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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经济贸易关系日益频繁,物资采购领域合同的妥善履行对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履行实质性采购合同时往往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例如,资料不全、质量缺陷、不可抗力等。因此,从管理和建设的角度来看,行业必须加强法律培训,完善法律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建设合同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协议是企业通过参与经济活动获得经济利益的桥梁和纽带行动。因此,如何防范经济协议的法律风险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文章通过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概念、原因和特点的解读,分析總结了经济协议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以及防范协议法律风险的必要性,重点论述了合同签订、订立、变更、终止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关键词:物资采购;合同履行;风险防控
企业的材料采购较复杂,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合同是企业完成获取有形资产和防范风险的主要环节。各企业应对合同保险进行有效识别,然后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以提高企业在经济上的重要性。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不断发展,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并将法律风险作为自身管理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对外联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也是资金往来的纽带,也是经济纠纷的源头。合同法律风险始终存在,是经营者最常见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会导致合同纠纷,使得企业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解决这些纠纷,还要承担着法律风险的后果。因此,加强对财务协议的管理,有效防范经济协议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权益、声誉和形象至关重要。
一、企业物资采购领域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概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含义
要正确认识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首先要正确对法律风险的含义进行理解。法律风险是在特定危险情况下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简而言之,风险就是不幸事件发生的概率。风险这一概念表明,风险的本质是指一个事件产生我们所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因为它是风险的一种形式,法律规定的风险是不确定的。企业的法律风险表明,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或者由于企业自身等不同主体的影响,企业可能会产生消极的法律后果,不能行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风险有三个基本要素:第一,风险的存在取决于相关法律条款的存在或合同中相关条款的存在;第二,直接风险其原因包括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第三,风险导致企业负法律责任或承担一定后果的。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被判定为企业法律风险。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内涵
法律风险不是违法风险的一部分,与企业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有关。当法律风险不是基于违法性时,可能会对其作出科学的界定。随着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公司开始提前集中力量防控法律风险,重视签订合同,邀请律师全程参与合同谈判和签订,然而,在物资采购领域,选择优质供应商、签订完整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合同的落实才是真正重要的。合同协议的签订标的物的交付和价款的支付,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此外,在社会信用和信任机制缺失的情况下,法律风险防控的事前和事后解决都很薄弱,因为公司无法真正发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财务损失的作用。因此,对法律风险的持续监控已成为企业防范和管理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协议的执行是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法的本质。合同法的其余部分主要是以合同的履行为基础的,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制度必须在合同执行上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作为合同法律制度的一部分。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健康发展,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二、企业物资采购领域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种类
(一)合同履行资料不完善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复杂,相关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不注意更新管理台账、维护合同信息,或记录反映合同及时履行的相关信息。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或者不能保障其合法权利。例如:签订了供货合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没有对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及具体供货商名称进行标注,在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时,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供方存在质量问题,最终导致败诉。
(二)抗辩权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有三种抗辩权:第一,优先进行抗辩权,即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对方有权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第二,进行抗辩权意味着当事人相互之间都有负债,没有先后履行的制度。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没有履行前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第三,不安抗辩,即在应首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具体证据证明另一方已丧失或可能丧失其能力执行时,有终止债务履行的权利。如果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合同的问题,合同救急手段就失效,从而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当一个企业滥用抗辩权时,可能是由于不适当的行为而导致的违约,并存在法律风险。在为其他人行使抗辩权时,也有必要准确衡量其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规则和程序,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货物合同。合同在订立后,a公司凭借b公司另迁新址耗费大量资金可能丧失清偿债务能力为名暂停履行合同而进行不安抗辩权,并准备与b公司进行合同终止。b公司提出提供适当的担保,b公司仍然要进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效后,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案件中,b公司已提出进行适当的担保而a公司仍要解除合同,因而造成了故意违约,还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因而a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的风险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主要是说合同只要签订,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的错误,而是因为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和控制的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在发生意外后的一方当事人不用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者延迟进行。“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可预见的损失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一般原则,因此,各方必须采取类似的措施来减少损失。但是,合同中减少损失并不意味着一方当事人可以单独做,可能需要或依赖另一方的协助。不可抗力的目的是促使双方承担合同损失。例如: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的进口合同规定,签署后不久,英方通知中方货物已准备就绪,并要求中方派船接收货物。但是中东战争在中国方面组织的前往英国港口的途中意外爆发,苏伊士运河受阻。中国船只不得不改变航线,在好望角附近航行,增加了近百公里的航程,当他们到达装货地点时,交货时间已经过去了,国际汇率发生了变化。英国就以中国方面没有按时派船接收货物为由要求支付延期而产生的仓储费,并要求中国方面赔偿,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论。中东战争是一个势不可挡的障碍,中国不负责赔偿,所以不负责仓储成本,但根据得失补偿原则,中方可以接受适当提高货物价格的要求,以便适当减少在英国的损失。
