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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波及深远的贸易“战争”
这场“战争”来势汹汹,史无前例地对中欧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2004年开始,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化学品及其相关产品是主要的贸易商品之一。根据海关统计,2006年中欧的化学品贸易已经达到198.71亿美元。而按照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我国输欧化学品及其相关产品如果不能满足REACH法规的要求,我国每年对欧盟出口可能减少37亿欧元,中欧化工品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的总产值将下降0.4‰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
中国的数万家企业将在这一场REACH“战争”中风雨飘摇。海关的数字显示,2005年中欧双边贸易额为2173.1亿美元,其中化学品贸易167.58亿美元,涉及到中国的32453家企业,这就意味着,一旦REAcH“战火”点燃,有可能引发中国企业大范围的“伤亡”,一些化工企业因为成本上升将可能转产或者破产。
同时,REACH法规是建立在欧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信息技术基础之上,它的实施将增加我国企业对欧盟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化学品的出口成本,影响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据专家估算,该法规的实施使对欧出口产品的成本提高5%以上,还会使欧盟进口产品的成本增加6%以上。
REACH体系将对欧盟市场的化工厂品和其下游纺织、轻工、机电等厂品种的化学品实施统一管理,将其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三个管理监控系统,因此拉开的“战线”之长、“阵地”之廣十分惊人,所有带有化学品的商品都涵盖其中。预计将会涉及到三万多种化学品,以及300至500万种含有化学物质的商品,包括汽车、手机、玩具、机电产品、家具、建材、包装物、纺织品等,进而对我国化工及下游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企业和商品在这场“战争”中首当其冲。广东是我国对欧盟出口的主要省份,2006年,广东对欧盟出口总额达420亿元,占全国对欧盟出口总额的25%。广东主要产品,如机电、纺织服装、塑料化纤等产品都含有化学成分,必须接受REACH法规的统一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将极可能丧失进入欧盟市场的机会。据初步估计,广东至少有上万种优势产品将受到波及。
一场消耗时间,精力和金钱的“对决”
REAcH法规的实施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可以说,这是一场时间的争夺战,这是一场让人疲于应付的消耗战,这同时也是一场需要金钱支撑的持久战。
按照欧盟的时间表,产量在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必须在3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00至1000吨的化学物质,必须在6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至100吨的必须在11年内完成注册,分阶段(1981年9月之前上市的物质)必须于2008年6月开始实行预注册,否则不能享受应有的过渡期,未能按期纳入REACH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销售。企业在2008年6月1日之前必须准备好预注册所需要的一切数据和资料,还需要在2012年来临之际,完成所有相关化学产品的注册、登记和许可,时间十分紧迫。
而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企业需要完成大量的工作和烦琐的操作程序。
企业不仅需要获得现有或者生成化学物质的理化、毒理学数据,知道如何共享数据,了解数据的知识产权问题,了解法规对于脊椎动物试验的规定,还要掌握如何准备技术卷宗、准备化学安全报告,准备提供给下游用户的化学安全数据单、暴露场景描述等文件。
对于生产出口高度关注化学品的企业,不仅数据信息要求高,还要了解如何准备替代方案,如何进行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等等。
此外,REACH法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需要专人跟踪了解实施细则的颁布,由此评估REAcH法规带来的实际影响。这些都对企业的精力、人才的配置、时间的延长提出更高的要求。
