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独裁之路

来源 :财经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ineoneone9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14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民国约法》颁布,民国体制改回总统制,大总统获得最充分授权,这标志着先前几年政治困境终于获得解决。

“独裁元首”


  《中华民国约法》共10章68条,废止了孙中山革命党人视为生命的《临时约法》,大总统权力近乎“独裁元首”,因而这部法律后来又被视为“袁记约法”。
  《约法》第三章为《大总统》,以15条篇幅划定大总统权力边界。大总统享有巨大权力,在紧急事务处理上不再受制于议会,更不受行政权力束缚,比如国务员副署。约法充分授权是对的,合乎那时政治实际。毕竟中国刚从帝制中走出,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是国内外的共同期待。
  中央行政结构也有巨大调整,不再设国务院,不再任命总理,中央行政一元化,“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另设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等各部。国务卿、各部总长,均从属于大总统。显而易见,这套行政系统模仿美国总统制,也是孙中山在南京临时政府时代实行过的体制。这个制度保证了大总统行政权力至上。在大总统权力来源合法前提下,充分授权有助于提升行政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国约法》方向正确,大致可行。所谓“袁记约法”云,是从后来帝制自为反推的说辞,并不是当时的共识。

稳定预期


  《中华民国约法》重新规范政治架构,引起一连串制度调整。其中一个最急切的法律案,就是怎样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大总统选举法》是国会之前正式通过,与其相配套的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现在《临时约法》被《中华民国约法》取代了,两者差别很大,如不对《大总统选举法》尽快修正,宪政危机将随时爆发。
  现行大总统选举法所载选举机关,明定为参众两院。此项规定在《中华民国约法》实施前固然没有问题,然新约法并不存在参众两院,将来究竟应该由哪个机关担当大总统选举责任,确实需要新的法律依据。
  此外,依现行大总统选举法,当大总统、副总统同时缺位时,应由国务院摄行职权,然依新约法,中央政府不再设国务院。假如出现大总统、副总统同时缺位,摄行职务面临法律困难。
  新约法还规定,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副总统代行其职权;而原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本任大总统任满之日止;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以副总统代理之;“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同时国会议员于三个月内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据此,法律专家认为这两个法律不吻合,“循后法取消前法之例,不无疑义可言。惟此项选举法既为国家根本大法之一,而听其与宪法效力相等之新约法矛盾若此,非特易混淆国人之观听,抑且大乖立法之体裁。”
  现行大总统选举法“附则”还规定,“大总统之职权在宪法未制定以前,暂依《临时约法》关于临时大总统之规定。”现在,《临时约法》因新约法而废止,则选举法所谓“暂依”已无所依。如认大总统选举法“附则”有效,则新约法将为此项附则所束缚。殊不知,新约法大总统职权与《临时约法》临时大总统职权,范围广狭悬殊不可同日而语。若对新约法之大总统,强执《临时约法》临时大总统之职权以相绳,实失巩固国基统一国权之本旨。
  大总统选举法必须修订,使之与新约法相吻合。这是新约法公布后法律专家的一致看法,于是约法会议部分议员梁士诒等提出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建议:“如欲维持国本,镇定人心,所有大总统选举法,应由大总统迅速咨交约法会议,声明该法与现行新约法抵触之点,及事实方面万难实行之理由,由约法会议将大总统选举法修正,分别起草议决,务使与现行约法适合,吾国国情相宜,斯则民国无疆之福也。”
  据《约法会议组织条例》,约法会议有权增修《约法》及其附属法律。8月18日,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议决,接纳梁士诒等建议,提请大总统转咨约法会议增修《大总统选举法》。
  8月26日、9月7日、12月25日和28日,约法会议数度开会研议,通过《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咨由大总统1914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
  《修正大总统选举法》是袁世凯时代一部重要法律,一方面表明袁世凯的威望达到历史顶点,简直就是中国的大救星,稳定了国内外对中国的预期;另一方面,此法无视共和体制基本原则,过分授权引发各界质疑,袁世凯的威望由此开始下滑。

