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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本色
磊子是我以前十分要好的朋友。所谓的要好,就是你要我的好东西我要你的好东西。我觉得这不是酒肉朋友的象征,否则一旦成了好朋友,就仿佛踏入空门,不准喝酒吃肉。
磊子长得很有人样,但他觉得自己跟人已经没有什么好交流的,每日抱着电脑上网。那时刚有一些搜索引擎,上网的人不多,检索出的成人网站很少。磊子一旦登录,就会招呼全寝室的人观赏,这是他唯一跟大伙说话的时候。磊子一召唤,包括我在内的一帮人立即会扔掉什么周作人、曹聚仁的研究工作,把电脑围得密不透风。此时,磊子就会大叫:“散开啦,CPU温度太高了。”我们知道他要上网打游戏了。我们称那壮观的景象叫“英雄本色”,说明英雄本来就好色。每当好久不见那种图片时,我们会强烈要求磊子交出笔记本电脑。
磊子很少和人说话,除了我。我是个十分平庸的人,他却非常信任我。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不值得信任的多是杰出的人。通常情况下,三个男人会谈足球,两个男人会谈女人,一个男人只能谈政治。我和磊子就属于这样的人。磊子说他不想谈恋爱,因为他曾受过伤。
上了一年大学,我们寝室只有磊子是单身。磊子对我们的评价是,有了异性没了人性。我也找到一个女朋友,但依然荡漾着人性的魅力。在大一找女朋友最困难,因为女孩认为男人一定要比自己大才看着顺眼、懂得体贴。我们只能在同年级找。我的女友是学生命科学的,对年龄这东西的认识比较透彻。她说,她爱我的程度就像她爱她的学科一样。她并不爱她的学科,这是我后来知道的。人生的大悲哀就是把一句坏话听成好话。
磊子见过我的女朋友。他那天把我的女朋友上上下下打量好几遍,使我女友不寒而栗兼令我毛骨悚然。我以为磊子要和我夺食,不料他冷冷地说:“你们不会超过一年。”这句悲观的话,让我觉得磊子并没有对当年的分手释怀。我们谢过磊子的箴言佳句后飞逃出去,因为无法面对他的语气和眼神。我们虽然没有经历,但清楚分手和分娩一样痛苦。只是我不明白磊子怎么会痛苦这么久。
那是一个为喝醉酒而去喝酒的年纪。一天晚上,我醉后问磊子怎么去吻一个女孩子。磊子沉默好久,我以为他睡着了。磊子的回答终于姗姗而至。他说:“要先说‘来,我们一起沉默’,再说‘沉默时顺便闭上眼睛’,再说‘你沉默时美极了,我可以近一点看吗’,然后就可以了。”这招带有心理暗示的接近接吻法,后来成为我敲山震虎的绝招,屡试不爽。可惜不是跟我最初的女友,这是后话。
偷花小贼
磊子很有才,只是怀才不遇。其实怀才好比怀孕,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会被人发现。遇上伯乐以后,磊子发生改变。他的论文登在《校园研究》上,据说这篇论文差点把中文系的一位老教授气得暴毙。磊子因此声名远扬,被称为文化反叛者、自由思想者、独立研究者。这篇论文的观点是屈原这个人在历史上不存在,复旦大学的朱东润教授早提过这个观点。
校电台电视台盛邀磊子去露声露面。几个星期后,磊子的名字连躲在实验楼里只会解剖青蛙的人都知道了。我的女友也对磊子大起敬意,并向我要了一张他的签名照。磊子开始笑得灿烂,我们寝室也成了美女招待室。当磊子和一帮女生在房间里笑谈文学时,我觉得有些悲哀。
磊子有了找个女友的想法。磊子的女友,我都见过。一个叫玲,体育系的。磊子和她是在球场上认识的。当时,我妙传给磊子一个球,磊子发扬国奥队风格,一脚歪射竟然打中远在边线外的一个女孩。那女孩应声倒地。磊子大吃一惊,以为自己过失杀人,赶过去收尸。那女孩坚强地站了起来,刚想复仇,一见磊子便大叫“久仰久仰”。人有名气到底好办事,一脚把人踹得久仰了,人家反而要倒过来说久仰。
