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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科技型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己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成效,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依然有很大的差距,无论是在企业的规模还是在技术转化方面都明显落后, 融资難成为制约我国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关键瓶颈。本文主要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及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272
一、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己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并逐步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无论是在生产规模上、还是在科技成果转化上都明显落后,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关键瓶颈,有些科技企业拥有大量的先进技术却苦于资金不足,造成科技成果不能转化,进而影响到企业整体的发展。
目前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由于缺少有形资产可以抵押,所以对内部资金的依赖程度很高,但自身的积累有限,资金短缺难以缓解;从当前来看资本市场融资和风险投资可以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但因为对企业各方面要求苛刻,加上资金量有限,所以难以形成一定规模。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颁布实施和2009年《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的出台,知识产权质押作为知识产权运用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个地方政府在随后出台的地方知识产权战略中也都将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
2010年 9月,财政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更是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工作职责分配至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目前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努力地推进本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但通过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量尽管在近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较之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的需求来说,仍然只是“杯水车薪”。这是因为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各个阶段都因知识产权自身的特殊性产生了不同于传统动产或者权利质押时的风险,而且很多风险都是无法避免或难以控制的,所以尽管有政府的大力推动,甚至有政府信用做担保时,许多银行都表现得很不积极。再加之银行自身没有相关的质押经验,中小企业也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没有充分的了解等原因,使得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呈现出“政府一边热”的情形。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建议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的法律体系。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这三种知识产权的质押外,知识产权还包括邻接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等。对于商业秘密权,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从本质上讲也是可以质押的。所以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制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范围,以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更加畅通。
2、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是知识产权质押的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质押的设定与实现都必须以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为基础。因此,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质押制度的发展。
3、设立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基金。由于商业银行风险准备金计入企业成本,银行不能擅自提高准备金。为推动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国家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研究制定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银行的准备金率,并规定相应比例专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基金,同时委托专门管理机构、建立管理程序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建立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政府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建立起相应的补偿机制或设立专项风险资金,化解银行贷款风险,扶持中介机构,以支持银行为中小企业质押放贷,为金融机构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5、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了扩大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应逐步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机构,搭建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结合的桥梁,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顺利进行。
6、银行注重金融产品创新并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金融产品创新是银行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所以银行应高度重视金融产品的创新。但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其估值的难度大大增加,从而增加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为此,银行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银行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决定贷款之前,要加强对贷款企业信用状况的了解,提高知识产权变现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以便对质押贷款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在贷款后进行及时跟踪管理,切实把银行的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7、加大对科技中小企业进行培训。长期以来,由于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其操作难度较大。为此,要想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和范围,银行应对科技中小企业进行培训,大力开展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活动,让更多的企业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熟练掌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以保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为了能让更多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手中的知识产权,我们需要一个由政府、商业银行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环节所共同组成的流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体系。各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形成一股合力。
参考文献
[1]李希义,蒋绣.政府支持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及其特征分析[J].科技与法律,2009(5)
[2]连杰. 我国知识产权分级质押融资运行模式研究[J].现代商业,2010(11)
[3]马亚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行模式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0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272
一、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己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并逐步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无论是在生产规模上、还是在科技成果转化上都明显落后,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关键瓶颈,有些科技企业拥有大量的先进技术却苦于资金不足,造成科技成果不能转化,进而影响到企业整体的发展。
目前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由于缺少有形资产可以抵押,所以对内部资金的依赖程度很高,但自身的积累有限,资金短缺难以缓解;从当前来看资本市场融资和风险投资可以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但因为对企业各方面要求苛刻,加上资金量有限,所以难以形成一定规模。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颁布实施和2009年《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的出台,知识产权质押作为知识产权运用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个地方政府在随后出台的地方知识产权战略中也都将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
2010年 9月,财政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更是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工作职责分配至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目前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努力地推进本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但通过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量尽管在近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较之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的需求来说,仍然只是“杯水车薪”。这是因为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各个阶段都因知识产权自身的特殊性产生了不同于传统动产或者权利质押时的风险,而且很多风险都是无法避免或难以控制的,所以尽管有政府的大力推动,甚至有政府信用做担保时,许多银行都表现得很不积极。再加之银行自身没有相关的质押经验,中小企业也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没有充分的了解等原因,使得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呈现出“政府一边热”的情形。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建议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的法律体系。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这三种知识产权的质押外,知识产权还包括邻接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等。对于商业秘密权,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从本质上讲也是可以质押的。所以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制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范围,以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更加畅通。
2、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是知识产权质押的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质押的设定与实现都必须以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为基础。因此,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质押制度的发展。
3、设立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基金。由于商业银行风险准备金计入企业成本,银行不能擅自提高准备金。为推动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国家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研究制定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银行的准备金率,并规定相应比例专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基金,同时委托专门管理机构、建立管理程序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建立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政府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建立起相应的补偿机制或设立专项风险资金,化解银行贷款风险,扶持中介机构,以支持银行为中小企业质押放贷,为金融机构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5、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了扩大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应逐步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机构,搭建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结合的桥梁,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顺利进行。
6、银行注重金融产品创新并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金融产品创新是银行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所以银行应高度重视金融产品的创新。但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其估值的难度大大增加,从而增加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为此,银行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银行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决定贷款之前,要加强对贷款企业信用状况的了解,提高知识产权变现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以便对质押贷款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在贷款后进行及时跟踪管理,切实把银行的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7、加大对科技中小企业进行培训。长期以来,由于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其操作难度较大。为此,要想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和范围,银行应对科技中小企业进行培训,大力开展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活动,让更多的企业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熟练掌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操作流程,以保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为了能让更多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手中的知识产权,我们需要一个由政府、商业银行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环节所共同组成的流畅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体系。各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形成一股合力。
参考文献
[1]李希义,蒋绣.政府支持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及其特征分析[J].科技与法律,2009(5)
[2]连杰. 我国知识产权分级质押融资运行模式研究[J].现代商业,2010(11)
[3]马亚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行模式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