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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人们的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中,人们的居住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也就对于建筑设计中空间组合的质量的需求日益提高,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缺陷和局限,能够全方位的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是在住宅建筑设计中空间组合的关键,有待进一步探究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关键字:建筑设计空间组合原则
中图分类号: TU2文献标识码:A
现代住宅逐渐从以前的独门住宅想高层建筑方向发展,而此带来的住宅空间如何分割问题也摆在了建筑设计师的面前,生活中我们时常对自己的生活空间不以为意,但他去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左右着我们的情绪。人们盖房子总有其具体的目的和使用要求,这在建筑中叫功能。在建筑设计的历史过程中,功能的变化和发展带有自发性,它是一种活跃因素,而且经常都是处于支配的地位,并成为推动建筑发展的原动力。
1.建筑设计空间组合原则分析
1.1 空间组合适应性和灵活性原则。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灵活性要求指可以按照不同住户、不同时期的使用要求对套型空间进行灵活分隔和重组。设计时可以将某些功能分区合并或连接,不做明确限定。如将起居室与餐厅合并;把厨房设计成开敞或半开敞的形式;减少固定构件,用可活动的轻质材抖构件分隔不同的功能区域;减少固定的墙体,使得室内空间流动开敞而不闭塞,同时也使得套型可以根据功能的变化而改变空间形态、位置和尺寸,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1.2室内环境和谐性、舒适性原则。起居室、卧室等主要空间应力争南向,提高舒适度。客厅与户外应有过渡,人户门处最好设玄关,避免家居生活被一览无余,失去私密性。主卧最好设于离入户门较远处,卧室与客厅之间最好设一段过渡空间,避免卧室直接朝向客厅开门。卫生间离卧室要近,窗台设高一些,保证私密性。 [1]
2 住宅建筑空间的组合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由人的生活需要所决定,同时又在改变着人生活的方式和习惯。因此,既要满足人们的使用要求又要满足精神要求,还要考虑它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2.1功能分区合理性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有各自不同的使用功能和要求。有公共性的和私密性的,有动的和静的。在设计中要正确处理它们的功能关系,满足各功能分区的要求,使之动静分区、公私分离、洁污分离,这是住宅使用功能良好、居住舒适的先决条件。在进行合理功能分区时,还要做到室内流线顺畅,交通面积集中、紧凑、减少干扰,突破单纯的交通功能,做到交通面积的综合利用,提高室内空间利用率。
2.2空间组合灵活性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灵活性要求指可以按照不同住户、不同时期的使用要求对套型空间进行灵活分隔和重组。设计时可以将某些功能分区合并或连接,不做明确限定。如将起居室与餐厅合并;把厨房设计成开敞或半开敞的形式;减少固定构件,用可活动的轻质材抖构件分隔不同的功能区域;减少固定的墙体,使得室内空间流动开敞而不闭塞,同时也使得套型可以根据功能的变化而改变空间形态、位置和尺寸,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2]
2.3 室内环境舒适性原则
舒适性是一个综合概念,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舒适性要求的标准也会不断发展变化。在住宅设计中,应根据该地区的气候条件,争取较好的朝向,获得较多日照和较好通风环境,利用自然对流通风,有效地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
3.住宅的功能空间
3.1卫生间
卫生间是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盆洗等活动的空间。(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卫生间的数量应根据居住的人数和住户的生活习惯来确定,原则上宜多不宜少。卫生间的位置在住宅中应靠近卧室,并应有可靠的通风措施,尽且争取天然采光,应注意私密性的要求,避免视线干扰。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①设座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②设座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m2;③设座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3.2厨房
厨房是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厨房是家务劳动时间最长的地方,也是室内噪声和污染最严重的地方。厨房的功能已从过去单一的烹调行为发展为集仓储、加工、清洗、烹饪和配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空间。厨房的设计应有足够的面积。良好的通风、排烟、排气,减少对室内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规范)规定:一类和二类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大小尺寸应满足设备设施布置的需要,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m;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m。
