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村镇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业组织创新的重要形式,其发展壮大有利于完善微型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微型金融整体服务水平,实现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宏伟目标。本文以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为例,深入分析其发展现状,探究角色定位,为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 村镇银行;微型金融;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5)03-0069-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03.15
一、微型金融界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后,微型金融再一次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话题。根据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的定义,微型金融是对低收入人口提供的小额金融服务,国内大多数学者比较认同上述微型金融概念界定[1]。在我国,“微型金融”的概念更为丰富和广泛:一是微型金融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展,不仅仅为低收入人口,还囊括了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等较难获取资金支持的经济实体;二是金融服务范围更加宽泛,不仅仅包括了小额信贷,还涵盖存款、汇兑以及结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务;三是微型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不仅仅包括了小型的正规、非正规金融机构,还包含了提供一切微型金融服务产品的金融机构。本文认为微型金融是专门针对贫困、低收入的人口以及微型企业等较难获取资金支持的经济实体而建立的金融服务体系,并且该种金融服务体系是可持续的。
二、村镇银行在微型金融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出台关于正规机构办理个人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政策,标志着正规金融机构介入微型金融领域。村镇银行作为微型金融机构主要主体,在微型金融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的发展壮大为微型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一)村镇银行是微型金融主要的资金供给方
微型金融服务具有需求额度小、频率高、风险大、成本高的特点,这使得大中型金融机构无法从中获取较优质大型客户更为理想的利润,农商户及小微企业普遍受到“规模歧视”,被排斥在正规金融服务之外。尤其是农村地区,大量县域资金通过正规商业银行渠道而流失,资金短缺和融资难已成为微型金融发展的瓶颈[2]。村镇银行成立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以山东省烟台市为例,辖内村镇银行2013年底贷款总余额为27.59亿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45.46%,约88.62%用于满足小微企业、农商户相关资金需求。虽然较农业银行、信用社合作社等机构来说,其贷款总量较小,但伴随村镇银行进一步成长,其支持微型金融发展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二)村镇银行是推动微型金融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老牌”微型金融机构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将主要精力逐步转向城镇,整个微型金融体系的竞争氛围明显不足。2006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村镇银行自此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微型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村镇银行作为微型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从农村及周边地区吸收存款或引进资金,通过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将优质的资金输入农商户及小微企业中,进而提升了农商户及小微企业参与金融活动和享受金融服务的能力,使他们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向好发展,村镇银行从中可以吸收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通过这种良性循环来逐步改善微型金融供需矛盾,进一步推动微型金融的自我修复与完善。
(三)村镇银行是提升微型金融服务水平的有力推动者
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机制灵活,业务流程较短,服务效率高,立足于区域特色,深入挖掘区域经济中的可发展项目,基于农户以及小微企业的需求,研发出更加贴合微型经济体的金融服务产品,在解决贷款结构与小微经济结构不匹配、贷款利率偏高与产业利润率偏低不匹配等微型金融服务中的诸多问题上有着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村镇银行在打造自身品牌的过程中,逐步走出可持续业务发展模式,有力推动金融服务与微型经济实体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各类竞争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可获取性,全面推动了微型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发展的主要成果
(一)存款增长较为迅速,发展呈较为良好态势
存款规模制约着金融机构的资产经营能力。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存款总额33.80亿元,比上年增长66.83%,增幅约为全市存款整体增速的5倍,而同样具有改善微型金融服务,加强农村经济建设功能的农业银行、农村合作机构以及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增速仅为13.52%、16.54%、-4.76%(见图1)。村镇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已经在微型金融市场中找出了自身发展路径,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二)短期贷款占比较高,服务微型金融特征显著
2013年底,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短期贷款余额为26.11亿元,占贷款总额的94.66%,而全市金融机构短期贷款占比为54.19%。与农业银行、农村合作机构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相比较,村镇银行短期贷款占比最高的农村合作机构高出约20个百分点(见表1)。村镇银行根据微型经济体经营特点,通过周期较短的资金供给,在满足了微型经济体的资金需求同时,有效地规避了经营风险,为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能。