磊子对我说,他之所以爱上玲,是因为他从没见过眼睫毛比头发长的女孩。我要说明的是,玲几乎没有头发,但这个特点丝毫不能掩饰住她的美丽。玲是校体育部部长,十分健壮,其他女子难以望其项背。但玲说话十分温柔,举止更是三十分文雅。这些都令我觊觎万分。他们几乎每天都去学校外面的、铺满落叶的、在万家灯火映衬下显得格外凄清的大街上漫步。磊子是为了防止别人看到,玲一定觉得踏着落叶倚在磊子身上十分浪漫。我向女友提出去街上散步时,她总会拒绝。我并不怨她,因为我知道天越来越冷,黑得越来越早,这样子受冻我会心疼她。
第二个女友是磊子在图书馆认识的,搞哲学研究的。她的一头长发很令磊子心动。其实,我也心动。那女孩叫萍,长得十分弱小。磊子一站在她面前,顿时伟岸三分,有了男人的感觉。据磊子说,他们俩见面对视的一刹那,他觉得她的眼神十分迷人,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眼神”,当场被吸引住。
以后的每个早晨,磊子都要陪她晨跑,以增强她的体质,让她免受坏蛋的欺侮。他每天早上5点半准时苏醒,挣扎几下大叫一声跳下床。此时天微亮,磊子要完成穿袜子、戴手套等一系列程序。黑灯瞎火中,他常逮住一只手套就往脚上撂。磊子说:“爱情的力量就是让人变成动物。既然变成了动物,就手脚不分家了。”然后,磊子摸出常备的两样宝物——酒和香烟。烟是用来提神的,酒是用来讨女友喜欢的,因为萍说她甚为喜欢磊子的酒味。磊子弄得酒气冲天后把我叫醒,问形象如何。每每此时,我总是处在一个梦做到柳暗花明时来运转的关键时刻,十分痛苦。之后,磊子大模大样破门而出,再把门重重一摔。整个大学校园都知道大名人要跑步去了。
接下来的事,磊子对我警告过许多次不准说,其实我觉得说了也无妨,那便是磊子去偷花。一次,我和他一起去偷花,感觉自己贼途无量。磊子总是只折一朵玫瑰,然后醉醺醺地对花说:“留得青柴在,不怕没山烧。”
都在回忆
后来,我们的磊子和初恋C小姐重新联系,并快乐地在一起。那个冬天很漫长,我和女友感情日益冷淡。假使你的女友在你说话时不看你的眼睛,那你就时刻准备着失恋。她嫌我是无名小辈,无法给她轰轰烈烈的生活。她的另一半该是有名大辈,这种巨大的反差,使她觉得自己的日子十分平淡庸碌。她说这些话时,连逗号都不给我一个。她说爱应该是浪漫的,而我从不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只说什么朱自清、方志敏、冰心、巴金、丁玲、萧军、柯灵、姚雪垠、艾青,而不说一些玫瑰、百合、康乃馨。这话给我的启示是,怎么近代文人的名字这么押韵。她甚至说我怎么可以没有说过带她去私奔。我怒说:“你想轰轰烈烈,别把我拖进去;想私奔,你一个人到街上裸奔去吧。”
我们大吵一架。吵架的结果是,我们以后再也不可能吵架。这天,我拎了两瓶酒回寝室,见磊子已经在那里开喝了。我问他:“女朋友呢?”他说:“我们喝酒。不求同年同月同日恋爱,只求同年同月同日失恋。”
毕业时,我砸了吉他,他砸了笔记本电脑。磊子没能因论文而留校。我问他:“女朋友怎么办,不去叙旧?”磊子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之后,他北上我南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好马,因为我们都在回忆。
(摘自《零下一度》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图/贾雄虎)
