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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魏晋时期,人物品评的角度从道德实用转向审美观照,这一转变又扩大到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品评中,将文学审美发展至人物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三位一体。这种审美,融汇在文学批评中,对魏晋美学和中国美学的发生与发展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人物品评 自然美 艺术美
中图分类号:1206 文献标识码:A
先秦两汉,中国尚未出现系统的文艺理论,一些零星片断的美学思想和言论散见于诸子的哲学著作中。魏晋时期,大量的文艺理论和美学著作开始出现。这与当时盛行的人物品评密切相关。王瑶《中古文学史论》云:
“中国文论从开始起,即和人物识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魏晋六朝,社会大动乱、文化大裂变和道德大崩溃,带来思想大解放并促成“人的觉醒”与主体价值的再发现。伴随着这一时代潮流,人物品评从道德实用转变为哲学美学(审美)。这一转变逐渐扩大,形成对人物、自然与艺术进行审美品评的三位一体。
一 审美性的人物品评
“人物品评”又称“人物品藻”或“人品”,是从先秦以来便有的一个传统,到汉代开始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当权者采取“察举”、“征辟”的方法选拔人才,以“孝悌”、“孝廉”等道德范畴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这就使人物品评与社会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大大加强了人物品评的社会意义,更促进了人物品评的发展。至东汉末年,由于宦官专权,政治腐败,于是出现了与宦官势力相对立、相抗衡的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清议”,如《后汉书》所言:
“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
这种清议通过臧否人物,即品评人物干预朝廷对官吏的选任并抨击朝廷腐败政治,起到了一定的“舆论监督”作用,以致朝廷有时不得不“随所臧否,以为与夺”。因此,一些有影响的名士的评论品题直接关系到士人的升迁提拔和政治前途,汤用彤对此作了精辟论述:
“有名者入青云,无闻者委沟渠。朝廷以名为治(顾亭林语),士风亦竞以名行相高。声名出于乡里之臧否,故民间清议乃隐操士人进退之权。于是月旦人物,流为俗尚;讲目成名(《人物志》语),具有定格,乃成社会中不成文之法度。”
因此,人物品评受到整个朝野的高度重视,遂成风气。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衣冠大族多离本土,士流播迁广泛,使汉代视品德操行而行辟举的制度难再施行,“清议”的程序和机构也随之被破坏,正如《通典》所谓的“四人错杂,详核无所”。知一个人德行,当作长期考察,但是,官吏要视事,不可拖欠,能直接迅速考察出的就是人的气质是否超举、才性是否通敏。曹魏政权取代汉刘政权后,曹操出于政治需要,连下四道求贤令,提出“明扬仄陋,唯才是举”的主张,故品评人物以才性更为风气,变东汉的重德轻才为重才轻德,刘劭的《人物志》集中体现了这一思想原则。继曹丕执掌政权之后,命陈群创立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在各州设大中正官,各郡县设小中正官,代替宗族乡闾来考察和评定人才优劣,但是由于在汉末魏晋的历史条件下,门阀士族是社会上举足轻重的力量,故这一制度很快就被门阀士族垄断,人物品评也被士族门阀所操纵,官吏的实际任用主要不再依靠自身的智慧才能,而是取决于出身门第的尊卑。因此,这时的才性之辨、人物品鉴便与现实政治中的选举、用人逐步脱节,而与正在兴起的文学清谈合流,转向哲学性质的对社会理想和人生意义的本体性的探讨和审美性质的对人物才情风貌的品赞,从而完成了从道德实用性人物品评到哲学美学(审美)性的人物品评的转变。这种转变强有力地影响到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审美批评。人物美、自然美以及艺术美的品鉴,都特别强调主体要有审美心胸和审美观照能力,从这一角度而言,三者是相通的。
二 人物品评对自然美品赏的推及
