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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庄子》内七篇是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其中《养生主》是庄子论述其生命观的一个短篇,是庄子生命观的体现。本文以《养生主》为例,论述了“知无涯,知殆而止”和“不近名、不近刑”并且要“缘督以为经”的养生要旨,同时对《养生主》中其余几则寓言故事加以分析。在解读《养生主》的思想意义时也引入了内七篇中其他有意义关联的篇目段句,尝试从整体的角度去把握庄子的养生观,以期更好地理解“保身、全生、养亲、尽年”的养生内涵。
关键词:养生;缘督以为经;安时处顺
《养生主》是《庄子﹒内篇》七篇中紧接着《齐物论》的一个短篇,很大程度上是《齐物论》思想意义的承接和延展。《庄子﹒内篇》七篇是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如果说《逍遥游》体现的是自由观和价值观,《齐物论》体现平等观和认识论,《人间世》体现社会观,《德充符》体现道德观,《大宗师》体现真人观和文化观,《应帝王》体现政治观,那么《养生主》体现的便是庄子的生命观,是庄子对人的生命的根本理解,是他对如何保养受之于天的人形的深刻思考。《养生主》是内七篇中篇幅最短的一篇,常被认为浅显易懂,无甚深意,不需要深入挖掘与探索。然而,所谓的自由观、平等观、认识论等等最终目的都是营养生命,都是为生命服务的,都是为了让人的生命得以“保身、全生、养亲、尽年”。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主讲如何养护生命的《养生主》的价值实在不应该被忽视。其实,《养生主》是短小而精悍,浓缩的是精华,值得我们反复研读和探索。
一、行于当行,止于当止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①
人生在世,必须得有知识的支撑来认识世界和体验世界,知识确有其重要的作用。知识是为生命服务的,但在知识受到统治阶层和社会的重视,知识分子体验到了知识给自己带来的名和利的极致享受之后,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忘记了知识原本的作用,为了获得更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而汲汲追求那浩瀚如烟海的知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而知识广博无边,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毫无疑问会令人非常疲惫;然而如果已经非常疲惫了,还要知殆不止地追求无边际的知识,那真的是无可救药了。知识原本应该发挥营养人的生命,使生命焕发光彩的作用的,在众多误入歧途的知识分子那里却成为了追逐名和利的重要工具,为了得到更多的名和利,知识分子殚精竭虑地追求更多的知识。“知识为生命”变成了“生命为知识”,本末倒置,世俗人却还沉溺其中,不可自拔。知识是个无底洞,不懈地追求自然会造成追求者的身心俱疲,已经很疲惫了还不悬崖勒马,那么人的身心都会受到巨大的伤害。这个时候,原本应该营养生命的知识、文化却成了戕害生命的罪魁祸首。在《齐物论》中,庄子就已经谈到知识分子沉溺于知识而受累的状况:“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其杀如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其厌也如缄,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喜怒哀乐,虑叹变蜇,姚佚启态——乐出虚,蒸成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大知识分子也好,小知识分子也好,夜不得安眠昼也不得清醒,整日惴惴不安。他们勾心斗角,不得安宁,却还自以为是,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愤怒、悲哀、怖惧、浮躁等等时不时的喜怒哀乐在他们心中交错乱窜,他们的心灵日渐走向死亡,身体也受到侵害,再也不能恢复活泼的生气。所以,知识是应该且值得追求的,它可以发挥营养生命的作用,这时我们要行于当行;但是如果盲目地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无论带着什么目的,都会造成身心的疲倦,这时便应该止于当止;如果已经非常疲倦了,还是知殆而不止,冥顽不灵地继续追求知识,身心都会受到极大的戕害,那真是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行于当行,止于当止,知殆不止,殆而已矣。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1]
