽然调解了多次,也曾有短暂的“和谐”,但结局还是发展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甚至,还有上访农民扬言说:“将Y炸死算了”采访时间:2015-5-27.。这就是达伦多夫所说的“社会会暂时趋于稳定与和谐,但和谐中潜伏着冲突的危机,一旦时机成熟或出现其它情况,社会成员就会重新组织起来,进入下一轮冲突。”见刘迁:《布劳和达伦多夫的理论得以结合的几个条件》,原载《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4期,第118页。
  如果用马克思的冲突理论来解释,所谓稀缺性资源,其实就是中国民间社会一直很欠缺的公平。且,公平的丧失主要是因为权力监督失衡,导致村干部乱作为,从而导致农民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时就会选择底层抗争。在他们做出这一举动时,他们就已经在怀疑“群众路线”、“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和“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于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所作的演讲。其中谈到“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等政治承诺还管用吗?于是,农民开始不服从权威,不信任政府。这对政府而言,造成了大量的合法性流失,值得警惕。
  同时,在农民与农民之间,也隐隐约约存在一些彼此之间的冲突,更多的是因为理念,有时候也会因为利益,比如说,有的上访领袖,往往要这样做,而其他人则要那样做。同時,如果基层政府对上访领袖采取“收买政策”、“逐个击破”的办法,那么其他上访者就会觉得此人是叛徒,出卖了同伙。今后,此人可能在村内无法再照常生活下去。为了避免这种结果,出卖者会选择回避与被出卖者的“冲突”,到其它地方继续生活,或去城里打工。
  (三)社会互动理论及其视域下的上访农民与基层政府
  首先,“社会互动是研究社会学的基本分析单位之一。它是个体层次和社会结构层次以及文化层次的中介,是由个体走向群体甚至更大社会组织制度的转折点。其内涵在于:(1)社会互动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体之间。(2)个体之间、群体之间只有发生了相互依赖性的行为时才存在互动,并不是任何两个个体的接近都能形成社会互动。(3)社会互动以资讯传播为基础。(4)社会互动总是在特定的情境下进行的。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具有不同的意义。(5)社会互动可以是面对面的,也可以在非面对面的场合下发生。(6)社会互动还会对互动双方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并有可能对社会环境形成一定的作用。(7)个体间的互动往往遵循一定的行为模式,具有一定的互动结构。”[24]
  其次,符号互动论遵的因素有三个:“(1)必须要有两个或以上的互动主体。(2)互动主体之间必须发生某种形式的接触。(3)参与互动的各方有意识地考虑到行动‘符号’所代表的‘意义’。”[25]同时,布鲁默认为:“(1)根据我们对于事物所赋予的意义,我们对之采取行动;(2)我们对于事物所赋予的意义是社会互动的结果;(3)在任何情境下,这一解释过程通常包括米德所说的角色借用,且角色和互动是密不可分的。”[26]
  在互动理论视域下,于这场农民集体上访而言,主要有两个层面的互动:农民与基层政府和农民彼此之间。就前者来说,是因为农民对利益和公平的诉求,本质上说是一个群体和另外一个群体互动。就后者而言,是因为要商量抗争对策等,从本质上说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互动,或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互动。具体而言,到底他们之间发生了哪些互动的目的和形式,我们可见表1:
  从表1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场底层抗争中的各个不同主体的互动目的和形式,当然,还有意义,恰好是这些意义, 在互动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又推动了农民彼此之间和他们与基层政府之间的互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这场A省的农民集体上访中,因为农民的正当利益受损,所以才抗争,进而才有这些互动。关键是,互动背后的各个主体的认知和所处的位置不同,导致问题难以解决。农民认为,他们是正义和合理的,因为基层干部的乱作为导致他们的利益受损,所以去抗争,而政府干部认为,农民的抗争有害于基层社会稳定,且农民与村干部之间可以通过彼此间协商,从而拿出一套大家都满意的新分配方案,但不能闹事。问题是,“虽然村民自治使民主的价值深入民心,民主选举逐渐成为村民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民主协商则因缺乏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而进展缓慢。”[27]所以,镇政府提出的协商方案并没有真正解决农民利益受害的问题,他们才会反复上访。
  五、农村知识分子在底层抗争中的角色扮演
  在上文中,我们用三个社会学的理论阐释了这场底层抗争,比如基层干部与上访农民之间的冲突、互动等等。我们通过这些理论社会学,可以大致看清底层抗争中的上访农民与基层政府对抗的社会结构因素、冲突形式和互动逻辑等。接下来,我们要分析的是在知识分子的视角下,又该如何来理解作为上访农民的农村知识分子在底层抗争中的主要角色有哪些?这些角色会有交叉和重叠吗?   正如上文所述,本研究所调查这场农民集体上访中有带头的领袖,这类人之所以可以归于农村社会中的知识分子是因为他们有头脑、有勇气、有点文化等。相对于其他上访者而言,他们有更多的领导才能和斗争技巧,有更多的资本(资金和社会关系等)。且,当基层干部侵害他们的利益时,他们就会率先站出来,并且号召其他的受害者一起抗争。