如前所述,魏晋以来,社会现实的动荡不安,促使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就对自然美的认识而言,包含着两个层次的理论意义:首先,理性的觉醒。玄学和老庄泛神论体系关于“天道自然”理论的重新认识与阐发,冲破了两汉谶纬神学和烦琐经学的桎梏,廓清了长期蒙在山水上的神秘灵怪和政教比附的迷雾,成为促使人们领悟自然美的契机;其次,感性的觉醒。生命的短暂,使人们更珍惜现世生活,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生命密度。社会的黑暗,又使人们不能通过建功立业的渠道实现个人价值,于是,汲汲顾影,游牧山水,属耳流目,极视听之娱,在苦难悲惨的现实之外追求稍许的安逸宁静,与先秦儒家否定或轻视耳目视听的感官娱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被扭曲的自然形象得以拨正,合理的感性追求被充分肯定。这是思想的解放,同时也是自然的解放。
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层次性的逐步展开,山水也由人们赖以谋生的致用之所和取资之源、个人品德和社会政教的比喻与象征,一跃成为独立的审美观赏对象,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说:
“在魏晋以前,山水与人的情绪相融,不一定是出于以山水为美的对象,也不一定是为了满足美的要求。但到魏晋时代,则主要是以山水为美的对象,追寻山水,主要是为了满足追寻者美的要求。”
由此可见,自然山水在魏晋之时便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自然的审美观念具有时代的普遍性。当人们对外发现了自然美,对内又发现了自身人格的美时,在观照自然的时候,把自然当作和自己具有同等人格的对象来认识、来欣赏就不再是一件惊奇的事了。在人物品评时,人格之美与自然的物象之美自然易互相契合,达到统一。在《世说新语》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统一:士大夫文人已将人物品评的审美意趣推及到自然美的品赏,常常用自然山水和某种景物来形象地比喻人物的美,例如:
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世说新语》容止第三十)
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 “濯濯如春月柳。”(《世说新语》容止第三十九)
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世说新语》容止第十四)
世目李元礼:“谡谡如劲松下风。”(《世说新语》赏誉第二)
公孙度目邴原:“所谓云中白鹤,非燕雀之网所能罗也。”(《世说新语》赏誉第八)
“游云”、“惊龙”、“春月柳”、“日月”、“劲松下风”、“云中白鹤”等自然景物,都被用来品评人物。这些都不再是用抽象的概念、判断和逻辑推理去冷静地评论人物,而是用具体可感的自然景物来形象地比喻人物,充满激情地赞叹人物的美。
魏晋文人以这种方式来品评人物,究其原因,大致有三方面:其一,中国古代哲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思想在人物品评中的反映。在中国人看来,人与自然、物与我、情与景、本质与现象、主体与客体都是浑然合一、不可分裂的。天地万物与人的生命可以直接沟通,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正是在这种“天人合一”的传统美学思想影响下,中国美学极为强调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美与真善的和谐统一:人们仰观宇宙,俯察物理,以情接物,所领悟的诗情哲理,正是从永恒的天地生机中体味到的适我的人生理想追求。这种体合天人的审美意境,是魏晋人群体精神中表露出来的重要美学特征,而“人物品评”则现实地、审美地体现了这一基本精神;其二,这决定于中华民族的思维形式。中华的民族思维形式习惯于对人的内在与外在的特征进行形象化的描述。描述型是中华民族思维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形态,这种描述往往带有情感的欣赏意味。因而,其观照本身不是理性的,而是具有审美的性质。魏晋六朝时期的人物品评经历了从伦理型、道德型到审美型的历程,这个历程显示了中华民族思维形式发展的趋向,奠定了审美型在对人物进行品评中的历史地位。为了达到表述效应,中华民族思维创造了以此来比兴彼的方式,但仍然没有摆脱形象本身,是以一种形象(更多的是用自然形象)来拟比另一种形象,进而获得对于形象的印象和理解;其三,用自然景物形象地比喻人物的审美方式,不仅解决了人物品评中“言不尽意”的矛盾,而且更符合艺术审美规律。