“善、恶”、“名、刑”是两组关键的矛盾,世俗人常为这四者所累。其实,庄子在《齐物论》中已经说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善”、“恶”、“是”、“非”的观念都是相对而成的,都是世俗之人的主观作用,并非客体存在,而且这个善恶是非的观念还是时常变化的。有认为善的,就有认为恶的;有认为恶的,就有认为善的。此时认为是善的,彼时又可能认为是恶的。俗人的看法常常是片面的,看到这事物的这一面,就看不到事物的那一面;看到了事物的那一面,就看不到事物的这一面。既然善恶是非观念都是主观的,片面的,还是时常变化的,那么还有在意它们的必要吗?所以圣人是不走这条路子的,而是观照于事物的本然。
“为善无近名”,“善恶”、“是非”都是世俗人的主观作用,一个人的行为一旦被世俗人从它们世俗的道德标准出发判定为善行,因此受到世俗的赞誉,那么他就有可能为迎合世俗人的标准,而不断去行世俗人所谓的善行,以图保持或发扬所得到的“善”之名誉,这就极可能导致伪善。他在行所谓的“善”时便不再自然纯粹,而存有名利之心,他不会再有真正的快乐。又如前面所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同样的,“生也有涯,而善也无涯”。生命是有限的,一个人的能力和精力也是有限的,而社会、世俗所需要的所期望的善事是无限的,这里不是反对人们去行善,而是行善时不要掺杂名利之心,不要被世俗的名誉所束缚了,不要追求世俗之名而去行善。以有限的生命去做无限的善事而求得世俗的美名,无疑是不利于养生的。又回到《齐物论》是非标准判断的问题,我们来看“为恶无近刑”,“为恶”是做世俗的道德标准所认为的恶事,行为是不是真的“恶”不重要,因为《齐物论》已经说得很清楚,“善”或“恶”都是世俗人的主观作用,既片面又时常变化,不需要在意。重要的是“不近刑”,即不要触犯刑法而受人刑。触犯国家刑法,便会招来刑罚,这必然会对个体生命造成戕害,同时,也不需要因世俗的眼光而受心刑的折磨。身刑和心刑对身体和精神的养护都有极大的害处。 所以,“为善”、“为恶”都不要受世俗道德标准的影响。如《逍遥游》中所说“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不受世俗赞誉或非议的影响,心如明镜,辨察荣辱,最重要的是做到“不近名”、“不近刑”。于是紧接着便有“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督”者,训“中”也。前面要明白知识是无止境的,不要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那样会很累,累了就要懂得知殆而止。然后不要触碰“名”和“刑”,因循“名”和“刑”两极之间的中道为人生常经,这样就可以让生命得以“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其实这开篇第一段,主要就是说明人不要活得太累,然后要避开道路两边的荆棘而不受伤害,“名”和“刑”就好比道路两边的荆棘,“督”就好比中间的小路,我们要顺着小路走,避开伤害。在这样的能避开伤害的“督”道中行走,保护身体和精神,如此才能保养生命,最后享尽天年,寿终正寝。
二、庖丁解牛,道通养生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②
庖丁解牛时,手触、肩倚、足履、膝踦等全身肢体的配合已经达到了自由的境界。在解牛过程中,庖丁必然有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他把道运用到了实践当中,践行了《齐物论》“为是无用寓诸庸”之道,所以才能把宰牛这一俗务变成一首美妙的舞曲。达到把“道”寓诸庸的境界不是一蹴而就的,庖丁也经历了漫长的学习、探索的过程。开始时所见无非全牛,三年后掌握了技,能做到“未尝见全牛”,十九年后的方今之时,终于成为了得到之人。能够“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不再需要器官的引导,只凭精神游走。“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顺着自然的纹路,避开所有能避开的困难,遇到无法避开的困难要“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小心谨慎,形神专注,用极小的力量和技巧解决极大的困难,把损害控制到最小。如此才能十九年还“若新发于硎”。人的生命就如刀刃一般,保养生命就是要避开所有能避开困难以保存精力和躲避伤害,遇到不能避开的要小心谨慎,集中精神,以最小的损耗和损伤来解决最大的困难,这样才能长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否则,像良庖或族庖那样与困难直面对抗,所受的损害极大,只能岁更刀,或甚至月更刀,这对生命的保养是及其不利的。每每解决困难之后,还要“善刀而藏之”,以一颗珍视之心好好保养、呵护。
