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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丽在小说《木兰的城》中,展开了一幅众生驻足“城”之相。他们围绕“城”呓语着对“城”的迷恋。木兰即是迷恋者之一,她不仅是一群农民的代表,表征着传统,同时又作为女性,展现在女作者的女性视野聚焦之下,这使其更具透视转型时期女性意识的价值。在这群游走于“城”的农民中,有两个焦点人物:木兰和她的母亲姚水芹。她们面临“城”,铺陈开追寻幸福中的迷失和自我救赎之路。
途中的迷失
木兰进城打工并“爱上了”这个城市。躲避农村生活的劳累和艰辛是木兰最初进城的简单理由。先于木兰进城的小山“恣肆地游弋”在假模假式的女工群中,彼此心照不宣地蓄意逢迎,挥霍虚空的时光。木兰不谙世事的单纯和羞涩,使小山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两类不同风格的女性异曲同工地满足着小山作为男性的自尊:女工们迷恋小山的英俊潇洒和浮浪多情,带给他的是自我中心式的满足;木兰单纯柔顺,给予小山的则是女性力量弱化带来的男权主义的强化。由此,小山选择了木兰,而不是周围轻浮的女工。木兰生气时,一餐麦当劳足以使两人之间的干戈化为玉帛。木兰乖巧顺从,易于操控,这使小山更加自信,他要做与女人对峙中永远的胜者。
小山是木兰“城市的家”。这种既定的思维模式左右着木兰,小山的谆谆教导弥漫在木兰的空气中,因此木兰不屑于“潇潇”目的明确的沉沦。拥有健康英俊的丈夫和城市中家的安定,这一切使木兰幸福满足。但这种惯常的模式是有底线的,即木兰一定要留在“城”中,因为城市是躲避困苦劳顿的福地,是一道分水岭,隔开了复杂的文明与简单的愚昧。城中复杂文明的迷人风姿诱惑着木兰,而农村生活痛彻心扉的体悟更加剧了木兰留在城中的渴望。厂子垮掉了,情势所逼,小山要带木兰回乡下去,这一决定触及了木兰的底线。虚与委蛇的木兰不再沿着惯有的模式运行,她要给自己找到留在城中的理由。曾经单纯的木兰逡巡于给小山编织的谎言中,最终消失在小山的空气中。至此,木兰作为女性已然摆脱了小山作为男性的俯视,去寻找自由的福地了。小山似乎是木兰进城后的一个棋子,在完成其使命后便被弃之不用。木兰在城中追寻着幸福,舍弃了小山,投入了说自己“很干净”的田老板的怀抱。“很干净”这一用于物品的词汇移植到木兰的身上,预言着她的未来,而她自认为又找到了“城市的家”,另一个追寻幸福途中更牢靠的一枚棋子。然而极具戏剧性的是,当田老板怜爱地说往后他就是木兰的亲人的时候,俨然以救世主自居,小山最初选择木兰的隐性男权主义似乎又一次被复制了。
木兰跳出农村的泥淖,不断地寻找一个个棋子,未来的指向当然是幸福。在木兰目的明确的不断追寻中,最初进城的能指背后的所指意义含混起来。萨特说:“人确实是一种具有主体生命的设计者,而不是青苔、兰花,或是花椰菜。”木兰作为“青苔”、“兰花”,迷失于追寻的途中,忽视了真实的独立自我。她倚借别人为棋子的同时,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是一枚棋子。因此,浮于水面的是木兰作为胜者的姿态,实际沉淀出的却是木兰作为女性失败的无奈。
艰难的救赎
小说中,木兰是探寻寄留城之路的一极,与其相映照的是另一极,她的母亲姚水芹。木兰着迷于城中的妖娆繁复,姚水芹则想到城中“挣钱造屋,让娃儿念书”。两者最初进城的缘由虽然相去甚远,但当处于城中之后,她们的指向却毫无二致:木兰认为在城市“人生才刚刚开始”,姚水芹“觉得到了城市之后,才知道什么是幸福”。为了永恒的幸福,不再重复曾经的梦魇,两人都选择了留于城中。与木兰迷失于追寻幸福的途中不同,姚水芹执著地踏上了艰难的自我救赎之路。
姚水芹初进城时与她同住的是个扬州女人梦金子。梦金子对城市的熟悉,让姚水芹“有点崇拜”。梦金子的吃穿用度,以及小女人的娇媚,影响着“刚踏入城市边”的姚水芹,她第一次对自己以前的生活感到“有点儿后怕,也很有一点儿遗憾”。梦金子带男朋友回来过夜,深夜里发出的喊叫,触动姚水芹去想女人和男人在一起“究竟是快乐还是痛苦呢”?此时的梦金子于姚水芹而言,似乎有了启蒙的意义。这启蒙的价值在于她开始以行动琢磨幸福的含义,“尊严”和“爱情”这两个奢侈的词汇逐渐在她的字典里凸显出来,这使她所追寻的幸福更加真切现实。姚水芹以自己朴素的理解表达尊严的含义:不无缘无故得别人的好处,得了别人好处就要付出。在姚水芹的理念里,“交换”是获取尊严的途径之一。