一方面,用来做比喻的自然景物一般都具有多义性,都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含义,使用的范围也极其广泛,但是,却能准确地概括出人物内在品格和精神风貌的某些特点,传达出许多朦胧微妙的审美感受和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人的性格十分复杂,人的气质和风度更难以用确切的语言去下定义,对人的识鉴往往凭借直觉和主观感受,很难用抽象的概念去界说。用具有多种象征意义的自然景物去品评带有很大模糊性的人物性格,这种审美评判只能是一种模糊的综合评判,会产生一种模糊的多样统一的审美感受,给读者提供了一个自由联想的广阔空间,留下“只可意会”的无穷韵味。因此,人物品评常有“言不尽意”之叹,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对于这一点,康德曾精辟也指出:
“模糊观念要比明晰观念更富有表现力……美应当是不可言传的东西,我们并不总是能够用语言表达我们所想的东西。”
人类的艺术审美活动,是一种情感的思维活动,即便是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人的情感也无法作定量分析。显然,适当的模糊,反而比硬性的明晰更富有表现力。
三 人物品评对艺术美品赏的拓展
具有审美性质的人物品评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审美的意识和教养的自觉和普及,而且还积累了一定的艺术经验和审美体会,大大提高了魏晋士人对美的细腻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直接而广泛地影响到其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例如:
1、对文学的品评:
孙兴公云:“潘文灿若披锦,无处不善;陆文若排沙简金,往往见宝。”
支道林造《即色论》,论成,示王中郎。中郎都无言。支曰:“默而识之乎?”王曰:“既无文殊,谁能见赏?”
2、对绘画的品评:
戴安道中年画行像甚精妙。庾道季看之,语戴云:“神明太俗,由卿世情未尽。”戴云:“唯务光当免卿此语耳。”
谢太傅云:“顾长康画,有苍生来所无。”
3、对书法的品评:
谢公问王子敬:“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固当不同。”公曰:“外人论殊不尔。”王曰:“外人那得知?”
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
4、对音乐的品评:
荀勖善解音声,时论谓之暗解。遂调律吕,正雅乐。每至正会,殿庭作乐,自调宫商,无不谐韵。阮咸妙赏,时谓神解。每公会作乐,而心谓之不调。
5、对建筑的品评:
陵云台楼观精巧,先称平众木轻重,然后造构,乃无锱铢相负揭。台虽高峻,常随风摇动,而终无倾倒之理。魏明帝登台,惧其势危,别以大材扶持之,楼即颓坏。论者谓轻重力偏故也。
宣武移镇南州,制街衢平直。人谓王东亭曰:“丞相初营建康,无所因承,而制置纡曲,方此为劣。”东亭曰:“此丞相乃所以为巧。江左地促,不如中国;若使阡陌条畅,则一览而尽。故纡余委曲,若不可测。”
以上说明,魏晋的审美批评已经由对人物美的品评,发展到对自然山水、文学、绘画、书法、音乐、建筑艺术等的品评。无疑,审美性人物品评促使士人发现了自然美,并将自然美与人格美统一起来,这两种审美观照的结果又统一集中到人们的艺术审美态度上面来,自然美、人物美、艺术美这三者在品评人物的过程中得到了高度的统一,这从本质上说明了中国古代美学体系历史地、逻辑地展开方式是以“人”为中心,向“人”与“物(自然、艺术)”两大层面展开。
毋庸置疑,魏晋的人物品评合人物美、自然美和艺术美三位于一体,其间融汇了文学批评,其直接影响就是扩大了审美对象,提升了审美观照的能力,丰富了文艺批评理论中的概念、名词,催生了文学批评的理论原则,促进了魏晋文学批评的蓬勃发展。这不仅对魏晋美学的发生与发展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而且对中国美学的影响亦十分深远。
参考文献:
[1] (唐)杜佑撰:《通典》,《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2]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年版。
[4] [苏]阿尔森·古留加,贾泽林、侯鸿勋、王炳文译:《康德传》,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5] (梁)沈约撰:《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
