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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层次理论的基本内涵
需要层次理论又称“需求层次理论”、“动机层次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亚布拉罕·马斯洛(Abraham Maslow)。这一理论认为:第一,人是有需要的动物。人的各种行为是由动机引起的,动机产生于人自身内在的各种需要。只有尚未得到满足的需要,才能对行为产生激励作用,已得到满足的需要无法对人产生激励作用。第二,人的需要不仅有层次高低之分,而且有先后顺序。只有当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更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但这并不是说低层次的需要必须得到百分之百的满足以后,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事实上,任何一种需要都只能部分地得到满足,难以得到充分满足。此外,需要层次的上升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从无到有、缓慢地、逐步地产生的。
马斯洛将人的需要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排列成五个层次:⑴生理需要。这是人类最原始的基本需求,包括人体生理上的主要需求,如衣、食、住、行等生存的基本条件。⑵安全需要。包括对组织、秩序、安全感和可预见性等的需要。⑶归属和爱的需要。包括追求友谊、爱情、归属感等的需要。⑷尊重需要。包括要求独立、自主、自信、能力、实力、知识、成就、名誉、地位等,获得社会和他人的承认和尊重。⑸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是指个体需要从事最适宜的工作,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实现所能实现的一切理想和抱负,获得力所能及的最大成就,感受到最大的满足,充分展现个人的情感、思想、愿望、兴趣、能力、意志和特征,不断地自我创造和发展,成为“自我实现的人”。正如马斯洛所说:“每个人都必须成为自己所希望的那种人。”
二、需要层次理论给我们的启示
就教师而言,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以及归属和爱的需要已经基本得到满足,他们的关注点已经从较低层次的需要转向较高层次的需要,愈来愈多的教师希望获得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这一点对于我们对教师评价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提倡教师民主参与和自我反思
马斯洛认为,尊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就会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感受到自己生活在世界上的价值;尊重需要一旦受挫,就会使人感到自卑、软弱、无能,甚至失去生活的基本信心。因此,在教师评价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每一位教师的主体地位——不仅把被评教师看作评价的对象,也看作评价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评价者应通过与被评价教师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鼓励教师民主参与、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使教师的工作得到学校的赞赏和认可,就可以使教师感到辛勤的工作受到尊重,成绩得到认可,由此树立了自信,产生成就感、自豪感、荣誉感和满足感。
2、主张评价主体多元化,重视教师的自我评价
2002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一部分明确指出:“对教师的评价要多元化,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评价标准既应注意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教师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该通知第三部分第11条再次重申:“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在教师评价过程中,教师自我评价是实现自我发展需要的有效途径。教师自我评价重点在关注自己的职称学历等知识条件、教学能力(含效果)、教学成果与研究成果的评价。学校与教师共同协商、取向一致的教师自我评价便于教师自我反思,使教师由被动接受评价转变为主动反省总结工作得失,同时可以要求教师总结工作业绩与核心创新点,使其成为自我认识、自我改进、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有效途径。此外,学校应创造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使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成为“自我实现的人”。
3、主张评价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深受传统教师评价标准的影响,把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这不利于教师的成长,容易使教师产生心理压力,有损教师的身心健康。其实每个教师进入学校工作,内心都会怀着某种要求——有的希望获得专业进修的机会,有的希望尽快晋升职称,有的希望承担一定的管理工作。尽管教师在年龄、个性等方面存在差异,教师的个人需要有所不同,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需要,即获得专业发展。因此,教师评价要通过尊重每一位教师,实施“因材施评”和差异分析,了解教师的优势和劣势,从而确定教师个人的专人发展需求,为教师个人提供发展的机会,实现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目标。
