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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在1895年正式出版的《日本国志》及其它著作中,第一个向国人全面系统介绍日本因明治维新民主与法制建设成就,而致迅速富强。他率先提出“以法治国”方略,倡导民权宪政,引进近代司法原则,废除治外法权,倡男女同权论。他在百多年前就为世人打开了窥视域外世界近代法治文明的明窗,将近代法治首先引进中国。黄遵宪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思想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