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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引导民营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有效应对全球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优势,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系列专项扶持政策。要以制度引领、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视用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势组合制度,把优势制度转化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鼓励民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在促进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拓展民企改革创新发展的空间;优化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融资环境,厚植和畅通民企健康发展的金融基础与血脉,创新瞄准民企的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和完善促进民企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重视提高民企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引导鼓励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動民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关键词】民营企业;“民企28条”;制度优势;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20)04-0085-09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程和经验研究”(17XDJ020)
【作者】顾华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83000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①纳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推进民营企业(简称“民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文件《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民企28条”)和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国务院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2020年以来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企复工复产的专项政策。这些政策的目标指向非常明确,即构建强大的制度优势,为促进民企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战胜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政策法规支持。“民企28条”和《条例》等针对长期以来制约民企营商环境优化的“税费重”“融资难”“回款难”“转型难”“维权难”“办事难”等系列顽瘴痼疾,一揽子推出了解决难题的指导性举措和法规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制度的力量坚定不移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国际疫情的持续蔓延态势也使得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更加需要民企坚定发展信心,积极用足、用好政策,在危机中觅新机。
一、完善制度,确保民企于变局中开新局
(一)以制度引领,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良制之治是治国之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是指导民企应对风险挑战、赢得发展主动权的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人新时代,坚持“立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的创造性实践,突破西方主流国际经济学的局限性”①,大力推进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现代经济体系正在加快形成,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商业模式创新和增长动能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注入新动力。“民企28条”和《条例》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②,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措施,确定了“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③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兴起,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紧扣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的基础上综合发挥市场I与政府的效率和制度优势;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④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民营经济的质疑,加之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许多国家相继发生疫情,国际航空、航运、旅游、贸易投资受到严重冲击,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使我国稳外贸、稳外资的难度加大。⑤另外,“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全球价值链,抽掉攀升的梯子、堵塞攀升的通道,对新兴国家实施打压,将成为国际关系的常态”@,国际国内的这些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民企的发展忧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我国发展,越要增强信心、坚定信心。”①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如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产业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特别是营商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的持续优化等,保证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仍然稳健,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与环境没有变。疫情导致民企面临的发展环境越严峻复杂,就越要“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善于看到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态势,善于变压力为动力,真正把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释放出来,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用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势组合制度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企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民企28条”和《条例》坚持从关键问题人手,制定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制度措施,例如:“注重以竞争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制行政性垄断”③;优化创新的融资环境,以营造“脱虚向实”的市场与政策氛围,扭转金融化的不利影响①;健全法治平等保护民企的机制;鼓励引导民企深化改革创新、聚精会神办实业、守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的政企沟通渠道;健全民企党建工作机制等。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进一步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回,要求全面营造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支持民营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人;健全民企直接融资支持制度,释放社会资本发展空间;增加民企金融服务供给,加大融资增信支持力度,最大限度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为此,政府职能部门应重视“从世行评估的方法论人手,细为研判评估指标,吸收借鉴有益的制度安排”@,持续加大政策调控力度,着力解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政策促进机制不活、法律调控保障不得力、微观经济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把创新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激发出来,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把优势制度转化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挑战和困难越严峻,民企就越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危中寻机的战略主动、化危为机的战略智慧,科学认识“疫情对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些传统行业受冲击较大,而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要以此为契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D,努力在化危为机中培育壮大发展的新动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大力支持以民营成分为主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I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鉴于“网络经济时代,互联网已成为地区竞争优势的源泉,对企业具有极强的吸引力”②,政府应积极支持民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助力农业农村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民企应坚持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把握自身的发展定位,重视以互联网经济为发展新动能,确立以市场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动聚焦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自觉归人和完善区域产业链,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民企应立足于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战略布局,抓住国家推动西部对外开放由过去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逐步向“规则制度型”转变的重要机遇,积极融人“一带一路”、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之中。在国家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加快沿边开放发展、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拓展区际互动等一系列促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的重大机遇中,完成要素市场化配置,在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站稳脚跟,不断提升民企创新发展的能力,实现乘势而上,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民企创新发展能力
