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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人学说由来已久,已经成为了中国人的常识之一,但这种常识其实是错误的,是脱离的科技进步的百年前的老命题。学说的科学根据是拉马克学说,而拉马克学说早已被达尔文进化论和基因学说推翻了,而劳动创造人学说却仍然被广泛宣传,这很容易对人们的思想产生误导。
劳动创造人的说法是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这本著作中出现的,恩格斯十分欣赏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的名言:“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并断言没有一只猿能制造工具。他突出的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关于这个问题,集中表述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在其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首先,原文中说到:“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这个某种意义是指的什么呢?即使不去管某种意义指的是什么,我们也可以确定的说,既然加上了某种意义这个限定词,那么就说明单纯的说劳动创造人本身绝对是不正确的。
其次,这里有个最简单的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劳动、制造工具既然是人与猿的根本区别,也就是说只有人能劳动、制造工具,而猿不能,那么不会劳动、不会制造工具的猿又是怎么变成人的呢,怎么能说是劳动创造了人呢?
以上只是他表述中的一些明显的错误,其内在也存在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恩格斯关于人类手的形成的观点是这样表述的: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只是由于劳动,由于和日新月异的动作相适应,由于这样所引起的肌肉、韧带以及在更长时间内引起的骨胳的特別发展遗传下来,而且由于这些遗传下来的灵巧性以愈来愈新的方式运用于新的愈来愈复杂的动作,人的手才达到这样高度的完善。
这是典型的拉马克学说的观点,它牵扯到生物学上后天获得性性状是否可以遗传的问题。拉马克在1802年发表《动物哲学》时,提出两条定律:动物器官用进废退,环境影响造成的获得性性状可以遗传。他虽然承认生物种可以转变,但把进化原因归于非物质的内在力量,认为是生物的“内部的力量”即活力驱动着生物的进化,使之越来越复杂完善。由于器官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微小的变异逐渐积累,终于使生物发生了进化。其学说最著名例子就是长颈鹿的起源:长颈鹿的祖先为了吃到高处的树叶而努力伸长脖子和前肢,于是脖子和前肢因不断使用而日益发达,并且此性状代代相传,形成了现在的长颈鹿。而在恩格斯的劳动创造人的理论中也是按照这个学说来解释人的形成的:古猿下到地面,为了生存,手越来越多地使用天然工具来获取食物和抵御敌害,这样收就变得自由了,能够不断获得新的技巧,而这样获得的灵活性遗传了下来,一代一代增加着,手脚分工和直立行走,又是其他器官发生一系列变化,最终形成人类现在的身体。劳动是源于人类内在的力量,和拉马克的“活力说”如出一辙。
达尔文的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学说则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生物的进化:生物都有繁殖过剩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所以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在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存在着变异,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如果自然条件的变化是有方向的,则在历史过程中,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变异就得到积累而成为显著的变异。由此可能导致亚种和新种的形成。也就是说变异不是适应环境的结果,而是生物体中本来就有的;先有生物变异的存在,然后通过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形成新的物种。还是以长颈鹿为例,达尔文认为长颈鹿的祖先中本来就存在变异,有的脖子和前肢长,有的则比较短。在生存斗争中,脖子和前肢较长的长颈鹿比较容易得到食物从而生存下去,并将此性状遗传给后代,而脖子和前肢较短的长颈鹿则会因为得不容易到食物而慢慢的被淘汰,其性状无法遗传下去。经过一代一代的自然选择,形成了现在的长颈鹿 。因此生物进化的基本过程就是自然选择。同样,人类也是通过变异、遗传、自然选择从古猿而进化而来的,因此,以拉马克学说为科学基础的劳动创造人学说是站不住脚的。
证明拉马克学说是错误的最有力证据是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的“小鼠尾巴切割实验”。十九世纪下半叶,细胞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陆续发现了细胞核、染色体以及有丝分裂、减数分裂等重要事实。在这些成就的基础上,魏斯曼通过自己的实验研究,认真探讨了遗传和进化问题。他做了著名的小鼠尾巴切割实验,发现连续切割22代,小鼠尾巴并未变短,他由此否定获得性性状遗传。另外,1866年孟德尔发现了遗传的基本规律,二十世纪,人们陆续发现了染色体,DNA的存在,后来发现猿类是24对染色体,而人类是23对染色体,这是无论如何劳动也无法改变的一对染色体。染色体的不同决定了猿是一个物种,而人是另一个物种,人类的产生实际上是一个新的物种的产生问题,这也是劳动创造人学说无法解释的问题。
拉马克学说的另一代表人物是米丘林。米丘林是苏联时期和新中国建国初期被广为宣传的遗传学家。他的杂交理论经李森科发挥后被苏联政府采纳为官方的遗传科学,被强制推行,同时压制和排斥不同的学术观点。二十世纪50年代这一理论在苏联、东欧和中国盛行一时,对我国生物学、哲学研究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就是我国现在仍流行劳动创造人学说的历史原因。
参考文献:
[1]汪济生.经典人类起源说新编[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
[2]何兆雄.源——历史从这里开始[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
[3]龚缨晏.求知集[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尤昊(1986.9-),男 ,汉族, 安徽宿州人 ,硕士, 安徽大学哲学系,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劳动创造人的说法是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这本著作中出现的,恩格斯十分欣赏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的名言:“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并断言没有一只猿能制造工具。他突出的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关于这个问题,集中表述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在其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首先,原文中说到:“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这个某种意义是指的什么呢?即使不去管某种意义指的是什么,我们也可以确定的说,既然加上了某种意义这个限定词,那么就说明单纯的说劳动创造人本身绝对是不正确的。
其次,这里有个最简单的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劳动、制造工具既然是人与猿的根本区别,也就是说只有人能劳动、制造工具,而猿不能,那么不会劳动、不会制造工具的猿又是怎么变成人的呢,怎么能说是劳动创造了人呢?