三、人刑与天命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③
右师一足,右师本来也是全形之人,只是他“畜乎樊笼之中”,有国王提供的高官厚禄,不需要像泽雉那样“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需要双足为生存谋食。有双足或无双足对他来说没有区别,被砍去一只脚对他的生存也没有影响,所以只有一足也符合上天的旨意。这是庄子对右师的嘲讽。右师被桎梏于樊笼中,以高官厚禄供养着,但是受制于人,失去了自由,精神上失去了自由,身体上还被砍去一足,受了人刑的摧残,精神和身体都受到极大的戕害。泽雉虽没有“饭来张口”的待遇,但它的身体和精神都是自由的,它可以尽情沐浴大自然的阳光和雨露,身体和精神都能自在地遨游。在野外自由自在的泽雉,不会受心刑的桎梏,也不会受人刑的摧残,它的生命是旺盛的。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④
老聃之死,在秦佚看来是享尽天年,寿终正寝,是不需要悲伤痛哭的。葬礼是应该是能简则简的,但世俗人常被儒家“名教”所困,被烦琐的礼仪所困,因而外境总有“简之而不得”的情况。《大宗师》就讲到:
颜回问仲尼曰:“孟孙才,其母死,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无是三者,以善处丧盖鲁国,固有无其实而得其名者乎?回壹怪之。”仲尼曰:“夫孟孙氏尽之矣,进于知矣,唯简之而不得,夫已有所简矣”……
生死都是顺乎自然之事,不需要恍恍惚惚,大张旗鼓,但在受“名教”所累的世俗人看来,生死是极为重大的,必须以大礼重之敬之。所以即使能简则简也总有“简之而不得”的情况,秦佚便依简礼“三号而出”。老聃的弟子却不满意,认为秦佚和老聃是朋友,这样吊丧太马虎了。但在秦佚看来,那些哭丧之人如此悲伤,一定是(情感执着)不必哭诉而哭诉,不必吊唁而吊唁,他们在哭丧过程中必然受着“心刑”的折磨。这无疑是逃避自然,违背实情的。他们忘记了生命受之于天,来或去都是天命。乐生恶死就是“遁天之刑”,像开篇所说的“无近刑”,哀恸死亡就是在“遁天之刑”而受“心刑”,这也是不利于养生的。只有安心适时而顺应变化,因为天命是不能选择也不能改变的。只有悟此天道才能哀乐不入心,精神不受情绪的影响和伤害,如此不苦于生死,倒悬才能得解。
最后,“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4]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肉体会消亡,但精神却可以世代相传而得以永存,就像知识那样可以无限地延绵。
养生主》的意旨就是告诉我们,不要太执着而使自己受累,不要受“名”“刑”所害,要像庖丁解牛那样避开矛盾,要像泽雉那样自由生长不受束缚,要学会安时处顺,这样才能不受“身刑”和“心刑”的戕害。生命要不受伤害才能谈保养,保养后才有可能享尽天年,也就是“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注释:
①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04
②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06-107.
③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11-113.
④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14
参考书目:
[1]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
参考文献:
[1] 王富仁. 庄子的生命观——庄子《养生主》的哲学阐释(上)[J].社会科学研究,2009(4).
[2] 王富仁. 庄子的生命观——庄子《养生主》的哲学阐释(下)[J].社会科学研究,2009(5)
[3] 张远山.“内篇奥义”之三《养生主》奥义——身心兼养的庄学“人生论”[J].社会科学论坛,2009(5).
[4] 卫俊秀. 《庄子﹒养生主》我见[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6).