(一)鼓励民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从考察1998~2009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反映的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动态变迁的情况来看,在政策和资源倾斜的背景下,民企比国有企业表现还要优秀。③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①。特别是在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下,民企更应坚定不移地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企业家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坚守创业初心、坚定发展信心,敢于和善于战胜前进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努力把好产品销往世界各地、把中国好声音传遍天下。积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流大趋势,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共建,紧盯新领域和新经济发展趋势,敢于超前布局,持续提升科技竞争力和国际融合力,争当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现代化发展的排头兵、国际化发展的急先锋。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创新创业创造,坚持聚焦实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上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体现时代主题,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二)坚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
随着“放管服”②改革的深人推进,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仍是如何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因此,应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重点构建“任何一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竞争机会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对等”③的市场主体平等规则。要提高要素科学配置效率,促进要素自主有序规范流动;激发民企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落实民企运行的税收规则、融资规则、监管规则、要素规则、投资规则等一律平等的政策法律措施,促进民营经济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民企28条”坚持破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壁垒,其中包含系列改革举措以推进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推动市场竞争更趋公平、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为民企以参股或控股形式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大空间,这将有利于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主体的市场供给体系,丰富民企的竞争机制,提升资源供给质量。同时,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政策不公平、不协调、不匹配、碎片化等令民企最头疼的问题,保证政策、法规、措施坚持正向发力,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合力。
(三)在促进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拓展民企改革创新发展的空间
民企应积极顺应全球产业结构高级化、转型化的发展趋势,抓住我国不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配套措施的重要机遇。要努力参与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带建设,重视培育对外贸易优势产业和产品,积极推动产業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优化,努力将现代服务业培育为经贸主体企业的主营产业,增强我国经贸主体实力。民企应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主要城市和毗邻城市的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参与主要城市打造国际航空港物流园、“一带一路”等国际铁路联运通道项目建设,重视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智能化、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与合作,带动省际的国际合作平衡发展,重视提高资本引进的科技含量,提升外资的利用效率,促进贸易水平与外资利用相匹配,①以利于提高我国外资引进质量,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促进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实现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的大拓展。政府应重视推动我国高水平开放体制创新,降低民企发展国际贸易的壁垒,提高国际贸易的参与度,“持续扩大服务业的有效供给,稳步实施有利于扩大消费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推动积极财政政策从支持生产为主向支持消费为主转变”②,持续拓展民企改革创新发展的空间。
疫情之后的民营企业要充分借助国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变化的机遇,积极推进“5G+工业互联网”,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具有人和数据及机器互联互通、物资产能协同、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等优势,坚持在数字化转型升级上下功夫,在更高层面整合生产要素,瞄准先进生产水平构建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加快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发展,突破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拓展新兴产业发展和变革的空间,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优化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融资环境
美国对华挑起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民企,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落实好“民企28条”和《条例》中紧扣改革发展现实难题制定的促进民企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需要政府、商会组织等积极引导民企遵循市场化原则,努力创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与融资环境,最大限度地缓解制度造成的市场失灵,③确保民企纾困政策发挥更好的作用,助力民企转型纾困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国家系统构建民企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重点“建立起包含法律规范、政策引导、规划发展、融资担保服务、信用评价、技术创新支持、项目培育、统计信息监测与管理、人才培训等在内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综合化服务管理体系”①,突出金融扶持政策的统一性、综合协调性和便捷性。
(二)厚植和畅通民企健康发展的金融基础与血脉
民企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仍然存在门槛高、申请流程复杂、成本高等问题。民企融资难的根源在于信用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生命周期普遍较短、发展不确定性较大等。破解民企融资增信难题,落实好“民企28条”和《条例》是关键。银行不得用“所有制偏好”抬高民企融资门槛、加大民企融资难度。金融机构应坚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民企金融支持,不得在贷款利率、贷款条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等方面对民企设置不平等标准。金融机构要积极响应中央支持民企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千方百计支持有发展前景、符合相关条件的民企融资,积极构建民企与金融企业共建融资环境、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
(三)创新瞄准民企的货币政策工具
坚持聚焦“三角债”、拖欠账款、贷款难、贷款费用高等制约民企发展的难点问题,强化银企对接,紧盯政策盲点,打通落实的堵点,优化制度和体制机制,持续健全相关法律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当前应抓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红利机遇,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创新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让更多资金直达民营企业。推动金融机构丰富信用贷款产品,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助推信贷从“抵押模式”走向“信用模式”。善于运用积极财税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优势。
四、强化和完善促进民企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市场主体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因此,在司法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公、检、法应当以刑法的自由保障理念、刑法的补充性与预防犯罪的理念为指引,充分保障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使刑法真正成为保护法益的最后手段,使刑罚成为预防犯罪的有效工具”①。要严格区分民企的创新创业、不规范经营与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最大限度保护民企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民企应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司法政策,重视用好人民法院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政策措施,特别是促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危困企业再度重生的措施。基层人民法院要找准保护民企发展的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努力为民企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与贸易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要重视用好人民法院速裁、诉前调解、网上诉讼服务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和企业家的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尤为重要的是,应坚持从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治理、技术等层面统筹完善保护民企知识产权的相关司法制度。