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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依据2004年5月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基准价的最高价格水平,多层住宅及不带电梯的7层住宅,一级0.60元/平方米.二级0.50元/平方米,三级0.40元/平方米,四级0.3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一级2.00元/平方米.二级1.50元/平方米.三级1.10元/平方米,四级0.80元/平方米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