以上只是他表述中的一些明显的错误,其内在也存在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恩格斯关于人类手的形成的观点是这样表述的: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只是由于劳动,由于和日新月异的动作相适应,由于这样所引起的肌肉、韧带以及在更长时间内引起的骨胳的特別发展遗传下来,而且由于这些遗传下来的灵巧性以愈来愈新的方式运用于新的愈来愈复杂的动作,人的手才达到这样高度的完善。
这是典型的拉马克学说的观点,它牵扯到生物学上后天获得性性状是否可以遗传的问题。拉马克在1802年发表《动物哲学》时,提出两条定律:动物器官用进废退,环境影响造成的获得性性状可以遗传。他虽然承认生物种可以转变,但把进化原因归于非物质的内在力量,认为是生物的“内部的力量”即活力驱动着生物的进化,使之越来越复杂完善。由于器官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微小的变异逐渐积累,终于使生物发生了进化。其学说最著名例子就是长颈鹿的起源:长颈鹿的祖先为了吃到高处的树叶而努力伸长脖子和前肢,于是脖子和前肢因不断使用而日益发达,并且此性状代代相传,形成了现在的长颈鹿。而在恩格斯的劳动创造人的理论中也是按照这个学说来解释人的形成的:古猿下到地面,为了生存,手越来越多地使用天然工具来获取食物和抵御敌害,这样收就变得自由了,能够不断获得新的技巧,而这样获得的灵活性遗传了下来,一代一代增加着,手脚分工和直立行走,又是其他器官发生一系列变化,最终形成人类现在的身体。劳动是源于人类内在的力量,和拉马克的“活力说”如出一辙。
达尔文的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学说则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生物的进化:生物都有繁殖过剩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所以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在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存在着变异,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如果自然条件的变化是有方向的,则在历史过程中,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变异就得到积累而成为显著的变异。由此可能导致亚种和新种的形成。也就是说变异不是适应环境的结果,而是生物体中本来就有的;先有生物变异的存在,然后通过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形成新的物种。还是以长颈鹿为例,达尔文认为长颈鹿的祖先中本来就存在变异,有的脖子和前肢长,有的则比较短。在生存斗争中,脖子和前肢较长的长颈鹿比较容易得到食物从而生存下去,并将此性状遗传给后代,而脖子和前肢较短的长颈鹿则会因为得不容易到食物而慢慢的被淘汰,其性状无法遗传下去。经过一代一代的自然选择,形成了现在的长颈鹿 。因此生物进化的基本过程就是自然选择。同样,人类也是通过变异、遗传、自然选择从古猿而进化而来的,因此,以拉马克学说为科学基础的劳动创造人学说是站不住脚的。
证明拉马克学说是错误的最有力证据是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的“小鼠尾巴切割实验”。十九世纪下半叶,细胞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陆续发现了细胞核、染色体以及有丝分裂、减数分裂等重要事实。在这些成就的基础上,魏斯曼通过自己的实验研究,认真探讨了遗传和进化问题。他做了著名的小鼠尾巴切割实验,发现连续切割22代,小鼠尾巴并未变短,他由此否定获得性性状遗传。另外,1866年孟德尔发现了遗传的基本规律,二十世纪,人们陆续发现了染色体,DNA的存在,后来发现猿类是24对染色体,而人类是23对染色体,这是无论如何劳动也无法改变的一对染色体。染色体的不同决定了猿是一个物种,而人是另一个物种,人类的产生实际上是一个新的物种的产生问题,这也是劳动创造人学说无法解释的问题。
拉马克学说的另一代表人物是米丘林。米丘林是苏联时期和新中国建国初期被广为宣传的遗传学家。他的杂交理论经李森科发挥后被苏联政府采纳为官方的遗传科学,被强制推行,同时压制和排斥不同的学术观点。二十世纪50年代这一理论在苏联、东欧和中国盛行一时,对我国生物学、哲学研究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就是我国现在仍流行劳动创造人学说的历史原因。
参考文献:
[1]汪济生.经典人类起源说新编[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
[2]何兆雄.源——历史从这里开始[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
[3]龚缨晏.求知集[M].北京:商务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尤昊(1986.9-),男 ,汉族, 安徽宿州人 ,硕士, 安徽大学哲学系,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