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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教育历来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农村留守学生问题是人口城市化、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个群体还将继续存在。留守学生问题应该摆在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1 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学生问题
农村留守学生也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更是农村贫困地区未来的建设者。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更关系着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小康社会目标能否真正全面实现。各级党政部门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学生问题。
1.1 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农民在本地就业的机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农村的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应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务工,从而减少留守学生,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1.2 完善有关法规政策,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规条例的实施细则,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处罚条例,增强其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有法难依”的问题,从而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保护儿童的法制环境。许多长时期在外务工的家长希望把孩子接到身边读书,但因户籍等种种条件限制,加上高额的借读费,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无法跟随父母就地上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制度和机制。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早日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管理主体,健全其服务体系;早日建立起农村、城市孩子共同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早日制订、落实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的特殊政策;早日与我市民工主要流入地政府联系,建立民工子弟学校。
1.3 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学生进行教育与管理。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薄弱,很多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农村留守孩子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更有效的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学生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学生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1.4 建立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可由各乡镇政府牵头,联合妇联、共青团、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组成。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应在留守学生教育中发挥优势和作用。社会各界应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对那些双亲外出的留守学生进行结对帮助。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农村儿童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活动,发挥对农村儿童的教育引导作用。采取对双亲同时外出的留守学生实行寄宿制的管理模式:一是以学校为单位实行寄宿制;二是以村为单位,创办托管所,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孩子校外的学习、生活、教育、安全等;三是以有能力管理、辅导的家庭建立家庭式的寄宿制,如给孩子找一个“代理妈妈”,签订协议,确定管理权限。
2 学校要将促进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农村学校是直接面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实施单位,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强化为每个孩子服务、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观念。
2.1 开展调查研究,增强教育实效。一方面,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每年都应对留守学生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留守学生的数量、家庭状况(包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监护人情况;对留守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习惯、性格特征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留守学生教育策略的实践研究,探索留守学生教育原则和方法,为社会对留守学生实施有效教育提供重要的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另一方面,发挥学校对留守学生教育的主导作用:应针对留守学生的特点,坚持启发引导教育,学校要设置心理辅导办公室,配备心理辅导老师;还可开设知音信箱以保障对家庭功能缺失的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补偿。
2.2 开设家长学校,培训临时监护人。学校对临时监护人可以做些普及性的教育、宣传,使他们能和留守孩子的关系更进一步密切,对留守学生不能只停留在吃饭穿衣的浅层关怀,能有更多的心理方面的关心,让他们之间建立起人际沟通,有这种沟通,孩子就能学会关心别人。对“代理父母”和监护人的培训,有利于问题的缓解。另外,学校要经常与外出务工的父母保持联系,并利用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他们尽可能地与留守在家的孩子及其老师多沟通,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这样,学校内外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就会产生合力效应。
2.3 课内课外结合,丰富学生生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作为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指引者,一定要格外“偏爱”留守学生,走进每个留守学生的心灵世界,用心爱他们。课堂教学中,多给他们一丝微笑,多给他们一份关注,多给他们一个眼神,多给他们一句赞扬,多给他们一声问候,用宽广的胸怀去接纳他们,去善待他们。绝对不能对留守学生中的后进生不管不问,甚至歧视。课后,学校或班级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成立各种兴趣小组,以弥补留守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的教育空白。
3 家庭要强化对留守学生的责任
3.1 更新监护观念,提高监护水平。家庭教育是伴随人一生的教育,其与生俱来的天然性、亲子沟通的情感性、潜移默化的渗透性,决定了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针对留守学生目前存在的问题,对留守学生临时监护人进行普及性的宣传教育是不可缺少的,要让他们了解青少年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规律和方法,了解孩子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监护任务和责任。
3.2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家庭教育质量。应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对侵害留守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人,特别是家长,应追究责任,切实保护留守学生的健康权、人身权和受教育权利。应尽量避免双亲同时外出。外出家长要经常通过电话、书信与孩子联系;还要经常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掌握孩子的动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家长外出务工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保护能力和精力的临时监护人,并应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留守学生问题,是涉及一代农村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农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学校、家庭健全各自的教育功能,协调合作,将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真挚的爱,人人都伸出一双援助的手,就会为我市农村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1 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学生问题
