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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农村工业污染与生活污染共存、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叠加等,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形势严峻,严重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对此,加强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变得尤为重要。笔者以泉州为例,在介绍泉州农村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导致生态环境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阐述了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目标及重要性,提出了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相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现状;对策;福建泉州
中图分类号 F32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6-0351-02
泉州为福建省的经济文化中心,民营经济发达,已发展成为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泉州以建设生态型农村环境为主题,统筹谋划,营造农村生态环境,不仅使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还促进了泉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生态环境现状
為了改变落后的农业国现状,我国正努力朝着发达的工业国方向发展,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优化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农村污染治理体系,使环境污染逐渐从“小污染”到“大污染”。当前“小污染”已经发展为“大害”,这给农业和农民的生活条件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农村已有7.67亿hm2耕地受到污染,逾3亿人口喝不上干净的水。
当前,农村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生态破坏、农业生产污染及农业外源污染。其中,生态破坏是因农业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造成的,包括生物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主要体现在河流污染而使水生生物减少;水土流失而使植被遭到破坏;生物链遭受破坏而使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减弱,最终导致生态严重失衡。农业生产污染来源于农业所投入的农膜大幅增加,农膜废弃、破损时对土壤及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过度施用农药、化肥,增大了对土壤持久性有机物造成污染的风险,使生态防护功能受到破坏;养殖业中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染[1];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及废气、废水及废渣的大量排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农业外源污染主要是指农村居民乱弃生活垃圾,使村镇居住环境恶化,使村貌、村容明显变得脏、乱、差,一些农民将垃圾直接倒在沟渠、路边或水塘,或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到水塘、沟渠,这使农村景观及环境卫生受到严重影响;乡镇企业的转入,由于布局不当,工业污染比较突出,造成环境污染。
2 泉州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2.1 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农村环境管理体系薄弱
农民因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并长期受陋习的影响而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再加上对于环境保护所需的环卫设施还相对缺乏,使得农材环境管理体系较薄弱。随处可见随意排放污水、倒垃圾的现象,从而对农村环境形势变化的需要难以适应和满足。
2.2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随着城乡二元制社会的发展,虽然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污染防治投资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工业上,而农村在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上几乎难以从财政渠道取得建设资金,对于专项治理所需的排污费更是难以申请到。同时,对于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上,还制定了排污费返还使用、申请用财政资金贷款贴息、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及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时征地无偿或低价等优惠政策。而在乡镇的污染治理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甚至用于这方面的资金还不够应付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那么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就更不用提了。
2.3 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不和谐,矛盾越来越突出
部分地方过于重视经济建设,盲目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和建设生态环境没有引起重视,甚至为了实现经济发展而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便是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2]。目前,农村社区生态环境面临着自然资源短缺与生态环境退化而导致出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与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的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生态承载能力的限制与粗放型增长方式之间的矛盾、国家对生态环境的实际监管能力严重滞后与对监管水平越来越高的矛盾等,导致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2.4 农村环保机制缺乏完善,环境保护未落实到位
由于农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执法缺位,而使农村环保目前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对此难以形成执法合力。尤其是一些偏辟的乡镇,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尚未成立专门的环保队伍,也没有规划专门的环保措施。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还未得到全面覆盖,使环境的保护和污染物的处理工作未落实到位,而仅有部分乡镇设有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此外,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及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还缺乏全方位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农村环境及环保执法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3 泉州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目标
规划提出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目标是“三清两区”。规划中提出将“三清两区”作为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所谓“三清”是指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及清洁水源。其中清洁田园是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清洁家园是指综合整治村容村貌,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清洁水源是指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应加强水污染防治。而 “两区”是指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环境保障区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宜居区。
城乡一体化是指在生产力高度发达条件下,城乡互为市场,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在经济、社会、生态上达到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过程。环境保护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生态宜居区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村形态,所描述的是生态环境系统与农村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人的生活、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其核心内涵。
4 泉州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相关对策
