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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是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实质。而认同危机的产生则是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在认同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挤压的结果。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间的认同竞争,主要围绕着价值导向、社会控制与整合以及政治合法性这三个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而展开。面对多元意识形态既相互共存又相互较量的现实,需要从实践基础、指导理论和话语体系建设这三个层面着手,大力开展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从而维护和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关键词:意识形态功能;认同竞争;意识形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5.0003
当代中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旗帜问题至关重要。“旗帜引领道路,道路支撑旗帜。”[1]而意识形态安全恰恰是旗帜问题的核心。事实上,基于意识形态安全对国家安全所具有的特殊重大影响,近代以来的中国所经历的每一次重大社会历史变迁,都与围绕着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所展开的各种形式的较量密不可分。因此,在“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重”[2]的当下,从功能维度对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进行透视,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认同危机是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实质
认同是指主体在各种外在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下,为满足自身需要、实现自身利益,而试图与特定客体建立同一性关系的过程或状态。认同是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复杂性的认知体验和精神心理活动的反映,认同的实现不但与主体物质利益需要的满足程度密不可分,更与是否契合于主体的精神心理息息相关。就最为一般的层面来看,凝聚是认同最为本质的功能。
一方面,广泛的社会认同能够使社会成员在对特定客体予以认同的过程中,形成大体一致的认识、确立大致相同的奋斗目标,并获得相同或相似的心灵体验,从而不但为社会成员提供稳定、可靠的心理归属和预期,以及安全、强大的精神家园,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成员间的信任,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另一方面,广泛的社会认同能够在广大社会成员内部实现思想认知和价值取向的统一,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弭社会成员内部因认知差异造成的各种冲突和消耗,减少各种不良情绪、情感、心态等对社会成员的精神干扰和消极心理影响,稳定社会成员的精神心理状态,激活社会成员的精神正能量。此外,广泛的社会认同能够有效推动社会成员形成对共同利益的明确认知,这就能够不但有效压制社会成员内部对个人私利的片面追逐,减少因过度追逐个人私利而导致的社会消耗,避免引发社会共同体的瓦解,而且大大激发了人们为实现共同利益、满足共同需要所必需的智慧、想象和创造活力,从而为人们从事高效且富有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强大动力,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作为系统性的思想观念、并以社会思潮、价值观和“主义”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进步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意识形态作为一定社会“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3],可以借助语言进入人们的大脑、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社会认知,并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为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藉此,不但使特定的意识形态成为人们的价值评判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且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按照特定意识形态的标准及其内在逻辑,去认识和思考问题、从事相应的社会实践。显然,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不但能够将认同的凝聚功能灌注进意识形态的运作逻辑,进而放大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作用和社会整合功能,更能够大幅提升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并最终实现在全社会更加紧密团结基础上的国家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然而,受经济多元化、不同文化间交流互动以及人们自主意识的觉醒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多元化意识形态的共生共存是一种客观性的现实存在。而多元意识形态的存在,逻辑性地暗含着多元价值观念、多种社会行为模式等的存在,以及由此造成的多元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等的内在竞争、对抗与紧张。同时,不同的社会力量,为维护自身的集团利益,也会对那些反映自身利益诉求的意识形态给予支持,并力图对人们的意识形态认同加以引导和塑造,从而不断扩大适合自身需要的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这就必然引发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
所谓意识形态安全,“就是指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形态体系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免遭危害,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相对稳定与有序和谐的状态,”[4]这种状态的持续存在,显然有赖于多数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定认同。当多数社会成员被各种各样的非主流意识形态、甚至是敌对意识形态所吸引,进而对其产生越来越强烈的认同时,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自然就会发生变化、立场自然就会出现松动,随之而来的就是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瓦解。当主流意识形态被多数社会成员所抛弃,不但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引领与统合等基本功能会彻底消失,而且认同本身的凝聚作用也会迅速流失,进而引发整个社会的思想混乱,严重影響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甚至造成政权的颠覆和国家的解体。
不难看出,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引导和塑造,实质上就是对“民意”的争取、对“人心”的争夺。在多元意识形态共生共存、相互竞争的环境中,广大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越高,则主流意识形态越安全,反之则容易出现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可以说,在不同意识形态间的认同较量和竞争中,出现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危机就是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实质。
二、功能维度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主要方式
由于安全是一种状态,且此种状态会在各种影响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环境中不断变化,因此,意识形态是否安全,以及主流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被认同,就缺乏客观、稳定、可靠且较为具体的衡量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探讨只能囿于抽象的思辨,更不意味着对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认识不能深化。事实上,不同的意识形态具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功能,各种意识形态恰恰是通过基本功能的发挥,来影响和争取、引导和塑造人们的意识形态认同。可以说,意识形态功能维度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主要方式。 一般来说,意识形态具有政治合法化、价值导向以及社会控制与整合的功能。正是凭借这些功能,主流意识形态支撑着国家的发展、维护着国家的安全。而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的出现和传播,则会通过其在价值导向、社会控制与整合、政治合法性塑造等方面功能的发挥,来大大推动整个社会的价值多元,提高社会控制的成本和难度,并进而威胁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形态体系,亦即压迫和挤占主流意识形态功能发挥的领地和空间,进而削弱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简言之,当主流意识形态的这些基本功能受到影响和抑制,甚至是被大幅削弱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就会出现动摇,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就自然突显出来。事实上,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往往与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大肆流行与广泛传播后,对主流意识形态功能正常发挥所产生的巨大干扰和影响密不可分。