综上所述,需要层次理论对我们改变传统教师评价制度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树立起大教育观,在真正意义上保证教师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充分展示,满足教师自我实现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斌华编著:《教师评价:绩效管理与专业发展》,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周卫勇编著:《走向发展性课程评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需要层次理论又称“需求层次理论”、“动机层次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亚布拉罕·马斯洛(Abraham Maslow)。这一理论认为:第一,人是有需要的动物。人的各种行为是由动机引起的,动机产生于人自身内在的各种需要。只有尚未得到满足的需要,才能对行为产生激励作用,已得到满足的需要无法对人产生激励作用。第二,人的需要不仅有层次高低之分,而且有先后顺序。只有当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更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但这并不是说低层次的需要必须得到百分之百的满足以后,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事实上,任何一种需要都只能部分地得到满足,难以得到充分满足。此外,需要层次的上升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从无到有、缓慢地、逐步地产生的。
马斯洛将人的需要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排列成五个层次:⑴生理需要。这是人类最原始的基本需求,包括人体生理上的主要需求,如衣、食、住、行等生存的基本条件。⑵安全需要。包括对组织、秩序、安全感和可预见性等的需要。⑶归属和爱的需要。包括追求友谊、爱情、归属感等的需要。⑷尊重需要。包括要求独立、自主、自信、能力、实力、知识、成就、名誉、地位等,获得社会和他人的承认和尊重。⑸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是指个体需要从事最适宜的工作,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实现所能实现的一切理想和抱负,获得力所能及的最大成就,感受到最大的满足,充分展现个人的情感、思想、愿望、兴趣、能力、意志和特征,不断地自我创造和发展,成为“自我实现的人”。正如马斯洛所说:“每个人都必须成为自己所希望的那种人。”
二、需要层次理论给我们的启示
就教师而言,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以及归属和爱的需要已经基本得到满足,他们的关注点已经从较低层次的需要转向较高层次的需要,愈来愈多的教师希望获得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这一点对于我们对教师评价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提倡教师民主参与和自我反思
马斯洛认为,尊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就会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感受到自己生活在世界上的价值;尊重需要一旦受挫,就会使人感到自卑、软弱、无能,甚至失去生活的基本信心。因此,在教师评价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每一位教师的主体地位——不仅把被评教师看作评价的对象,也看作评价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评价者应通过与被评价教师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鼓励教师民主参与、自我评价与自我反思,使教师的工作得到学校的赞赏和认可,就可以使教师感到辛勤的工作受到尊重,成绩得到认可,由此树立了自信,产生成就感、自豪感、荣誉感和满足感。
2、主张评价主体多元化,重视教师的自我评价
2002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一部分明确指出:“对教师的评价要多元化,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评价标准既应注意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教师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该通知第三部分第11条再次重申:“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在教师评价过程中,教师自我评价是实现自我发展需要的有效途径。教师自我评价重点在关注自己的职称学历等知识条件、教学能力(含效果)、教学成果与研究成果的评价。学校与教师共同协商、取向一致的教师自我评价便于教师自我反思,使教师由被动接受评价转变为主动反省总结工作得失,同时可以要求教师总结工作业绩与核心创新点,使其成为自我认识、自我改进、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有效途径。此外,学校应创造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使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成为“自我实现的人”。
3、主张评价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深受传统教师评价标准的影响,把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这不利于教师的成长,容易使教师产生心理压力,有损教师的身心健康。其实每个教师进入学校工作,内心都会怀着某种要求——有的希望获得专业进修的机会,有的希望尽快晋升职称,有的希望承担一定的管理工作。尽管教师在年龄、个性等方面存在差异,教师的个人需要有所不同,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需要,即获得专业发展。因此,教师评价要通过尊重每一位教师,实施“因材施评”和差异分析,了解教师的优势和劣势,从而确定教师个人的专人发展需求,为教师个人提供发展的机会,实现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目标。
综上所述,需要层次理论对我们改变传统教师评价制度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树立起大教育观,在真正意义上保证教师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充分展示,满足教师自我实现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斌华编著:《教师评价:绩效管理与专业发展》,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周卫勇编著:《走向发展性课程评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