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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年教师,有着较为明显的个性与时代特征。高校的良好发展与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的构建,是互为因果的两方面内容。现实中青年教师在工作中存在对自我发展与高校集体发展的平衡不够,个人及集体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基于心理契约的理论视角,本研究以某普通师范院校青年教师为研究对象,结合青年教师自身的职业生涯管理,对青年教师在工作中的主人翁意识进行分析。结合心理契约的特点,针对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构建的现状,实施有效的管理策略与自我提升策略,是提高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心理契约 青年教师 主人翁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36-0181-02
高等院校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机构,也是知识型人才的主要聚集地。高校教师作为各院校的主要人力资源,他们与高等院校形成一种契约关系。这一契约关系一方面是物质契约即有形的契约,更重要的还有主观的、内隐的心理约定,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责任、义务和权益的期望和认知。高校教师心理契约,包括学校责任和教师责任两个方面。从责任的不同维度来看,主要包括交易责任、发展责任和关系责任。高校教师在处理以上三种责任的过程中体现出了更为复杂与内隐的特征。青年教师在与高校间的契约关系中,易出现只关注自我发展或忽视自我发展两种不理想的状态,或对自我发展方向的模糊,导致个人及集体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青年教师在与高校的契约关系中对自身的地位认识不清,缺乏应有的主人翁意识。
一、主人翁意识及其在“师校”关系中的意义
1.主人翁意识
“主人翁”一词由来已久,其涵义广泛,从古至今,大至整个社会,小至企业或家庭,“主人翁”意识一直被作为组织中每个个体必须牢固树立的角色意识。
2.主人翁意识在“师校”关系中的意义
(1)发挥教师的主动性
主人翁意识的树立,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动性。一方面,教师的主动发展,促进了其自身能力水平的提高,进而提升高等院校整体的发展水平。为“师校”契约关系的构建提供了交易资本与发展资本。另一方面,教师主动性的调动,从根本上改变了教师工作的态度,以“我要做”的心态,将自己的发展与高校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做主人应做之事,尽主人应尽之责。
(2)激发教师的归属感
主人翁意识的树立,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归属感。教師形成对学校的认同感、成归属感是教师个人更好的发展与学校整体发展的基础。归属感的形成,利于使教师形成与高校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观,荣辱与共,将教师个人与高校集体的资源进行整合。
二、高校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的现状
1.关系责任较为清晰,归属感较强
关系责任主要关注的是,“师校”双方广泛的、长期的、社会情感型的交互。高等院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青年教师提供较为稳定的社会情感支持与交互,二者在“师校”关系中,对彼此的关系责任也有明确的规定,现实中关系责任的明确,青年教师,表现出较为良好的归属感。
2.交易责任关注自身,责任感欠佳
交易责任主要体现在,“师校”双方对支付报酬与任务完成的心理期待方面。许多青年教师在契约关系的构建中,更多关注双方对交易责任中基本条件的满足,任务与报酬被量化,责任感也随之被具体化、局限化。教师满足于满足高校给予的任务期待,对于那些没有被量化或不能量化的工作任务,许多教师选择不接受或视而不见。对于高校而言,教师的责任承担不够。对于教师而言,责任承担侧重于对于自身的发展与建设。进而限制了教师的工作效能在集体中更大的发挥。
3.发展责任关注自身,方向欠妥
发展责任指“师校”双方对于保障教师个人与学校的未来发展需要承担的义务责任。青年教师作为知识型人才,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较为明确。其工作的独立性,决定了其与学校发展的吻合度不高。从而导致重视自我发展,忽视学校发展状况的出现。教师自我资源与学校集体资源的整合不够,限制了双方的发展。
三、基于心理契约的主人翁意识构建
1.高等院校构建合理契约条件
(1)与时俱进,适时调整契约内容
高等院校在“师校”心理契约关系的构建中要与时俱进,结合当下时代发展的特点,与青年教师自身的发展特点与需要期待,注重心理契约的双边性特点,适时调整交易责任与发展责任。
(2)关注当下,优化高校交易责任
从高等院校的角度来看,其在契约关系中责任与义务的履行程度,对教师的归属感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学校的交易责任履行程度越好,教师的归属感越强,也越利于教师主人翁意识的树立。高校为教师提供的薪资待遇、提高福利水平、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给予平等自由的决策权力等,会激发教师在“师校”关系中的归属感与责任感。
(3)注重发展,建立美好发展愿景
高等院校自身的发展与教师个人的发展是互为表里的两个方面,发展责任的承诺与履行是一举多得的措施。高等院校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为教师提供培训进修的自我发展机会,帮助教师建立自身发展的路径,从而使教师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形成对高校集体更强烈的认同感,与主动承担责任的意识。
2.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的自我提升
(1)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
青年教师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做工作的主人。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践行“为自己工作”的思想。无论是做科研还是做教学,不断去积累知识和经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以资在“师校”契约关系的建立中,提高自身的交易成本,从而获得更可靠的归属感。
(2)重构明确的关系认识
青年教师要重新认识“师校”关系,理解契约关系中的双边性,合理表达自身心理期望,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学校集体资源,以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以主人翁的心态工作,将高校视为自己的家,建立荣辱与共、唇亡齿寒的集体观念。在关注自我,提升自我的同时,承担起主人翁的责任与义务。
参考文献:
[1]李明德.管理心理学[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
[2]浅析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管理[J].孙伟铭,邵佳,杨海强.教育教学论坛.2013(45).