关键词:物资采购;合同履行;风险防控
企业的材料采购较复杂,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合同是企业完成获取有形资产和防范风险的主要环节。各企业应对合同保险进行有效识别,然后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以提高企业在经济上的重要性。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不断发展,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并将法律风险作为自身管理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对外联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也是资金往来的纽带,也是经济纠纷的源头。合同法律风险始终存在,是经营者最常见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会导致合同纠纷,使得企业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解决这些纠纷,还要承担着法律风险的后果。因此,加强对财务协议的管理,有效防范经济协议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权益、声誉和形象至关重要。
一、企业物资采购领域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概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含义
要正确认识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首先要正确对法律风险的含义进行理解。法律风险是在特定危险情况下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简而言之,风险就是不幸事件发生的概率。风险这一概念表明,风险的本质是指一个事件产生我们所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因为它是风险的一种形式,法律规定的风险是不确定的。企业的法律风险表明,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或者由于企业自身等不同主体的影响,企业可能会产生消极的法律后果,不能行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风险有三个基本要素:第一,风险的存在取决于相关法律条款的存在或合同中相关条款的存在;第二,直接风险其原因包括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第三,风险导致企业负法律责任或承担一定后果的。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以被判定为企业法律风险。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内涵
法律风险不是违法风险的一部分,与企业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有关。当法律风险不是基于违法性时,可能会对其作出科学的界定。随着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公司开始提前集中力量防控法律风险,重视签订合同,邀请律师全程参与合同谈判和签订,然而,在物资采购领域,选择优质供应商、签订完整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合同的落实才是真正重要的。合同协议的签订标的物的交付和价款的支付,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此外,在社会信用和信任机制缺失的情况下,法律风险防控的事前和事后解决都很薄弱,因为公司无法真正发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财务损失的作用。因此,对法律风险的持续监控已成为企业防范和管理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协议的执行是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法的本质。合同法的其余部分主要是以合同的履行为基础的,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制度必须在合同执行上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作为合同法律制度的一部分。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健康发展,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二、企业物资采购领域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种类
(一)合同履行资料不完善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复杂,相关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不注意更新管理台账、维护合同信息,或记录反映合同及时履行的相关信息。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或者不能保障其合法权利。例如:签订了供货合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没有对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及具体供货商名称进行标注,在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时,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供方存在质量问题,最终导致败诉。
(二)抗辩权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有三种抗辩权:第一,优先进行抗辩权,即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对方有权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第二,进行抗辩权意味着当事人相互之间都有负债,没有先后履行的制度。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没有履行前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第三,不安抗辩,即在应首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具体证据证明另一方已丧失或可能丧失其能力执行时,有终止债务履行的权利。如果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合同的问题,合同救急手段就失效,从而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当一个企业滥用抗辩权时,可能是由于不适当的行为而导致的违约,并存在法律风险。在为其他人行使抗辩权时,也有必要准确衡量其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规则和程序,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货物合同。合同在订立后,a公司凭借b公司另迁新址耗费大量资金可能丧失清偿债务能力为名暂停履行合同而进行不安抗辩权,并准备与b公司进行合同终止。b公司提出提供适当的担保,b公司仍然要进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效后,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案件中,b公司已提出进行适当的担保而a公司仍要解除合同,因而造成了故意违约,还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因而a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的风险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主要是说合同只要签订,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的错误,而是因为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避免和控制的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在发生意外后的一方当事人不用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者延迟进行。“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可预见的损失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一般原则,因此,各方必须采取类似的措施来减少损失。但是,合同中减少损失并不意味着一方当事人可以单独做,可能需要或依赖另一方的协助。不可抗力的目的是促使双方承担合同损失。例如: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的进口合同规定,签署后不久,英方通知中方货物已准备就绪,并要求中方派船接收货物。但是中东战争在中国方面组织的前往英国港口的途中意外爆发,苏伊士运河受阻。中国船只不得不改变航线,在好望角附近航行,增加了近百公里的航程,当他们到达装货地点时,交货时间已经过去了,国际汇率发生了变化。英国就以中国方面没有按时派船接收货物为由要求支付延期而产生的仓储费,并要求中国方面赔偿,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论。中东战争是一个势不可挡的障碍,中国不负责赔偿,所以不负责仓储成本,但根据得失补偿原则,中方可以接受适当提高货物价格的要求,以便适当减少在英国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