REACH法规遵循“没有数据、没有市场”的原则。化学物质的安全特性必须有实验数据的支持,企业必须通过数据来获得欧盟市场的准入。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欧盟REACH法规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这就意味着出口企业必须在欧盟认可的国外监测检验机构进行化学物质的监测,数据才被认可。据欧盟方面估算,每一种现有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为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为57万欧元。
对于占中国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而言,有多少能轻松自如地负担起检测的成本,一位专门负责出口商品成分检测的佛山某部门人员告诉记者,佛山企业普遍对高昂的检测费用感到很大的压力,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考虑联合起来检测,共同分摊检测的成本。
一场以企业为主的联合“应战”
在2004年1月欧盟向世贸组织作REACH法规提案通报的那一刻,中国政府就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一场“战争”即将上演。
坐以待毙不如全力迎战。随后,商务部牵头组织多部门成立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工作小组,开展课题调研、企业问卷和实地调查、法规立法信息收集、商讨对策等工作,以求在有限的时间内组织应对。
目前,商务部在组织编写《企业如何应对REACH指导手册》,不久的将来会发放给行业和企业,使他们在准备数据、技术卷宗、化学品安全报告等方面得到技术指导。
另外,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已经初步建立了中国的REACH法规咨询平台(HELPDESK),网址为:http://www.reach-helpdesK.cn,企业可以从上面了解许多REACH法规的信息。
今年6月8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还前往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所在地赫尔辛基,准备在当地设立代理注册机构,以帮助中国企业在欧盟注册化学品。
无论政府和行业协会提供何种服务,企业才是“应战”的主体,因为REACH法规要求每个企业都要注册,都要了解自己生产的化学品的安全特性。
生产企业除了需要获得数据,还需要在了解生产经营使用的化学品安全特性的基础上-制定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对于下游用户来说,需要配合上游企业提供化学品用途的信息、暴露场景的信息,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在上下游链条上的流动传播。以上的要求必然会带来化学行业以及上下游行业多方面的变化,包括产业的升级换代、生产研发、经营理念的改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等。
一场需要企业步步为营的“备战”
第一,企业按照REACH法规和欧盟相关规定,确定生产或者进口的物质类别。首先可以从httD://ecb.jre.it/esis/index查询欧盟化学品分类和目录代码,然后了解化学品物质的标签分类,还要对REACH法规中对不同物质的定义有所了解。其中要注意的是与中国生产商密切相关的几种物质:分阶段 物质和通报的物质。
大部分分阶段物质需要预注册。预注册关系到数据注册权的归属,非常重要。企业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申请注册;然后到欧盟REACH法规指定的交换论坛交换数据,因为注册的费用高昂,企业之间共享数据可以分摊费用。
而通报的物质普遍存在于中国出口欧盟的商品中,例如出口的家具或者玩具释放出表面涂料等物质,这些释放的物质就必须通报。
第二,对于那些REACH法规中定义为分阶段注册物质的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于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积极与欧盟进口商一起参与分阶段物质的预注册以及物质交换论坛;对于那些REACH法规中定义为非分阶段物质的化学品生产或出口企业:直接按照程序参加注册。
第三,积极与欧盟进口商联系,确认REACH法规规定的自己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角色和相对应所需提交的有关化学品各项具体数据信息、实验报告等,便于化学品的顺利注册。
第四,确认哪些是豁免注册物质。例如企业一年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在一吨以下,或者配制品和物品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在一吨以下,均可豁免注册。
第五,需要确认生产的化学物品是否需要评估、是否被授权、是否被限制,确认之后企业需相应地准备接受评估、授权和限制的过程。
第六,如果企业对评估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下属具体的委员会提请申诉,申诉无果可以向欧盟法院申请最后的仲裁。
一场需要权衡考量的“博弈”
