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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场竞争的主体是企业,中小企业占企业数量的绝大多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竞争已成为企业间竞争的焦点,而技术创新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是技术创新体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文章通过对武汉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武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69(2007)05-197-02
我市虽有着丰富的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资源,而且双方都有合作意愿,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率却远远低于国外及我国发达地区。因而,构建一个完善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对促进中小企业之间及与外部环境之间进行交流、合作,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鉴于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的实践,无论从总体规模与结构体系上看,还是从服务功能与服务质量上看,都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概述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一般来讲,很难给出一个规范统一和适应所有行业的中小企业的概念。但综合国内外研究,一般有两种定义:其一,以就业人数、销售额、资本金额、新增价值、产品数量与价值、利润、净货币价值、新增资本投资额等客观性标准来划分。最常用的是就业人数和销售额;其二,以行业中的相对份额指标为标准,不论此行业中企业实际规模的大小,只确定一个固定的企业数目的百分比例,在该百分比例以内的较小企业均为中小企业,此为相对性标准。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概念
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其中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主要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与工艺创新;研究与开发;技术转移。
技术创新是一个系统的综合过程,技术创新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公共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
(三)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与构成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是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主体,是指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社会化、专业化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社会化机构。主要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事务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科技风险投资服务等组织。
综合前人关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界定,本文认为它是由不同性质和发挥不同作用的科技中介机构和满足技术创新体系内各创新主体(中小企业)所需服务内容,以及规范技术创新中介机构运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市场规则所组成。
二、武汉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现状
目前,武汉市已初步构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及产业化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组织和机构。截至2005年末,拥有14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7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家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5家生产力促進中心,23家科技产业化基地,4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8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931家,累计毕业企业420家。创新服务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建立。另外,创新服务网络平台初步形成,建立了“武汉技术交易信息管理局域网”,成立了“武汉科技热线”网站,开通武汉市科技局网站,并与国内30多个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在武汉市初步发挥了作用,但依然存在不足,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依然刻不容缓。
(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武汉市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迅速,而相应的立法工作相对落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我市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比较抽象,主要体现基本原则,缺少明确具体的措施,如对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范围、性质、运行机制、税收政策以及创新服务机构的收费管理等详细内容未得到法律法规的确定,不利于保障中介机构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督和规范不足,政企不分,存在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二)以政府导向和公益性为主,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
我市大部分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都是有实力的科研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官办和半官办色彩较浓,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其组织发展趋势是省会中心城市逐渐向地方县镇扩散。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完善,培育相当数量的非国有的营利和非营利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组织成为必需,以让其参与市场竞争,增强技术创新中介市场活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的需求。
(三)功能不全,难以满足需要
我市大多技术创新中介机构依赖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其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受到政府的限制,加之自身实力有限,所以多数中介机构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低,服务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同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所遇到的问题多是一个涉及技术、资金、法律、信息等多方面的综合复杂的问题,技术创新中介机构只有具备提供综合性服务的能力,才能真正意义上满足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需求。目前来说,能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中介机构过少,需要各类中介机构的联合效应,这需要政府参与扶持,利用市场规则为科技中介机构联合解决问题提出一个合理的运作模式。
(四)技术创新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较低,缺乏高素质人才
由于我市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较快,有些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是政府官员转岗,还有大部分是其他领域转行过来的,导致多数中介服务机构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专业素养、专业咨询经验和市场竞争观念。另外,许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工资待遇较低,人才流失。
三、关于武汉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推进立法进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科技中介立法是推进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我市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很多问题都与相关法律不健全有关,各级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应当抓紧制定促进和规范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市场培育机制, 明确各类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理顺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的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管理监督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给予资金、人才、政策方面的支持,使科技中介服务取得实质性发展。
(二)更新观念,转变政府职能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但政府应转变职能,改变直接投资和经营的方式,更多的给予政策方面的引导和支持。另一方面,对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改造,实现运作模式的优化,由事业化机制向企业化机制转变,建立严格的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明晰、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
(三)构建信息服务平台
政府要加大对一些信息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包括信息资源、专家资源、网络资源、各种数据库资源等,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改造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基础设施与氛围。其次,有关部门和中介服务组织要加强联合,开发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特色数据库,组建信息网络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效果好的中介服务。最后,加强我国科技中介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之间的联合,提高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效率。
(四)服务内容多样化,品牌化
随着国外中介服务组织的介入,我国中介服务组织除了是自己的服务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宽,服务内容越来越多样化,形成技术孵化、技术经纪、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风险投资、人才培训、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等常规服务外,还必须形成自己的特色服务项目,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使自己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趋向国际化。
(五)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
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加速中介服务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可以借助于高校,部分高校可以设立培养经纪人等紧缺中介人才的专业和课程,同时,机构内部需对现有中介服务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充分挖掘现有中介人才的潜能,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人才队伍,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吴小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构建和运行[D].合肥工业大学,2006,(5).
[2]刘宇清.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R].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6,12.
[3]吕薇.我国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J].北方经济,2006,(3) .