4.1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境意识 针对农民缺乏环保意识的问题,应加强农村宣传教育工作。环保部门应利用一切可行的手段和形式,如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大力向农农村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方针[3]。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要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开始,才能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只有让环境保护深入广大农民心中,在日常生活中才能做到自觉保护环境。
4.2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促进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中,重点要以建设沼气、秸秆气化及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方面,通过将农作物秸秆、污水、粪便及生活垃圾等转化为燃料、肥料及饲料等资源。同时对于田园、水源及居住环境的净化通过集成配套实用技术来实现,如推广节肥、节水、节能等,这样不仅能使农村再生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还能促进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4.3 利用法律手段,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法制建设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保障之一,法律手段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起到引导调节作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通过制定和实施综合性法律、法规构建起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使农村生态環境真正得到有效管理、保护和改善。同时,为使农村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必须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活动,并在防治活动中不断调整,以使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从而有利于促进广大农村在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有序,具有可持续性[4]。
4.4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
由于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构成复杂,涉及到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农业、工业及畜禽养殖业等。因此,要从根本上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遏制恶化趋势,政府就必须利用自身优势,再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规划,在管理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做到职责分明,各部门合心合力,并加强协调,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还应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在项目建设上严把准入关,并且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污染严重、未做好污染治理工作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能上。此外,针对企业排污超标的情况,应加大执法力度,坚决要求停产进行治理[5]。总的来说,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需要靠农民共同参与,若只是靠少数的几个人,那么必将一无所成。对此,除了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以外,还必须加强培养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并引导农民共同参与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中去。
总之,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在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中,依据党中央提出的“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发展理念,坚持实施新型农村可持续发展规划,从根本上改善、保护农村的生活、生产环境,逐渐构建起一个生态型的农村环境体系,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 参考文献
[1] 吕迎春.环境友好型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8(1):102-104.
[2] 陈宏观.沿海地区生态环境评价及生态建设研究[J].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2.
[3] 熊祥梅.浅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J].甘肃农业,2012,15(12):6-7.
[4] 袁亚东.农村环境保护的实现在于依法调整利益格局[J].黑河学刊,2009(8):94-95.
[5] 黄巧玲.环境友好型农村建设的意义和实现路径[J].农业经济,2009,13(2):22-24.
关键词 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现状;对策;福建泉州
中图分类号 F32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6-0351-02
泉州为福建省的经济文化中心,民营经济发达,已发展成为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泉州以建设生态型农村环境为主题,统筹谋划,营造农村生态环境,不仅使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还促进了泉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生态环境现状
為了改变落后的农业国现状,我国正努力朝着发达的工业国方向发展,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优化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农村污染治理体系,使环境污染逐渐从“小污染”到“大污染”。当前“小污染”已经发展为“大害”,这给农业和农民的生活条件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农村已有7.67亿hm2耕地受到污染,逾3亿人口喝不上干净的水。
当前,农村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生态破坏、农业生产污染及农业外源污染。其中,生态破坏是因农业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造成的,包括生物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主要体现在河流污染而使水生生物减少;水土流失而使植被遭到破坏;生物链遭受破坏而使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减弱,最终导致生态严重失衡。农业生产污染来源于农业所投入的农膜大幅增加,农膜废弃、破损时对土壤及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过度施用农药、化肥,增大了对土壤持久性有机物造成污染的风险,使生态防护功能受到破坏;养殖业中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染[1];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及废气、废水及废渣的大量排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等。农业外源污染主要是指农村居民乱弃生活垃圾,使村镇居住环境恶化,使村貌、村容明显变得脏、乱、差,一些农民将垃圾直接倒在沟渠、路边或水塘,或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到水塘、沟渠,这使农村景观及环境卫生受到严重影响;乡镇企业的转入,由于布局不当,工业污染比较突出,造成环境污染。
2 泉州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2.1 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农村环境管理体系薄弱
农民因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并长期受陋习的影响而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再加上对于环境保护所需的环卫设施还相对缺乏,使得农材环境管理体系较薄弱。随处可见随意排放污水、倒垃圾的现象,从而对农村环境形势变化的需要难以适应和满足。
2.2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随着城乡二元制社会的发展,虽然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污染防治投资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工业上,而农村在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上几乎难以从财政渠道取得建设资金,对于专项治理所需的排污费更是难以申请到。同时,对于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上,还制定了排污费返还使用、申请用财政资金贷款贴息、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及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时征地无偿或低价等优惠政策。而在乡镇的污染治理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甚至用于这方面的资金还不够应付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那么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就更不用提了。
