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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财政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清河县自2009年1月份开始,实施了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和谐清河为目标,通过深化县与乡镇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合理界定具与乡镇的支出责任,实现权责统一;有效发挥财政体制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当家理财、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建立县乡镇财政基本支出保障机制,以“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确保乡镇政权机关正常运转和城乡公益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