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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时期反腐倡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县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和完善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细则 党政干部 探讨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指出:“要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推动履职尽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自我国审计机关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经济运行和党的反腐倡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也起到了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中目前仍然许多问题和不足,尤其在县级审计机关问题更加突出。
一、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1.“先离后审”的方式影响审计效果。“先离后审”的审计方式在县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一般党政干部离岗后由组织部下发委托通知书,审计局实施审计。离任、调任或提拔之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没有起到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作用。即使不合格的干部因为提拔在前,审计在后,审计结果也失去了效用。现任领导以为审计前任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也不够重视,审计结果不易被采用,审计作用难以发挥,也造成了审计人员的被动地位。
经济责任审计有时是突击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在年初制订审计计划时没有安排,当年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一时无法确定下来。只有在组织人事部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才能开展。这样一来,势必会打乱既定的工作计划,审计工作也流于形式,仓促进行。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会产生影响。
2.审计实施内容不全面。审计实施过程中基本上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也主要是财政收支情况及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情况等,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本没什么区别,没有体现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审计内容很少反映重大政策落实、改善民生及生态环境保护、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内容。
3. 各部门配合不密切,审计结果运用不理想。根据中央五部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由纪委牵头,组织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审计。各部门配合应该密切,协调应该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由组织部门发出委托通知书,审计部门参与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各部门很少配合。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参与的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但是如同虚设,未能发挥作用。
有的离任干部经审计发现存在重大的经济问题,因为离任者本人已经得到提拔、重用,即使发现审计线索也很少移交到纪检部门。加上地方县级审计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不能审深审透,主要还是以罚钱为目的,背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
4.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进行审计评价,供纪检、组织和人事部门参考。要作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才能为干部的任免和提拔提供依据。而目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法还是局限于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政及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完整等。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评价过于简单,比如: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某某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但也存在以下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今后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开支行为。这是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常用的审计评价,过于笼统,空泛。
二、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的探讨
1.变“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加强任中审计。改变 “先离后审”的方式。离任领导应在原岗位接受审计会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工作的开展,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离任领导应在审计部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后,组织部门再确定其离任与否,使审计结果真正成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发挥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的作用。
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了合理安排审计任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应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离任审计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对审计力量和审计质量都是一个考验,质量难以保障,不易引起领导重视。应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将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揭露出来,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使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或少遭受损失,发挥审计的防御功能。
2.审计结果运用与反腐败相结合。刘家义介绍:经济责任审计将重点关注官员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廉洁从政相关要求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以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正确运用审计结果,最主要的是要把审计结果与反腐倡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起钩来,要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提拔重要依据,切实运用到干部选任工作中去。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一发现审计线索或重大问题,这些部门应及时介入。
3.改进审计方法,完善审计内容。要切实改变过去单纯根据会计账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要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对权力运用情况的审计;要更侧重于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就必须跳出账本搞审计。不要单纯地翻阅账本,要加强对会议资料以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
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以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为例,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是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情况;本地区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预算安排和重大调整等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内容。应该按照细则的要求扩大审计内容和范围,不能只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应全面反映一个干部任职期间所有的经济活动。
4.建立审计评价体系。虽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目前还不成熟,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县级审计评价体系,既不脱离原则,又有地方特色。《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审计评价應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评价体系由经济发展、重大经济决策、操作执行、资源配置及环境、民生保障、廉洁从政一系列指标组成。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同时对群众满意度、干部谈话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加减分指标。同时要对指标评价进行公示,接收广大群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3]《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4]刘家义审计长有关讲话.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细则 党政干部 探讨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指出:“要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推动履职尽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自我国审计机关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经济运行和党的反腐倡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也起到了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中目前仍然许多问题和不足,尤其在县级审计机关问题更加突出。
一、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1.“先离后审”的方式影响审计效果。“先离后审”的审计方式在县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一般党政干部离岗后由组织部下发委托通知书,审计局实施审计。离任、调任或提拔之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没有起到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作用。即使不合格的干部因为提拔在前,审计在后,审计结果也失去了效用。现任领导以为审计前任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也不够重视,审计结果不易被采用,审计作用难以发挥,也造成了审计人员的被动地位。
经济责任审计有时是突击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在年初制订审计计划时没有安排,当年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一时无法确定下来。只有在组织人事部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才能开展。这样一来,势必会打乱既定的工作计划,审计工作也流于形式,仓促进行。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会产生影响。
2.审计实施内容不全面。审计实施过程中基本上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也主要是财政收支情况及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情况等,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本没什么区别,没有体现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审计内容很少反映重大政策落实、改善民生及生态环境保护、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内容。
3. 各部门配合不密切,审计结果运用不理想。根据中央五部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由纪委牵头,组织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审计。各部门配合应该密切,协调应该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由组织部门发出委托通知书,审计部门参与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各部门很少配合。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参与的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但是如同虚设,未能发挥作用。
有的离任干部经审计发现存在重大的经济问题,因为离任者本人已经得到提拔、重用,即使发现审计线索也很少移交到纪检部门。加上地方县级审计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不能审深审透,主要还是以罚钱为目的,背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
4.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进行审计评价,供纪检、组织和人事部门参考。要作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才能为干部的任免和提拔提供依据。而目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方法还是局限于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政及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完整等。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评价过于简单,比如: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某某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但也存在以下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今后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开支行为。这是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常用的审计评价,过于笼统,空泛。
二、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的探讨
1.变“先离后审”为“先审后离”,加强任中审计。改变 “先离后审”的方式。离任领导应在原岗位接受审计会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工作的开展,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离任领导应在审计部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后,组织部门再确定其离任与否,使审计结果真正成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这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发挥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的作用。
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了合理安排审计任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应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离任审计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对审计力量和审计质量都是一个考验,质量难以保障,不易引起领导重视。应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将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揭露出来,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使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或少遭受损失,发挥审计的防御功能。
2.审计结果运用与反腐败相结合。刘家义介绍:经济责任审计将重点关注官员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廉洁从政相关要求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以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正确运用审计结果,最主要的是要把审计结果与反腐倡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挂起钩来,要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提拔重要依据,切实运用到干部选任工作中去。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一发现审计线索或重大问题,这些部门应及时介入。
3.改进审计方法,完善审计内容。要切实改变过去单纯根据会计账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要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对权力运用情况的审计;要更侧重于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就必须跳出账本搞审计。不要单纯地翻阅账本,要加强对会议资料以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
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以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为例,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是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情况;本地区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预算安排和重大调整等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内容。应该按照细则的要求扩大审计内容和范围,不能只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应全面反映一个干部任职期间所有的经济活动。
4.建立审计评价体系。虽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目前还不成熟,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县级审计评价体系,既不脱离原则,又有地方特色。《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审计评价應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评价体系由经济发展、重大经济决策、操作执行、资源配置及环境、民生保障、廉洁从政一系列指标组成。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同时对群众满意度、干部谈话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加减分指标。同时要对指标评价进行公示,接收广大群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3]《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4]刘家义审计长有关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