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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师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阅读分析、评判和讨论,进而深化对相关问题的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法起源于苏格拉底式问题式教学法,在19世纪70年代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首创并运用在法学教学中。近年来,该方法已广泛地运用于许多学科教学之中。案例教学的真谛在于让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获得启迪,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之中,既是遵循课程教学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德育课教改的必然结果。
一、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一)运用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要求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的一门必修课,是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制观念的课程。这是一门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这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搭建了很好的平台。
《基础》课中的法律部分涉及的法律知识很多,但课时却很有限,这种情况下使用案例教学法最适合。以案说法,通过对不同部门法的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既可以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又能让学生学会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捍卫自身的权利,达到懂法、守法和用法的目的。《基础》课中的思想道德部分主要涉及人生、理想、道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以及人际关系等内容。要增强这部分的教学效果,就要处理好理论讲授与现实问题分析的关系,解开学生的困惑,提高学生的认识。案例教学法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案例,启发学生领悟人生的道理,懂得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人生的重要意义。
(二)案例教学法具有独特的优势
第一,案例教学注重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是获得固定的原理。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造成青少年困难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教育实践在他们面前以赤裸裸的形式进行,而处于这种年龄的人按其本性来说是不愿意感到有人在教育他的。"案例教学主要是通过阅读、分析、讨论、总结案例影响学生道德观念的形成,而不是直接地灌输道德观念。第二,学生通过案例教学得到的知识是内化了的知识,虽然他不一定能把所学到的知识一一罗列出来,但他逐渐学会了如何处理众多的疑难问题。第三,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提高表达、讨论技能,增强其面对困难的自信心。第四,案例作为沟通现实世界与学习世界的桥梁,可以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把他们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学生可以更好的把握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一)吃透教材是基础
吃透教材就是要把握教材的基本理论观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这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吃透教材,包括对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要求。教师要全面地把握教材的知识体系,深人浅出地给学生进行讲解;学生要将教材中的理论内化为自己的信念,选准切入点,逐步分析,回答案例中提出的问题。
(二)选取案例是关键
选取案例的总体原则应当是"贴近大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1、真实性原则。案例只有真实才会生动、有说服力。所选案例应是真实的,而不是道听途说或随意杜撰的。案例最好是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发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真实事例。比如:北大女生刘默涵自强不息的典型,洪战辉带着妹妹求学的感人事迹,这些同龄人的故事对学生的启发很大。
2、典型性原则。没有典型性就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共鸣。案例应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典型分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运用好正面典型,如徐本禹、丛飞的有价值的人生等等。因为,《基础》课的宗旨是塑造大学生的高尚情操,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加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从正面案例中,大学生可以寻找榜样,进一步认识到,宽容、奉献是社会所必需,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的实现,是社会的必然。当然,反面典型对大学生也具有强烈的教育作用,它告诫人们不要这样做,否则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如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的深层次原因、李真贪污腐败的给我们的警示、刘海洋伤熊暴露的心理问题等等。
3、针对性原则。案例要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大学生中不履行义务、违反法纪的现象来进行讨论。如"环境卫生保护从自身做起"活动的开展、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的讨论,可以达到"自己教育自己"的效果,可以增强这门课的感知性、情景性、行为规范性。
4、新颖性原则。在当今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兴趣爱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上、校园里的新思想、新观念层出不穷。如果教学案例多年不变,不能及时补充和调整,其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贻误教学。因此,在教学中不仅理论部分要即时删改、增添新内容,而且使用的案例也要根据新情况予以补充。
(三)实施形式要多样
1、讲授法,教师把案例讲给学生听,这要求教师的语言一定要生动,要能吸引学生。除此之外,语言还必须客观。因为教学真正的目的是要通过案例引发学生思考。因此,如果教师语言上主观倾向性太明显的话,学生的思维会受到不自觉地限制,讨论不能充分展开,问题就难以深入下去。所以说,语言的客观性是教师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