[4]杨爱杰.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优化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研究[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4,(3) .
【关键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69(2007)05-197-02
我市虽有着丰富的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资源,而且双方都有合作意愿,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率却远远低于国外及我国发达地区。因而,构建一个完善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对促进中小企业之间及与外部环境之间进行交流、合作,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鉴于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的实践,无论从总体规模与结构体系上看,还是从服务功能与服务质量上看,都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概述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一般来讲,很难给出一个规范统一和适应所有行业的中小企业的概念。但综合国内外研究,一般有两种定义:其一,以就业人数、销售额、资本金额、新增价值、产品数量与价值、利润、净货币价值、新增资本投资额等客观性标准来划分。最常用的是就业人数和销售额;其二,以行业中的相对份额指标为标准,不论此行业中企业实际规模的大小,只确定一个固定的企业数目的百分比例,在该百分比例以内的较小企业均为中小企业,此为相对性标准。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概念
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其中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主要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与工艺创新;研究与开发;技术转移。
技术创新是一个系统的综合过程,技术创新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公共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
(三)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与构成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是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主体,是指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社会化、专业化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社会化机构。主要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事务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科技风险投资服务等组织。
综合前人关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界定,本文认为它是由不同性质和发挥不同作用的科技中介机构和满足技术创新体系内各创新主体(中小企业)所需服务内容,以及规范技术创新中介机构运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市场规则所组成。
二、武汉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现状
目前,武汉市已初步构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及产业化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组织和机构。截至2005年末,拥有14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7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家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5家生产力促進中心,23家科技产业化基地,4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8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931家,累计毕业企业420家。创新服务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建立。另外,创新服务网络平台初步形成,建立了“武汉技术交易信息管理局域网”,成立了“武汉科技热线”网站,开通武汉市科技局网站,并与国内30多个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在武汉市初步发挥了作用,但依然存在不足,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依然刻不容缓。
(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武汉市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迅速,而相应的立法工作相对落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我市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比较抽象,主要体现基本原则,缺少明确具体的措施,如对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范围、性质、运行机制、税收政策以及创新服务机构的收费管理等详细内容未得到法律法规的确定,不利于保障中介机构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督和规范不足,政企不分,存在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二)以政府导向和公益性为主,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
我市大部分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都是有实力的科研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官办和半官办色彩较浓,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其组织发展趋势是省会中心城市逐渐向地方县镇扩散。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完善,培育相当数量的非国有的营利和非营利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组织成为必需,以让其参与市场竞争,增强技术创新中介市场活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的需求。
(三)功能不全,难以满足需要
我市大多技术创新中介机构依赖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其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受到政府的限制,加之自身实力有限,所以多数中介机构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低,服务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同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所遇到的问题多是一个涉及技术、资金、法律、信息等多方面的综合复杂的问题,技术创新中介机构只有具备提供综合性服务的能力,才能真正意义上满足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需求。目前来说,能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中介机构过少,需要各类中介机构的联合效应,这需要政府参与扶持,利用市场规则为科技中介机构联合解决问题提出一个合理的运作模式。
(四)技术创新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较低,缺乏高素质人才
由于我市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较快,有些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是政府官员转岗,还有大部分是其他领域转行过来的,导致多数中介服务机构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专业素养、专业咨询经验和市场竞争观念。另外,许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工资待遇较低,人才流失。
三、关于武汉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推进立法进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科技中介立法是推进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我市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很多问题都与相关法律不健全有关,各级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应当抓紧制定促进和规范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市场培育机制, 明确各类机构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理顺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的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管理监督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给予资金、人才、政策方面的支持,使科技中介服务取得实质性发展。
(二)更新观念,转变政府职能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但政府应转变职能,改变直接投资和经营的方式,更多的给予政策方面的引导和支持。另一方面,对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改造,实现运作模式的优化,由事业化机制向企业化机制转变,建立严格的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明晰、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
(三)构建信息服务平台
政府要加大对一些信息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包括信息资源、专家资源、网络资源、各种数据库资源等,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改造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基础设施与氛围。其次,有关部门和中介服务组织要加强联合,开发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特色数据库,组建信息网络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效果好的中介服务。最后,加强我国科技中介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之间的联合,提高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效率。
(四)服务内容多样化,品牌化
随着国外中介服务组织的介入,我国中介服务组织除了是自己的服务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宽,服务内容越来越多样化,形成技术孵化、技术经纪、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风险投资、人才培训、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等常规服务外,还必须形成自己的特色服务项目,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使自己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趋向国际化。
(五)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
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加速中介服务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可以借助于高校,部分高校可以设立培养经纪人等紧缺中介人才的专业和课程,同时,机构内部需对现有中介服务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充分挖掘现有中介人才的潜能,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人才队伍,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吴小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的构建和运行[D].合肥工业大学,2006,(5).
[2]刘宇清.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R].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6,12.
[3]吕薇.我国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J].北方经济,2006,(3) .
[4]杨爱杰.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优化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研究[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