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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要想有效规避这些风险,就有必要对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因子进行分类与管理研究。在建设工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法律风险,所以,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规避施工企业现实面对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的法律风险规避进行综合的风险,以期更好的维护建设工程的权益。
【关键词】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规避措施
引言: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是由于行为人在法律行为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以及与期望达到的目标相悖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引发法律风险发生的所有行为都具有不规范性。所以,管理风险、预防灾难成为人类社会的必然选择。在建设工程中,法律建设是一个很总要的方面。在建设工程所面临的的各种风险之中,法律风险是可以进行预防和控制的。因此,建筑企业要善于运用各种法律规则,将工程建设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并进行化解,从而依靠法律保证企业的向前发展。
一、建立有效的工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程法律风险的分类:一是根据引发的因素,分别为内部法律风险与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即由于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及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二是根据产生的结果,分为投机的法律风险和纯粹的法律风险,即从法律意义上可能产生有利结果或不利结果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今时代,国际国内市场竞争风云变幻,日趋复杂。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稍有不慎,就会遭遇法律风险。因此,要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在市场竞争中夺得先机,企业就必须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从各个层面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想要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企业就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减少因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从而不断积累资产和扩大财富,并发展壮大。
(三)强化风险意识,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能够将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同时也能够使广大员工提高收入,真正体会到企业就是自己的家,只有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地发展壮大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景与理想,有效地推进员工——企业——社会的和谐共赢,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建筑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法律风险
(一)不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承担法律责任
建筑行企若要想平稳、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就需要建立起规范、有序、公平的市场秩序。但是,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建筑行业中仍然存在着重准入、轻监管,施工单位挂靠、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对法律法规不遵守的不良情况。例如,建筑企业在招投标阶段主要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恶意投诉、不履行合同、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转让或者分包中标项目、行贿以及欺诈等等。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建筑企业若在招投标阶段存在有合同欺诈、串通投标以及行贿等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时,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大型建筑企业在实际的招投标阶段,未能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最终导致相关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没有对建筑合同进行良好有效的管理
从现阶段大型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建筑企业都没有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也导致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状况频出,最终给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法律风险。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时,若未能对对方当事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就很容易出现分包方是挂靠单位,或者是皮包公司的不良现象,而这种分包方对合同的履行能力极差,一旦发生问题,不会承担责任,这种形势下,自然会给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风险。此外,若在前期对合同条款也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也很容易埋下合同履行和合同纠纷隐患。而在现有的合同纠纷管理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约定,因此,万一出现合同纠纷问题,就会加大诉讼成本,给建筑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因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问题没有明确作出禁止性的规定,在合同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会出现对原来管辖约定的否决等系列问题。
(三)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
劳动用工风险主要包含募工因子与劳务派遣因子。募工的法律风险是由施工企业对分包工头的监管不到位所引起的。包工头对于劳务人员进行自行招聘且具有独立性。因此,施工企业对包工头所招募成员的素质及技术无法掌控,易引起风险。劳动派遣因子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施工企业和劳动派遣员工之间关系进行规范而产生的。当施工企业与劳动派遣人员发生纠纷时,施工企业负有连带责任,无形中增加了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
三、建筑企业法律风险规避机制
(一)依法参加投标
国家之所以制定招投标法律规则、目的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建筑企业与我国招投标法律规则联系最为密切、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多与违法招投标有关。如上所述、一些建筑企业由于不遵守招投标法律规则不仅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有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因为违法招投标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所以、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我国招投标法律规则、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参加投标、不串通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不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分包,严格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不行贿等,避免因为违法而承担各种法律制裁、预防和控制因为投标行为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强化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谈判与起草阶段。建设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业务,在合同谈判、起草中要特别关注合同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是否真实有效、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是否可靠等)同时要写明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合同标的、合同数量、质量、价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办法等。有条件的建设企业应根据多年经验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范本。
3.合同审批、签订阶段。合同审批是建设企业内部对于法律风险的事先防范。它的投入成本远小于建设企业发生法律风险后的事后救济成本,企业若运用得当则性价比极高,可以以小投入换来大产出,防止纠纷与诉讼的产生。建设企业应按照经营模式设计符合自身情况的合同审批流程,签署审批意见。经过各个部门、各级领导的合同审批,尤如一张横纵交错的网络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3.合同履行、变更与解除阶段。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相关的部门、人员应本着按照合同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全面履行。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贯穿整个施工项目,对其进行分类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的产生,以及发生风险事件后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建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旦掌握了法律风险中的基本规则,就能够利用完善的法律管理体系对法律风险所带来的各种损害和损失进行控制和预防,强化企业在面临风险的时候的处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参考文献:
[1]焦东.水泥工程建设总承包中分包行为的风险规避[J].四川水泥,2014,07:6+8.
[2]叶茂华.科技型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J].科技致富向导,2014,18:166+250.
