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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拊(抚)循”一词,自上古至近代汉语的使用频率很高,经书和史书尤其如此,几千年来绵延不绝。但现行辞书和古代汉语教材对“拊(抚)循”一词的理解存在分歧,有的注释甚至有欠妥之处。张青松《从前四史看“拊(抚)循”的意义》一文对“前四史”中出现的“拊(抚)循”一词作了穷尽性调查,初步探讨了该词的构成和意义,从而得出结论:“拊(抚)循”在古代汉语中并无“训练;调度”这一义项,《汉语大词典》中“拊循”一词的第三个义项“训练;调度”纯属误会,应该删掉。这个结论应该是可信的。
由于材料的限制,当时只对前四史中出现的“拊(抚)循”一词作了穷尽性调查,对汉代的其他文献以及中古、近代汉语的文献基本上没有涉及,从而影响了结论的可信度。有鉴于此,我们从上古到近代文献中选出十部有代表性的典籍作了穷尽式的调查,并参照电子版四库全书,对“拊(抚)循”词义发展的源流作进一步的探讨,应该是很有意义的。
二、“拊(抚)循”词义发展的源流
“拊(抚)循”是双音节合成词,我们不妨从分析其构词成分入手。
“拊”和“抚”都有“抚摩”义,如《庄子·达生》:“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 《汉书·高帝纪》:“因拊其背。”颜师古曰:“拊,谓摩揗之也。”二字又都有“轻拍”义,如《尚书·益稷》“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 百兽率舞,庶尹允谐。’”正义曰:“拊亦击也。”蔡沈注解曰:“重击曰击,轻击曰拊。”《仪礼·乡射礼》:“左右抚矢而乘之。” 郑玄注:“抚,拊之也。” 贾公彦疏:“言抚者,抚拍之意。”不难想象,用手轻拍或轻轻抚摩往往是爱抚的表现,古代文献中,表示父母对孩子的爱抚往往用到此义,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它们都引申出“安抚”“抚慰”“存恤”的意思。如《左传·定公四年》:“申包胥如秦乞师,曰:‘……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杜预注:“抚,存恤也。”又《墨子·节用中》:“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址,北降幽都。” 再如《左传·宣公十二年》:“王巡三军,拊而勉之。”杜预注:“拊,抚慰勉之。”均其证。
“拊”和“抚”均不见于甲骨文和金文,但都见于《尚书》。《尚书》“拊”凡三见,两次用为“轻拍”义(如上所引),一次与“搏”构成双音词“搏拊”,《释名·释乐器》:“搏拊也,以韦盛糠,形如鼓,以手附拍之也。” 当然,也有把“搏拊”理解为动词的,如沈括《梦溪笔谈》:“《虞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鸣球非可以戛击,和之至,咏之不足,有时而至于戛且;琴瑟非可以搏拊,和之至,咏之不足,有时而至于搏且拊。所谓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不自知其然,和之至,则宜祖考之来格也。”《尚书》“抚”凡8见,其中6次用为“安抚”“抚爱”义,如《尚书·微子之命》:“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功加于时,德垂后裔。” 孔安国传:“抚民以宽政。”一次用为“遵循、顺应”义,《尚书·皋陶谟》说:“九德咸事,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 孔安国传:“百官皆抚顺五行之时,众功皆成也。”一次用为“主持”义,《尚书·洛诰》:“……厥若彝及抚事如予,惟以在周工往新邑。” 孔安国传:“其顺常道及抚国事如我所为,惟用在周之百官。”
“循”和“揗”也都有“抚摩”之义。《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段注:“今人‘抚循’字,古盖作‘揗’。” 王力先生按:“在摩揗、拊循的意义上,‘循’、‘揗’实同一词。”如《公孙龙子·坚白论》:“循石,非彼無石,非石無所取乎白石。”《礼记·内则》:“適子、庶子,已食而見,必循其首。”孙希旦集解:“循,猶抚也。”亦其证。这就说明,“抚(拊)”和“揗(循)”本是同义词,在这个意义上讲,“拊循”成词属同义复合。值得注意的是,“抚(拊)”有爱抚、抚慰、安抚义,“揗(循)”却没有。古有“抚百姓”“抚四海”“抚四夷”等语,却无“揗(循)百姓”“揗(循)四夷”之语,就是明证。通过文献调查,我们发现,“拊(抚)循”在古代文献里,往往不表示“抚摩”义,却均表示“抚爱、抚慰、安抚”等义(例见下文)。这就说明其意义是由“抚(拊)”来承担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拊(抚)循”属于偏义复词。“抚慰、安抚、爱抚”等意义本由单音词“抚(拊)”承担,变为由双音词“拊(抚)循”来承担,顺应了汉语单音节词双音化的历史趋势。