2、直观的图片及视频展示。借助多媒体,使学生从单纯的听走向视听结合。教师可以将案例用图片在课件中展示出来并配以文字说明,图片会使案例更具吸引力,更清楚明了。此外,教师还可以利用视频的生动性来展示案例,效果比图片更加显著。比如,《感动中国》、《今日说法》、《焦点访谈》还有其他一些新闻节目,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视频材料来源。教师在选取素材时,除了要特别注意前面"选择案例"部分强调的几点外,还要注意视频播放的时间,不可太长,要给学生留下思考与讨论的时间。
3、讨论法。讨论的方式很多,教师可以根据案例的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进行选择。可以采取分组讨论式,要求每个小组充分讨论后,推出一名代表进行该组观点的陈述,组与组之间进行再次交流;也可以采取自由讨论的方法,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理解,从多个角度提出观点,自由发言;当然还可以采取辩论讨论的方式,教师可以将全班分成正反两大组,各组分别选出四名代表,对本方的观点进行充分陈述,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辩驳。通过这样的形式,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同时也可训练学生的口才及应变能力。
4、作业法。通过作业的形式布置给学生,由学生撰写小论文来回答问题,运用学过的理论分析具体案例,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比如,《离开雷锋的日子》就是一部非常好的道德教学影片,作业法的运用效果要远远大于纯理论的说教。
通过上述方法,既可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调动学生积极性,还可帮助学生提高判断评价问题的能力,在潜移默化中给学生以震撼,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三、实施案例教学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注意把握好案例的难易程度
案例太难,学生因知识储备不够无从下手,只有等待灌输;案例过易,结果一看便知,也会降低学生对案例的兴趣度。教师必须根据不同的学生做足准备。
(二)注意处理好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法的关系。
教学方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是用了案例教学法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案例教学在教学中有优势,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积累案例材料;学生需要搜集材料印证自己的观点,要分析和解决问题,对学生的素质要求很高。因此,教学中需要和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合理地运用案例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三)注意处理好教师与学生角色的关系。
教学活动的有效性,与教师的学识能力密切相关,但课堂不只是教师的舞台,教学效果还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意愿和投人程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是合作关系,主体是学生,教师不是每节课都亲自讲解、分析和下定论,而是要引导学生自己分析和讨论,给学生一个充分表现的舞台。所以,案例教学的最终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生角色的恰当转换和准确定位。
《基础》课要注重对学生的理论教育,帮助学生学以致用,真正在生活中做到"知行合一",真正使理论学习内化为学生的精神境界和法制意识,从而找准定位,更好的走向社会。
参考文献:
[1]邱伟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2000.
[2]郑永廷.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1999.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课题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09.
一、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一)运用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要求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的一门必修课,是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制观念的课程。这是一门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这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搭建了很好的平台。
《基础》课中的法律部分涉及的法律知识很多,但课时却很有限,这种情况下使用案例教学法最适合。以案说法,通过对不同部门法的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既可以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又能让学生学会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捍卫自身的权利,达到懂法、守法和用法的目的。《基础》课中的思想道德部分主要涉及人生、理想、道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以及人际关系等内容。要增强这部分的教学效果,就要处理好理论讲授与现实问题分析的关系,解开学生的困惑,提高学生的认识。案例教学法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案例,启发学生领悟人生的道理,懂得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人生的重要意义。
(二)案例教学法具有独特的优势
第一,案例教学注重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是获得固定的原理。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造成青少年困难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教育实践在他们面前以赤裸裸的形式进行,而处于这种年龄的人按其本性来说是不愿意感到有人在教育他的。"案例教学主要是通过阅读、分析、讨论、总结案例影响学生道德观念的形成,而不是直接地灌输道德观念。第二,学生通过案例教学得到的知识是内化了的知识,虽然他不一定能把所学到的知识一一罗列出来,但他逐渐学会了如何处理众多的疑难问题。第三,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提高表达、讨论技能,增强其面对困难的自信心。第四,案例作为沟通现实世界与学习世界的桥梁,可以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把他们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学生可以更好的把握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一)吃透教材是基础
吃透教材就是要把握教材的基本理论观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这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吃透教材,包括对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要求。教师要全面地把握教材的知识体系,深人浅出地给学生进行讲解;学生要将教材中的理论内化为自己的信念,选准切入点,逐步分析,回答案例中提出的问题。