梦金子从思想上开启了姚水芹对人生价值的朦胧思考,姚水芹的雇主刘老板则是从行为上颠覆了她对性的体验,复苏了其对女性自身的认知。城中生活的滋润使“爱情”这个奢侈的词汇开始闪现在姚水芹的字典里。刘老板是她的雇主,身份的差异,意味着遥远的距离,这隔开了爱情,交换是他们性行为的最好注解,这个注解使之染上了理性的色彩。一方面,姚水芹从中体会到了做爱的全新含义,另一方面,他们的行为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即使这种基于交换的尊重缺乏深刻性。承载姚水芹爱情梦想的人物是徐地云。徐地云酒醉想占有姚水芹,这个举动激怒了姚水芹:因为没有交换为基础的行为无疑是不尊重自己。至此,姚水芹的爱情理念明晰起来,爱情里应该包裹着平等、尊重、关爱等。本来不肯原谅徐地云的姚水芹在徐地云经历了嫖娼、断腿风波后却接纳了他:“我们一起过吧,我们命该在一起。”姚水芹意识中他们之间的距离,在一番周折后,似乎被抹平了。姚水芹从当初认为“乡下的女人都这样”,到反思“与丈夫生活了许多年,生了3个孩子,却对他没有一点点的感情”,姚水芹依靠对平等和彼此尊重的朴素理解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爱情。这个艰难的过程似乎昭示了一个女人为“人”的意识,她的行为折射出了不同于其他“乡下女人”的自我救赎。
不彻底的救赎
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比作木兰也”。姚木兰是其作品《京华烟云》中的人物,此说表达了他对理想女性形象的向往。邵丽小说中的人物取木兰的名字和姚水芹的姓,即是姚木兰,这也许是作者理想中的女性形象化身。这个理想的女性形象应该是木兰的单纯率真和姚水芹的自立自强结合的混合体。小说通过对木兰和姚水芹的比照述说,对两者行为的扬弃自然泾渭分明。姚水芹的女性意识随着故事的进程似乎由模糊渐趋明晰,但作者的态度却使女性意识的主题迷离于男权主义的温柔乡中。徐地云同是来自乡下的打工者,他说话做人不卑不亢,虽是清洁工,却流露出应有的尊严,这让姚水芹很“敬重”他。但徐地云自己清楚这种尊严是浮于形式的,本质上则“自己看得起自己,也是硬撑着”。徐地云的“优势”使已婚、生子、大他几岁的姚水芹面对他的示爱退避三舍。但当徐地云嫖娼被抓,摔断了腿,酗酒堕落的时候,她却投入他的怀抱说:“我们一起过吧,我们命该在一起。”
由此可以看出,作者一方面用书写消解了男权话语,一改男权话语笔下的男性阳刚、帅气,写木兰的爹“长得又黑又干,像在锅灶里烘过一样”;徐地云强撑的自尊以及后来的自甘堕落。另一方面,作者又用书写树立了男性权威。首先,徐地云最初在面临初进城的姚水芹时,“有点居高临下”,当姚水芹受了城中生活的滋润,“变成很秀美的一个妇人”时,徐地云“看她的眼神竟然有了些敬意”,这敬意显然出自对姚水芹外貌的欣赏。依靠外貌获取男性敬意的姚水芹是男权俯视下的女人,因为“将女人的容貌作为取悦于男人的本钱自然是为封建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次,姚水芹在徐地云丧失“优势”之后接纳了他,此时姚水芹俨然是以“天使”形象出现,这是男权意识中理想的女性形象:女性是“为人”而不是“为己”,她们成为“天使”的同时是以失去自我为代价的,其中隐含的仍是男权意识下卑微的女性意识。而男性降低了自身条件,女性才有资格与其平等,这种结合却被看做是“命”,因此,作者笔下的女性意识仍然处于半梦半醒之中。
总之,小说《木兰的城》借助转型时期的社会背景,刻画了木兰母女对“城”这一符码的解读。作者依凭“城”这个媒介,尝试对此背景下女性意识的复苏加以探讨。转型时期女性面临选择的迷茫、困惑以及自我救赎的艰难,在作者笔下一一展现。虽然小说中流露出女性意识觉醒的不彻底,但中国根深蒂固的男权文化传统,决定了女性意识从启蒙到完美的嬗变需要假以时日。
参考文献:
1.W·考夫曼[美]著,陈鼓应、孟祥森、刘崎译:《存在主义》,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2.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评》,三联书店,1995年版。
