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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预算造价问题中,存在着多方的利益体,同时也是矛盾体,所以就造成很多矛盾冲突的问题,而且还会使得在建筑工程预算中甚至是之后的一系列工作中出现更多的困难,所以必须要找到一个能够合理解决双方利益矛盾的问题的方法。本文旨在探讨建筑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找到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能够在实际中得到运用。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算造价;完善管理
【Abstract】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budget cost problem, there are many interests and at the same time contradictions, which causes many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but also makes it appear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udget even in a series of work later. With so much difficulty, it is necessary to find a method that can reasonably resolve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discuss the issue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budgeting and cost management, and to find an effective solution that can be applied in practice.
【Key words】Project cost;Construction project;Budget cost;Perfect management
为了能够配合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必须要改变和完善在建筑行业的传统管理模式。扩宽投资方的来源和投资方式,并且要实行粉拳化的管理模式,从而去进行各种招标以及后续的一系列项目工作,以此来保证我国的建筑行业以及建筑市场的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模式。我国建筑市场其实已经经历了很多次的变革,从这些实际的改变来看,可以了解到建筑造价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可以这么说,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建筑行业的关键,而我国建筑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造价管理是否可以迎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怎么样才可以使之达到一个合理并且完善的目标。
而关于建筑工程造价就是整个项目的所有费用总和,其中还包括建筑完工后其他的一些周边的经济效益。
1.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1.1 在管理上的陈旧观念。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产生有其复杂的背景,在实际工作中计划经济模式的烙印还相当深。绝大多数工作仍然停留在“三性一静”(定额的统一性、综合性、指令性和工、料、机价格的静态性)的基础上,往往“四算”(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分离,“三超”现象严重。因此,我们必须树立“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念。我国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是有关于建筑市场的标的价格必须要是国家来订立,所以这就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对于建筑行业的影响非常的大,又因为法定的定额已然跟不上市场的发展,所以已經显示出了与市场的脱节,价值各类测算定额只建立在静态的原因上,所以就会严重的导致建筑市场的真正费用同国家订立的价格差距巨大。
1.2 认清主体。 由于国家在建筑市场的干预过大,大部分时候,国家似乎成为了建筑投资的真正甚至唯一的一个主体,而在建筑实际工程中占据很重要作用的建筑企业却作用力不大。在这个经济来源甚广的市场环境下,要真正的扭转传统的观念,让建筑业中真正的主体施工单位不再做微利的企业,以不断的降低造价来迎合目前这个市场,让投资者收入大部分的利润。
1.3 技术陈旧。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存在的问题就是依旧延续着过去关于机械设备所倡导的延长使用年限,通过维修走出一条低积累、低水平、低效益的传统道路,其实这样子的做法是和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符合的。
1.4 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全国不够健全,在实践贯彻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招投标法在实际中经常被扭曲,议标、串标现象还很严重。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当务之急。
2. 体制整体的落后
2.1 预算体制。 作为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体制是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的,它主要表现以计划类的定额和价格为前提的一个高度集中的建筑工程造价的模式,对于我国实现市场经济的有效发展有很大的作用。由于要更加的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进行了一部分的深入改革,主要是关于建筑工程预算方面的改革和完善,并且从实际的操作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由于建筑行业的价格一直都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来制定的,所以在这一方面相关的预算价格编制,并未被列入改革的范围,由于这是国家的立法性的规定,导致这一部分已然维持传统。但是我们都知道顺应市场的变化才是发展的有效方法,所以这种规定下的一成不变的定额与价格是跟不上市场的变化的,这样子的直接恶果就是企业必须从已经飞速发展的市场中用高额的价格来购买,但是又要遵循国家法定的价额再低价的卖出,这很显然是一个亏本的买卖,其中的亏损效益必须是由企业自行负责的,所以没有经济效益的投入是完全违背经济发展的规则的,这也使得建筑施工企业没办法顺应市场无法得到效益,从而造成没有效益投入发展和创新,同时这也是实际的费用往往要高于预算的费用的根本原因。
2.2 改革的完善性。 由于要顺应市场的变化,所以国家对于建筑行业施行了一部分的改革举动,但是在这些改革的举措中其实存在着与现行的一部分内容相矛盾的情况,这就给建筑行业在造价的管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改革做了很多的新规定,但是却没有真正的施用,由于和原有的规则造成矛盾,这些都加大企业的负担。 2.3 经济环境同现实交易的不规范性。
2.3.1 我国建筑工程的实际费用的增大其实揪根溯源是来自市场经济还没有规范化的影响。建筑工程是一个耗时巨大的工程,有些甚至长达数年,所以一旦作为主要依靠的市场不规范操作,这就会给建筑行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会造成成本的增加。
2.3.2 我国建筑市场现状。我国的建筑市场主要呈现的就是供大于求,这是由于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务工而造成的现状,这满足了一些小型企业的需求,对于他们来说大批廉价的劳动力是最好的选择,加之他们自身不管是设备还是技术方面都不占有优势,所以他们的唯一优势就是价格低,在这样的市场中,造成了一些国有的大型建筑企业难以生存的局面。