首先,价值导向功能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理论方式。作为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形态,意识形态往往以社会思潮、主义等系统化理论的方式表现出来,并通过观念、态度、认知和价值取向等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方式作用于整个社会。然而,不同的社会思潮、主义往往隐含着不同的价值诉求,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倾向。一般来说,“统治阶级的文化领导权确立后,主流意识形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能为社会提供价值导向,使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规范。”[5]在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面对更加开放的国内外环境,利益关系和支配形式更加复杂,且流变性更加频繁,反映在观念层面,就是以社会思潮、主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多样化意识形态不断涌现,且相互间的交流更加频繁,较量更加激烈。近年来,政治上围绕着“宪政”、“法治”和“民主社会主义”,经济上围绕着“新自由主义”、“金融自由化”和国有企业改革,文化上围绕着“传统文化现代化”等重大问题,出现了多种意识形态间的激烈争论和交锋。例如,在此过程中,以“历史虚无主义”为典型代表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就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它不但直接扰乱了人们对基本历史事实的认知,而且间接影响了人们建立在既有历史认知基础上的对社会现实和未来的判断,不但混淆了真与假、善与恶、丑与美、是与非的界限,而且模糊了人们对社会道德、正义良知等基本价值观念的理解和认知,从而极大冲击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影响,并大大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功能。显然,不同意识形态间价值导向功能的较量无形却真实、激烈地存在着,而主流意识形态价值导向功能的压抑、削弱及其程度,恰恰是衡量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基本状况的重要指标。
其次,社会控制与整合功能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现实方式。任何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需要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以及对各种社会力量的最大限度的整合。而意识形态恰恰能够通过对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影响,“通过制造‘共同利益’的幻象,把社会成员联合到一起并提供集体共有的价值观与规范,从而成功地稳定或变更社会”,[6]最终帮助实现社会发展进步所需要的社会控制和整合。然而,不同的意识形态反映着不同阶级或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隐含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甚至是追求着不同的社会秩序类型和理想,如此一来,不同的意识形态总是能够在全体社会成员中获得部分群体的认同和拥护。这就潜藏着在基于不同意识形态话语及其相应利益诉求的各种社会力量间,出现分化、矛盾和斗争的可能与危险。当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广泛传播,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时,各种社会力量对不同社会秩序和理想的争论就会趋于激烈,甚至会在某些因素的催化和影响下将自身的意识形态理念付诸行动。这时,潜在的可能与危险就会成为具体的现实与危机,而主流意识形态对既有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进步所具有的“水泥”、“黏合剂”的作用也就会随之受到削弱、甚至是瓦解。由此可见,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控制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的强弱,是不同意识形态,尤其是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相互间较量的隐秘但却极为现实的战场,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重要方式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方面。
最后,政治合法化功能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终极归宿。“合法性是对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关系的评价。它是政治权力和其遵从者证明自身合法性的过程。它是对统治权力的认可。”[7]而意识形态借助系统性、逻辑性的理论表述,能够在对政治合法性给予证明的同时,实现对政治合法性的充分维护。列宁曾经指出,“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都需要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刽子手的任务是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和暴乱。牧师的使命是安慰被压迫者,给他们描绘一幅在保存阶级统治的条件下减少痛苦和牺牲的前景,从而使他们顺从这种统治,使他们放弃革命行动,打消他们的革命热情,破坏他们的革命决心。”[8]列宁所谓“牧师的职能”,反映的就是意识形态所具有的政治合法化功能。因为,任何政治统治,以及与此种政治统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体制机制架构等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正当性,都需要相应意识形态的系统化理论阐释,才能为公众理解和认同。无论是基于怎样的价值理念,包含着怎样的理想诉求,即便是以学术和知识的面貌出现,基于特定利益诉求的不同意识形态间的互动交流和交锋较量,都必定隐含着特定的政治理想及其行动逻辑,因而最终都绕不开政治合法化的終极命题。尤其是敌对性的意识形态,更是往往借助学术化、知识化和科学化的手段,通过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话语体系,来实现对既有政治秩序及其合法性的理论颠覆与否定。“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思想下手。”[9]简言之,政治合法化功能的较量构成了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终极目标和归宿。
三、功能发挥与增进认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路径
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今天我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就在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未能充分有效地转化为对于社会主义的认同”。[10]面对多元意识形态相互共存、相互交流但又相互较量、彼此斗争的现实,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和实现,关键点就在于不断增进和强化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这就需要大力进行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不断调整和完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实现机制,从而在充分发挥和提振主流意识形态功能的过程中,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增进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认同。 首先,要系統、全面和深入地研究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和实践历程。无论何种意识形态,都是建立在对特定社会存在的认识和总结之上的。作为上层建筑领域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且能够被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地构筑,不但源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和社会交往,而且与对这种实践和社会交往的认识密不可分。同时,能够获得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契合于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既接续过去,又总结现在,还能够指明未来。
