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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代表服务工作创新试点的通知》(科协办发[2012]8号)印发后,各省(区、市)科协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了申报。在党组、书记处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国科协成立了代表服务工作创新试点评审组,成员由中国科协有关领导、专家以及中国科协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近日,经评审组认真评选,确定北京市科协、辽宁省科协、上海市科协、江苏省科协、安徽省科协、山东省科协、湖北省科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协、重庆市科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为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服务工作创新试点。(具体通知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