3. 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完善
3.1 加强造价咨询机构的建立。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机构已经大批的建立起来,这是顺应经济发展的一个表现,而作为一个中介组织,它在我国的发起其实是比较晚的,所以表现出的情况就是,基础专业性不强,同时由于发展比较晚,我国的相应的一些法规规则并没有跟上确立,所以,工程造价还是绝大部分由国家规定来确定,这就使得工程造价的咨询机构发展并不顺利,被社会的接受度也不强,同时政府对其的监管力也不强,所以在发展的道路上必然是存有一些困难的。要使得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良好的发展形势,首先就是要健全相关的法规,以此为准同时也可以建立起多向发展的模式,这样才能在这个激烈的环境下生存。
3.2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作为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是其企业能否良好发展,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的关键。作为跟得上市场发展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必须懂得工程造价的相关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也要求其要对于周边的一些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比如经济法律等等,这才能够作为一个复合型人才,才能提高企业人员的专业性,而无法达到这些要求的工作人员将很快会被市场所淘汰。对于我国的相关从业人员跟国际水平还是有很大的距离的,重要表现在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对于一些优化的设计组织能力不足等等。甚至连国内的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都达不到,就更加的无法做到跟国际同步了,所以加大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同时也要加大职业道德等相关的培训,从而建立起一个高素质的从业队伍。
3.3 咨询服务的重点转移。 “索赔”是一个正当的在合同履行中得到赔偿的程序,这是在工程承包中经常可以遇见的权利的诉求。而在国外的工程咨询机构他们主要的业务范围还包括了承包工程中的“索赔”问题,甚至业务重心已经慢慢的转移到这上面来。“索赔”在国外的工程承包中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它是一个权利被侵犯时的正当诉求,也是合理的要求侵害方赔偿损失的一个行为。承包工程的双方在有效的情形下订立了合同,这是有法律的效力的,那么当出现了合同中规定的赔偿行为时,自然被侵害方就可以得到赔偿。在我国的经濟发展中,由于更加的顺应国际的市场,政府的职能也在慢慢的转换过程中,所以“索赔”的工作也将由工程咨询机构来承担。
4. 结语
我国只有继续完善法制的建设,同时借鉴国外的一些在管理中遇到的案例以及相关的已经成熟的法规,才能够有效的加强我国自己在建筑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我国要继续的完善各个方面的规则改制,顺应市场的发展向更有利的方向迈进,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也要提上日程,同时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的培训工作,建立起一套合理的价格规则这才是实现我国建筑行业大力发展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王立侠.建筑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相关问题研究[J].四川建材,2013(02).
[2] 朱洁.建筑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关联性探讨[J].城市建筑,2013(04).
[3] 卢南英.建筑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18).
[文章编号]1619-2737(2018)04-20-816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算造价;完善管理
【Abstract】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budget cost problem, there are many interests and at the same time contradictions, which causes many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but also makes it appear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udget even in a series of work later. With so much difficulty, it is necessary to find a method that can reasonably resolve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discuss the issue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budgeting and cost management, and to find an effective solution that can be applied in practice.
【Key words】Project cost;Construction project;Budget cost;Perfect management
为了能够配合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必须要改变和完善在建筑行业的传统管理模式。扩宽投资方的来源和投资方式,并且要实行粉拳化的管理模式,从而去进行各种招标以及后续的一系列项目工作,以此来保证我国的建筑行业以及建筑市场的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模式。我国建筑市场其实已经经历了很多次的变革,从这些实际的改变来看,可以了解到建筑造价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可以这么说,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建筑行业的关键,而我国建筑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造价管理是否可以迎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怎么样才可以使之达到一个合理并且完善的目标。
而关于建筑工程造价就是整个项目的所有费用总和,其中还包括建筑完工后其他的一些周边的经济效益。
1.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1.1 在管理上的陈旧观念。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产生有其复杂的背景,在实际工作中计划经济模式的烙印还相当深。绝大多数工作仍然停留在“三性一静”(定额的统一性、综合性、指令性和工、料、机价格的静态性)的基础上,往往“四算”(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分离,“三超”现象严重。因此,我们必须树立“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念。我国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是有关于建筑市场的标的价格必须要是国家来订立,所以这就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对于建筑行业的影响非常的大,又因为法定的定额已然跟不上市场的发展,所以已經显示出了与市场的脱节,价值各类测算定额只建立在静态的原因上,所以就会严重的导致建筑市场的真正费用同国家订立的价格差距巨大。
