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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人们生活水平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越来越多的资金也开始用来进行理财,而信托公司就是应运而生,信托作为信任委托为基础、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的一种公司,是进行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而作为一个主要的信托的融资公司,对于财富的管理有很重大的意义。
关键字 信托业 财富管理 融资
信托业的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委托就是把所有者的财产委托给相应的公司,按照一定的目的对财产进行妥善的和有利的经营,而代理就是财产的所有者将自己的财产授权相应的信托公司进行代理一定的经济事项,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信托业主要是对财富进行管理和投资的,因此财富的管理对于信托业是最重要的,本文就从信托业目前的现状和信托业如何才能做好财富管理等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目前我国信托业财富管理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信托公司基本属于以下情况:在某企业或某投资项目存在资金缺口,而通过银行、证券等其他渠道融资又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才向信托公司提出了融资需求;信托公司在项目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其融资额度、期限等设计相应的信托理财产品(计划),面向社会发行。这成了目前国内信托产品发行的主要模式。上述模式的本质是项目融资,在相当大程度上只是一种高息的项目融资债券而已,只是通过信托计划的方式穿上了信托理财产品的外衣。这种基于项目融资而发行的资金信托计划,其依据是 2002年7月18日正式实施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其实,在该办法中,丝毫没有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应于一个融资项目的意思,相反,在其立规本意中还有集合信托资金的组合管理的意思,如在《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19条——信托资金管理的报告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中,明确包括了“信托资金运用组合比例情况”和“信托资金运用中金额列前十位的项目情况”的规定。但由于该办法第6条作了“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的规定。这使得一个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动员能力相当有限,在一个有限的资金规模下,要想做出组合管理来,也就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上面提到的现行信托规制缺乏其应有的自洽性。
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产品)也只有从过去那种“项目融资导出信托资金”的融资歧途,转变为“信托资金搜寻投资项目”的理财正途,锤炼自己的投资理财能力,变过去的项目融资的信托计划为基于账户管理和投资理财能力的展业模式,信托公司才不会在信托歧途中迷失自己,才可能在激烈的机构理财竞争中有所作为。
二、信托业对于财富管理中财富渠道的分析
对于在财富管理的竞争上,竞争力包括了资产的管理能力和渠道,对于这两个方面都应该给与足够的重视,目前很多信托业只是单纯的重视对于资产的管理能力,而对于财富的渠道方面不是很重视,通过分析信托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就很容易发现,大多的信托公司只是拓展与银行之间的渠道,而不去重视直销的财富渠道,这与基金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直销渠道和银行渠道之间,信托公司面临艰难的抉择,信托公司都知道直销是未来的方向,但是短期来看,银行渠道效率更高,成本也可能更低。
对于一个信托公司来说,尽管银行和直销的渠道并不是很矛盾,但是在2011年左右,很多的信托公司都开始发展自己的直销渠道,这主要是因为之前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的模式下,银行提供给信托公司的资金非常低廉,银行只需要给一些存款的客户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收益就可以募集到大量的自今年,但是国家新的规定出台了以后,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需要纳入银行的表内进行统计,因此银行方面缺乏了对资金募集的动力。
信托企业在探索自己的直销模式时,最容易想到的和借鉴的就是保险的销售模式,而我国的中融信托靠此方法“野蛮生长”的故事为一些中小信托公司津津乐道,中融信托以开始建立自己的直销渠道时,借鉴了保险的销售模式,对财富管理中心下面设置几个营销中心,并且每个营销中心都进行自己的结算,然后各个营销中心在往下发展下线,实行李瑞层层分,很多基层的销售员的底薪很低或者没有底薪直接进行提层收入,通过这种模式的发展,中融信托两年的时间就发展超过了500人的营销队伍。
但是这样借鉴保险销售模式的信托业的直销模式也存在很多问题和隐患,因为利益的驱动使得销售人员的在市场上表现额异常活跃,但是这样的销售人员也很容易出现问题,而且由于底薪很低和没有底薪的原因,使得管理人员对于销售人员很难的进行控制,而销售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量时,也难免在一线夸大收益、隐瞒风险进行误导性销售几乎成为常态。