3.邵丽:《木兰的城》,《十月》,2010(1)。
(作者为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硕士)
编校:董方晓
途中的迷失
木兰进城打工并“爱上了”这个城市。躲避农村生活的劳累和艰辛是木兰最初进城的简单理由。先于木兰进城的小山“恣肆地游弋”在假模假式的女工群中,彼此心照不宣地蓄意逢迎,挥霍虚空的时光。木兰不谙世事的单纯和羞涩,使小山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两类不同风格的女性异曲同工地满足着小山作为男性的自尊:女工们迷恋小山的英俊潇洒和浮浪多情,带给他的是自我中心式的满足;木兰单纯柔顺,给予小山的则是女性力量弱化带来的男权主义的强化。由此,小山选择了木兰,而不是周围轻浮的女工。木兰生气时,一餐麦当劳足以使两人之间的干戈化为玉帛。木兰乖巧顺从,易于操控,这使小山更加自信,他要做与女人对峙中永远的胜者。
小山是木兰“城市的家”。这种既定的思维模式左右着木兰,小山的谆谆教导弥漫在木兰的空气中,因此木兰不屑于“潇潇”目的明确的沉沦。拥有健康英俊的丈夫和城市中家的安定,这一切使木兰幸福满足。但这种惯常的模式是有底线的,即木兰一定要留在“城”中,因为城市是躲避困苦劳顿的福地,是一道分水岭,隔开了复杂的文明与简单的愚昧。城中复杂文明的迷人风姿诱惑着木兰,而农村生活痛彻心扉的体悟更加剧了木兰留在城中的渴望。厂子垮掉了,情势所逼,小山要带木兰回乡下去,这一决定触及了木兰的底线。虚与委蛇的木兰不再沿着惯有的模式运行,她要给自己找到留在城中的理由。曾经单纯的木兰逡巡于给小山编织的谎言中,最终消失在小山的空气中。至此,木兰作为女性已然摆脱了小山作为男性的俯视,去寻找自由的福地了。小山似乎是木兰进城后的一个棋子,在完成其使命后便被弃之不用。木兰在城中追寻着幸福,舍弃了小山,投入了说自己“很干净”的田老板的怀抱。“很干净”这一用于物品的词汇移植到木兰的身上,预言着她的未来,而她自认为又找到了“城市的家”,另一个追寻幸福途中更牢靠的一枚棋子。然而极具戏剧性的是,当田老板怜爱地说往后他就是木兰的亲人的时候,俨然以救世主自居,小山最初选择木兰的隐性男权主义似乎又一次被复制了。
木兰跳出农村的泥淖,不断地寻找一个个棋子,未来的指向当然是幸福。在木兰目的明确的不断追寻中,最初进城的能指背后的所指意义含混起来。萨特说:“人确实是一种具有主体生命的设计者,而不是青苔、兰花,或是花椰菜。”木兰作为“青苔”、“兰花”,迷失于追寻的途中,忽视了真实的独立自我。她倚借别人为棋子的同时,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是一枚棋子。因此,浮于水面的是木兰作为胜者的姿态,实际沉淀出的却是木兰作为女性失败的无奈。
艰难的救赎
小说中,木兰是探寻寄留城之路的一极,与其相映照的是另一极,她的母亲姚水芹。木兰着迷于城中的妖娆繁复,姚水芹则想到城中“挣钱造屋,让娃儿念书”。两者最初进城的缘由虽然相去甚远,但当处于城中之后,她们的指向却毫无二致:木兰认为在城市“人生才刚刚开始”,姚水芹“觉得到了城市之后,才知道什么是幸福”。为了永恒的幸福,不再重复曾经的梦魇,两人都选择了留于城中。与木兰迷失于追寻幸福的途中不同,姚水芹执著地踏上了艰难的自我救赎之路。
姚水芹初进城时与她同住的是个扬州女人梦金子。梦金子对城市的熟悉,让姚水芹“有点崇拜”。梦金子的吃穿用度,以及小女人的娇媚,影响着“刚踏入城市边”的姚水芹,她第一次对自己以前的生活感到“有点儿后怕,也很有一点儿遗憾”。梦金子带男朋友回来过夜,深夜里发出的喊叫,触动姚水芹去想女人和男人在一起“究竟是快乐还是痛苦呢”?此时的梦金子于姚水芹而言,似乎有了启蒙的意义。这启蒙的价值在于她开始以行动琢磨幸福的含义,“尊严”和“爱情”这两个奢侈的词汇逐渐在她的字典里凸显出来,这使她所追寻的幸福更加真切现实。姚水芹以自己朴素的理解表达尊严的含义:不无缘无故得别人的好处,得了别人好处就要付出。在姚水芹的理念里,“交换”是获取尊严的途径之一。