战争就是一场博弈,企业进行化学品注册也是战争中的一场重要的战役,也需要有博奔的思维。
REACH法规规定,只有三类主体才有注册的资格,首先是欧盟生产商、欧盟进口商、非欧盟生产商和进口商指定的欧盟境内惟一代理人。中国企业没有注册权,只能通过以上三种主体进行注册,需要从各方面进行考量才能做出最佳的选择。
选择一:人为地创造免除注册的条件
如果企业针对一些相对数量较小,非长期向欧盟出口,化学品年出口量在十吨以下,与欧盟多家进口商进行贸易,每家欧盟进口商每年进口不满一吨,就可以满足豁免注册。对企业而言,这种选择积极简便,即可严格执行法规,又不会增加太高的贸易成本。
然而,中国企业必须确保每一家合作的欧盟进口商全年进口化学品总和不超过一吨(包括从其他生产商渠道进口量),因此过程比较复杂和烦琐。除此以外,这种豁免注册的选择只适用于小量向欧盟出口的企业,而且牵扯到对多方的贸易谈判,操作起来也比较麻烦。
选择二:在欧盟境内设置分支机构
大型的企业或者出口贸易商可以考虑在欧盟境内设置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让其在欧盟从事母公司的化学品注册登记。
这种做法有利于企业对商业秘密进行控制,分支机构可以代表母公司控制其出口到欧盟产品的整个供应链条,具有一定的贸易优势,可以控制多达几十家的经销商。另外,企业如果将商品返销给国内的下游用户,该下游用户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可以免于注册登记。
这种做法运作起来周期较长,同时需要企业承担高昂的各方面专业人员培养成本。此外,因为欧洲的物价因素,分支机构的运行费用相对比较高。而且,出于竞争和数据保密的原因,其他国内的同行企业难以放心地委托该机构代理在欧盟境内的注册登记,分支机构以收取代理费来降低机构运行成本不太现实。
选择三:由欧盟进口商进行注册登记
常年向欧盟境内的固定客户大量出口产品,可考虑由欧盟进口商来进行注册登记,这样可以免除国内企业研读繁杂的法规和文件。
然而,企业在与欧盟进口商的谈判中可能面临较多的附加条件,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另外,企业将自己的产品信息全部向欧盟进口商公开,可导致商业秘密的泄漏。今后随着贸易的开展,可能会长期受制于对方。
选择四: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作为惟一的代理人在欧盟注册登记
REACH法规规定,该惟一的代理人必须是欧盟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是欧盟境内的设有法人机构的第三国注册代理方。
代理方均为第三方机构,可以与企业签订商业机密保密协议,并提供专业人士为企业遇到的各种情况做出方案和解决问题,让企业避免受到贸易中的不良影响,维持原来的贸易渠道不变。
此外,企业可以从第三方代理机构中得到更多共享数据的机会,降低数据注册的成本。第三方代理機构同时代理多个企业的同类产品,信息量会大,数据量会很大,多家企业共享成本会降低。
选择五:经第三国转口豁免注册
一些企业可以考虑将自己的产品出口到第三国,再由该国某个已经通过欧盟法规注册的进口商出口到欧盟。企业可以避免烦琐的注册手续,降低产品的出口成本,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自己在出口贸易中受到的法律影响。
但是出于注册费用的高昂,第三国的进口商会在谈判中提出苛刻不合理的要求,中国企业可能会处于劣势。另外这种做法增加了转口流通环节,浪费时间和资源,也容易让企业丧失在欧盟市场的优势和地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这场“战争”来势汹汹,史无前例地对中欧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2004年开始,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化学品及其相关产品是主要的贸易商品之一。根据海关统计,2006年中欧的化学品贸易已经达到198.71亿美元。而按照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我国输欧化学品及其相关产品如果不能满足REACH法规的要求,我国每年对欧盟出口可能减少37亿欧元,中欧化工品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的总产值将下降0.4‰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
中国的数万家企业将在这一场REACH“战争”中风雨飘摇。海关的数字显示,2005年中欧双边贸易额为2173.1亿美元,其中化学品贸易167.58亿美元,涉及到中国的32453家企业,这就意味着,一旦REAcH“战火”点燃,有可能引发中国企业大范围的“伤亡”,一些化工企业因为成本上升将可能转产或者破产。
同时,REACH法规是建立在欧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信息技术基础之上,它的实施将增加我国企业对欧盟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化学品的出口成本,影响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据专家估算,该法规的实施使对欧出口产品的成本提高5%以上,还会使欧盟进口产品的成本增加6%以上。