修改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强化保护措施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健全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维权援助机制,用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措施。坚持构建以统筹创新和发展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制度,既要合理保护知识产权,也要兼顾创新发展的需要;既要充分发挥民企和个人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也要重视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保护与推动作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根据不同类型和领域分类施策。要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的保护措施,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罚性赔偿的处罚力度;强化案件执行措施,确保平等、精准保护国内外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法治导向、“大保护”的法治体系、“快保护”的法治机制、“同保护”的国际法治格局,激励民企创新发展。持续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引导民企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鼓励民企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持续提高民企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激励民企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
五、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民企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一)重视提高民企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
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是解决制约民企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新问题、新挑战的必由之路。应特别重视引导民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战略思维是一种综合性的预见能力,是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的统一,需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重点与非重点、当前与长远、挑战与机遇等关系。要引导民企重视战略规划能力和执行能力,正确处理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定位、战略转变、战略布局等事关民企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稳妥驾驭全局,实现持续创新发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实现民企高质量发展,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的环境下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引导鼓励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民企的发展已经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中。推动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两个健康”②的现实需要。推动民企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政府管理规制“应从标准制定、组织建制、守法监督和执行反馈四个层面构筑其制度体系,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合法性控制”①,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民企通过完善现代化治理,努力“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围绕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制造业供需结构失衡”②的矛盾。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民企参与构建创新驱动、效率导向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推动民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5G时代下,“目前中国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呈现出“传统产业领跑、中端产业跟跑并跑、高端产业跟跑为主领跑为辅’的’前高后低的倾斜V型’态势”③。中美贸易摩擦的核心是科技和高端制造业领域的大国博弈。中国冲击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能已基本具备,在尖端技术自主开发方面拥有了巨大的潜力。但是在技术进步层面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特别是在关键的“卡脖子”技术领域亟待加强自主研发力度,亟待系统推进国家的科技体制创新、金融创新、经济运行机制创新和国家治理机制创新。①在国家经济体系中,民企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迫切需要在一些关键领域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国家突破“卡脖子”的技术难关作出重要贡献。因此,政府应构建持续支持民企创新发展的相关机制,充分发挥民企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制造业发展和核心技术突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⑤要支持民企主动融入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品质商品(QualityofGoods)、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供给和需求不断增大,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不打烊”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推出,更应该引导支持中小民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坚持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促进新发展,探索满足市场个性化、多样化和特色化消费的新模式、新路径。
(责任编辑梁灏)
【关键词】民营企业;“民企28条”;制度优势;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20)04-0085-09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程和经验研究”(17XDJ020)
【作者】顾华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83000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①纳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推进民营企业(简称“民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文件《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民企28条”)和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国务院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2020年以来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企复工复产的专项政策。这些政策的目标指向非常明确,即构建强大的制度优势,为促进民企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战胜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政策法规支持。“民企28条”和《条例》等针对长期以来制约民企营商环境优化的“税费重”“融资难”“回款难”“转型难”“维权难”“办事难”等系列顽瘴痼疾,一揽子推出了解决难题的指导性举措和法规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制度的力量坚定不移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国际疫情的持续蔓延态势也使得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更加需要民企坚定发展信心,积极用足、用好政策,在危机中觅新机。
一、完善制度,确保民企于变局中开新局
(一)以制度引领,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良制之治是治国之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是指导民企应对风险挑战、赢得发展主动权的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人新时代,坚持“立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的创造性实践,突破西方主流国际经济学的局限性”①,大力推进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现代经济体系正在加快形成,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商业模式创新和增长动能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注入新动力。“民企28条”和《条例》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②,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措施,确定了“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③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兴起,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紧扣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的基础上综合发挥市场I与政府的效率和制度优势;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④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民营经济的质疑,加之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许多国家相继发生疫情,国际航空、航运、旅游、贸易投资受到严重冲击,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使我国稳外贸、稳外资的难度加大。⑤另外,“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全球价值链,抽掉攀升的梯子、堵塞攀升的通道,对新兴国家实施打压,将成为国际关系的常态”@,国际国内的这些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民企的发展忧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我国发展,越要增强信心、坚定信心。”①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如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产业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特别是营商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的持续优化等,保证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仍然稳健,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与环境没有变。