因此,建设和发展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就必须系统、全面、深入地研究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和奋斗实践,不但要在继承传统的过程中实现文化传统的更新,而且要实事求是地理清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所走过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道路历程。只有这样,才会对过去的实践历史形成较为全面、系统的正确认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要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11]真正立足于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变迁和实践历程的意识形态建设,能够大大增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解释力,进而在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基本功能的过程中,有效应对各种文化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的干扰,维护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
其次,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理论创新。成功的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创造性的理论建设同样离不开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引。囿于思维方式、认知方法和立场等的不同,面对同样的客观事实,不同的人会形成截然不同的认识。这就需要科学方法的指导和科学理论的引领。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但是科学的世界观,而且包含着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一方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开展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进行理论创新,能够防止各种形式的极端化和片面性,形成对近代以来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全面正确的认识,进而构筑起对历史和现实具有强大解释力、说服力,且能够被人们信服和广泛认同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开展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进行理论创新,不但能够有效回应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的挑战和质疑,从而巩固自身的主流地位、捍卫自身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且能够对各种错误的社会思潮和有害的价值观等给予有力的批判,进而帮助人们辨明对错、分清是非,最终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毕竟,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精神性的力量需要精神性的力量去克服。
最后,要积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自从曼海姆对意识形态进行了“特殊含义”和“总体含义”两个维度的区分后,当代关于意识形态的讨论和分析总体上呈现出知识性和政治性相互分离的状态。由此导致的结果是,知识社会学层面的各种意识形态繁荣发展、不断涌现,而政治统治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不断被淡化并总体上呈现出“去政治化”的特点。但事实上,以中立性、客观性面貌呈现出来的知识社会学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没有、也不可能彻底远离政治权力和阶级统治,同时,政治统治层面的意识形态非但没有“去政治化”而走向终结,反而借助知识化的表现形式,在自我隐身的过程中实现了对国家和社会更大广度、深度的影响。
也就是说,系统性、理论性的知识体系越来越成为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同时,意识形态也越来越通过系统且极具逻辑性的知识话语体系来展示功能、发挥影响。这就意味着,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认同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理论性、系统性的科学话语之间的竞争,意识形态间的直接斗争逐渐转化为以知识体系为核心支撑的话语体系间的较量。因此,强化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必须积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尤其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作用,在推动知识生产、理论创新与话语体系建设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知识化和科学化,从而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竞争力,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增进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认同。
[参考文献]
[1]侯惠勤.关于举旗问题的理论思考[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17.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37.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 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52.
[4]石云霞.当代中国文化发展中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2):3338.
[5]刘明君,郑来春,陈少岚.多元文化冲突与主流意识形态建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60.
[6]侯惠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评与当代中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24.
[7]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M].佟心平,王远飞,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1.
[8]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78.
[9]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18.
[10]侯惠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评与当代中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7.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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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identity crisis of mainstream ideology is the essence of ideological security. Identity crisis results from the squeezing of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and the nonmainstream ideology’s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space in identity competition. The identity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and non mainstream ideology, in other words, hostile ideology, is mainly around basic functions of three kinds of ideology, namely, value orientation, social control and integration, and political legalization. In the face of the reality of mutual coexistence and competition of multi ideology, we need to vigorously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from three levels of practical basis, guiding theory and the discourse system construction, so as to safeguard and protect the national ideological security.