2.3 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不和谐,矛盾越来越突出
部分地方过于重视经济建设,盲目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和建设生态环境没有引起重视,甚至为了实现经济发展而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便是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2]。目前,农村社区生态环境面临着自然资源短缺与生态环境退化而导致出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与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的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生态承载能力的限制与粗放型增长方式之间的矛盾、国家对生态环境的实际监管能力严重滞后与对监管水平越来越高的矛盾等,导致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2.4 农村环保机制缺乏完善,环境保护未落实到位
由于农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执法缺位,而使农村环保目前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对此难以形成执法合力。尤其是一些偏辟的乡镇,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尚未成立专门的环保队伍,也没有规划专门的环保措施。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还未得到全面覆盖,使环境的保护和污染物的处理工作未落实到位,而仅有部分乡镇设有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此外,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及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还缺乏全方位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农村环境及环保执法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3 泉州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目标
规划提出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目标是“三清两区”。规划中提出将“三清两区”作为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所谓“三清”是指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及清洁水源。其中清洁田园是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清洁家园是指综合整治村容村貌,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清洁水源是指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应加强水污染防治。而 “两区”是指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环境保障区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宜居区。
城乡一体化是指在生产力高度发达条件下,城乡互为市场,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在经济、社会、生态上达到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过程。环境保护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生态宜居区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村形态,所描述的是生态环境系统与农村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人的生活、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其核心内涵。
4 泉州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的相关对策
4.1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境意识 针对农民缺乏环保意识的问题,应加强农村宣传教育工作。环保部门应利用一切可行的手段和形式,如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大力向农农村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方针[3]。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要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开始,才能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只有让环境保护深入广大农民心中,在日常生活中才能做到自觉保护环境。
4.2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促进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中,重点要以建设沼气、秸秆气化及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方面,通过将农作物秸秆、污水、粪便及生活垃圾等转化为燃料、肥料及饲料等资源。同时对于田园、水源及居住环境的净化通过集成配套实用技术来实现,如推广节肥、节水、节能等,这样不仅能使农村再生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还能促进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4.3 利用法律手段,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法制建设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保障之一,法律手段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起到引导调节作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通过制定和实施综合性法律、法规构建起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使农村生态環境真正得到有效管理、保护和改善。同时,为使农村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必须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活动,并在防治活动中不断调整,以使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从而有利于促进广大农村在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有序,具有可持续性[4]。
4.4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
由于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构成复杂,涉及到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农业、工业及畜禽养殖业等。因此,要从根本上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遏制恶化趋势,政府就必须利用自身优势,再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规划,在管理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做到职责分明,各部门合心合力,并加强协调,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还应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在项目建设上严把准入关,并且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污染严重、未做好污染治理工作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能上。此外,针对企业排污超标的情况,应加大执法力度,坚决要求停产进行治理[5]。总的来说,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需要靠农民共同参与,若只是靠少数的几个人,那么必将一无所成。对此,除了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以外,还必须加强培养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并引导农民共同参与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中去。
总之,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在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中,依据党中央提出的“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发展理念,坚持实施新型农村可持续发展规划,从根本上改善、保护农村的生活、生产环境,逐渐构建起一个生态型的农村环境体系,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 参考文献
[1] 吕迎春.环境友好型生态型农村环境建设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8(1):102-104.
[2] 陈宏观.沿海地区生态环境评价及生态建设研究[J].南京:南京林业大学,2012.
[3] 熊祥梅.浅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J].甘肃农业,2012,15(12):6-7.
[4] 袁亚东.农村环境保护的实现在于依法调整利益格局[J].黑河学刊,2009(8):94-95.
[5] 黄巧玲.环境友好型农村建设的意义和实现路径[J].农业经济,2009,13(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