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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党的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要求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与才相比,德始终是第一位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就是选人用人要以德为前提、以德为先决,因此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至关重要。
一、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做到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
在干部考察中,要将干部德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要相互印证,不应过多的偏向哪一方面,这样的评价和考察,才能做到科学化、合理化。定性考核就是对干部的德进行鉴别和确认,用描述性的语言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概括和评价。定量考核,就是对干部的德进行量化,根据对德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科学分析,采取百分制的方式,对其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分解,形成若干要素,再将各个要素划分为若干个子项,制订相应的权重计分标准,形成一个规范的、科学的评价体系。体系形成后,在今后的民主测评和考察中,就可以将其运用,干部对照标准打分,实现对干部德评价的量化。
二、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突出干部“四德”考察。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这“四看”,紧紧围绕党的根本宗旨和中心任务,从理想信念、政治品德、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对新时期干部的德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考察干部德的重点内容和评价标准。按照“四看”的要求,在干部考察中,应该注重“四德”。一是注重政治品德。主要看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讲党性、讲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顾全大局,公道正派,讲团结,不搞个人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作风是否务实正派。二是注重职业道德。主要看干部宗旨意识强不强,是不是一心为公,忠于职守,不计名利;是不是符合社會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是不是勤奋敬业,甘于吃苦,乐于奉献;是不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是不是大胆创新、敢于负责;是不是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三是注重家庭美德。主要看干部家庭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尊老爱幼,孝敬老人,注重子女教育,家庭和睦,与人为善,邻里关系和谐、相处融洽;是否情趣健康,勤俭节约。四是注重社会公德。主要看干部是否遵纪守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是否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充满爱心;是否爱憎分明,扶贫济困,乐于助人。
三、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干部的德。
从范围上,拓宽考察渠道,建立多角度、全方位、多方法考察。对干部德的考察,不能图简单、走捷径,而要运用多种方法全方位的进行综合考评,考察重点应是单位内部考察,着重考察干部平时日常工作和行为,同时还要注重关键时刻和八小时以外时间的考察等,实现考察范围从内部向外部、由平面向立体、从工作时间向业余时间延伸。特别要注重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八小时之外”情况的了解。关键时刻的表现,要注意考察干部在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抵御自然灾害等关键时刻,看干部是不是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顾全大局、无私无畏。“八小时之外”的表现,要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与工作圈进行对照,延伸考察范围,采取干部考察进社区、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随时掌握干部的道德品质、邻里关系和日常行为等情况,从不同侧面和层次检验干部的德,从而真正实现对干部德的全面、细致、准确和深入的考察。
四、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细化德行标准。
要把德行标准细化到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基本内容中,在以往干部选拔条件的基础上,设置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如可以把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列入综合素质优先条件;把在艰苦地方、特殊岗位、基层困难环境长期工作的列入阅历经历优先条件。要全面掌握干部孝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关系、与外界交往等情况,深入分析干部的家庭美德情况。
五、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开展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
为切实考准考实干部的德,在对干部进行德的专项考察中,可采取正向测评与反向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从正反两方面对干部的德进行评价印证,从而在制度设计层面有效破解“考不准、考不实”的难题。一是正向测评。结合干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在干部述德的基础上,对干部的德进行专项民主测评,对干部德的表现作全面综合评价。二是反向调查。向熟悉考察对象情况的人员调查了解其是否具有某些负面反映,以全面、准确、真实地掌握干部的德行表现。在选取反向调查内容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干部岗位实际,选择当前群众意见最集中、社会反响最强烈的负面现象作为评价指标,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考核什么。调查结束后,要将反向调查结果与正向测评结果逐一比对、相互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的德行。
六、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加大干部监督力度。
一是建立巡视制度,将干部8小时之外德的表现作为巡视重点。二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干部监督信息畅通无阻。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网络等,开辟监督快捷通道,让广大群众及时向组织部门反映干部的表现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三是发挥干部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征求考察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获得他们对干部品德的真实评价。四是实施家庭及社会有效监督。加强干部家属廉政、勤政教育,通过对干部家属的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培育良好作风。