Key words: ideological function; identity competition; ideological security
关键词:意识形态功能;认同竞争;意识形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5.0003
当代中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旗帜问题至关重要。“旗帜引领道路,道路支撑旗帜。”[1]而意识形态安全恰恰是旗帜问题的核心。事实上,基于意识形态安全对国家安全所具有的特殊重大影响,近代以来的中国所经历的每一次重大社会历史变迁,都与围绕着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所展开的各种形式的较量密不可分。因此,在“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重”[2]的当下,从功能维度对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进行透视,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认同危机是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实质
认同是指主体在各种外在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下,为满足自身需要、实现自身利益,而试图与特定客体建立同一性关系的过程或状态。认同是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复杂性的认知体验和精神心理活动的反映,认同的实现不但与主体物质利益需要的满足程度密不可分,更与是否契合于主体的精神心理息息相关。就最为一般的层面来看,凝聚是认同最为本质的功能。
一方面,广泛的社会认同能够使社会成员在对特定客体予以认同的过程中,形成大体一致的认识、确立大致相同的奋斗目标,并获得相同或相似的心灵体验,从而不但为社会成员提供稳定、可靠的心理归属和预期,以及安全、强大的精神家园,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成员间的信任,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另一方面,广泛的社会认同能够在广大社会成员内部实现思想认知和价值取向的统一,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弭社会成员内部因认知差异造成的各种冲突和消耗,减少各种不良情绪、情感、心态等对社会成员的精神干扰和消极心理影响,稳定社会成员的精神心理状态,激活社会成员的精神正能量。此外,广泛的社会认同能够有效推动社会成员形成对共同利益的明确认知,这就能够不但有效压制社会成员内部对个人私利的片面追逐,减少因过度追逐个人私利而导致的社会消耗,避免引发社会共同体的瓦解,而且大大激发了人们为实现共同利益、满足共同需要所必需的智慧、想象和创造活力,从而为人们从事高效且富有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强大动力,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作为系统性的思想观念、并以社会思潮、价值观和“主义”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进步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意识形态作为一定社会“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3],可以借助语言进入人们的大脑、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社会认知,并在潜移默化中内化为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藉此,不但使特定的意识形态成为人们的价值评判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且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按照特定意识形态的标准及其内在逻辑,去认识和思考问题、从事相应的社会实践。显然,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不但能够将认同的凝聚功能灌注进意识形态的运作逻辑,进而放大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作用和社会整合功能,更能够大幅提升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并最终实现在全社会更加紧密团结基础上的国家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然而,受经济多元化、不同文化间交流互动以及人们自主意识的觉醒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多元化意识形态的共生共存是一种客观性的现实存在。而多元意识形态的存在,逻辑性地暗含着多元价值观念、多种社会行为模式等的存在,以及由此造成的多元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等的内在竞争、对抗与紧张。同时,不同的社会力量,为维护自身的集团利益,也会对那些反映自身利益诉求的意识形态给予支持,并力图对人们的意识形态认同加以引导和塑造,从而不断扩大适合自身需要的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这就必然引发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
所谓意识形态安全,“就是指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形态体系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免遭危害,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相对稳定与有序和谐的状态,”[4]这种状态的持续存在,显然有赖于多数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定认同。当多数社会成员被各种各样的非主流意识形态、甚至是敌对意识形态所吸引,进而对其产生越来越强烈的认同时,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自然就会发生变化、立场自然就会出现松动,随之而来的就是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瓦解。当主流意识形态被多数社会成员所抛弃,不但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引领与统合等基本功能会彻底消失,而且认同本身的凝聚作用也会迅速流失,进而引发整个社会的思想混乱,严重影響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甚至造成政权的颠覆和国家的解体。
不难看出,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引导和塑造,实质上就是对“民意”的争取、对“人心”的争夺。在多元意识形态共生共存、相互竞争的环境中,广大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越高,则主流意识形态越安全,反之则容易出现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可以说,在不同意识形态间的认同较量和竞争中,出现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危机就是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实质。
二、功能维度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主要方式
由于安全是一种状态,且此种状态会在各种影响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环境中不断变化,因此,意识形态是否安全,以及主流意识形态在多大程度上被认同,就缺乏客观、稳定、可靠且较为具体的衡量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探讨只能囿于抽象的思辨,更不意味着对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认识不能深化。事实上,不同的意识形态具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功能,各种意识形态恰恰是通过基本功能的发挥,来影响和争取、引导和塑造人们的意识形态认同。可以说,意识形态功能维度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主要方式。 一般来说,意识形态具有政治合法化、价值导向以及社会控制与整合的功能。正是凭借这些功能,主流意识形态支撑着国家的发展、维护着国家的安全。而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的出现和传播,则会通过其在价值导向、社会控制与整合、政治合法性塑造等方面功能的发挥,来大大推动整个社会的价值多元,提高社会控制的成本和难度,并进而威胁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形态体系,亦即压迫和挤占主流意识形态功能发挥的领地和空间,进而削弱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简言之,当主流意识形态的这些基本功能受到影响和抑制,甚至是被大幅削弱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就会出现动摇,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就自然突显出来。事实上,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往往与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大肆流行与广泛传播后,对主流意识形态功能正常发挥所产生的巨大干扰和影响密不可分。