(三)经营形式较为灵活,贷款收益较为理想
村镇银行具有经营形式灵活,历史包袱小等优势,在服务微型经济体的过程中,能根据客户特点,开发出更加贴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并通过更加差异化的风险管理,保持运营能力处于较为理想的水平上,因此其存贷款收益率较为理想。以早期开立的5家村镇银行为例,除一家村镇银行所处市区,受地理位置以及金融机构多竞争较为激烈的影响,收益率为6.34%低于该市农商行的7.35%外,其他四家均高于该机构所在县级市农村商业银行及农村合作机构。 四、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双重经营目标给村镇银行带来发展困境
在我国微型金融引入早期,多数学者与专家认为微型金融主要特征及目的是扶贫[4],这种定位也具有明显的普惠金融①的特征。在这种大环境下,村镇银行设立初衷肩负了双重营业目标[4],即在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的同时,又要满足服务微型经济体的需要。客观上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微型金融交易具有成本较高、风险大和盈利低的特点,服务微型金融与财务可持续经营目标有一定的抵触性。经营目标的双重性容易导致其发展路径选择不清晰。事实上,部分村镇银行为了自身财务可持续性已经选择了与大型金融机构争夺优质大型企业,服务微型金融的目标宗旨正在弱化[5]。如何使村镇银行的双重经营目标有机结合,走出可持续支持微型金融发展的道路,成为村镇银行今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二)内控管理尚未成熟使得村镇银行运营成本过高
村镇银行作为小型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尚未成熟。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成本收入比为139.01%,远高于与同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44.74%、农商行的43.38%, 2013年新开业的两家村镇银行成本收入比均高于300%,早期开立5家村镇银行除一家村镇银行拥有较低的成本收入比30.14%外,其他成本收入比均高于47%。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融资来源狭窄,内控管理不够完善等因素,村镇银行运营成本高于成熟的地方法人机构,营运成本还处于高位。
(三)大中型银行逐步介入倒逼村镇银行经营创新
近年来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专门成立了农村金融事业部或微型金融业务线,标志着大型金融机构逐步开始重视微型金融领域的发展。2009年,民生银行针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难、担保难等特点推出“商贷通”,借用“联保互保”的方式,实现了为没有优质质押品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支持。大型机构拥有诸如良好的风险管理、完善的业务处理流程以及完备信息数据等诸多优势,在进军微型金融领域开发相关产品时,其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都会更强,因此作为以微型金融为主要领域的村镇银行来说,势必要进行更加细致的产品创新工作,才能跟上微型金融发展步伐。
五、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建议
(一)政策支持,有效提升村镇银行整体竞争力
村镇银行具有规模较小、网点少、不具备规模效应、业务种类单一等等这些“通病”,成为其发展的一大重要阻碍;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上述“通病”使得其在政策传导过程中,具有“反应快、见效快,内耗小”的特点。因此,积极关注村镇银行发展现状,根据其自身特点,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征信体制,减免一定税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发放支农再贷款等政策性贷款时给予考虑,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降低再贴现利率等等,有效提升村镇银行整体竞争力,真正发挥微型金融服务功能。
(二)有效引导,强化服务微型金融市场定位
我国金融市场中存在着高、中、低三个层次,村镇银行的成立正是为了弥补我国低层次市场的金融空白。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其发展过程自然以盈利为最终目的,选择规模较大、实力较为雄厚的客户,是商业银行追逐利润的天性。如何引导其发挥服务微型金融的原有定位,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也成为政策引导的一大难题。从实际调查中可以发现,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存在不明确的现象,在发挥服务“三农”、小微企业,提高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方面仍旧很薄弱。今后,通过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引导其将主要精力放在微型金融上,为微型金融体系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三)多方考虑,突出个性化服务经营理念
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及中小企业,农业银行、农村合作机构以及邮政储蓄银行成为其服务“三农”的重要竞争对手。面对农行等三家机构成立时间长、品牌效应好、居民认知程度高的特点,个性化服务是其突出重围的利器。因此,深入了解当地农村以及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分市场,量身设计个性化、人性化产品和服务,使得产品设计更具有农村特色,更加贴近广大农民群众,在服务微型金融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四)内外结合,构建有效风险防控机制
稳健的风险控制机制是村镇银行开展业务和实现可持续经营的基石。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使得其在抵御经营风险上有着先天不足。因此,人民银行应与银监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定期分析其资金运用情况,为村镇银行制定适合的外部监管框架,如要求其资本充足率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贷款分类更加严格,流动比率根据情况可上浮等措施,使其营运更加安全。在此基础上,加强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实施有效地内部监管,确保其健康稳定的发展。
(责任编辑:于明)
参考文献:
[1]赵冬青,王康康.微型金融的历史与发展综述[J].金融发展研究,2009(1).
[2]文维虎.农村微型金融服务模式的比较分析[J].西南金融,2009(4).
[3]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8(4).
[4]曲小刚.村镇银行双重目标的困境[J].农村金融,2013(7).