磊子是我以前十分要好的朋友。所谓的要好,就是你要我的好东西我要你的好东西。我觉得这不是酒肉朋友的象征,否则一旦成了好朋友,就仿佛踏入空门,不准喝酒吃肉。
磊子长得很有人样,但他觉得自己跟人已经没有什么好交流的,每日抱着电脑上网。那时刚有一些搜索引擎,上网的人不多,检索出的成人网站很少。磊子一旦登录,就会招呼全寝室的人观赏,这是他唯一跟大伙说话的时候。磊子一召唤,包括我在内的一帮人立即会扔掉什么周作人、曹聚仁的研究工作,把电脑围得密不透风。此时,磊子就会大叫:“散开啦,CPU温度太高了。”我们知道他要上网打游戏了。我们称那壮观的景象叫“英雄本色”,说明英雄本来就好色。每当好久不见那种图片时,我们会强烈要求磊子交出笔记本电脑。
磊子很少和人说话,除了我。我是个十分平庸的人,他却非常信任我。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不值得信任的多是杰出的人。通常情况下,三个男人会谈足球,两个男人会谈女人,一个男人只能谈政治。我和磊子就属于这样的人。磊子说他不想谈恋爱,因为他曾受过伤。
上了一年大学,我们寝室只有磊子是单身。磊子对我们的评价是,有了异性没了人性。我也找到一个女朋友,但依然荡漾着人性的魅力。在大一找女朋友最困难,因为女孩认为男人一定要比自己大才看着顺眼、懂得体贴。我们只能在同年级找。我的女友是学生命科学的,对年龄这东西的认识比较透彻。她说,她爱我的程度就像她爱她的学科一样。她并不爱她的学科,这是我后来知道的。人生的大悲哀就是把一句坏话听成好话。
磊子见过我的女朋友。他那天把我的女朋友上上下下打量好几遍,使我女友不寒而栗兼令我毛骨悚然。我以为磊子要和我夺食,不料他冷冷地说:“你们不会超过一年。”这句悲观的话,让我觉得磊子并没有对当年的分手释怀。我们谢过磊子的箴言佳句后飞逃出去,因为无法面对他的语气和眼神。我们虽然没有经历,但清楚分手和分娩一样痛苦。只是我不明白磊子怎么会痛苦这么久。
那是一个为喝醉酒而去喝酒的年纪。一天晚上,我醉后问磊子怎么去吻一个女孩子。磊子沉默好久,我以为他睡着了。磊子的回答终于姗姗而至。他说:“要先说‘来,我们一起沉默’,再说‘沉默时顺便闭上眼睛’,再说‘你沉默时美极了,我可以近一点看吗’,然后就可以了。”这招带有心理暗示的接近接吻法,后来成为我敲山震虎的绝招,屡试不爽。可惜不是跟我最初的女友,这是后话。
偷花小贼
磊子很有才,只是怀才不遇。其实怀才好比怀孕,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会被人发现。遇上伯乐以后,磊子发生改变。他的论文登在《校园研究》上,据说这篇论文差点把中文系的一位老教授气得暴毙。磊子因此声名远扬,被称为文化反叛者、自由思想者、独立研究者。这篇论文的观点是屈原这个人在历史上不存在,复旦大学的朱东润教授早提过这个观点。
校电台电视台盛邀磊子去露声露面。几个星期后,磊子的名字连躲在实验楼里只会解剖青蛙的人都知道了。我的女友也对磊子大起敬意,并向我要了一张他的签名照。磊子开始笑得灿烂,我们寝室也成了美女招待室。当磊子和一帮女生在房间里笑谈文学时,我觉得有些悲哀。
磊子有了找个女友的想法。磊子的女友,我都见过。一个叫玲,体育系的。磊子和她是在球场上认识的。当时,我妙传给磊子一个球,磊子发扬国奥队风格,一脚歪射竟然打中远在边线外的一个女孩。那女孩应声倒地。磊子大吃一惊,以为自己过失杀人,赶过去收尸。那女孩坚强地站了起来,刚想复仇,一见磊子便大叫“久仰久仰”。人有名气到底好办事,一脚把人踹得久仰了,人家反而要倒过来说久仰。