首先,价值导向功能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理论方式。作为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形态,意识形态往往以社会思潮、主义等系统化理论的方式表现出来,并通过观念、态度、认知和价值取向等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方式作用于整个社会。然而,不同的社会思潮、主义往往隐含着不同的价值诉求,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倾向。一般来说,“统治阶级的文化领导权确立后,主流意识形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能为社会提供价值导向,使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规范。”[5]在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面对更加开放的国内外环境,利益关系和支配形式更加复杂,且流变性更加频繁,反映在观念层面,就是以社会思潮、主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多样化意识形态不断涌现,且相互间的交流更加频繁,较量更加激烈。近年来,政治上围绕着“宪政”、“法治”和“民主社会主义”,经济上围绕着“新自由主义”、“金融自由化”和国有企业改革,文化上围绕着“传统文化现代化”等重大问题,出现了多种意识形态间的激烈争论和交锋。例如,在此过程中,以“历史虚无主义”为典型代表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就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它不但直接扰乱了人们对基本历史事实的认知,而且间接影响了人们建立在既有历史认知基础上的对社会现实和未来的判断,不但混淆了真与假、善与恶、丑与美、是与非的界限,而且模糊了人们对社会道德、正义良知等基本价值观念的理解和认知,从而极大冲击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影响,并大大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功能。显然,不同意识形态间价值导向功能的较量无形却真实、激烈地存在着,而主流意识形态价值导向功能的压抑、削弱及其程度,恰恰是衡量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基本状况的重要指标。
其次,社会控制与整合功能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现实方式。任何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需要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以及对各种社会力量的最大限度的整合。而意识形态恰恰能够通过对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影响,“通过制造‘共同利益’的幻象,把社会成员联合到一起并提供集体共有的价值观与规范,从而成功地稳定或变更社会”,[6]最终帮助实现社会发展进步所需要的社会控制和整合。然而,不同的意识形态反映着不同阶级或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隐含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甚至是追求着不同的社会秩序类型和理想,如此一来,不同的意识形态总是能够在全体社会成员中获得部分群体的认同和拥护。这就潜藏着在基于不同意识形态话语及其相应利益诉求的各种社会力量间,出现分化、矛盾和斗争的可能与危险。当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广泛传播,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时,各种社会力量对不同社会秩序和理想的争论就会趋于激烈,甚至会在某些因素的催化和影响下将自身的意识形态理念付诸行动。这时,潜在的可能与危险就会成为具体的现实与危机,而主流意识形态对既有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进步所具有的“水泥”、“黏合剂”的作用也就会随之受到削弱、甚至是瓦解。由此可见,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控制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的强弱,是不同意识形态,尤其是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相互间较量的隐秘但却极为现实的战场,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重要方式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方面。
最后,政治合法化功能的较量是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终极归宿。“合法性是对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关系的评价。它是政治权力和其遵从者证明自身合法性的过程。它是对统治权力的认可。”[7]而意识形态借助系统性、逻辑性的理论表述,能够在对政治合法性给予证明的同时,实现对政治合法性的充分维护。列宁曾经指出,“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都需要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刽子手的任务是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和暴乱。牧师的使命是安慰被压迫者,给他们描绘一幅在保存阶级统治的条件下减少痛苦和牺牲的前景,从而使他们顺从这种统治,使他们放弃革命行动,打消他们的革命热情,破坏他们的革命决心。”[8]列宁所谓“牧师的职能”,反映的就是意识形态所具有的政治合法化功能。因为,任何政治统治,以及与此种政治统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体制机制架构等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正当性,都需要相应意识形态的系统化理论阐释,才能为公众理解和认同。无论是基于怎样的价值理念,包含着怎样的理想诉求,即便是以学术和知识的面貌出现,基于特定利益诉求的不同意识形态间的互动交流和交锋较量,都必定隐含着特定的政治理想及其行动逻辑,因而最终都绕不开政治合法化的終极命题。尤其是敌对性的意识形态,更是往往借助学术化、知识化和科学化的手段,通过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话语体系,来实现对既有政治秩序及其合法性的理论颠覆与否定。“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思想下手。”[9]简言之,政治合法化功能的较量构成了意识形态认同竞争的终极目标和归宿。
三、功能发挥与增进认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路径
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今天我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就在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未能充分有效地转化为对于社会主义的认同”。[10]面对多元意识形态相互共存、相互交流但又相互较量、彼此斗争的现实,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和实现,关键点就在于不断增进和强化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这就需要大力进行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不断调整和完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实现机制,从而在充分发挥和提振主流意识形态功能的过程中,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增进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认同。 首先,要系統、全面和深入地研究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和实践历程。无论何种意识形态,都是建立在对特定社会存在的认识和总结之上的。作为上层建筑领域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且能够被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地构筑,不但源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和社会交往,而且与对这种实践和社会交往的认识密不可分。同时,能够获得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契合于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既接续过去,又总结现在,还能够指明未来。