[5]张正平. 微型金融机构双重目标的冲突与治理: 研究进展述评[J].经济评论,2011(5).
关键词: 村镇银行;微型金融;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5)03-0069-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03.15
一、微型金融界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后,微型金融再一次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话题。根据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的定义,微型金融是对低收入人口提供的小额金融服务,国内大多数学者比较认同上述微型金融概念界定[1]。在我国,“微型金融”的概念更为丰富和广泛:一是微型金融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展,不仅仅为低收入人口,还囊括了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等较难获取资金支持的经济实体;二是金融服务范围更加宽泛,不仅仅包括了小额信贷,还涵盖存款、汇兑以及结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务;三是微型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不仅仅包括了小型的正规、非正规金融机构,还包含了提供一切微型金融服务产品的金融机构。本文认为微型金融是专门针对贫困、低收入的人口以及微型企业等较难获取资金支持的经济实体而建立的金融服务体系,并且该种金融服务体系是可持续的。
二、村镇银行在微型金融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出台关于正规机构办理个人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政策,标志着正规金融机构介入微型金融领域。村镇银行作为微型金融机构主要主体,在微型金融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的发展壮大为微型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一)村镇银行是微型金融主要的资金供给方
微型金融服务具有需求额度小、频率高、风险大、成本高的特点,这使得大中型金融机构无法从中获取较优质大型客户更为理想的利润,农商户及小微企业普遍受到“规模歧视”,被排斥在正规金融服务之外。尤其是农村地区,大量县域资金通过正规商业银行渠道而流失,资金短缺和融资难已成为微型金融发展的瓶颈[2]。村镇银行成立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以山东省烟台市为例,辖内村镇银行2013年底贷款总余额为27.59亿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45.46%,约88.62%用于满足小微企业、农商户相关资金需求。虽然较农业银行、信用社合作社等机构来说,其贷款总量较小,但伴随村镇银行进一步成长,其支持微型金融发展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二)村镇银行是推动微型金融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老牌”微型金融机构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将主要精力逐步转向城镇,整个微型金融体系的竞争氛围明显不足。2006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村镇银行自此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微型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村镇银行作为微型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从农村及周边地区吸收存款或引进资金,通过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将优质的资金输入农商户及小微企业中,进而提升了农商户及小微企业参与金融活动和享受金融服务的能力,使他们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向好发展,村镇银行从中可以吸收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通过这种良性循环来逐步改善微型金融供需矛盾,进一步推动微型金融的自我修复与完善。
(三)村镇银行是提升微型金融服务水平的有力推动者
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机制灵活,业务流程较短,服务效率高,立足于区域特色,深入挖掘区域经济中的可发展项目,基于农户以及小微企业的需求,研发出更加贴合微型经济体的金融服务产品,在解决贷款结构与小微经济结构不匹配、贷款利率偏高与产业利润率偏低不匹配等微型金融服务中的诸多问题上有着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村镇银行在打造自身品牌的过程中,逐步走出可持续业务发展模式,有力推动金融服务与微型经济实体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各类竞争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可获取性,全面推动了微型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发展的主要成果
(一)存款增长较为迅速,发展呈较为良好态势
存款规模制约着金融机构的资产经营能力。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存款总额33.80亿元,比上年增长66.83%,增幅约为全市存款整体增速的5倍,而同样具有改善微型金融服务,加强农村经济建设功能的农业银行、农村合作机构以及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增速仅为13.52%、16.54%、-4.76%(见图1)。村镇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已经在微型金融市场中找出了自身发展路径,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二)短期贷款占比较高,服务微型金融特征显著
2013年底,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短期贷款余额为26.11亿元,占贷款总额的94.66%,而全市金融机构短期贷款占比为54.19%。与农业银行、农村合作机构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相比较,村镇银行短期贷款占比最高的农村合作机构高出约20个百分点(见表1)。村镇银行根据微型经济体经营特点,通过周期较短的资金供给,在满足了微型经济体的资金需求同时,有效地规避了经营风险,为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能。
(三)经营形式较为灵活,贷款收益较为理想