疫情导致民企面临的发展环境越严峻复杂,就越要“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善于看到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态势,善于变压力为动力,真正把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释放出来,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用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势组合制度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企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民企28条”和《条例》坚持从关键问题人手,制定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制度措施,例如:“注重以竞争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制行政性垄断”③;优化创新的融资环境,以营造“脱虚向实”的市场与政策氛围,扭转金融化的不利影响①;健全法治平等保护民企的机制;鼓励引导民企深化改革创新、聚精会神办实业、守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的政企沟通渠道;健全民企党建工作机制等。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进一步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回,要求全面营造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支持民营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人;健全民企直接融资支持制度,释放社会资本发展空间;增加民企金融服务供给,加大融资增信支持力度,最大限度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为此,政府职能部门应重视“从世行评估的方法论人手,细为研判评估指标,吸收借鉴有益的制度安排”@,持续加大政策调控力度,着力解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政策促进机制不活、法律调控保障不得力、微观经济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把创新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激发出来,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把优势制度转化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挑战和困难越严峻,民企就越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危中寻机的战略主动、化危为机的战略智慧,科学认识“疫情对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些传统行业受冲击较大,而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要以此为契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D,努力在化危为机中培育壮大发展的新动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大力支持以民营成分为主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I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鉴于“网络经济时代,互联网已成为地区竞争优势的源泉,对企业具有极强的吸引力”②,政府应积极支持民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助力农业农村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民企应坚持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把握自身的发展定位,重视以互联网经济为发展新动能,确立以市场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动聚焦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自觉归人和完善区域产业链,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民企应立足于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战略布局,抓住国家推动西部对外开放由过去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逐步向“规则制度型”转变的重要机遇,积极融人“一带一路”、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之中。在国家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加快沿边开放发展、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拓展区际互动等一系列促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的重大机遇中,完成要素市场化配置,在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站稳脚跟,不断提升民企创新发展的能力,实现乘势而上,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民企创新发展能力
(一)鼓励民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从考察1998~2009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反映的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动态变迁的情况来看,在政策和资源倾斜的背景下,民企比国有企业表现还要优秀。③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①。特别是在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下,民企更应坚定不移地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企业家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坚守创业初心、坚定发展信心,敢于和善于战胜前进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努力把好产品销往世界各地、把中国好声音传遍天下。积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流大趋势,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共建,紧盯新领域和新经济发展趋势,敢于超前布局,持续提升科技竞争力和国际融合力,争当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现代化发展的排头兵、国际化发展的急先锋。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创新创业创造,坚持聚焦实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上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体现时代主题,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二)坚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
随着“放管服”②改革的深人推进,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仍是如何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因此,应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重点构建“任何一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竞争机会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对等”③的市场主体平等规则。要提高要素科学配置效率,促进要素自主有序规范流动;激发民企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落实民企运行的税收规则、融资规则、监管规则、要素规则、投资规则等一律平等的政策法律措施,促进民营经济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民企28条”坚持破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壁垒,其中包含系列改革举措以推进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推动市场竞争更趋公平、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为民企以参股或控股形式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大空间,这将有利于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主体的市场供给体系,丰富民企的竞争机制,提升资源供给质量。同时,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政策不公平、不协调、不匹配、碎片化等令民企最头疼的问题,保证政策、法规、措施坚持正向发力,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合力。
(三)在促进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拓展民企改革创新发展的空间
民企应积极顺应全球产业结构高级化、转型化的发展趋势,抓住我国不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配套措施的重要机遇。要努力参与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带建设,重视培育对外贸易优势产业和产品,积极推动产業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优化,努力将现代服务业培育为经贸主体企业的主营产业,增强我国经贸主体实力。民企应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主要城市和毗邻城市的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参与主要城市打造国际航空港物流园、“一带一路”等国际铁路联运通道项目建设,重视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智能化、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与合作,带动省际的国际合作平衡发展,重视提高资本引进的科技含量,提升外资的利用效率,促进贸易水平与外资利用相匹配,①以利于提高我国外资引进质量,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促进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实现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的大拓展。政府应重视推动我国高水平开放体制创新,降低民企发展国际贸易的壁垒,提高国际贸易的参与度,“持续扩大服务业的有效供给,稳步实施有利于扩大消费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推动积极财政政策从支持生产为主向支持消费为主转变”②,持续拓展民企改革创新发展的空间。
疫情之后的民营企业要充分借助国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变化的机遇,积极推进“5G+工业互联网”,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具有人和数据及机器互联互通、物资产能协同、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等优势,坚持在数字化转型升级上下功夫,在更高层面整合生产要素,瞄准先进生产水平构建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加快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发展,突破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拓展新兴产业发展和变革的空间,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优化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融资环境