因此,建设和发展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就必须系统、全面、深入地研究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和奋斗实践,不但要在继承传统的过程中实现文化传统的更新,而且要实事求是地理清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所走过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道路历程。只有这样,才会对过去的实践历史形成较为全面、系统的正确认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要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11]真正立足于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变迁和实践历程的意识形态建设,能够大大增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解释力,进而在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基本功能的过程中,有效应对各种文化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的干扰,维护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
其次,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理论创新。成功的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创造性的理论建设同样离不开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引。囿于思维方式、认知方法和立场等的不同,面对同样的客观事实,不同的人会形成截然不同的认识。这就需要科学方法的指导和科学理论的引领。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但是科学的世界观,而且包含着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一方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开展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进行理论创新,能够防止各种形式的极端化和片面性,形成对近代以来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全面正确的认识,进而构筑起对历史和现实具有强大解释力、说服力,且能够被人们信服和广泛认同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开展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进行理论创新,不但能够有效回应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或敌对意识形态的挑战和质疑,从而巩固自身的主流地位、捍卫自身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而且能够对各种错误的社会思潮和有害的价值观等给予有力的批判,进而帮助人们辨明对错、分清是非,最终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毕竟,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精神性的力量需要精神性的力量去克服。
最后,要积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自从曼海姆对意识形态进行了“特殊含义”和“总体含义”两个维度的区分后,当代关于意识形态的讨论和分析总体上呈现出知识性和政治性相互分离的状态。由此导致的结果是,知识社会学层面的各种意识形态繁荣发展、不断涌现,而政治统治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不断被淡化并总体上呈现出“去政治化”的特点。但事实上,以中立性、客观性面貌呈现出来的知识社会学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没有、也不可能彻底远离政治权力和阶级统治,同时,政治统治层面的意识形态非但没有“去政治化”而走向终结,反而借助知识化的表现形式,在自我隐身的过程中实现了对国家和社会更大广度、深度的影响。
也就是说,系统性、理论性的知识体系越来越成为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同时,意识形态也越来越通过系统且极具逻辑性的知识话语体系来展示功能、发挥影响。这就意味着,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认同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理论性、系统性的科学话语之间的竞争,意识形态间的直接斗争逐渐转化为以知识体系为核心支撑的话语体系间的较量。因此,强化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必须积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尤其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作用,在推动知识生产、理论创新与话语体系建设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知识化和科学化,从而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竞争力,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影响,增进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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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3.
(责任编辑文格)
Abstract:
The identity crisis of mainstream ideology is the essence of ideological security. Identity crisis results from the squeezing of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and the nonmainstream ideology’s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space in identity competition. The identity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and non mainstream ideology, in other words, hostile ideology, is mainly around basic functions of three kinds of ideology, namely, value orientation, social control and integration, and political legalization. In the face of the reality of mutual coexistence and competition of multi ideology, we need to vigorously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from three levels of practical basis, guiding theory and the discourse system construction, so as to safeguard and protect the national ideological security.
Key words: ideological function; identity competition; ideologic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