一、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做到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
在干部考察中,要将干部德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要相互印证,不应过多的偏向哪一方面,这样的评价和考察,才能做到科学化、合理化。定性考核就是对干部的德进行鉴别和确认,用描述性的语言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概括和评价。定量考核,就是对干部的德进行量化,根据对德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科学分析,采取百分制的方式,对其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分解,形成若干要素,再将各个要素划分为若干个子项,制订相应的权重计分标准,形成一个规范的、科学的评价体系。体系形成后,在今后的民主测评和考察中,就可以将其运用,干部对照标准打分,实现对干部德评价的量化。
二、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突出干部“四德”考察。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这“四看”,紧紧围绕党的根本宗旨和中心任务,从理想信念、政治品德、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对新时期干部的德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考察干部德的重点内容和评价标准。按照“四看”的要求,在干部考察中,应该注重“四德”。一是注重政治品德。主要看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讲党性、讲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顾全大局,公道正派,讲团结,不搞个人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作风是否务实正派。二是注重职业道德。主要看干部宗旨意识强不强,是不是一心为公,忠于职守,不计名利;是不是符合社會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是不是勤奋敬业,甘于吃苦,乐于奉献;是不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是不是大胆创新、敢于负责;是不是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三是注重家庭美德。主要看干部家庭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尊老爱幼,孝敬老人,注重子女教育,家庭和睦,与人为善,邻里关系和谐、相处融洽;是否情趣健康,勤俭节约。四是注重社会公德。主要看干部是否遵纪守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是否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充满爱心;是否爱憎分明,扶贫济困,乐于助人。
三、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干部的德。
从范围上,拓宽考察渠道,建立多角度、全方位、多方法考察。对干部德的考察,不能图简单、走捷径,而要运用多种方法全方位的进行综合考评,考察重点应是单位内部考察,着重考察干部平时日常工作和行为,同时还要注重关键时刻和八小时以外时间的考察等,实现考察范围从内部向外部、由平面向立体、从工作时间向业余时间延伸。特别要注重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八小时之外”情况的了解。关键时刻的表现,要注意考察干部在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抵御自然灾害等关键时刻,看干部是不是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顾全大局、无私无畏。“八小时之外”的表现,要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与工作圈进行对照,延伸考察范围,采取干部考察进社区、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随时掌握干部的道德品质、邻里关系和日常行为等情况,从不同侧面和层次检验干部的德,从而真正实现对干部德的全面、细致、准确和深入的考察。
四、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细化德行标准。
要把德行标准细化到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基本内容中,在以往干部选拔条件的基础上,设置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如可以把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列入综合素质优先条件;把在艰苦地方、特殊岗位、基层困难环境长期工作的列入阅历经历优先条件。要全面掌握干部孝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关系、与外界交往等情况,深入分析干部的家庭美德情况。
五、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开展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
为切实考准考实干部的德,在对干部进行德的专项考察中,可采取正向测评与反向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从正反两方面对干部的德进行评价印证,从而在制度设计层面有效破解“考不准、考不实”的难题。一是正向测评。结合干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在干部述德的基础上,对干部的德进行专项民主测评,对干部德的表现作全面综合评价。二是反向调查。向熟悉考察对象情况的人员调查了解其是否具有某些负面反映,以全面、准确、真实地掌握干部的德行表现。在选取反向调查内容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干部岗位实际,选择当前群众意见最集中、社会反响最强烈的负面现象作为评价指标,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考核什么。调查结束后,要将反向调查结果与正向测评结果逐一比对、相互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的德行。
六、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应该加大干部监督力度。
一是建立巡视制度,将干部8小时之外德的表现作为巡视重点。二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干部监督信息畅通无阻。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网络等,开辟监督快捷通道,让广大群众及时向组织部门反映干部的表现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三是发挥干部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征求考察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获得他们对干部品德的真实评价。四是实施家庭及社会有效监督。加强干部家属廉政、勤政教育,通过对干部家属的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培育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