[3]李运,李桢.石油工程全过程全方位法律风险防控模式构建[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3,01:77-79.
【关键词】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规避措施
引言:
建设工程法律风险是由于行为人在法律行为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以及与期望达到的目标相悖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引发法律风险发生的所有行为都具有不规范性。所以,管理风险、预防灾难成为人类社会的必然选择。在建设工程中,法律建设是一个很总要的方面。在建设工程所面临的的各种风险之中,法律风险是可以进行预防和控制的。因此,建筑企业要善于运用各种法律规则,将工程建设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并进行化解,从而依靠法律保证企业的向前发展。
一、建立有效的工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程法律风险的分类:一是根据引发的因素,分别为内部法律风险与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即由于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及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二是根据产生的结果,分为投机的法律风险和纯粹的法律风险,即从法律意义上可能产生有利结果或不利结果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今时代,国际国内市场竞争风云变幻,日趋复杂。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稍有不慎,就会遭遇法律风险。因此,要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在市场竞争中夺得先机,企业就必须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从各个层面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想要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企业就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减少因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从而不断积累资产和扩大财富,并发展壮大。
(三)强化风险意识,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能够将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同时也能够使广大员工提高收入,真正体会到企业就是自己的家,只有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地发展壮大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景与理想,有效地推进员工——企业——社会的和谐共赢,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建筑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法律风险
(一)不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承担法律责任
建筑行企若要想平稳、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就需要建立起规范、有序、公平的市场秩序。但是,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建筑行业中仍然存在着重准入、轻监管,施工单位挂靠、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对法律法规不遵守的不良情况。例如,建筑企业在招投标阶段主要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恶意投诉、不履行合同、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转让或者分包中标项目、行贿以及欺诈等等。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建筑企业若在招投标阶段存在有合同欺诈、串通投标以及行贿等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时,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大型建筑企业在实际的招投标阶段,未能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最终导致相关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没有对建筑合同进行良好有效的管理
从现阶段大型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建筑企业都没有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也导致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状况频出,最终给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法律风险。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时,若未能对对方当事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就很容易出现分包方是挂靠单位,或者是皮包公司的不良现象,而这种分包方对合同的履行能力极差,一旦发生问题,不会承担责任,这种形势下,自然会给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风险。此外,若在前期对合同条款也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也很容易埋下合同履行和合同纠纷隐患。而在现有的合同纠纷管理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约定,因此,万一出现合同纠纷问题,就会加大诉讼成本,给建筑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因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问题没有明确作出禁止性的规定,在合同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会出现对原来管辖约定的否决等系列问题。
(三)劳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
劳动用工风险主要包含募工因子与劳务派遣因子。募工的法律风险是由施工企业对分包工头的监管不到位所引起的。包工头对于劳务人员进行自行招聘且具有独立性。因此,施工企业对包工头所招募成员的素质及技术无法掌控,易引起风险。劳动派遣因子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施工企业和劳动派遣员工之间关系进行规范而产生的。当施工企业与劳动派遣人员发生纠纷时,施工企业负有连带责任,无形中增加了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
三、建筑企业法律风险规避机制
(一)依法参加投标
国家之所以制定招投标法律规则、目的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建筑企业与我国招投标法律规则联系最为密切、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多与违法招投标有关。如上所述、一些建筑企业由于不遵守招投标法律规则不仅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有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因为违法招投标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所以、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我国招投标法律规则、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参加投标、不串通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不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分包,严格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不行贿等,避免因为违法而承担各种法律制裁、预防和控制因为投标行为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强化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谈判与起草阶段。建设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业务,在合同谈判、起草中要特别关注合同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是否真实有效、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是否可靠等)同时要写明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合同标的、合同数量、质量、价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办法等。有条件的建设企业应根据多年经验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范本。
3.合同审批、签订阶段。合同审批是建设企业内部对于法律风险的事先防范。它的投入成本远小于建设企业发生法律风险后的事后救济成本,企业若运用得当则性价比极高,可以以小投入换来大产出,防止纠纷与诉讼的产生。建设企业应按照经营模式设计符合自身情况的合同审批流程,签署审批意见。经过各个部门、各级领导的合同审批,尤如一张横纵交错的网络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3.合同履行、变更与解除阶段。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相关的部门、人员应本着按照合同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全面履行。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贯穿整个施工项目,对其进行分类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的产生,以及发生风险事件后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建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旦掌握了法律风险中的基本规则,就能够利用完善的法律管理体系对法律风险所带来的各种损害和损失进行控制和预防,强化企业在面临风险的时候的处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参考文献:
[1]焦东.水泥工程建设总承包中分包行为的风险规避[J].四川水泥,2014,07:6+8.
[2]叶茂华.科技型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J].科技致富向导,2014,18:166+250.
[3]李运,李桢.石油工程全过程全方位法律风险防控模式构建[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3,01: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