村镇银行具有经营形式灵活,历史包袱小等优势,在服务微型经济体的过程中,能根据客户特点,开发出更加贴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并通过更加差异化的风险管理,保持运营能力处于较为理想的水平上,因此其存贷款收益率较为理想。以早期开立的5家村镇银行为例,除一家村镇银行所处市区,受地理位置以及金融机构多竞争较为激烈的影响,收益率为6.34%低于该市农商行的7.35%外,其他四家均高于该机构所在县级市农村商业银行及农村合作机构。 四、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双重经营目标给村镇银行带来发展困境
在我国微型金融引入早期,多数学者与专家认为微型金融主要特征及目的是扶贫[4],这种定位也具有明显的普惠金融①的特征。在这种大环境下,村镇银行设立初衷肩负了双重营业目标[4],即在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的同时,又要满足服务微型经济体的需要。客观上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微型金融交易具有成本较高、风险大和盈利低的特点,服务微型金融与财务可持续经营目标有一定的抵触性。经营目标的双重性容易导致其发展路径选择不清晰。事实上,部分村镇银行为了自身财务可持续性已经选择了与大型金融机构争夺优质大型企业,服务微型金融的目标宗旨正在弱化[5]。如何使村镇银行的双重经营目标有机结合,走出可持续支持微型金融发展的道路,成为村镇银行今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二)内控管理尚未成熟使得村镇银行运营成本过高
村镇银行作为小型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尚未成熟。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村镇银行成本收入比为139.01%,远高于与同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44.74%、农商行的43.38%, 2013年新开业的两家村镇银行成本收入比均高于300%,早期开立5家村镇银行除一家村镇银行拥有较低的成本收入比30.14%外,其他成本收入比均高于47%。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融资来源狭窄,内控管理不够完善等因素,村镇银行运营成本高于成熟的地方法人机构,营运成本还处于高位。
(三)大中型银行逐步介入倒逼村镇银行经营创新
近年来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专门成立了农村金融事业部或微型金融业务线,标志着大型金融机构逐步开始重视微型金融领域的发展。2009年,民生银行针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难、担保难等特点推出“商贷通”,借用“联保互保”的方式,实现了为没有优质质押品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支持。大型机构拥有诸如良好的风险管理、完善的业务处理流程以及完备信息数据等诸多优势,在进军微型金融领域开发相关产品时,其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都会更强,因此作为以微型金融为主要领域的村镇银行来说,势必要进行更加细致的产品创新工作,才能跟上微型金融发展步伐。
五、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建议
(一)政策支持,有效提升村镇银行整体竞争力
村镇银行具有规模较小、网点少、不具备规模效应、业务种类单一等等这些“通病”,成为其发展的一大重要阻碍;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上述“通病”使得其在政策传导过程中,具有“反应快、见效快,内耗小”的特点。因此,积极关注村镇银行发展现状,根据其自身特点,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征信体制,减免一定税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发放支农再贷款等政策性贷款时给予考虑,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降低再贴现利率等等,有效提升村镇银行整体竞争力,真正发挥微型金融服务功能。
(二)有效引导,强化服务微型金融市场定位
我国金融市场中存在着高、中、低三个层次,村镇银行的成立正是为了弥补我国低层次市场的金融空白。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其发展过程自然以盈利为最终目的,选择规模较大、实力较为雄厚的客户,是商业银行追逐利润的天性。如何引导其发挥服务微型金融的原有定位,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也成为政策引导的一大难题。从实际调查中可以发现,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存在不明确的现象,在发挥服务“三农”、小微企业,提高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方面仍旧很薄弱。今后,通过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引导其将主要精力放在微型金融上,为微型金融体系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三)多方考虑,突出个性化服务经营理念
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及中小企业,农业银行、农村合作机构以及邮政储蓄银行成为其服务“三农”的重要竞争对手。面对农行等三家机构成立时间长、品牌效应好、居民认知程度高的特点,个性化服务是其突出重围的利器。因此,深入了解当地农村以及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分市场,量身设计个性化、人性化产品和服务,使得产品设计更具有农村特色,更加贴近广大农民群众,在服务微型金融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四)内外结合,构建有效风险防控机制
稳健的风险控制机制是村镇银行开展业务和实现可持续经营的基石。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使得其在抵御经营风险上有着先天不足。因此,人民银行应与银监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定期分析其资金运用情况,为村镇银行制定适合的外部监管框架,如要求其资本充足率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贷款分类更加严格,流动比率根据情况可上浮等措施,使其营运更加安全。在此基础上,加强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实施有效地内部监管,确保其健康稳定的发展。
(责任编辑:于明)
参考文献:
[1]赵冬青,王康康.微型金融的历史与发展综述[J].金融发展研究,2009(1).
[2]文维虎.农村微型金融服务模式的比较分析[J].西南金融,2009(4).
[3]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8(4).
[4]曲小刚.村镇银行双重目标的困境[J].农村金融,2013(7).
[5]张正平. 微型金融机构双重目标的冲突与治理: 研究进展述评[J].经济评论,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