农村留守学生也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更是农村贫困地区未来的建设者。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更关系着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小康社会目标能否真正全面实现。各级党政部门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学生问题。
1.1 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农民在本地就业的机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农村的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应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务工,从而减少留守学生,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1.2 完善有关法规政策,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规条例的实施细则,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处罚条例,增强其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有法难依”的问题,从而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保护儿童的法制环境。许多长时期在外务工的家长希望把孩子接到身边读书,但因户籍等种种条件限制,加上高额的借读费,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无法跟随父母就地上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制度和机制。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早日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管理主体,健全其服务体系;早日建立起农村、城市孩子共同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早日制订、落实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的特殊政策;早日与我市民工主要流入地政府联系,建立民工子弟学校。
1.3 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学生进行教育与管理。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薄弱,很多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农村留守孩子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更有效的发挥。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学生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学生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1.4 建立农村教育和监护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可由各乡镇政府牵头,联合妇联、共青团、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组成。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应在留守学生教育中发挥优势和作用。社会各界应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对那些双亲外出的留守学生进行结对帮助。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农村儿童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活动,发挥对农村儿童的教育引导作用。采取对双亲同时外出的留守学生实行寄宿制的管理模式:一是以学校为单位实行寄宿制;二是以村为单位,创办托管所,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孩子校外的学习、生活、教育、安全等;三是以有能力管理、辅导的家庭建立家庭式的寄宿制,如给孩子找一个“代理妈妈”,签订协议,确定管理权限。
2 学校要将促进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农村学校是直接面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实施单位,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强化为每个孩子服务、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观念。
2.1 开展调查研究,增强教育实效。一方面,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每年都应对留守学生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留守学生的数量、家庭状况(包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监护人情况;对留守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习惯、性格特征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留守学生教育策略的实践研究,探索留守学生教育原则和方法,为社会对留守学生实施有效教育提供重要的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另一方面,发挥学校对留守学生教育的主导作用:应针对留守学生的特点,坚持启发引导教育,学校要设置心理辅导办公室,配备心理辅导老师;还可开设知音信箱以保障对家庭功能缺失的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补偿。
2.2 开设家长学校,培训临时监护人。学校对临时监护人可以做些普及性的教育、宣传,使他们能和留守孩子的关系更进一步密切,对留守学生不能只停留在吃饭穿衣的浅层关怀,能有更多的心理方面的关心,让他们之间建立起人际沟通,有这种沟通,孩子就能学会关心别人。对“代理父母”和监护人的培训,有利于问题的缓解。另外,学校要经常与外出务工的父母保持联系,并利用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他们尽可能地与留守在家的孩子及其老师多沟通,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这样,学校内外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就会产生合力效应。
2.3 课内课外结合,丰富学生生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作为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指引者,一定要格外“偏爱”留守学生,走进每个留守学生的心灵世界,用心爱他们。课堂教学中,多给他们一丝微笑,多给他们一份关注,多给他们一个眼神,多给他们一句赞扬,多给他们一声问候,用宽广的胸怀去接纳他们,去善待他们。绝对不能对留守学生中的后进生不管不问,甚至歧视。课后,学校或班级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成立各种兴趣小组,以弥补留守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的教育空白。
3 家庭要强化对留守学生的责任
3.1 更新监护观念,提高监护水平。家庭教育是伴随人一生的教育,其与生俱来的天然性、亲子沟通的情感性、潜移默化的渗透性,决定了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针对留守学生目前存在的问题,对留守学生临时监护人进行普及性的宣传教育是不可缺少的,要让他们了解青少年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规律和方法,了解孩子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监护任务和责任。
3.2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家庭教育质量。应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对侵害留守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人,特别是家长,应追究责任,切实保护留守学生的健康权、人身权和受教育权利。应尽量避免双亲同时外出。外出家长要经常通过电话、书信与孩子联系;还要经常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掌握孩子的动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家长外出务工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保护能力和精力的临时监护人,并应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留守学生问题,是涉及一代农村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农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学校、家庭健全各自的教育功能,协调合作,将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真挚的爱,人人都伸出一双援助的手,就会为我市农村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