[5] 陈赟. 论“庖丁解牛”[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6] 刘乃叔. 释《庄子﹒养生主》之“割”[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8(4、5).
[7] 蒋荣昌. 关于庄子后学的流派问题[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06).
关键词:养生;缘督以为经;安时处顺
《养生主》是《庄子﹒内篇》七篇中紧接着《齐物论》的一个短篇,很大程度上是《齐物论》思想意义的承接和延展。《庄子﹒内篇》七篇是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如果说《逍遥游》体现的是自由观和价值观,《齐物论》体现平等观和认识论,《人间世》体现社会观,《德充符》体现道德观,《大宗师》体现真人观和文化观,《应帝王》体现政治观,那么《养生主》体现的便是庄子的生命观,是庄子对人的生命的根本理解,是他对如何保养受之于天的人形的深刻思考。《养生主》是内七篇中篇幅最短的一篇,常被认为浅显易懂,无甚深意,不需要深入挖掘与探索。然而,所谓的自由观、平等观、认识论等等最终目的都是营养生命,都是为生命服务的,都是为了让人的生命得以“保身、全生、养亲、尽年”。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主讲如何养护生命的《养生主》的价值实在不应该被忽视。其实,《养生主》是短小而精悍,浓缩的是精华,值得我们反复研读和探索。
一、行于当行,止于当止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①
人生在世,必须得有知识的支撑来认识世界和体验世界,知识确有其重要的作用。知识是为生命服务的,但在知识受到统治阶层和社会的重视,知识分子体验到了知识给自己带来的名和利的极致享受之后,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忘记了知识原本的作用,为了获得更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而汲汲追求那浩瀚如烟海的知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而知识广博无边,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毫无疑问会令人非常疲惫;然而如果已经非常疲惫了,还要知殆不止地追求无边际的知识,那真的是无可救药了。知识原本应该发挥营养人的生命,使生命焕发光彩的作用的,在众多误入歧途的知识分子那里却成为了追逐名和利的重要工具,为了得到更多的名和利,知识分子殚精竭虑地追求更多的知识。“知识为生命”变成了“生命为知识”,本末倒置,世俗人却还沉溺其中,不可自拔。知识是个无底洞,不懈地追求自然会造成追求者的身心俱疲,已经很疲惫了还不悬崖勒马,那么人的身心都会受到巨大的伤害。这个时候,原本应该营养生命的知识、文化却成了戕害生命的罪魁祸首。在《齐物论》中,庄子就已经谈到知识分子沉溺于知识而受累的状况:“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其杀如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其厌也如缄,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喜怒哀乐,虑叹变蜇,姚佚启态——乐出虚,蒸成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大知识分子也好,小知识分子也好,夜不得安眠昼也不得清醒,整日惴惴不安。他们勾心斗角,不得安宁,却还自以为是,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愤怒、悲哀、怖惧、浮躁等等时不时的喜怒哀乐在他们心中交错乱窜,他们的心灵日渐走向死亡,身体也受到侵害,再也不能恢复活泼的生气。所以,知识是应该且值得追求的,它可以发挥营养生命的作用,这时我们要行于当行;但是如果盲目地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无论带着什么目的,都会造成身心的疲倦,这时便应该止于当止;如果已经非常疲倦了,还是知殆而不止,冥顽不灵地继续追求知识,身心都会受到极大的戕害,那真是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行于当行,止于当止,知殆不止,殆而已矣。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1]