三、信托业对于财富管理的探讨
通过分析发现,借鉴保险的销售模式,对于信托业的直销模式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在表面效果明显的背后也隐藏着很多的问题,这样的发展属于恶性的发展,不应该被信托业借鉴和采用,对于信托业的财富管理应该回归财富管理的本源,争取为客户提供一个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才是真正的发展方向,这也是在各类竞逐财富管理的金融机构中,信托的优势所在。
由于目前很多私人财富的快速增长 ,很多的的储蓄存款从银行中分流出来,因此很多的金融机构都加入了财富管理行业的竞争,与银行、证券公司等这些金融机构相比,信托的优势在于可以横跨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领域。
现在很多的银行的私人银行在进行股票二级市场、PE投资时受限较多,需要借道信托公司才能打开投资范围,而基金和券商的投资领域仅限于证券,产品高度同质化。尽管证监会叫停了信托计划开设证券账户,但信托公司仍然可以通过绕道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曲线”开户。证监会的禁令和《信托法》直接抵触,且《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后,私募证券投资公司都将有合法的地位,更没有理由再禁止信托开户,因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信托公司投资证券市场将重新扫清障碍。
对于目前伞形信托尚在试点,业内反应不一,有观点认为“想法很好,但过于超前”。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子信托之间的转换程序繁琐、耗费大量的人力,对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要求极高,而信托公司的收益并不高于传统的项目融资型信托产品,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其间蕴含的财富管理理念值得推崇,只是推行起来很难。
四、结语
随着2007年以来,我国的信托业已经开始了又一轮的快速发展,但是在这新一轮的发展中,零头发展的几个信托公司还都是以项目融资做的好而能够找到收益高的项目,通过信托公司特殊的油石去控制融资的风险,然后把融资获得资金设计成信托的产品卖给投资者,然而这离真正的信托还有距离,真正的信托不是向客户销售某个高收益的信托产品,而是为客户的一笔资产谋求最合理的运用方式,二者之间的视角有重大差异。
参考文献:
[1] 张楠. 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6
[2] 张玉梅. 当前我国信托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3
[3] 江龙. 基于金融结构理论的信托业发展作用研究[D]. 浙江大学, 2003
[4] 李哲. 我国信托业的现状及其发展研究[D]. 西北工业大学, 2004
[5] 朱晓红. 对中国信托业发展的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2005
[6] 董意坚. 我国信托业的经营模式选择与产品创新分析[D]. 华中科技大学, 2004
关键字 信托业 财富管理 融资
信托业的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委托就是把所有者的财产委托给相应的公司,按照一定的目的对财产进行妥善的和有利的经营,而代理就是财产的所有者将自己的财产授权相应的信托公司进行代理一定的经济事项,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信托业主要是对财富进行管理和投资的,因此财富的管理对于信托业是最重要的,本文就从信托业目前的现状和信托业如何才能做好财富管理等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目前我国信托业财富管理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信托公司基本属于以下情况:在某企业或某投资项目存在资金缺口,而通过银行、证券等其他渠道融资又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才向信托公司提出了融资需求;信托公司在项目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其融资额度、期限等设计相应的信托理财产品(计划),面向社会发行。这成了目前国内信托产品发行的主要模式。上述模式的本质是项目融资,在相当大程度上只是一种高息的项目融资债券而已,只是通过信托计划的方式穿上了信托理财产品的外衣。这种基于项目融资而发行的资金信托计划,其依据是 2002年7月18日正式实施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其实,在该办法中,丝毫没有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应于一个融资项目的意思,相反,在其立规本意中还有集合信托资金的组合管理的意思,如在《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19条——信托资金管理的报告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中,明确包括了“信托资金运用组合比例情况”和“信托资金运用中金额列前十位的项目情况”的规定。但由于该办法第6条作了“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的规定。这使得一个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动员能力相当有限,在一个有限的资金规模下,要想做出组合管理来,也就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上面提到的现行信托规制缺乏其应有的自洽性。