快到琼楼最高层


  按照1913年国会制定的大总统选举法,民国大总统由国会选举,任期五年,得连选连任一次。从各国宪政实践看,五年任期不算短了,而且还可以连选连任一次。10年时间,大总统如果要做什么事也就做成了;大总统如不准备做什么事,就是给他20年,也还是做不成。
  修正后的选举法被视为袁世凯走向独裁的转折点,主要是因为这个修正案将袁世凯视为民国不可离开的救星,因而无限期延长总统任期,并让总统有挑选继任者的权力,甚至将嘉禾金简、金匮石室“家天下”的东西堂而皇之列入选举法,从而让那些真诚拥戴袁世凯的人都不太好意思。
  正在美国读书的胡适在报纸发文说,“按照现行宪法,可以保险地说,除凯撒和沙皇之外,中华共和国总统所拥有之权力,要比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统治者大得多。”“依此宪法,总统代表国家,有权召集和解散立法院,有权在立法院提议立法和提呈预算,有权签署法律,有权颁布相当于国家法律之法令,有权宣布缔和,有权任免文武官员,有权赦免或减刑,总统还兼任陆军和海军之总司令,总统还有权接见各国大使和大臣,有权与外国签订条约。”按照这个法律,总统可以终生连任,且有资格提名总统继任人,他可以合法提名他儿子或孙子为总统候选人。甚至当选举会认为总统应继续留任时,可以停止选举,让大总统继续任职。这些奇怪规定让在共和体制下成长起来的胡适极端困惑:在这张长长的政府权力单上,一个君主头衔还能在其上再添加些什么呢?
  国内主流舆论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民国需要一个强势领导人,需要赋予前所未有的权力:“现在中国最要之事为安定人心。欲安定人心,必须有强有力之政府。政府强否,全在总统得人。”人们庆幸新法给中国带来了一个稳定预期:   大总统任期十年连任,使贤者在位施政济民,十年休养,十年教育,福国利民,可以预卜。此可庆祝者一。
  大总统之更替,以推荐为原则,石室秘藏,舜荐于天……即可免兵火之相横。此可庆祝者二。
  国事万端,变迁叵测。参政院议决可留政治家连任,苟撄危机之变,可省选举之劳。此可庆祝者三。
  综览选举法,其精微点在选举范围不广,吾等小民弗能受累,虽与各邦法制不尽相合。揆之中华国势,乃为适当,诚可谓开东方共和之先例,亦国家郅治之隆仪也。国有良法,民可慰心。是不可以不祝。(《庆祝总统选举法会之筹备》,《申报》1915年1月11日)
  袁世凯确为民初国内外属望最殷政治家,“非袁莫属”并不是信口开河。但共和宪政对权力约束并不考虑政治家品格、人性,而是以“总统总是不可信”为立法出发点。从这个观点回望修正大总统选举法,无疑是一个败笔。
  作为后起的共和国,中国当然不必亦步亦趋模仿西方宪法,西方宪法本身也是因国而异。“我国自专制政体一变而为共和,以总统为一国元首,选举法关系极为重大,稽诸往古既无成法可循,博采外国,又以情形各别,不适于用。民国成立伊始,虽定有此项选举法。按诸中华国性时势,亦未免多所窒碍。故大总统斟酌情理加以修改,以期尽善尽美,于民国前途幸福,殊难限量。”(《选举法庆祝会纪事》,《申报》1915年3月1日)
  依据国性对源自西方的共和体制进行调整是对的,“中外共和情形不同,其点何在?盖外国草昧未开,先有理论然后有事实,故选举总统具有条理。其选举法先从理论入手。若我国则不然,强我国以效法外国,实不能合乎现势,非有事实经验,殊难得其完善。此吾国现在总统选举法不取三年、七年制,而必以十年为期,由总统预定三人藏之金匮石室,以期与吾国现势不相背谬。此实从经验一方面入手也。”(《选举法庆祝会纪事》,《申报》1915年3月1日)
  适度调适总要有个限度,总不能违背共和原则,如将大总统权力等同于“家天下”皇帝,那么革命还有什么意义,谁能保证袁姓皇帝一定强于爱新觉罗?当这个权力至上的大总统倒行逆施时,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约束?
  头脑稍微清醒的都承认这个选举法确有问题,貌似将大总统捧到“琼楼最高层”,实际上埋下了动荡的种子,“中外报纸纷纷评论,欧美、日本学者见其与当世各共和国之选举法,无一相同,窃窃然相与诧怪”。
  好在正如梁启超判断,袁世凯已是民国大总统,这个法律第一次发挥作用还在10年后。“苟十年后而中国事势一如今日,则此法可谓十年后之良法也;苟中国事势永久皆如今日,则此法可谓永久之良法也。夫本法之关键,果何在耶?大总统之任期及其满期连任之程序,虽极重要,然犹是人人心目中所同喻,非甚难解决之问题也。本法所期之最大效果,乃在第十一条、十二条所规定现大总统有事故时其所推荐之三人者任选举一人继其职,而全国军队乃至其他各方面人物之有政治上势力者,皆能戟戟就范,一如其旧,如是然后本法之精神得以贯彻矣。夫如是则本法岂惟今日之良法而已,虽谓十年以后之良法,谓永久之良法,谁曰不宜?”(《读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法》,《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59页)
  从专制向共和转轨,往往伴随着军人专权。军事强人利用威权体制可以将国家带向真共和,也可能将国家拖入长久军事独裁的境地。人们给袁世凯充分授权,希望当然是前者,可惜袁世凯辜负了人们的期待。
  作者为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
其他文献
《小辞店》是全本《菜刀记》中的一折。奇特的是,这折以真人真事为基础的小戏脱离全本而独自上演,虽然被官衙视为诲盗诲淫而屡遭禁演,但在民间草台却经久不衰,堪称经典。150年来,剧中人仍是那么几个,但扮演的伶人已不知换了几茬,时代之帷幕也不知更替了几回。  在剧中,新婚不久的商人蔡鸣凤外出贩翠花,住在江边小镇柳凤英开的店中。柳的丈夫是个赌棍,整日鬼混,蔡柳日久生情便私配鸾俦;三年厮守后,蔡鸣凤要返乡,柳
期刊