  根据我们的调查,这场农民抗争的领袖是C,他不但有上文提到的那些资本,还有一个其他上访者不具备的优势,即他年龄相对而言要小一些,所以更有精力去组织抗争。同时,他还曾告诉我们,其爱人在经济上的能力要大于他,每年的总收入比他多,他的岳父经济实力也不俗。而就身份而言,C现在是居住在DJ社区一个二层小洋楼的村民,同时他还是一位在A省Q市上班的建筑工。所以,其算是一位见过世面的农民。
  但非常奇怪的是,《东至县R镇人民政府文件》[尧政(2015)44号]所回复的对象是上访农民L。该文件说:“L等同志,县领导接待[2015]21号信访档关于你们反映DJ社区中心村民组卖户口与资产效益分配不公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信访事项,我们已经收悉。现就办理的情况答复如下:第一,你们的争议属实……;第二,希望你们能够沟通从这些基层政府回复的内容来看:第一,基层政府是在收到DJ社区上访村民的举报材料之后,再进行调查,然后做出的回复。第一,从理论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基层政府与上访村民的社会互动;第二,镇政府通过调查,并确认村民的利益的确受损,Y的确是违法乱纪,但是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村民与Y之间沟通。值得强调的是,我们是在这封文件回复给上访村民一个月之后进入的该村进行调查,而且这次调查结束以后,大约过了2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们再次对上访村民进行回访时,得到的消息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所以,镇政府提出的沟通解决是否有效,存在疑问。化解相关问题。”见《D县R镇人民政府文件》(2015第44号),2015-4-9。
  问题是,为什么不是村民C作为上访农民的代表,以他的名义进行举报和抗争?通过观察和对话,我们明显感觉到L已经是一个比较年老的村民,而且是并没有什么主见的那种人。要解开这个疑惑,我们就需要对作为实际意义上的上访领袖和农村的知识分子C在这场农民集体上访中所充当的角色进行分析。
  根据郝志东教授在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出版的博士论文《處在十字路口的知识分子》(2003)和我们一起合著并已经出版的《知识分子与农村发展》(2016)对知识分子进行分类,共有三种:“(1)有机型知识分子是指帮助政府机构,并进行出谋划策的人,比如社科院的研究员等;(2)批判型知识分子是指基于道德层面,利用良知和专业知识对社会问题进行批评的人,比如说“公知”等;(3)专业型知识分子是指很少参与社会公共话题的讨论,而潜心于自己事业和专业的人,比如说一些科学家,他们往往是做好自己的实验,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和著作即可。”[28]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有机型知识分子的“有机性”还应该得到内涵上的扩充,比如“有机”于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进行正当利益的维护与抗争,也可以算作有机型知识分子。同理,批判型知识分子在公共领域地发声,其实也是有机行为。
  接下来,让我们以上访领袖和农村知识分子的C作为分析对象,看他在什么时候扮演有机型知识分子、专业型知识分子和批判型知识分子。
  (一)什么时候农村知识分子是有机型知识分子?
  首先,通过我们的调查和观察发现,C在背后不断地帮助上访者们出谋划策。比如,在上述中我们提到的镇政府文件,虽然镇政府回复的对象是L,但是提出抗争的却是C。他告诉我们:“其实,那些举报材料几乎都是他弄的。而当时之所以选择L的原因在于其年龄偏大,基层干部也不敢拿他怎么样(比如不敢碰他),如果L在上访的过程中,出了什么事情,可能与其接触的村委和镇委都不好办。”调查时间:2015-5-28;调查地点:R镇DJ社区村民C的家中。再比如,在我们进行驻村调查的第一个晚上,C通过电话把其他上访者召集在一个酒店(他朋友开办的),商议如何抗争,并提出让一部分村民于第二天上午去“堵”镇委书记。我们在第二天上午进行了参与式观察,上访者们的确在镇政府的门口,看到镇委书记走过来时将其拦住,反映问题。他们站着对谈了一小会,镇委书记将他们邀请到他的办公室进行商议。笔者也被邀请进去一起商议,通过参与式观察得知:有的上访者要求镇委应该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有的要求镇委书记应该出面,以镇委的名义重新拟定一个分配方案,并宣布村小组长Y的“决议”无效,有的要求把Y直接免除了,重新进行选举,等等。这些要求可谓都是针针见血,直击要害。当场我们就有些怀疑,这到底是C教的,还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后来访谈了这些人才知道,名义上是一起商量出来的结果,其实多半是C出的主意。并且,他们还说,这已不是第一次“堵”书记了。
  除了“堵”书记以外,,C还自己花了3500元钱以他个人的名义聘请了律师,通过律师来与Y进行谈判,但在谈判的时候,C不出面。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他希望从法律逼迫Y让步,但结果是Y不但没有妥协,反而比之前变得更加强势。我们通过调查得知,Y之所以敢如此,是因为得到了县文化局某官员的撑腰。
  所以,无论是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来解决村内的“年终分红”问题,C一直在背后充当着策划者和指挥者的角色C告诉我们,其不露面的主要原因是在熟人社会中,当面闹翻不好,毕竟自己还要在村中生活。,他也一直在“有机”于上访者们和基层干部进行博弈,可谓是斗智斗勇。所以C在这些情况下是有机型知识分子。
  (二)什么时候农村知识分子是专业型知识分子?
