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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微笑后面是一种自傲,或许还是一种自恋。
美国人有个绰号“Yankee”,中文一般译作“扬基佬”,带有揶揄、嘲谑对方“一意孤行”的意味。但如果把美国人的国民性这个树林,压榨成一根树条,将其复杂性、多面性转换成一张标签,那么标签上一定写着“老子天下第一”,或者“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美国人的自大,表现在方方面面,日常生活、人生态度、核心共享价值观、国际行为等等。其实,美国人的自大是一个复杂的谱系,从自尊、自信、自恋、自傲、自大到自狂。不同性质的美国人,不同时代的美国人,常居于谱系的某一点上。
“边疆精神”
美国人是在社群契约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反抗父国而独立建国,因而建国时缺乏共同的祖先、历史默认的领土、文化的独特性,以及特有的风俗习惯、文艺传统等等。
一般论者都认为,美国国民性的主要构成,是所谓“边疆精神”。移民们为了“生命、财富、幸福”,独自向西部荒野前进,除了手中的工具、心中的信念以及自愿组合的群体外,几乎一无依傍,即他们只能自立、自强,从而自尊。
“边疆精神”中的“Can-do Sprit”,或许可译成“我能”或者“我无所不能”。在日常生活中,它表现为强烈的竞争意识。在西方发达国家里,美国是个体性竞争意识最强烈的国家,救助弱势群体的国家福利制度最差。“大萧条”时期,联邦政府倾力援助中西部农牧业,可是中西部的牛仔牧场主,虽然困窘交迫,急需援助,却牢守边疆个人主义传统,强烈抨击救济措施,诋毁罗斯福的“新政”。
论述美国社会与文化的权威著作《构建美国》一书,将自尊自立的美国人的普遍心态描述为:“他们不欠别人任何东西,他们养成了一种习惯,总是把自己看作是独立的人……他们只关心自己,不在乎别人。”有意思的是,中国人是所谓“关系取向”人格,因此特别在乎他人。
某年秋季我从美国回国,旁边座位上是一美国女孩,牛仔衣裤,大学生模样,一上飞机就拿出电脑开始工作。在机场航站楼,我才发现她是赤脚穿着一双“人字拖”。难道她穿着“人字拖”飞越太平洋,还要来傲然行走中国?迎着我惊讶的目光,她坦然微笑。
法国哲学家让·波德里亚在《美国》一书中,感叹美国人时时都在“微笑”,甚至总统里根的微笑还成为美国的招牌。不过,他深刻地揭示出,“在这里,人们向你微笑,既不是出于殷勤,也不是出于诱惑的欲望”,而是“对自己微笑……其满溢着的是美利坚民族的自我满足感”。在美国行走,你会深切体悟到,随处可见的美国式微笑,绝非职业仪式,绝非迎合,他们根本就没有在意是否在对“非我”微笑。这微笑后面是一种自傲,或许还是一种自恋。
自尊、自信以及自恋,向前一步就是自大。美国人的自大,实在是表现得过于充分,甚至有意识地去表现、夸大、炫耀自己的自大。个体性美国式的自大,常常表现为对权威的否认,包括对公认的权威的苛责。能成功抨击甚至侮辱权威,被认为是独立的男子汉气概的表现。而政治上的大人物,常常是自我贬低与自我吹嘘并存,以此来获得大众好感。如特朗普,美国大众咒骂他,其实又内在地喜欢他。
“超级碗”比赛的开幕式演出,几乎成为“美国的春节联欢会”。
“天定使命”观
美国人的自大,不仅来自“边疆精神”,还可追溯到远渡大洋而来的最早的欧洲殖民者的意识,如《五月花号公约》以及约翰·温斯洛普的演讲等等。这些殖民者表示,他们来美洲,不仅仅是为发财而奔走,为自由而逃亡,更重要的是,实行上帝的使命,来到“应许之地”,建立“山巅之城”,为人类提供一个模仿榜样,“让世界的目光注视着我们”。
“美国学”学会主席、哈佛大学教授萨克凡·伯克维奇称:“美国历史就是一小群英国殖民者僭用了美利坚的意义,并赋予它一种特殊的使命,同时宣称自己是代表未来的民族。”这些美国人把个人的私事,居然转换成人类的救赎事业,当然自大自傲。美国国父之一潘恩,在论述美国独立思想的《常识》一书中,还较为谦虚,称美国的独立是“及时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
随着美国的逐渐强大,这种使命感更加强烈,不仅仅是精英分子的思想,还逐渐形成并强化为普遍的美国精神。美国人的核心价值观念“天定使命”(Manifest Destiny),或者可以翻译为“昭昭使命”观,就此牢牢树立,并且内化成美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因此,很多社会学家认为,美国是由观念生产出来的国家。当然,这种“天定使命”感,也常常成为攻击、强占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土地,屠杀别的民族,如印第安人、墨西哥人、菲律宾人等的借口。