“善、恶”、“名、刑”是两组关键的矛盾,世俗人常为这四者所累。其实,庄子在《齐物论》中已经说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善”、“恶”、“是”、“非”的观念都是相对而成的,都是世俗之人的主观作用,并非客体存在,而且这个善恶是非的观念还是时常变化的。有认为善的,就有认为恶的;有认为恶的,就有认为善的。此时认为是善的,彼时又可能认为是恶的。俗人的看法常常是片面的,看到这事物的这一面,就看不到事物的那一面;看到了事物的那一面,就看不到事物的这一面。既然善恶是非观念都是主观的,片面的,还是时常变化的,那么还有在意它们的必要吗?所以圣人是不走这条路子的,而是观照于事物的本然。
“为善无近名”,“善恶”、“是非”都是世俗人的主观作用,一个人的行为一旦被世俗人从它们世俗的道德标准出发判定为善行,因此受到世俗的赞誉,那么他就有可能为迎合世俗人的标准,而不断去行世俗人所谓的善行,以图保持或发扬所得到的“善”之名誉,这就极可能导致伪善。他在行所谓的“善”时便不再自然纯粹,而存有名利之心,他不会再有真正的快乐。又如前面所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同样的,“生也有涯,而善也无涯”。生命是有限的,一个人的能力和精力也是有限的,而社会、世俗所需要的所期望的善事是无限的,这里不是反对人们去行善,而是行善时不要掺杂名利之心,不要被世俗的名誉所束缚了,不要追求世俗之名而去行善。以有限的生命去做无限的善事而求得世俗的美名,无疑是不利于养生的。又回到《齐物论》是非标准判断的问题,我们来看“为恶无近刑”,“为恶”是做世俗的道德标准所认为的恶事,行为是不是真的“恶”不重要,因为《齐物论》已经说得很清楚,“善”或“恶”都是世俗人的主观作用,既片面又时常变化,不需要在意。重要的是“不近刑”,即不要触犯刑法而受人刑。触犯国家刑法,便会招来刑罚,这必然会对个体生命造成戕害,同时,也不需要因世俗的眼光而受心刑的折磨。身刑和心刑对身体和精神的养护都有极大的害处。 所以,“为善”、“为恶”都不要受世俗道德标准的影响。如《逍遥游》中所说“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不受世俗赞誉或非议的影响,心如明镜,辨察荣辱,最重要的是做到“不近名”、“不近刑”。于是紧接着便有“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督”者,训“中”也。前面要明白知识是无止境的,不要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那样会很累,累了就要懂得知殆而止。然后不要触碰“名”和“刑”,因循“名”和“刑”两极之间的中道为人生常经,这样就可以让生命得以“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其实这开篇第一段,主要就是说明人不要活得太累,然后要避开道路两边的荆棘而不受伤害,“名”和“刑”就好比道路两边的荆棘,“督”就好比中间的小路,我们要顺着小路走,避开伤害。在这样的能避开伤害的“督”道中行走,保护身体和精神,如此才能保养生命,最后享尽天年,寿终正寝。
二、庖丁解牛,道通养生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②
庖丁解牛时,手触、肩倚、足履、膝踦等全身肢体的配合已经达到了自由的境界。在解牛过程中,庖丁必然有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他把道运用到了实践当中,践行了《齐物论》“为是无用寓诸庸”之道,所以才能把宰牛这一俗务变成一首美妙的舞曲。达到把“道”寓诸庸的境界不是一蹴而就的,庖丁也经历了漫长的学习、探索的过程。开始时所见无非全牛,三年后掌握了技,能做到“未尝见全牛”,十九年后的方今之时,终于成为了得到之人。能够“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不再需要器官的引导,只凭精神游走。“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顺着自然的纹路,避开所有能避开的困难,遇到无法避开的困难要“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小心谨慎,形神专注,用极小的力量和技巧解决极大的困难,把损害控制到最小。如此才能十九年还“若新发于硎”。人的生命就如刀刃一般,保养生命就是要避开所有能避开困难以保存精力和躲避伤害,遇到不能避开的要小心谨慎,集中精神,以最小的损耗和损伤来解决最大的困难,这样才能长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否则,像良庖或族庖那样与困难直面对抗,所受的损害极大,只能岁更刀,或甚至月更刀,这对生命的保养是及其不利的。每每解决困难之后,还要“善刀而藏之”,以一颗珍视之心好好保养、呵护。