梦金子从思想上开启了姚水芹对人生价值的朦胧思考,姚水芹的雇主刘老板则是从行为上颠覆了她对性的体验,复苏了其对女性自身的认知。城中生活的滋润使“爱情”这个奢侈的词汇开始闪现在姚水芹的字典里。刘老板是她的雇主,身份的差异,意味着遥远的距离,这隔开了爱情,交换是他们性行为的最好注解,这个注解使之染上了理性的色彩。一方面,姚水芹从中体会到了做爱的全新含义,另一方面,他们的行为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即使这种基于交换的尊重缺乏深刻性。承载姚水芹爱情梦想的人物是徐地云。徐地云酒醉想占有姚水芹,这个举动激怒了姚水芹:因为没有交换为基础的行为无疑是不尊重自己。至此,姚水芹的爱情理念明晰起来,爱情里应该包裹着平等、尊重、关爱等。本来不肯原谅徐地云的姚水芹在徐地云经历了嫖娼、断腿风波后却接纳了他:“我们一起过吧,我们命该在一起。”姚水芹意识中他们之间的距离,在一番周折后,似乎被抹平了。姚水芹从当初认为“乡下的女人都这样”,到反思“与丈夫生活了许多年,生了3个孩子,却对他没有一点点的感情”,姚水芹依靠对平等和彼此尊重的朴素理解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爱情。这个艰难的过程似乎昭示了一个女人为“人”的意识,她的行为折射出了不同于其他“乡下女人”的自我救赎。
不彻底的救赎
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比作木兰也”。姚木兰是其作品《京华烟云》中的人物,此说表达了他对理想女性形象的向往。邵丽小说中的人物取木兰的名字和姚水芹的姓,即是姚木兰,这也许是作者理想中的女性形象化身。这个理想的女性形象应该是木兰的单纯率真和姚水芹的自立自强结合的混合体。小说通过对木兰和姚水芹的比照述说,对两者行为的扬弃自然泾渭分明。姚水芹的女性意识随着故事的进程似乎由模糊渐趋明晰,但作者的态度却使女性意识的主题迷离于男权主义的温柔乡中。徐地云同是来自乡下的打工者,他说话做人不卑不亢,虽是清洁工,却流露出应有的尊严,这让姚水芹很“敬重”他。但徐地云自己清楚这种尊严是浮于形式的,本质上则“自己看得起自己,也是硬撑着”。徐地云的“优势”使已婚、生子、大他几岁的姚水芹面对他的示爱退避三舍。但当徐地云嫖娼被抓,摔断了腿,酗酒堕落的时候,她却投入他的怀抱说:“我们一起过吧,我们命该在一起。”
由此可以看出,作者一方面用书写消解了男权话语,一改男权话语笔下的男性阳刚、帅气,写木兰的爹“长得又黑又干,像在锅灶里烘过一样”;徐地云强撑的自尊以及后来的自甘堕落。另一方面,作者又用书写树立了男性权威。首先,徐地云最初在面临初进城的姚水芹时,“有点居高临下”,当姚水芹受了城中生活的滋润,“变成很秀美的一个妇人”时,徐地云“看她的眼神竟然有了些敬意”,这敬意显然出自对姚水芹外貌的欣赏。依靠外貌获取男性敬意的姚水芹是男权俯视下的女人,因为“将女人的容貌作为取悦于男人的本钱自然是为封建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次,姚水芹在徐地云丧失“优势”之后接纳了他,此时姚水芹俨然是以“天使”形象出现,这是男权意识中理想的女性形象:女性是“为人”而不是“为己”,她们成为“天使”的同时是以失去自我为代价的,其中隐含的仍是男权意识下卑微的女性意识。而男性降低了自身条件,女性才有资格与其平等,这种结合却被看做是“命”,因此,作者笔下的女性意识仍然处于半梦半醒之中。
总之,小说《木兰的城》借助转型时期的社会背景,刻画了木兰母女对“城”这一符码的解读。作者依凭“城”这个媒介,尝试对此背景下女性意识的复苏加以探讨。转型时期女性面临选择的迷茫、困惑以及自我救赎的艰难,在作者笔下一一展现。虽然小说中流露出女性意识觉醒的不彻底,但中国根深蒂固的男权文化传统,决定了女性意识从启蒙到完美的嬗变需要假以时日。
参考文献:
1.W·考夫曼[美]著,陈鼓应、孟祥森、刘崎译:《存在主义》,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2.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评》,三联书店,1995年版。
3.邵丽:《木兰的城》,《十月》,2010(1)。
(作者为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硕士)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