REACH体系将对欧盟市场的化工厂品和其下游纺织、轻工、机电等厂品种的化学品实施统一管理,将其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三个管理监控系统,因此拉开的“战线”之长、“阵地”之廣十分惊人,所有带有化学品的商品都涵盖其中。预计将会涉及到三万多种化学品,以及300至500万种含有化学物质的商品,包括汽车、手机、玩具、机电产品、家具、建材、包装物、纺织品等,进而对我国化工及下游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企业和商品在这场“战争”中首当其冲。广东是我国对欧盟出口的主要省份,2006年,广东对欧盟出口总额达420亿元,占全国对欧盟出口总额的25%。广东主要产品,如机电、纺织服装、塑料化纤等产品都含有化学成分,必须接受REACH法规的统一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将极可能丧失进入欧盟市场的机会。据初步估计,广东至少有上万种优势产品将受到波及。
一场消耗时间,精力和金钱的“对决”
REAcH法规的实施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可以说,这是一场时间的争夺战,这是一场让人疲于应付的消耗战,这同时也是一场需要金钱支撑的持久战。
按照欧盟的时间表,产量在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必须在3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00至1000吨的化学物质,必须在6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至100吨的必须在11年内完成注册,分阶段(1981年9月之前上市的物质)必须于2008年6月开始实行预注册,否则不能享受应有的过渡期,未能按期纳入REACH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销售。企业在2008年6月1日之前必须准备好预注册所需要的一切数据和资料,还需要在2012年来临之际,完成所有相关化学产品的注册、登记和许可,时间十分紧迫。
而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企业需要完成大量的工作和烦琐的操作程序。
企业不仅需要获得现有或者生成化学物质的理化、毒理学数据,知道如何共享数据,了解数据的知识产权问题,了解法规对于脊椎动物试验的规定,还要掌握如何准备技术卷宗、准备化学安全报告,准备提供给下游用户的化学安全数据单、暴露场景描述等文件。
对于生产出口高度关注化学品的企业,不仅数据信息要求高,还要了解如何准备替代方案,如何进行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等等。
此外,REACH法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需要专人跟踪了解实施细则的颁布,由此评估REAcH法规带来的实际影响。这些都对企业的精力、人才的配置、时间的延长提出更高的要求。
REACH法规遵循“没有数据、没有市场”的原则。化学物质的安全特性必须有实验数据的支持,企业必须通过数据来获得欧盟市场的准入。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欧盟REACH法规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这就意味着出口企业必须在欧盟认可的国外监测检验机构进行化学物质的监测,数据才被认可。据欧盟方面估算,每一种现有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为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为57万欧元。
对于占中国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而言,有多少能轻松自如地负担起检测的成本,一位专门负责出口商品成分检测的佛山某部门人员告诉记者,佛山企业普遍对高昂的检测费用感到很大的压力,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考虑联合起来检测,共同分摊检测的成本。
一场以企业为主的联合“应战”
在2004年1月欧盟向世贸组织作REACH法规提案通报的那一刻,中国政府就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一场“战争”即将上演。
坐以待毙不如全力迎战。随后,商务部牵头组织多部门成立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工作小组,开展课题调研、企业问卷和实地调查、法规立法信息收集、商讨对策等工作,以求在有限的时间内组织应对。
目前,商务部在组织编写《企业如何应对REACH指导手册》,不久的将来会发放给行业和企业,使他们在准备数据、技术卷宗、化学品安全报告等方面得到技术指导。
另外,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已经初步建立了中国的REACH法规咨询平台(HELPDESK),网址为:http://www.reach-helpdesK.cn,企业可以从上面了解许多REACH法规的信息。