4.住宅设计中因功能的要求不同而导致空间形式的变化
4.1大小不同
在我国,起居室(客厅)是一家人生活、起居、娱乐、会客的主要空间,应考虑到人的多种活动,其应设计为最大者;相对来说,卫生间在一套居室中仅需必要的卫生设施,为最小者;卧室和厨房也应有相应的面积,不能只是单纯的扩大面积而不完善其功能。
4.2形状不同
各房间因功能不同,对形状的要求也不同,如居室太狭长,就欠灵活且令人不舒服,而厨房即使长一些也无损功能的合理性和适用性。[3]
5.住宅建筑设计中内部空间组织处理策略的探究
5.1克服追求空间过大的盲目性,确保空间大小设计的合理性
住宅建筑设计时应以人对住宅空间舒适度的接受程度为基准。通过过大空间和人进行对比,易使人觉得自己的渺小,从而产生自卑等消极的心理,會降低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不利于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从目前现状分析,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大空间的盲目攀比造成空间剧增,因此而带来的经济负担也就随之大大增大。盲目追求大空间与经济压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复杂。据有关研究表明,从影响人的心理体验而言,使用建筑空间的人和活动是主要的,而建筑物的物理实体仅仅占据着从属地位。
5.2住宅空间设计应注意空间高度的控制,增强空间吸引力
空间高度的控制主要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是绝对高度是以人的高度为标准进行设计的,我国住宅层高一般为2.8米。二是相对高度指空间的高度与面积的比例关系。三是应合理利用空间顶界面和地地界面相互平行,相互吸引的关系,选择适宜的空间高度,以使住宅空间具有更强的亲和力和吸引力。[4]
6.结束语
综上所述,住宅空间组合只要满足生活行为所需的空间即可,根据家庭行为的需要来确定住宅的宽敞程度。对生活区域进行功能区细化,使公共与私密空间得到分离,有效来缓解现在住房需求不能满足的状况。建筑设计人员在住宅设计过程中,应在使用方所提供的各种原始资料、具体标准和要求的条件下,在现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条件下,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对建筑中各房间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对整个用地环境充分理解。在有限的居住面积中合理组织、搭配各功能空间,充分考虑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精心设计出以人为本的人居住宅,为广大住户营造更好、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何成全,刘红卫.浅谈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J].新疆职业技术教育,2009(01).
[2]包志平,曾毅.关于现代住宅建筑空间组合设计的探讨[J].今日科苑,2010(06).
[3]陈俊峰.住宅套型空间组合设计探讨[J].住宅科技,2008(12).
[4]鲍为然,韩斌.住宅的空间组合设计[J].四川建材,2008(06).
关键字:建筑设计空间组合原则
中图分类号: TU2文献标识码:A
现代住宅逐渐从以前的独门住宅想高层建筑方向发展,而此带来的住宅空间如何分割问题也摆在了建筑设计师的面前,生活中我们时常对自己的生活空间不以为意,但他去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左右着我们的情绪。人们盖房子总有其具体的目的和使用要求,这在建筑中叫功能。在建筑设计的历史过程中,功能的变化和发展带有自发性,它是一种活跃因素,而且经常都是处于支配的地位,并成为推动建筑发展的原动力。
1.建筑设计空间组合原则分析
1.1 空间组合适应性和灵活性原则。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灵活性要求指可以按照不同住户、不同时期的使用要求对套型空间进行灵活分隔和重组。设计时可以将某些功能分区合并或连接,不做明确限定。如将起居室与餐厅合并;把厨房设计成开敞或半开敞的形式;减少固定构件,用可活动的轻质材抖构件分隔不同的功能区域;减少固定的墙体,使得室内空间流动开敞而不闭塞,同时也使得套型可以根据功能的变化而改变空间形态、位置和尺寸,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1.2室内环境和谐性、舒适性原则。起居室、卧室等主要空间应力争南向,提高舒适度。客厅与户外应有过渡,人户门处最好设玄关,避免家居生活被一览无余,失去私密性。主卧最好设于离入户门较远处,卧室与客厅之间最好设一段过渡空间,避免卧室直接朝向客厅开门。卫生间离卧室要近,窗台设高一些,保证私密性。 [1]
2 住宅建筑空间的组合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由人的生活需要所决定,同时又在改变着人生活的方式和习惯。因此,既要满足人们的使用要求又要满足精神要求,还要考虑它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2.1功能分区合理性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有各自不同的使用功能和要求。有公共性的和私密性的,有动的和静的。在设计中要正确处理它们的功能关系,满足各功能分区的要求,使之动静分区、公私分离、洁污分离,这是住宅使用功能良好、居住舒适的先决条件。在进行合理功能分区时,还要做到室内流线顺畅,交通面积集中、紧凑、减少干扰,突破单纯的交通功能,做到交通面积的综合利用,提高室内空间利用率。
2.2空间组合灵活性原则
