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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日召开的2008年江西省民生工程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责任书签订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让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今年,江西省实现县城人均住房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和设区市中心城区人均住房面积7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力争新增廉租住房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廉租户达到1.2万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