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产品)也只有从过去那种“项目融资导出信托资金”的融资歧途,转变为“信托资金搜寻投资项目”的理财正途,锤炼自己的投资理财能力,变过去的项目融资的信托计划为基于账户管理和投资理财能力的展业模式,信托公司才不会在信托歧途中迷失自己,才可能在激烈的机构理财竞争中有所作为。
二、信托业对于财富管理中财富渠道的分析
对于在财富管理的竞争上,竞争力包括了资产的管理能力和渠道,对于这两个方面都应该给与足够的重视,目前很多信托业只是单纯的重视对于资产的管理能力,而对于财富的渠道方面不是很重视,通过分析信托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就很容易发现,大多的信托公司只是拓展与银行之间的渠道,而不去重视直销的财富渠道,这与基金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直销渠道和银行渠道之间,信托公司面临艰难的抉择,信托公司都知道直销是未来的方向,但是短期来看,银行渠道效率更高,成本也可能更低。
对于一个信托公司来说,尽管银行和直销的渠道并不是很矛盾,但是在2011年左右,很多的信托公司都开始发展自己的直销渠道,这主要是因为之前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的模式下,银行提供给信托公司的资金非常低廉,银行只需要给一些存款的客户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收益就可以募集到大量的自今年,但是国家新的规定出台了以后,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需要纳入银行的表内进行统计,因此银行方面缺乏了对资金募集的动力。
信托企业在探索自己的直销模式时,最容易想到的和借鉴的就是保险的销售模式,而我国的中融信托靠此方法“野蛮生长”的故事为一些中小信托公司津津乐道,中融信托以开始建立自己的直销渠道时,借鉴了保险的销售模式,对财富管理中心下面设置几个营销中心,并且每个营销中心都进行自己的结算,然后各个营销中心在往下发展下线,实行李瑞层层分,很多基层的销售员的底薪很低或者没有底薪直接进行提层收入,通过这种模式的发展,中融信托两年的时间就发展超过了500人的营销队伍。
但是这样借鉴保险销售模式的信托业的直销模式也存在很多问题和隐患,因为利益的驱动使得销售人员的在市场上表现额异常活跃,但是这样的销售人员也很容易出现问题,而且由于底薪很低和没有底薪的原因,使得管理人员对于销售人员很难的进行控制,而销售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量时,也难免在一线夸大收益、隐瞒风险进行误导性销售几乎成为常态。
三、信托业对于财富管理的探讨
通过分析发现,借鉴保险的销售模式,对于信托业的直销模式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在表面效果明显的背后也隐藏着很多的问题,这样的发展属于恶性的发展,不应该被信托业借鉴和采用,对于信托业的财富管理应该回归财富管理的本源,争取为客户提供一个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才是真正的发展方向,这也是在各类竞逐财富管理的金融机构中,信托的优势所在。
由于目前很多私人财富的快速增长 ,很多的的储蓄存款从银行中分流出来,因此很多的金融机构都加入了财富管理行业的竞争,与银行、证券公司等这些金融机构相比,信托的优势在于可以横跨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领域。
现在很多的银行的私人银行在进行股票二级市场、PE投资时受限较多,需要借道信托公司才能打开投资范围,而基金和券商的投资领域仅限于证券,产品高度同质化。尽管证监会叫停了信托计划开设证券账户,但信托公司仍然可以通过绕道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曲线”开户。证监会的禁令和《信托法》直接抵触,且《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后,私募证券投资公司都将有合法的地位,更没有理由再禁止信托开户,因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信托公司投资证券市场将重新扫清障碍。
对于目前伞形信托尚在试点,业内反应不一,有观点认为“想法很好,但过于超前”。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子信托之间的转换程序繁琐、耗费大量的人力,对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要求极高,而信托公司的收益并不高于传统的项目融资型信托产品,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其间蕴含的财富管理理念值得推崇,只是推行起来很难。
四、结语
随着2007年以来,我国的信托业已经开始了又一轮的快速发展,但是在这新一轮的发展中,零头发展的几个信托公司还都是以项目融资做的好而能够找到收益高的项目,通过信托公司特殊的油石去控制融资的风险,然后把融资获得资金设计成信托的产品卖给投资者,然而这离真正的信托还有距离,真正的信托不是向客户销售某个高收益的信托产品,而是为客户的一笔资产谋求最合理的运用方式,二者之间的视角有重大差异。
参考文献:
[1] 张楠. 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6
[2] 张玉梅. 当前我国信托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3
[3] 江龙. 基于金融结构理论的信托业发展作用研究[D]. 浙江大学, 2003
[4] 李哲. 我国信托业的现状及其发展研究[D]. 西北工业大学, 2004
[5] 朱晓红. 对中国信托业发展的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2005
[6] 董意坚. 我国信托业的经营模式选择与产品创新分析[D]. 华中科技大学,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