1999年10月12日,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宣布解除陆军参谋长穆沙拉夫的所有职务,同日穆沙拉夫发动军事政变并解散谢里夫政府。  佩尔韦兹·穆沙拉夫,1943年8月11日出生于印度首都新德里。幼年时,他随家人迁居到巴基斯坦第一大城市卡拉奇,并在那里读完高中。  1961年,18岁的穆沙拉夫考入巴基斯坦卡库尔军事学院,1964年毕业后加入巴基斯坦军队,先后在自行火炮团、特种作战营、装甲师属炮兵部队、步兵
期刊
长期以来,边沁的功利主义和密尔的自由主义是西方理解人类幸福的两大模式。边沁认为一个好的社会也就是能够使共同体的快乐最大化的社会,只要群体的快乐和痛苦加减之后的总和是最大的,个体的牺牲就是必要的。密尔在边沁的环境里成长,长大后却无法忍受这种抹杀个体的道德观,提出人的最大幸福是其能力得到充分而自由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个体是自己的身体和思想的最高统治者,群体不能将大多数人关于怎样生活最好的观念强加给每个
期刊
一份生效三年多至今未被执行的仲裁裁决,让“国资委”这一单位再现尴尬。  国资委是很多国有企业的大股东,但因它没有所有权,其所持有的国有企业股份无法被法院强制执行。而它的违约和赔偿责任又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资委如果赖账,司法或者仲裁机关将如何面对?目前而言,这还是一个未解之局。  上述裁决发生在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石家庄国资委)、河北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永和公司)以
期刊
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资质许可。上海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首个认可专车合法性的城市。  上海市赶在国家层面专车新政出台前夕,率先抛出的这块专车牌照含金量有多高?对于没获得牌照的企业来说,又是否意味着寒冬的来临?为何滴滴快的斩获首张牌照  目前,滴滴快的、Uber和神州专车占据中国专车市场前三名。“专车”自诞生之日起,就成为舆论关注的一大焦点。  一方面监管部门表态要严控,一方面
期刊
北京时间10月5日下午5点30分,诺贝尔委员会宣布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兼首席研究员屠呦呦,与爱尔兰科学家威廉·坎贝尔、日本科学家大村智分享了该奖项。  当日,像很多人一样,逯春明的微信群组与朋友圈着实被“诺贝尔”、“青蒿素”、“屠呦呦”刷了屏。逯春明目前担任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公司的总裁助理,而他此前的东家北京华方科泰医药公司,曾经与屠呦呦合作,开发了双氢青蒿素
期刊
拉美文学爆炸的“格兰德大妈”、西班牙文学代理事业的缔造者,卡门·巴尔塞斯(Carmen Balcells)在逝世之际,仍经营着300多名西班牙和拉美作家的著作权,其中6位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新闻界总结说,她是“拉美文学爆炸”的幕后推手,经她推介,巴尔加斯·略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才得以登陆世界上的众多国家,被译介成众多语言。但对文学爱好者来说,这个说法简略得令人气愤,因为卡门·巴尔塞斯文
期刊
日前,《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主要内容公开披露,其中的一些亮点和新意,引发各方关注和探讨。  多数意见希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比如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这将有利于把人们从国企一定要“做大做强”的思想误区中解放出来,从而更好地体现国有企业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应有担当。全国工商联名誉主席黄孟复曾经指出,央
期刊
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长期积累的风险,要从财税制度、土地制度、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等方面做好改革创新  当前中国城市房地产供求基本面已经出现从长期短缺转入长期供求基本平衡的历史性新阶段,局部地区由于生育率下降和人口流失将会持续性出现较为严重的住房供过于求,这种趋势是不可逆的。新常态下的宏观经济发展新模式与系列制度改革,也在持续给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外部宏观与投融资环境都带来根本性的影响。以上这些因素导致了中国
期刊
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时期,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较以往将更为错综复杂。  当前,世界经济仍然处于危机过后的深度调整期,各国走势分化、结构分化、周期分化、政策分化。世界经济进入一个“新平庸”阶段:低增长、低利率、低通胀、低就业成为大多数国家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  尽管美日欧经济正在步调不一地缓慢走向复苏或走出衰退,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走势分化、增速放缓,但发达经济体在世界经济增长中的比重仍在不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