[6] (梁)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85年版。
作者简介:陈君慧,女,1977—,四川阿坝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工作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关键词:人物品评 自然美 艺术美
中图分类号:1206 文献标识码:A
先秦两汉,中国尚未出现系统的文艺理论,一些零星片断的美学思想和言论散见于诸子的哲学著作中。魏晋时期,大量的文艺理论和美学著作开始出现。这与当时盛行的人物品评密切相关。王瑶《中古文学史论》云:
“中国文论从开始起,即和人物识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魏晋六朝,社会大动乱、文化大裂变和道德大崩溃,带来思想大解放并促成“人的觉醒”与主体价值的再发现。伴随着这一时代潮流,人物品评从道德实用转变为哲学美学(审美)。这一转变逐渐扩大,形成对人物、自然与艺术进行审美品评的三位一体。
一 审美性的人物品评
“人物品评”又称“人物品藻”或“人品”,是从先秦以来便有的一个传统,到汉代开始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当权者采取“察举”、“征辟”的方法选拔人才,以“孝悌”、“孝廉”等道德范畴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这就使人物品评与社会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大大加强了人物品评的社会意义,更促进了人物品评的发展。至东汉末年,由于宦官专权,政治腐败,于是出现了与宦官势力相对立、相抗衡的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清议”,如《后汉书》所言:
“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
这种清议通过臧否人物,即品评人物干预朝廷对官吏的选任并抨击朝廷腐败政治,起到了一定的“舆论监督”作用,以致朝廷有时不得不“随所臧否,以为与夺”。因此,一些有影响的名士的评论品题直接关系到士人的升迁提拔和政治前途,汤用彤对此作了精辟论述:
“有名者入青云,无闻者委沟渠。朝廷以名为治(顾亭林语),士风亦竞以名行相高。声名出于乡里之臧否,故民间清议乃隐操士人进退之权。于是月旦人物,流为俗尚;讲目成名(《人物志》语),具有定格,乃成社会中不成文之法度。”
因此,人物品评受到整个朝野的高度重视,遂成风气。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衣冠大族多离本土,士流播迁广泛,使汉代视品德操行而行辟举的制度难再施行,“清议”的程序和机构也随之被破坏,正如《通典》所谓的“四人错杂,详核无所”。知一个人德行,当作长期考察,但是,官吏要视事,不可拖欠,能直接迅速考察出的就是人的气质是否超举、才性是否通敏。曹魏政权取代汉刘政权后,曹操出于政治需要,连下四道求贤令,提出“明扬仄陋,唯才是举”的主张,故品评人物以才性更为风气,变东汉的重德轻才为重才轻德,刘劭的《人物志》集中体现了这一思想原则。继曹丕执掌政权之后,命陈群创立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在各州设大中正官,各郡县设小中正官,代替宗族乡闾来考察和评定人才优劣,但是由于在汉末魏晋的历史条件下,门阀士族是社会上举足轻重的力量,故这一制度很快就被门阀士族垄断,人物品评也被士族门阀所操纵,官吏的实际任用主要不再依靠自身的智慧才能,而是取决于出身门第的尊卑。因此,这时的才性之辨、人物品鉴便与现实政治中的选举、用人逐步脱节,而与正在兴起的文学清谈合流,转向哲学性质的对社会理想和人生意义的本体性的探讨和审美性质的对人物才情风貌的品赞,从而完成了从道德实用性人物品评到哲学美学(审美)性的人物品评的转变。这种转变强有力地影响到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审美批评。人物美、自然美以及艺术美的品鉴,都特别强调主体要有审美心胸和审美观照能力,从这一角度而言,三者是相通的。
二 人物品评对自然美品赏的推及
如前所述,魏晋以来,社会现实的动荡不安,促使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就对自然美的认识而言,包含着两个层次的理论意义:首先,理性的觉醒。玄学和老庄泛神论体系关于“天道自然”理论的重新认识与阐发,冲破了两汉谶纬神学和烦琐经学的桎梏,廓清了长期蒙在山水上的神秘灵怪和政教比附的迷雾,成为促使人们领悟自然美的契机;其次,感性的觉醒。生命的短暂,使人们更珍惜现世生活,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生命密度。社会的黑暗,又使人们不能通过建功立业的渠道实现个人价值,于是,汲汲顾影,游牧山水,属耳流目,极视听之娱,在苦难悲惨的现实之外追求稍许的安逸宁静,与先秦儒家否定或轻视耳目视听的感官娱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被扭曲的自然形象得以拨正,合理的感性追求被充分肯定。这是思想的解放,同时也是自然的解放。