三、人刑与天命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③
右师一足,右师本来也是全形之人,只是他“畜乎樊笼之中”,有国王提供的高官厚禄,不需要像泽雉那样“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需要双足为生存谋食。有双足或无双足对他来说没有区别,被砍去一只脚对他的生存也没有影响,所以只有一足也符合上天的旨意。这是庄子对右师的嘲讽。右师被桎梏于樊笼中,以高官厚禄供养着,但是受制于人,失去了自由,精神上失去了自由,身体上还被砍去一足,受了人刑的摧残,精神和身体都受到极大的戕害。泽雉虽没有“饭来张口”的待遇,但它的身体和精神都是自由的,它可以尽情沐浴大自然的阳光和雨露,身体和精神都能自在地遨游。在野外自由自在的泽雉,不会受心刑的桎梏,也不会受人刑的摧残,它的生命是旺盛的。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④
老聃之死,在秦佚看来是享尽天年,寿终正寝,是不需要悲伤痛哭的。葬礼是应该是能简则简的,但世俗人常被儒家“名教”所困,被烦琐的礼仪所困,因而外境总有“简之而不得”的情况。《大宗师》就讲到:
颜回问仲尼曰:“孟孙才,其母死,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无是三者,以善处丧盖鲁国,固有无其实而得其名者乎?回壹怪之。”仲尼曰:“夫孟孙氏尽之矣,进于知矣,唯简之而不得,夫已有所简矣”……
生死都是顺乎自然之事,不需要恍恍惚惚,大张旗鼓,但在受“名教”所累的世俗人看来,生死是极为重大的,必须以大礼重之敬之。所以即使能简则简也总有“简之而不得”的情况,秦佚便依简礼“三号而出”。老聃的弟子却不满意,认为秦佚和老聃是朋友,这样吊丧太马虎了。但在秦佚看来,那些哭丧之人如此悲伤,一定是(情感执着)不必哭诉而哭诉,不必吊唁而吊唁,他们在哭丧过程中必然受着“心刑”的折磨。这无疑是逃避自然,违背实情的。他们忘记了生命受之于天,来或去都是天命。乐生恶死就是“遁天之刑”,像开篇所说的“无近刑”,哀恸死亡就是在“遁天之刑”而受“心刑”,这也是不利于养生的。只有安心适时而顺应变化,因为天命是不能选择也不能改变的。只有悟此天道才能哀乐不入心,精神不受情绪的影响和伤害,如此不苦于生死,倒悬才能得解。
最后,“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4]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肉体会消亡,但精神却可以世代相传而得以永存,就像知识那样可以无限地延绵。
养生主》的意旨就是告诉我们,不要太执着而使自己受累,不要受“名”“刑”所害,要像庖丁解牛那样避开矛盾,要像泽雉那样自由生长不受束缚,要学会安时处顺,这样才能不受“身刑”和“心刑”的戕害。生命要不受伤害才能谈保养,保养后才有可能享尽天年,也就是“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注释:
①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04
②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06-107.
③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11-113.
④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114
参考书目:
[1]陈鼓应. 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4.
参考文献:
[1] 王富仁. 庄子的生命观——庄子《养生主》的哲学阐释(上)[J].社会科学研究,2009(4).
[2] 王富仁. 庄子的生命观——庄子《养生主》的哲学阐释(下)[J].社会科学研究,2009(5)
[3] 张远山.“内篇奥义”之三《养生主》奥义——身心兼养的庄学“人生论”[J].社会科学论坛,2009(5).
[4] 卫俊秀. 《庄子﹒养生主》我见[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6).
[5] 陈赟. 论“庖丁解牛”[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6] 刘乃叔. 释《庄子﹒养生主》之“割”[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8(4、5).
[7] 蒋荣昌. 关于庄子后学的流派问题[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