当美国成为第一强国时,这种自恋自大就毫无顾忌地公开宣示。其表现之一是,处处以美国作为标准来衡量其他国家和民族,凡是与美国相同或者接近的,他们就欣赏;凡是与美国相差甚大的他们就反感反对。例如,认为两党制就比一党制好,联邦比中央集权好,民主普选比君王世襲好,官方语言是英语比是其他语言好等等。
英国人类学家约翰·盖勒就指出:“美国人认为,外国人值得受到的尊敬与重视程度,须视他们与美国精神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因此,多次民意调查显示,在选择最喜欢的外国人时,美国人都把加拿大人排在第一位。当然,地域接近是因素之一,更主要的是他们认为,加拿大比其他国家更像美国。甚至英国,由于有世袭的君主制和爵位制,尽管只是一种荣誉或者象征,美国人也认为不好,认为不是完全的平等。 有趣的是,同样的调查中,加拿大人对美国就大有反感。近年来,加拿大人把美国人的排名甚至放在日本人、韩国人之下。当然,美国人通常是忽略加拿大人的反应,想当然地认为,加拿大人也特别喜爱他们。
美国人的自大自恋,在统计数据上也有反映。在发达国家中,美国人学习外语的兴趣最低,只有不到10%的中小学开有外语课,在大学里学习外语的人也甚少;同样在发达国家里,美国人有护照的比例最小,只有14%,即最喜爱迁徙的美国人,爱出国旅游的却少。大概,美国人认为美国就是世界,甚至还有人说“只有完全地道的美国人才能算是完全地道的人类”,真正是自大之至。
“美国例外”观
由“天定使命”观,再进一步延伸,就产生“美国例外”观。
世界上度量衡制,现在普遍使用“公制”,这大大方便了国际交往。但美国人常常使用“英制”,英里、加仑、磅、平方英尺等等,给到美国的旅游者造成诸多不便。或许,美国人认为,外国人应该来适应我们,而不是我们去适应他们。
美国人狂热于竞技体育。体育对于美国人,几乎相当于宗教仪式和道德象征。可是全世界最追捧的男子足球,美国人却不怎么感兴趣,因为“正是足球在全世界的流行阻止了其在美国的流行”。美国人最热衷的是橄榄球,“超级碗”比赛的开幕式演出,几乎成为“美国的春节联欢会”,而胜者还被称为“世界冠军”。其实,基本上只有美国人玩橄榄球。
棒球、篮球,美国人也喜爱,但美国人只关注美国人打美国人,关注NBA,远远超过关注世界杯。似乎美国的就是世界的,可一旦全世界普及了,那就“美国例外”。
在外交和国际行为方面,这种“美国例外”就更夸张了。美国常常带头制定世界性的规约,可是又常常独自退出。
一战结束,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十四点计划”,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国际联盟”,简称“国联”。很多国家响应美国并积极参加“国联”。這也是20多年后的“联合国”的前身。可是,美国国会却以多数票否决了美国参加“国联”。
否决的理由,非常荒谬。例如,来自美国南方密苏里州的一个参议员反对将国际问题交“国联”的“国际仲裁法庭”,理由是“国际仲裁法庭”居然让“一个利比亚的黑鬼,一个洪都拉斯的黑鬼,一个印度的黑鬼,还有一个大字不识的暹罗绅士,与伟大的美利坚共和国平起平坐”。《独立宣言》所宣称的“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早就跑到太平洋深处去了。
二战后,美国联合国代表团团长罗斯福夫人,积极推动制定了《世界人权宣言》,可是却被美国国会否定,一直到1992年,才通过其中一部分。就如约翰·盖勒所讥讽的:“自由女神在为别人定下行为规则时,是充满自信且心安理得的,但她并没感觉到这些规则也适用于自己。”
自大的美国参与国际事务,与他国合作,除了谋求直接利益外,主要就是把美国人的理念推广于美国国境以外,因此总带有一种特异的色彩。在理想主义和利己主义的驱动下,美国常常举行国际性的十字军讨伐,即或是出于善意,但并非总是受到欢迎,尤其是在认为美国主权绝对、其他国家主权相对之时。因而,美国作为世界上援助他国最多的国家,又是遭到最多反感的国家。
应该指出,常常又是世界赋予了美国人自大的信心。激情和偏见促使几乎全人类都向美国方向张望,让·波德里亚就嘲讽道:“即使它支配和剥削着世界,世界仍然在继续梦想它。”美国的力量与自大,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全世界对它的力量的信心。
自大是美国人集体无意识中最顽固的情结,是美国人最鲜明的意识特征。即使是美国人自己写的《丑陋的美国人》,也指出美国人一个最丑陋的毛病,是自大到不屑于去认知美国外面的世界。这是美国人治不好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