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层次性的逐步展开,山水也由人们赖以谋生的致用之所和取资之源、个人品德和社会政教的比喻与象征,一跃成为独立的审美观赏对象,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说:
“在魏晋以前,山水与人的情绪相融,不一定是出于以山水为美的对象,也不一定是为了满足美的要求。但到魏晋时代,则主要是以山水为美的对象,追寻山水,主要是为了满足追寻者美的要求。”
由此可见,自然山水在魏晋之时便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自然的审美观念具有时代的普遍性。当人们对外发现了自然美,对内又发现了自身人格的美时,在观照自然的时候,把自然当作和自己具有同等人格的对象来认识、来欣赏就不再是一件惊奇的事了。在人物品评时,人格之美与自然的物象之美自然易互相契合,达到统一。在《世说新语》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统一:士大夫文人已将人物品评的审美意趣推及到自然美的品赏,常常用自然山水和某种景物来形象地比喻人物的美,例如:
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世说新语》容止第三十)
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 “濯濯如春月柳。”(《世说新语》容止第三十九)
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世说新语》容止第十四)
世目李元礼:“谡谡如劲松下风。”(《世说新语》赏誉第二)
公孙度目邴原:“所谓云中白鹤,非燕雀之网所能罗也。”(《世说新语》赏誉第八)
“游云”、“惊龙”、“春月柳”、“日月”、“劲松下风”、“云中白鹤”等自然景物,都被用来品评人物。这些都不再是用抽象的概念、判断和逻辑推理去冷静地评论人物,而是用具体可感的自然景物来形象地比喻人物,充满激情地赞叹人物的美。
魏晋文人以这种方式来品评人物,究其原因,大致有三方面:其一,中国古代哲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思想在人物品评中的反映。在中国人看来,人与自然、物与我、情与景、本质与现象、主体与客体都是浑然合一、不可分裂的。天地万物与人的生命可以直接沟通,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正是在这种“天人合一”的传统美学思想影响下,中国美学极为强调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美与真善的和谐统一:人们仰观宇宙,俯察物理,以情接物,所领悟的诗情哲理,正是从永恒的天地生机中体味到的适我的人生理想追求。这种体合天人的审美意境,是魏晋人群体精神中表露出来的重要美学特征,而“人物品评”则现实地、审美地体现了这一基本精神;其二,这决定于中华民族的思维形式。中华的民族思维形式习惯于对人的内在与外在的特征进行形象化的描述。描述型是中华民族思维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形态,这种描述往往带有情感的欣赏意味。因而,其观照本身不是理性的,而是具有审美的性质。魏晋六朝时期的人物品评经历了从伦理型、道德型到审美型的历程,这个历程显示了中华民族思维形式发展的趋向,奠定了审美型在对人物进行品评中的历史地位。为了达到表述效应,中华民族思维创造了以此来比兴彼的方式,但仍然没有摆脱形象本身,是以一种形象(更多的是用自然形象)来拟比另一种形象,进而获得对于形象的印象和理解;其三,用自然景物形象地比喻人物的审美方式,不仅解决了人物品评中“言不尽意”的矛盾,而且更符合艺术审美规律。一方面,用来做比喻的自然景物一般都具有多义性,都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含义,使用的范围也极其广泛,但是,却能准确地概括出人物内在品格和精神风貌的某些特点,传达出许多朦胧微妙的审美感受和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人的性格十分复杂,人的气质和风度更难以用确切的语言去下定义,对人的识鉴往往凭借直觉和主观感受,很难用抽象的概念去界说。用具有多种象征意义的自然景物去品评带有很大模糊性的人物性格,这种审美评判只能是一种模糊的综合评判,会产生一种模糊的多样统一的审美感受,给读者提供了一个自由联想的广阔空间,留下“只可意会”的无穷韵味。因此,人物品评常有“言不尽意”之叹,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对于这一点,康德曾精辟也指出:
“模糊观念要比明晰观念更富有表现力……美应当是不可言传的东西,我们并不总是能够用语言表达我们所想的东西。”
人类的艺术审美活动,是一种情感的思维活动,即便是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人的情感也无法作定量分析。显然,适当的模糊,反而比硬性的明晰更富有表现力。
三 人物品评对艺术美品赏的拓展
具有审美性质的人物品评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审美的意识和教养的自觉和普及,而且还积累了一定的艺术经验和审美体会,大大提高了魏晋士人对美的细腻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直接而广泛地影响到其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例如:
1、对文学的品评:
孙兴公云:“潘文灿若披锦,无处不善;陆文若排沙简金,往往见宝。”
支道林造《即色论》,论成,示王中郎。中郎都无言。支曰:“默而识之乎?”王曰:“既无文殊,谁能见赏?”
2、对绘画的品评:
戴安道中年画行像甚精妙。庾道季看之,语戴云:“神明太俗,由卿世情未尽。”戴云:“唯务光当免卿此语耳。”
谢太傅云:“顾长康画,有苍生来所无。”
3、对书法的品评:
谢公问王子敬:“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固当不同。”公曰:“外人论殊不尔。”王曰:“外人那得知?”
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
4、对音乐的品评:
荀勖善解音声,时论谓之暗解。遂调律吕,正雅乐。每至正会,殿庭作乐,自调宫商,无不谐韵。阮咸妙赏,时谓神解。每公会作乐,而心谓之不调。
5、对建筑的品评:
陵云台楼观精巧,先称平众木轻重,然后造构,乃无锱铢相负揭。台虽高峻,常随风摇动,而终无倾倒之理。魏明帝登台,惧其势危,别以大材扶持之,楼即颓坏。论者谓轻重力偏故也。
宣武移镇南州,制街衢平直。人谓王东亭曰:“丞相初营建康,无所因承,而制置纡曲,方此为劣。”东亭曰:“此丞相乃所以为巧。江左地促,不如中国;若使阡陌条畅,则一览而尽。故纡余委曲,若不可测。”
以上说明,魏晋的审美批评已经由对人物美的品评,发展到对自然山水、文学、绘画、书法、音乐、建筑艺术等的品评。无疑,审美性人物品评促使士人发现了自然美,并将自然美与人格美统一起来,这两种审美观照的结果又统一集中到人们的艺术审美态度上面来,自然美、人物美、艺术美这三者在品评人物的过程中得到了高度的统一,这从本质上说明了中国古代美学体系历史地、逻辑地展开方式是以“人”为中心,向“人”与“物(自然、艺术)”两大层面展开。
毋庸置疑,魏晋的人物品评合人物美、自然美和艺术美三位于一体,其间融汇了文学批评,其直接影响就是扩大了审美对象,提升了审美观照的能力,丰富了文艺批评理论中的概念、名词,催生了文学批评的理论原则,促进了魏晋文学批评的蓬勃发展。这不仅对魏晋美学的发生与发展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而且对中国美学的影响亦十分深远。
参考文献:
[1] (唐)杜佑撰:《通典》,《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2]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年版。
[4] [苏]阿尔森·古留加,贾泽林、侯鸿勋、王炳文译:《康德传》,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5] (梁)沈约撰:《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
[6] (梁)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85年版。
作者简介:陈君慧,女,1977—,四川阿坝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工作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