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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文体风格和其特殊功能决定了广告翻译的特殊性,传统翻译标准“忠实”“对等”显然不能适应商业广告翻译手法的灵活性.无法解释广告翻译中必要的调整、删减或改写等现象。“目的论”将翻译看作有目的的交际行为.将译文的预期目的置于翻译的首要位置,为商业广告中译者灵活运用翻译方法、选择翻译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如果说目的论对各类文体翻译的普遍适合性还有待探讨的话,那么对于交际目的明确的商业广告的翻译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