美国对华挑起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民企,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落实好“民企28条”和《条例》中紧扣改革发展现实难题制定的促进民企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需要政府、商会组织等积极引导民企遵循市场化原则,努力创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与融资环境,最大限度地缓解制度造成的市场失灵,③确保民企纾困政策发挥更好的作用,助力民企转型纾困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国家系统构建民企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重点“建立起包含法律规范、政策引导、规划发展、融资担保服务、信用评价、技术创新支持、项目培育、统计信息监测与管理、人才培训等在内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综合化服务管理体系”①,突出金融扶持政策的统一性、综合协调性和便捷性。
(二)厚植和畅通民企健康发展的金融基础与血脉
民企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仍然存在门槛高、申请流程复杂、成本高等问题。民企融资难的根源在于信用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生命周期普遍较短、发展不确定性较大等。破解民企融资增信难题,落实好“民企28条”和《条例》是关键。银行不得用“所有制偏好”抬高民企融资门槛、加大民企融资难度。金融机构应坚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民企金融支持,不得在贷款利率、贷款条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等方面对民企设置不平等标准。金融机构要积极响应中央支持民企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千方百计支持有发展前景、符合相关条件的民企融资,积极构建民企与金融企业共建融资环境、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
(三)创新瞄准民企的货币政策工具
坚持聚焦“三角债”、拖欠账款、贷款难、贷款费用高等制约民企发展的难点问题,强化银企对接,紧盯政策盲点,打通落实的堵点,优化制度和体制机制,持续健全相关法律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当前应抓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红利机遇,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创新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让更多资金直达民营企业。推动金融机构丰富信用贷款产品,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助推信贷从“抵押模式”走向“信用模式”。善于运用积极财税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优势。
四、强化和完善促进民企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市场主体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因此,在司法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公、检、法应当以刑法的自由保障理念、刑法的补充性与预防犯罪的理念为指引,充分保障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使刑法真正成为保护法益的最后手段,使刑罚成为预防犯罪的有效工具”①。要严格区分民企的创新创业、不规范经营与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最大限度保护民企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民企应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司法政策,重视用好人民法院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政策措施,特别是促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危困企业再度重生的措施。基层人民法院要找准保护民企发展的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努力为民企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与贸易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要重视用好人民法院速裁、诉前调解、网上诉讼服务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和企业家的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尤为重要的是,应坚持从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治理、技术等层面统筹完善保护民企知识产权的相关司法制度。修改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强化保护措施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健全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维权援助机制,用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措施。坚持构建以统筹创新和发展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制度,既要合理保护知识产权,也要兼顾创新发展的需要;既要充分发挥民企和个人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也要重视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保护与推动作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根据不同类型和领域分类施策。要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的保护措施,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罚性赔偿的处罚力度;强化案件执行措施,确保平等、精准保护国内外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法治导向、“大保护”的法治体系、“快保护”的法治机制、“同保护”的国际法治格局,激励民企创新发展。持续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引导民企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鼓励民企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持续提高民企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激励民企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
五、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民企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一)重视提高民企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
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是解决制约民企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新问题、新挑战的必由之路。应特别重视引导民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战略思维是一种综合性的预见能力,是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的统一,需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重点与非重点、当前与长远、挑战与机遇等关系。要引导民企重视战略规划能力和执行能力,正确处理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定位、战略转变、战略布局等事关民企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稳妥驾驭全局,实现持续创新发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实现民企高质量发展,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的环境下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二)引导鼓励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民企的发展已经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中。推动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两个健康”②的现实需要。推动民企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政府管理规制“应从标准制定、组织建制、守法监督和执行反馈四个层面构筑其制度体系,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合法性控制”①,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民企通过完善现代化治理,努力“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围绕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制造业供需结构失衡”②的矛盾。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民企参与构建创新驱动、效率导向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推动民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5G时代下,“目前中国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呈现出“传统产业领跑、中端产业跟跑并跑、高端产业跟跑为主领跑为辅’的’前高后低的倾斜V型’态势”③。中美贸易摩擦的核心是科技和高端制造业领域的大国博弈。中国冲击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能已基本具备,在尖端技术自主开发方面拥有了巨大的潜力。但是在技术进步层面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特别是在关键的“卡脖子”技术领域亟待加强自主研发力度,亟待系统推进国家的科技体制创新、金融创新、经济运行机制创新和国家治理机制创新。①在国家经济体系中,民企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迫切需要在一些关键领域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国家突破“卡脖子”的技术难关作出重要贡献。因此,政府应构建持续支持民企创新发展的相关机制,充分发挥民企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制造业发展和核心技术突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⑤要支持民企主动融入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品质商品(QualityofGoods)、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供给和需求不断增大,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不打烊”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推出,更应该引导支持中小民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坚持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促进新发展,探索满足市场个性化、多样化和特色化消费的新模式、新路径。
(责任编辑梁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