磊子对我说,他之所以爱上玲,是因为他从没见过眼睫毛比头发长的女孩。我要说明的是,玲几乎没有头发,但这个特点丝毫不能掩饰住她的美丽。玲是校体育部部长,十分健壮,其他女子难以望其项背。但玲说话十分温柔,举止更是三十分文雅。这些都令我觊觎万分。他们几乎每天都去学校外面的、铺满落叶的、在万家灯火映衬下显得格外凄清的大街上漫步。磊子是为了防止别人看到,玲一定觉得踏着落叶倚在磊子身上十分浪漫。我向女友提出去街上散步时,她总会拒绝。我并不怨她,因为我知道天越来越冷,黑得越来越早,这样子受冻我会心疼她。
第二个女友是磊子在图书馆认识的,搞哲学研究的。她的一头长发很令磊子心动。其实,我也心动。那女孩叫萍,长得十分弱小。磊子一站在她面前,顿时伟岸三分,有了男人的感觉。据磊子说,他们俩见面对视的一刹那,他觉得她的眼神十分迷人,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眼神”,当场被吸引住。
以后的每个早晨,磊子都要陪她晨跑,以增强她的体质,让她免受坏蛋的欺侮。他每天早上5点半准时苏醒,挣扎几下大叫一声跳下床。此时天微亮,磊子要完成穿袜子、戴手套等一系列程序。黑灯瞎火中,他常逮住一只手套就往脚上撂。磊子说:“爱情的力量就是让人变成动物。既然变成了动物,就手脚不分家了。”然后,磊子摸出常备的两样宝物——酒和香烟。烟是用来提神的,酒是用来讨女友喜欢的,因为萍说她甚为喜欢磊子的酒味。磊子弄得酒气冲天后把我叫醒,问形象如何。每每此时,我总是处在一个梦做到柳暗花明时来运转的关键时刻,十分痛苦。之后,磊子大模大样破门而出,再把门重重一摔。整个大学校园都知道大名人要跑步去了。
接下来的事,磊子对我警告过许多次不准说,其实我觉得说了也无妨,那便是磊子去偷花。一次,我和他一起去偷花,感觉自己贼途无量。磊子总是只折一朵玫瑰,然后醉醺醺地对花说:“留得青柴在,不怕没山烧。”
都在回忆
后来,我们的磊子和初恋C小姐重新联系,并快乐地在一起。那个冬天很漫长,我和女友感情日益冷淡。假使你的女友在你说话时不看你的眼睛,那你就时刻准备着失恋。她嫌我是无名小辈,无法给她轰轰烈烈的生活。她的另一半该是有名大辈,这种巨大的反差,使她觉得自己的日子十分平淡庸碌。她说这些话时,连逗号都不给我一个。她说爱应该是浪漫的,而我从不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只说什么朱自清、方志敏、冰心、巴金、丁玲、萧军、柯灵、姚雪垠、艾青,而不说一些玫瑰、百合、康乃馨。这话给我的启示是,怎么近代文人的名字这么押韵。她甚至说我怎么可以没有说过带她去私奔。我怒说:“你想轰轰烈烈,别把我拖进去;想私奔,你一个人到街上裸奔去吧。”
我们大吵一架。吵架的结果是,我们以后再也不可能吵架。这天,我拎了两瓶酒回寝室,见磊子已经在那里开喝了。我问他:“女朋友呢?”他说:“我们喝酒。不求同年同月同日恋爱,只求同年同月同日失恋。”
毕业时,我砸了吉他,他砸了笔记本电脑。磊子没能因论文而留校。我问他:“女朋友怎么办,不去叙旧?”磊子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之后,他北上我南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好马,因为我们都在回忆。
(摘自《零下一度》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图/贾雄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