下面讨论“拊(抚)循”的词义发展。先看下表:
上表是十部古籍中“拊(抚)循”一词的出现频率。我们的引例都基本上出自以上十部古籍。请看下面的例子:
(1)垂事养民,拊循之,唲呕之。(《荀子·富国》)杨倞注:拊循,慰悦之也。
(2)助之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谋度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墨子·尚同》)
(3)人主立难为而罪不及,则私怨生;人臣失所长而秦难给,则伏怨结。劳苦不抚循,忧悲不哀怜;喜则誉小人,贤不肖俱赏;怒则毁君子,使伯夷与盗跖俱辱;故臣有叛主。(《韩非子·用人》)
(4)吕仲子婢死,有女儿年四岁,葬後数来抚循之,亦能为儿沐头浣濯,甚令人恶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为之,杀之则止;婢遂不复来。(桓谭《新论》)
(5)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戈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6)于是帝欲自将讨之,召长安耆老劳曰:“辽东故中国地,而莫离支贼杀其主,朕将自行经略之,故与父老约:子若孙从我行者,我能拊循之,毋庸恤也。”《新唐书·卷二百二十》)
(7)朕惟为政之道,莫先于养民。故自即位以来,蠲除甚赋,颁宣宽条,嘉与四方臻于安富。郡守、县令,最近民者也。诚能拊循惠爱,以承休德,庶几政平讼理之效。(《宋史·卷一百七十四》)
(8)四年秋,傅友德等平蜀,令文忠往拊循之。筑成都新城,发军戍诸郡要害,乃还。(《明史·卷一百二十六》)
上面例句中的“拊(抚)循”都是“安抚、抚慰、存恤”的意思。“拊”和“循”都有用手抚摩之义,“循”另有“因循”义。在该意义的基础上,它们又引申出“顺应、因循(万物发展之自然本性)”的意思,这属于同步引申。“拊(抚)循”在这个义位上,又属于同义并列式复合词。例如:
(9)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禹凿龙门,辟伊阙,决江河,东注之海,因水之流也。后稷垦草发菑,粪土树谷,使五种各得其宜,因地之势也。汤、武革车三百乘,甲卒三千人,讨暴乱,制夏、商,因民之欲也。故能因,则无敌于天下。(《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训》)
“拊(抚)循”表示“安抚、抚慰、存恤”的意思,往往是执政者对于下民、四夷或者将帅对士卒,是上对下而言;表示“顺应(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其主语也往往是执政者。然而,古代文献里也有百姓、臣下或士卒对君王或将帅(的伟大使命)而言的例子,只是这类用例出现较晚而已。这种“拊(抚)循”可以根据语境翻译为“成就”“(帮助)完成”等,该意义应该是由“顺应、因循”义引申而来的。例如:
(10)我其敢不及我身之存以抚循宁王之大命乎!(宋苏轼撰《书传》卷十一)(笔者按:宁王,文王。宁,文之讹字。下同)
(11)今蠢今翼日,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宁、武图功。献,贤也。敉,抚也。四国蠢动之明日,民之贤者有十夫来助我,求往征四国,抚循宁王之武事以图功也。(宋苏轼撰《书传》卷十一)
(12)为人子而使其父至此,则人子之心何安?故我何敢不于我之身抚循宁王之大命乎?大命,天下之命也。(宋陈经撰《尚书详解》卷二十七)
(13)汝尚顺修常法,而无越礼抚循职事,而无废功,如予之事王者。(明清王夫之撰《尚书稗》)
(14)将还,酋长泣曰:“天子藉公镇抚,奈何欲去我?”仁寿以池壁未立为解,诸酋即相率筑城起廨。甫旬略具。仁寿乃告以实曰:“吾奉诏,第抚循,庸敢擅留夷夏父老!”乃悲啼。(宋祁撰《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七)
此外,“拊(抚)循”在古文献中还有“护养”和“供养”的意思,然而这样的例子似乎并不多见。用为“护养”意义的例句如《汉语大词典》所引《荀子·王制》的例句:“兵革器械者,彼将日日暴露毁折之中原;我今将修饰之,拊循之,掩盖之于府库。”用为“供养”意义的例句如《韩诗外传》卷七:“夫为人父者,必懐慈仁之爱以畜养其子,抚循饮食以全其身。”即其证。
三、小结
综上所述,“拊(抚)循”在古代汉语中共有四个义项:①安抚;抚慰;存恤②护养;供养③顺应;因循④成就;完成。其中①是常用义,②、③、④都比较少见。
注释:
[1] 张青松.从前四史看“拊(抚)循”的意义[J].惠州学院学报,2006,(2).