  C的专业知识主要是在建筑方面,所以只有他当一个建筑工的时候才是专业型知识分子。而在底层抗争中,他充当的是策划者和指挥者,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上访领袖和有机型的农村知识分子。
  (三)什么时候农村知识分子是批判型知识分子?   当我们与C进行访谈的时候,我们问他“为何上访?”,他的回答是:“为了公平。如果我不号召大家起来抗争,那么我们的利益就会继续遭受无视和伤害,为非作歹的人就会还会继续逍遥法外。”访谈时间:2015-5-28。可见,他的内心还是充满了正义感和道德感的。且在这次对话的过程中,C还向我们描述如今基层的一些现状,他一边说,一边摇头和叹气:“现在全国各地的情况估计都差不多,村干部在农民头上作威作福,而上级政府又‘不管不问’,这样下去,会出事的。”同上。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他批判官员的不作为,觉得这些村干部是在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应该受到惩罚。同时,他还觉得自己是一个正义的维护者,希望打抱不平,即便浪费了很多的财力,他也要对这种伤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予以反抗。” C还告诉我们:“他的家人却不怎么支持他,劝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但是他却不听,同时他自己也很苦恼于此,特别是与妻子关系的恶化。”同上。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C之所以选择此,一方面可能是性格的使然,另外一方面可能就是道德感与正义感,导致他主动和勇敢地站出来维护帕森斯所说的那种社会秩序。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他的批判,更多的不是当着政府与官员的面,而是在背后——在他所领导的上访者面前和在我们这些调查者的面前。他不想得罪政府太多,不想和政府官员起正面的冲突,因为他还希望政府能帮助他们把问题解决。
  总而言之,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作为上访者,C的那些行为主要是在有机于农民上访,批判社会不公和对基层干部胡作非为的抗争。所以,他扮演的角色是有机型知识分子和批判型知识分子,而较少扮演专业型知识分子,甚至在这场集体上访中,没有这样的角色。第二,如果按照上述的定义,他在批判和表达基层社会的问题时,其实是在帮农民发声,是在“有机”于农民,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他主要扮演的是有机型知识分子。第三,在面对调查者的时候,他痛斥基层干部和基层社会的不公,故而扮演批判型知识分子比扮演有机型知识分子的角色要多。第四,在面对上访者,也就是那些与他同处一个“战壕”里的上访者们,他更多扮演的是有机型知识分子。为他们提供策略和弄举报材料等。所以,C所扮演的有机型知识分子和批判型知识分子的角色,在很多时候是交叉和重叠的。
  六、总结
  本文主要分析了两个内容,第一,如何在社会学的理论下理解底层抗争;第二,农村知识分子在底层抗争中,究竟扮演的什么样的角色。虽然说,社会学理论和知识分子的视角表面上是平行的关系,但在内容上,其实是互构的,从社会学的理论来看,比如社会互动和社会冲突,以及社会结构中的不同子系统,都有农村知识分子的踪影,而冲突的程度和烈度如何,往往就取决于作为上访领袖的他们。同时,作为农村知识分子,又在社会结构和社会互动,甚至社会冲突中扮演者各种不同的角色,这些角色也决定了底层抗争的最终结果。
  其实,结合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农村知识分子扮演有机知识分子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太平天国”中的洪秀全等就是“有机”于农民的农村知识分子和抗争领袖,他“在1851年发动的农民抗争,最终成为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运动。[29]所以,从知识分子和社会冲突理论等理论来分析底层抗争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以上论述,最后本文想说的是:在当今的中國,我们尤其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基层政府要秉着办实事的态度来处理农民上访,而不能采取“拖拉”的战术,“太极拳”打多了,就会出事,因为秦晖所说的那六种原因和农民的利益受损而无地方诉求时,他们可能就会走向极端。第二,政府要注意农村知识分子的有机性和批判性。历史已经给了我们足够地教训,特别是在“农民生存”有问题的时期。如此,理解底层抗争和农村知识分子,就显得意义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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