[3]高校教师心理契约问卷的编制[J].韩明,董学安,范丹,何先友.心理发展与教育.2010(03).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社科联2017年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专项“地方师范院校青年教师职业认同现状调查与分析”项目编号:201701925)。
【关键词】心理契约 青年教师 主人翁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36-0181-02
高等院校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机构,也是知识型人才的主要聚集地。高校教师作为各院校的主要人力资源,他们与高等院校形成一种契约关系。这一契约关系一方面是物质契约即有形的契约,更重要的还有主观的、内隐的心理约定,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责任、义务和权益的期望和认知。高校教师心理契约,包括学校责任和教师责任两个方面。从责任的不同维度来看,主要包括交易责任、发展责任和关系责任。高校教师在处理以上三种责任的过程中体现出了更为复杂与内隐的特征。青年教师在与高校间的契约关系中,易出现只关注自我发展或忽视自我发展两种不理想的状态,或对自我发展方向的模糊,导致个人及集体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青年教师在与高校的契约关系中对自身的地位认识不清,缺乏应有的主人翁意识。
一、主人翁意识及其在“师校”关系中的意义
1.主人翁意识
“主人翁”一词由来已久,其涵义广泛,从古至今,大至整个社会,小至企业或家庭,“主人翁”意识一直被作为组织中每个个体必须牢固树立的角色意识。
2.主人翁意识在“师校”关系中的意义
(1)发挥教师的主动性
主人翁意识的树立,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动性。一方面,教师的主动发展,促进了其自身能力水平的提高,进而提升高等院校整体的发展水平。为“师校”契约关系的构建提供了交易资本与发展资本。另一方面,教师主动性的调动,从根本上改变了教师工作的态度,以“我要做”的心态,将自己的发展与高校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做主人应做之事,尽主人应尽之责。
(2)激发教师的归属感
主人翁意识的树立,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归属感。教師形成对学校的认同感、成归属感是教师个人更好的发展与学校整体发展的基础。归属感的形成,利于使教师形成与高校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观,荣辱与共,将教师个人与高校集体的资源进行整合。
二、高校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的现状
1.关系责任较为清晰,归属感较强
关系责任主要关注的是,“师校”双方广泛的、长期的、社会情感型的交互。高等院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青年教师提供较为稳定的社会情感支持与交互,二者在“师校”关系中,对彼此的关系责任也有明确的规定,现实中关系责任的明确,青年教师,表现出较为良好的归属感。
2.交易责任关注自身,责任感欠佳
交易责任主要体现在,“师校”双方对支付报酬与任务完成的心理期待方面。许多青年教师在契约关系的构建中,更多关注双方对交易责任中基本条件的满足,任务与报酬被量化,责任感也随之被具体化、局限化。教师满足于满足高校给予的任务期待,对于那些没有被量化或不能量化的工作任务,许多教师选择不接受或视而不见。对于高校而言,教师的责任承担不够。对于教师而言,责任承担侧重于对于自身的发展与建设。进而限制了教师的工作效能在集体中更大的发挥。
3.发展责任关注自身,方向欠妥
发展责任指“师校”双方对于保障教师个人与学校的未来发展需要承担的义务责任。青年教师作为知识型人才,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较为明确。其工作的独立性,决定了其与学校发展的吻合度不高。从而导致重视自我发展,忽视学校发展状况的出现。教师自我资源与学校集体资源的整合不够,限制了双方的发展。
三、基于心理契约的主人翁意识构建
1.高等院校构建合理契约条件
(1)与时俱进,适时调整契约内容
高等院校在“师校”心理契约关系的构建中要与时俱进,结合当下时代发展的特点,与青年教师自身的发展特点与需要期待,注重心理契约的双边性特点,适时调整交易责任与发展责任。
(2)关注当下,优化高校交易责任
从高等院校的角度来看,其在契约关系中责任与义务的履行程度,对教师的归属感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学校的交易责任履行程度越好,教师的归属感越强,也越利于教师主人翁意识的树立。高校为教师提供的薪资待遇、提高福利水平、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给予平等自由的决策权力等,会激发教师在“师校”关系中的归属感与责任感。
(3)注重发展,建立美好发展愿景
高等院校自身的发展与教师个人的发展是互为表里的两个方面,发展责任的承诺与履行是一举多得的措施。高等院校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为教师提供培训进修的自我发展机会,帮助教师建立自身发展的路径,从而使教师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形成对高校集体更强烈的认同感,与主动承担责任的意识。
2.青年教师主人翁意识的自我提升
(1)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
青年教师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做工作的主人。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践行“为自己工作”的思想。无论是做科研还是做教学,不断去积累知识和经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以资在“师校”契约关系的建立中,提高自身的交易成本,从而获得更可靠的归属感。
(2)重构明确的关系认识
青年教师要重新认识“师校”关系,理解契约关系中的双边性,合理表达自身心理期望,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学校集体资源,以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以主人翁的心态工作,将高校视为自己的家,建立荣辱与共、唇亡齿寒的集体观念。在关注自我,提升自我的同时,承担起主人翁的责任与义务。
参考文献:
[1]李明德.管理心理学[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
[2]浅析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管理[J].孙伟铭,邵佳,杨海强.教育教学论坛.2013(45).
[3]高校教师心理契约问卷的编制[J].韩明,董学安,范丹,何先友.心理发展与教育.2010(03).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社科联2017年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专项“地方师范院校青年教师职业认同现状调查与分析”项目编号:2017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