[2]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张青松,广东省惠州学院中文系;康振栋,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
“拊(抚)循”一词,自上古至近代汉语的使用频率很高,经书和史书尤其如此,几千年来绵延不绝。但现行辞书和古代汉语教材对“拊(抚)循”一词的理解存在分歧,有的注释甚至有欠妥之处。张青松《从前四史看“拊(抚)循”的意义》一文对“前四史”中出现的“拊(抚)循”一词作了穷尽性调查,初步探讨了该词的构成和意义,从而得出结论:“拊(抚)循”在古代汉语中并无“训练;调度”这一义项,《汉语大词典》中“拊循”一词的第三个义项“训练;调度”纯属误会,应该删掉。这个结论应该是可信的。
由于材料的限制,当时只对前四史中出现的“拊(抚)循”一词作了穷尽性调查,对汉代的其他文献以及中古、近代汉语的文献基本上没有涉及,从而影响了结论的可信度。有鉴于此,我们从上古到近代文献中选出十部有代表性的典籍作了穷尽式的调查,并参照电子版四库全书,对“拊(抚)循”词义发展的源流作进一步的探讨,应该是很有意义的。
二、“拊(抚)循”词义发展的源流
“拊(抚)循”是双音节合成词,我们不妨从分析其构词成分入手。
“拊”和“抚”都有“抚摩”义,如《庄子·达生》:“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 《汉书·高帝纪》:“因拊其背。”颜师古曰:“拊,谓摩揗之也。”二字又都有“轻拍”义,如《尚书·益稷》“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 百兽率舞,庶尹允谐。’”正义曰:“拊亦击也。”蔡沈注解曰:“重击曰击,轻击曰拊。”《仪礼·乡射礼》:“左右抚矢而乘之。” 郑玄注:“抚,拊之也。” 贾公彦疏:“言抚者,抚拍之意。”不难想象,用手轻拍或轻轻抚摩往往是爱抚的表现,古代文献中,表示父母对孩子的爱抚往往用到此义,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它们都引申出“安抚”“抚慰”“存恤”的意思。如《左传·定公四年》:“申包胥如秦乞师,曰:‘……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杜预注:“抚,存恤也。”又《墨子·节用中》:“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址,北降幽都。” 再如《左传·宣公十二年》:“王巡三军,拊而勉之。”杜预注:“拊,抚慰勉之。”均其证。
“拊”和“抚”均不见于甲骨文和金文,但都见于《尚书》。《尚书》“拊”凡三见,两次用为“轻拍”义(如上所引),一次与“搏”构成双音词“搏拊”,《释名·释乐器》:“搏拊也,以韦盛糠,形如鼓,以手附拍之也。” 当然,也有把“搏拊”理解为动词的,如沈括《梦溪笔谈》:“《虞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鸣球非可以戛击,和之至,咏之不足,有时而至于戛且;琴瑟非可以搏拊,和之至,咏之不足,有时而至于搏且拊。所谓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不自知其然,和之至,则宜祖考之来格也。”《尚书》“抚”凡8见,其中6次用为“安抚”“抚爱”义,如《尚书·微子之命》:“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功加于时,德垂后裔。” 孔安国传:“抚民以宽政。”一次用为“遵循、顺应”义,《尚书·皋陶谟》说:“九德咸事,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 孔安国传:“百官皆抚顺五行之时,众功皆成也。”一次用为“主持”义,《尚书·洛诰》:“……厥若彝及抚事如予,惟以在周工往新邑。” 孔安国传:“其顺常道及抚国事如我所为,惟用在周之百官。”
“循”和“揗”也都有“抚摩”之义。《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段注:“今人‘抚循’字,古盖作‘揗’。” 王力先生按:“在摩揗、拊循的意义上,‘循’、‘揗’实同一词。”如《公孙龙子·坚白论》:“循石,非彼無石,非石無所取乎白石。”《礼记·内则》:“適子、庶子,已食而見,必循其首。”孙希旦集解:“循,猶抚也。”亦其证。这就说明,“抚(拊)”和“揗(循)”本是同义词,在这个意义上讲,“拊循”成词属同义复合。值得注意的是,“抚(拊)”有爱抚、抚慰、安抚义,“揗(循)”却没有。古有“抚百姓”“抚四海”“抚四夷”等语,却无“揗(循)百姓”“揗(循)四夷”之语,就是明证。通过文献调查,我们发现,“拊(抚)循”在古代文献里,往往不表示“抚摩”义,却均表示“抚爱、抚慰、安抚”等义(例见下文)。这就说明其意义是由“抚(拊)”来承担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拊(抚)循”属于偏义复词。“抚慰、安抚、爱抚”等意义本由单音词“抚(拊)”承担,变为由双音词“拊(抚)循”来承担,顺应了汉语单音节词双音化的历史趋势。