住宅内部空间组合灵活性要求指可以按照不同住户、不同时期的使用要求对套型空间进行灵活分隔和重组。设计时可以将某些功能分区合并或连接,不做明确限定。如将起居室与餐厅合并;把厨房设计成开敞或半开敞的形式;减少固定构件,用可活动的轻质材抖构件分隔不同的功能区域;减少固定的墙体,使得室内空间流动开敞而不闭塞,同时也使得套型可以根据功能的变化而改变空间形态、位置和尺寸,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2]
2.3 室内环境舒适性原则
舒适性是一个综合概念,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舒适性要求的标准也会不断发展变化。在住宅设计中,应根据该地区的气候条件,争取较好的朝向,获得较多日照和较好通风环境,利用自然对流通风,有效地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
3.住宅的功能空间
3.1卫生间
卫生间是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盆洗等活动的空间。(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卫生间的数量应根据居住的人数和住户的生活习惯来确定,原则上宜多不宜少。卫生间的位置在住宅中应靠近卧室,并应有可靠的通风措施,尽且争取天然采光,应注意私密性的要求,避免视线干扰。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①设座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②设座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m2;③设座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3.2厨房
厨房是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厨房是家务劳动时间最长的地方,也是室内噪声和污染最严重的地方。厨房的功能已从过去单一的烹调行为发展为集仓储、加工、清洗、烹饪和配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空间。厨房的设计应有足够的面积。良好的通风、排烟、排气,减少对室内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规范)规定:一类和二类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大小尺寸应满足设备设施布置的需要,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m;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m,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m。
4.住宅设计中因功能的要求不同而导致空间形式的变化
4.1大小不同
在我国,起居室(客厅)是一家人生活、起居、娱乐、会客的主要空间,应考虑到人的多种活动,其应设计为最大者;相对来说,卫生间在一套居室中仅需必要的卫生设施,为最小者;卧室和厨房也应有相应的面积,不能只是单纯的扩大面积而不完善其功能。
4.2形状不同
各房间因功能不同,对形状的要求也不同,如居室太狭长,就欠灵活且令人不舒服,而厨房即使长一些也无损功能的合理性和适用性。[3]
5.住宅建筑设计中内部空间组织处理策略的探究
5.1克服追求空间过大的盲目性,确保空间大小设计的合理性
住宅建筑设计时应以人对住宅空间舒适度的接受程度为基准。通过过大空间和人进行对比,易使人觉得自己的渺小,从而产生自卑等消极的心理,會降低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不利于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从目前现状分析,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大空间的盲目攀比造成空间剧增,因此而带来的经济负担也就随之大大增大。盲目追求大空间与经济压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复杂。据有关研究表明,从影响人的心理体验而言,使用建筑空间的人和活动是主要的,而建筑物的物理实体仅仅占据着从属地位。
5.2住宅空间设计应注意空间高度的控制,增强空间吸引力
空间高度的控制主要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是绝对高度是以人的高度为标准进行设计的,我国住宅层高一般为2.8米。二是相对高度指空间的高度与面积的比例关系。三是应合理利用空间顶界面和地地界面相互平行,相互吸引的关系,选择适宜的空间高度,以使住宅空间具有更强的亲和力和吸引力。[4]
6.结束语
综上所述,住宅空间组合只要满足生活行为所需的空间即可,根据家庭行为的需要来确定住宅的宽敞程度。对生活区域进行功能区细化,使公共与私密空间得到分离,有效来缓解现在住房需求不能满足的状况。建筑设计人员在住宅设计过程中,应在使用方所提供的各种原始资料、具体标准和要求的条件下,在现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条件下,对整个建筑设计进行构思、分析和规划,对建筑中各房间功能进行全面的分析,对整个用地环境充分理解。在有限的居住面积中合理组织、搭配各功能空间,充分考虑建筑与人、建筑与环境的关系。精心设计出以人为本的人居住宅,为广大住户营造更好、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何成全,刘红卫.浅谈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J].新疆职业技术教育,2009(01).
[2]包志平,曾毅.关于现代住宅建筑空间组合设计的探讨[J].今日科苑,2010(06).
[3]陈俊峰.住宅套型空间组合设计探讨[J].住宅科技,2008(12).
[4]鲍为然,韩斌.住宅的空间组合设计[J].四川建材,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