(二)选取案例是关键
选取案例的总体原则应当是"贴近大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1、真实性原则。案例只有真实才会生动、有说服力。所选案例应是真实的,而不是道听途说或随意杜撰的。案例最好是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发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真实事例。比如:北大女生刘默涵自强不息的典型,洪战辉带着妹妹求学的感人事迹,这些同龄人的故事对学生的启发很大。
2、典型性原则。没有典型性就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共鸣。案例应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典型分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运用好正面典型,如徐本禹、丛飞的有价值的人生等等。因为,《基础》课的宗旨是塑造大学生的高尚情操,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加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从正面案例中,大学生可以寻找榜样,进一步认识到,宽容、奉献是社会所必需,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的实现,是社会的必然。当然,反面典型对大学生也具有强烈的教育作用,它告诫人们不要这样做,否则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如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的深层次原因、李真贪污腐败的给我们的警示、刘海洋伤熊暴露的心理问题等等。
3、针对性原则。案例要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大学生中不履行义务、违反法纪的现象来进行讨论。如"环境卫生保护从自身做起"活动的开展、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的讨论,可以达到"自己教育自己"的效果,可以增强这门课的感知性、情景性、行为规范性。
4、新颖性原则。在当今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兴趣爱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上、校园里的新思想、新观念层出不穷。如果教学案例多年不变,不能及时补充和调整,其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贻误教学。因此,在教学中不仅理论部分要即时删改、增添新内容,而且使用的案例也要根据新情况予以补充。
(三)实施形式要多样
1、讲授法,教师把案例讲给学生听,这要求教师的语言一定要生动,要能吸引学生。除此之外,语言还必须客观。因为教学真正的目的是要通过案例引发学生思考。因此,如果教师语言上主观倾向性太明显的话,学生的思维会受到不自觉地限制,讨论不能充分展开,问题就难以深入下去。所以说,语言的客观性是教师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
2、直观的图片及视频展示。借助多媒体,使学生从单纯的听走向视听结合。教师可以将案例用图片在课件中展示出来并配以文字说明,图片会使案例更具吸引力,更清楚明了。此外,教师还可以利用视频的生动性来展示案例,效果比图片更加显著。比如,《感动中国》、《今日说法》、《焦点访谈》还有其他一些新闻节目,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视频材料来源。教师在选取素材时,除了要特别注意前面"选择案例"部分强调的几点外,还要注意视频播放的时间,不可太长,要给学生留下思考与讨论的时间。
3、讨论法。讨论的方式很多,教师可以根据案例的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进行选择。可以采取分组讨论式,要求每个小组充分讨论后,推出一名代表进行该组观点的陈述,组与组之间进行再次交流;也可以采取自由讨论的方法,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理解,从多个角度提出观点,自由发言;当然还可以采取辩论讨论的方式,教师可以将全班分成正反两大组,各组分别选出四名代表,对本方的观点进行充分陈述,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辩驳。通过这样的形式,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同时也可训练学生的口才及应变能力。
4、作业法。通过作业的形式布置给学生,由学生撰写小论文来回答问题,运用学过的理论分析具体案例,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比如,《离开雷锋的日子》就是一部非常好的道德教学影片,作业法的运用效果要远远大于纯理论的说教。
通过上述方法,既可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调动学生积极性,还可帮助学生提高判断评价问题的能力,在潜移默化中给学生以震撼,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三、实施案例教学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注意把握好案例的难易程度
案例太难,学生因知识储备不够无从下手,只有等待灌输;案例过易,结果一看便知,也会降低学生对案例的兴趣度。教师必须根据不同的学生做足准备。
(二)注意处理好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法的关系。
教学方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是用了案例教学法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案例教学在教学中有优势,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积累案例材料;学生需要搜集材料印证自己的观点,要分析和解决问题,对学生的素质要求很高。因此,教学中需要和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合理地运用案例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三)注意处理好教师与学生角色的关系。
教学活动的有效性,与教师的学识能力密切相关,但课堂不只是教师的舞台,教学效果还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意愿和投人程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是合作关系,主体是学生,教师不是每节课都亲自讲解、分析和下定论,而是要引导学生自己分析和讨论,给学生一个充分表现的舞台。所以,案例教学的最终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生角色的恰当转换和准确定位。
《基础》课要注重对学生的理论教育,帮助学生学以致用,真正在生活中做到"知行合一",真正使理论学习内化为学生的精神境界和法制意识,从而找准定位,更好的走向社会。
参考文献:
[1]邱伟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2000.
[2]郑永廷.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1999.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课题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