1.2 认清主体。 由于国家在建筑市场的干预过大,大部分时候,国家似乎成为了建筑投资的真正甚至唯一的一个主体,而在建筑实际工程中占据很重要作用的建筑企业却作用力不大。在这个经济来源甚广的市场环境下,要真正的扭转传统的观念,让建筑业中真正的主体施工单位不再做微利的企业,以不断的降低造价来迎合目前这个市场,让投资者收入大部分的利润。
1.3 技术陈旧。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存在的问题就是依旧延续着过去关于机械设备所倡导的延长使用年限,通过维修走出一条低积累、低水平、低效益的传统道路,其实这样子的做法是和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符合的。
1.4 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全国不够健全,在实践贯彻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招投标法在实际中经常被扭曲,议标、串标现象还很严重。因此,加强行业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当务之急。
2. 体制整体的落后
2.1 预算体制。 作为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体制是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的,它主要表现以计划类的定额和价格为前提的一个高度集中的建筑工程造价的模式,对于我国实现市场经济的有效发展有很大的作用。由于要更加的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进行了一部分的深入改革,主要是关于建筑工程预算方面的改革和完善,并且从实际的操作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由于建筑行业的价格一直都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来制定的,所以在这一方面相关的预算价格编制,并未被列入改革的范围,由于这是国家的立法性的规定,导致这一部分已然维持传统。但是我们都知道顺应市场的变化才是发展的有效方法,所以这种规定下的一成不变的定额与价格是跟不上市场的变化的,这样子的直接恶果就是企业必须从已经飞速发展的市场中用高额的价格来购买,但是又要遵循国家法定的价额再低价的卖出,这很显然是一个亏本的买卖,其中的亏损效益必须是由企业自行负责的,所以没有经济效益的投入是完全违背经济发展的规则的,这也使得建筑施工企业没办法顺应市场无法得到效益,从而造成没有效益投入发展和创新,同时这也是实际的费用往往要高于预算的费用的根本原因。
2.2 改革的完善性。 由于要顺应市场的变化,所以国家对于建筑行业施行了一部分的改革举动,但是在这些改革的举措中其实存在着与现行的一部分内容相矛盾的情况,这就给建筑行业在造价的管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改革做了很多的新规定,但是却没有真正的施用,由于和原有的规则造成矛盾,这些都加大企业的负担。 2.3 经济环境同现实交易的不规范性。
2.3.1 我国建筑工程的实际费用的增大其实揪根溯源是来自市场经济还没有规范化的影响。建筑工程是一个耗时巨大的工程,有些甚至长达数年,所以一旦作为主要依靠的市场不规范操作,这就会给建筑行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会造成成本的增加。
2.3.2 我国建筑市场现状。我国的建筑市场主要呈现的就是供大于求,这是由于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务工而造成的现状,这满足了一些小型企业的需求,对于他们来说大批廉价的劳动力是最好的选择,加之他们自身不管是设备还是技术方面都不占有优势,所以他们的唯一优势就是价格低,在这样的市场中,造成了一些国有的大型建筑企业难以生存的局面。
3. 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完善
3.1 加强造价咨询机构的建立。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机构已经大批的建立起来,这是顺应经济发展的一个表现,而作为一个中介组织,它在我国的发起其实是比较晚的,所以表现出的情况就是,基础专业性不强,同时由于发展比较晚,我国的相应的一些法规规则并没有跟上确立,所以,工程造价还是绝大部分由国家规定来确定,这就使得工程造价的咨询机构发展并不顺利,被社会的接受度也不强,同时政府对其的监管力也不强,所以在发展的道路上必然是存有一些困难的。要使得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良好的发展形势,首先就是要健全相关的法规,以此为准同时也可以建立起多向发展的模式,这样才能在这个激烈的环境下生存。
3.2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作为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是其企业能否良好发展,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的关键。作为跟得上市场发展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必须懂得工程造价的相关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也要求其要对于周边的一些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比如经济法律等等,这才能够作为一个复合型人才,才能提高企业人员的专业性,而无法达到这些要求的工作人员将很快会被市场所淘汰。对于我国的相关从业人员跟国际水平还是有很大的距离的,重要表现在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对于一些优化的设计组织能力不足等等。甚至连国内的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都达不到,就更加的无法做到跟国际同步了,所以加大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同时也要加大职业道德等相关的培训,从而建立起一个高素质的从业队伍。
3.3 咨询服务的重点转移。 “索赔”是一个正当的在合同履行中得到赔偿的程序,这是在工程承包中经常可以遇见的权利的诉求。而在国外的工程咨询机构他们主要的业务范围还包括了承包工程中的“索赔”问题,甚至业务重心已经慢慢的转移到这上面来。“索赔”在国外的工程承包中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它是一个权利被侵犯时的正当诉求,也是合理的要求侵害方赔偿损失的一个行为。承包工程的双方在有效的情形下订立了合同,这是有法律的效力的,那么当出现了合同中规定的赔偿行为时,自然被侵害方就可以得到赔偿。在我国的经濟发展中,由于更加的顺应国际的市场,政府的职能也在慢慢的转换过程中,所以“索赔”的工作也将由工程咨询机构来承担。
4. 结语
我国只有继续完善法制的建设,同时借鉴国外的一些在管理中遇到的案例以及相关的已经成熟的法规,才能够有效的加强我国自己在建筑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我国要继续的完善各个方面的规则改制,顺应市场的发展向更有利的方向迈进,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也要提上日程,同时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的培训工作,建立起一套合理的价格规则这才是实现我国建筑行业大力发展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王立侠.建筑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相关问题研究[J].四川建材,2013(02).
[2] 朱洁.建筑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关联性探讨[J].城市建筑,2013(04).
[3] 卢南英.建筑工程预算与造价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18).
[文章编号]1619-2737(2018)04-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