下面讨论“拊(抚)循”的词义发展。先看下表:
上表是十部古籍中“拊(抚)循”一词的出现频率。我们的引例都基本上出自以上十部古籍。请看下面的例子:
(1)垂事养民,拊循之,唲呕之。(《荀子·富国》)杨倞注:拊循,慰悦之也。
(2)助之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谋度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墨子·尚同》)
(3)人主立难为而罪不及,则私怨生;人臣失所长而秦难给,则伏怨结。劳苦不抚循,忧悲不哀怜;喜则誉小人,贤不肖俱赏;怒则毁君子,使伯夷与盗跖俱辱;故臣有叛主。(《韩非子·用人》)
(4)吕仲子婢死,有女儿年四岁,葬後数来抚循之,亦能为儿沐头浣濯,甚令人恶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为之,杀之则止;婢遂不复来。(桓谭《新论》)
(5)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戈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6)于是帝欲自将讨之,召长安耆老劳曰:“辽东故中国地,而莫离支贼杀其主,朕将自行经略之,故与父老约:子若孙从我行者,我能拊循之,毋庸恤也。”《新唐书·卷二百二十》)
(7)朕惟为政之道,莫先于养民。故自即位以来,蠲除甚赋,颁宣宽条,嘉与四方臻于安富。郡守、县令,最近民者也。诚能拊循惠爱,以承休德,庶几政平讼理之效。(《宋史·卷一百七十四》)
(8)四年秋,傅友德等平蜀,令文忠往拊循之。筑成都新城,发军戍诸郡要害,乃还。(《明史·卷一百二十六》)
上面例句中的“拊(抚)循”都是“安抚、抚慰、存恤”的意思。“拊”和“循”都有用手抚摩之义,“循”另有“因循”义。在该意义的基础上,它们又引申出“顺应、因循(万物发展之自然本性)”的意思,这属于同步引申。“拊(抚)循”在这个义位上,又属于同义并列式复合词。例如:
(9)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禹凿龙门,辟伊阙,决江河,东注之海,因水之流也。后稷垦草发菑,粪土树谷,使五种各得其宜,因地之势也。汤、武革车三百乘,甲卒三千人,讨暴乱,制夏、商,因民之欲也。故能因,则无敌于天下。(《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训》)
“拊(抚)循”表示“安抚、抚慰、存恤”的意思,往往是执政者对于下民、四夷或者将帅对士卒,是上对下而言;表示“顺应(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其主语也往往是执政者。然而,古代文献里也有百姓、臣下或士卒对君王或将帅(的伟大使命)而言的例子,只是这类用例出现较晚而已。这种“拊(抚)循”可以根据语境翻译为“成就”“(帮助)完成”等,该意义应该是由“顺应、因循”义引申而来的。例如:
(10)我其敢不及我身之存以抚循宁王之大命乎!(宋苏轼撰《书传》卷十一)(笔者按:宁王,文王。宁,文之讹字。下同)
(11)今蠢今翼日,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宁、武图功。献,贤也。敉,抚也。四国蠢动之明日,民之贤者有十夫来助我,求往征四国,抚循宁王之武事以图功也。(宋苏轼撰《书传》卷十一)
(12)为人子而使其父至此,则人子之心何安?故我何敢不于我之身抚循宁王之大命乎?大命,天下之命也。(宋陈经撰《尚书详解》卷二十七)
(13)汝尚顺修常法,而无越礼抚循职事,而无废功,如予之事王者。(明清王夫之撰《尚书稗》)
(14)将还,酋长泣曰:“天子藉公镇抚,奈何欲去我?”仁寿以池壁未立为解,诸酋即相率筑城起廨。甫旬略具。仁寿乃告以实曰:“吾奉诏,第抚循,庸敢擅留夷夏父老!”乃悲啼。(宋祁撰《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七)
此外,“拊(抚)循”在古文献中还有“护养”和“供养”的意思,然而这样的例子似乎并不多见。用为“护养”意义的例句如《汉语大词典》所引《荀子·王制》的例句:“兵革器械者,彼将日日暴露毁折之中原;我今将修饰之,拊循之,掩盖之于府库。”用为“供养”意义的例句如《韩诗外传》卷七:“夫为人父者,必懐慈仁之爱以畜养其子,抚循饮食以全其身。”即其证。
三、小结
综上所述,“拊(抚)循”在古代汉语中共有四个义项:①安抚;抚慰;存恤②护养;供养③顺应;因循④成就;完成。其中①是常用义,②、③、④都比较少见。
注释:
[1] 张青松.从前四史看“拊(抚)循”的意义[J].惠州学院学报,2006,(2).
[2]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张青松,广东省惠州学院中文系;康振栋,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