今年6月8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还前往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所在地赫尔辛基,准备在当地设立代理注册机构,以帮助中国企业在欧盟注册化学品。
无论政府和行业协会提供何种服务,企业才是“应战”的主体,因为REACH法规要求每个企业都要注册,都要了解自己生产的化学品的安全特性。
生产企业除了需要获得数据,还需要在了解生产经营使用的化学品安全特性的基础上-制定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对于下游用户来说,需要配合上游企业提供化学品用途的信息、暴露场景的信息,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在上下游链条上的流动传播。以上的要求必然会带来化学行业以及上下游行业多方面的变化,包括产业的升级换代、生产研发、经营理念的改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等。
一场需要企业步步为营的“备战”
第一,企业按照REACH法规和欧盟相关规定,确定生产或者进口的物质类别。首先可以从httD://ecb.jre.it/esis/index查询欧盟化学品分类和目录代码,然后了解化学品物质的标签分类,还要对REACH法规中对不同物质的定义有所了解。其中要注意的是与中国生产商密切相关的几种物质:分阶段 物质和通报的物质。
大部分分阶段物质需要预注册。预注册关系到数据注册权的归属,非常重要。企业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申请注册;然后到欧盟REACH法规指定的交换论坛交换数据,因为注册的费用高昂,企业之间共享数据可以分摊费用。
而通报的物质普遍存在于中国出口欧盟的商品中,例如出口的家具或者玩具释放出表面涂料等物质,这些释放的物质就必须通报。
第二,对于那些REACH法规中定义为分阶段注册物质的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于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积极与欧盟进口商一起参与分阶段物质的预注册以及物质交换论坛;对于那些REACH法规中定义为非分阶段物质的化学品生产或出口企业:直接按照程序参加注册。
第三,积极与欧盟进口商联系,确认REACH法规规定的自己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角色和相对应所需提交的有关化学品各项具体数据信息、实验报告等,便于化学品的顺利注册。
第四,确认哪些是豁免注册物质。例如企业一年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在一吨以下,或者配制品和物品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在一吨以下,均可豁免注册。
第五,需要确认生产的化学物品是否需要评估、是否被授权、是否被限制,确认之后企业需相应地准备接受评估、授权和限制的过程。
第六,如果企业对评估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下属具体的委员会提请申诉,申诉无果可以向欧盟法院申请最后的仲裁。
一场需要权衡考量的“博弈”
战争就是一场博弈,企业进行化学品注册也是战争中的一场重要的战役,也需要有博奔的思维。
REACH法规规定,只有三类主体才有注册的资格,首先是欧盟生产商、欧盟进口商、非欧盟生产商和进口商指定的欧盟境内惟一代理人。中国企业没有注册权,只能通过以上三种主体进行注册,需要从各方面进行考量才能做出最佳的选择。
选择一:人为地创造免除注册的条件
如果企业针对一些相对数量较小,非长期向欧盟出口,化学品年出口量在十吨以下,与欧盟多家进口商进行贸易,每家欧盟进口商每年进口不满一吨,就可以满足豁免注册。对企业而言,这种选择积极简便,即可严格执行法规,又不会增加太高的贸易成本。
然而,中国企业必须确保每一家合作的欧盟进口商全年进口化学品总和不超过一吨(包括从其他生产商渠道进口量),因此过程比较复杂和烦琐。除此以外,这种豁免注册的选择只适用于小量向欧盟出口的企业,而且牵扯到对多方的贸易谈判,操作起来也比较麻烦。
选择二:在欧盟境内设置分支机构
大型的企业或者出口贸易商可以考虑在欧盟境内设置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让其在欧盟从事母公司的化学品注册登记。
这种做法有利于企业对商业秘密进行控制,分支机构可以代表母公司控制其出口到欧盟产品的整个供应链条,具有一定的贸易优势,可以控制多达几十家的经销商。另外,企业如果将商品返销给国内的下游用户,该下游用户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可以免于注册登记。
这种做法运作起来周期较长,同时需要企业承担高昂的各方面专业人员培养成本。此外,因为欧洲的物价因素,分支机构的运行费用相对比较高。而且,出于竞争和数据保密的原因,其他国内的同行企业难以放心地委托该机构代理在欧盟境内的注册登记,分支机构以收取代理费来降低机构运行成本不太现实。
选择三:由欧盟进口商进行注册登记
常年向欧盟境内的固定客户大量出口产品,可考虑由欧盟进口商来进行注册登记,这样可以免除国内企业研读繁杂的法规和文件。
然而,企业在与欧盟进口商的谈判中可能面临较多的附加条件,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另外,企业将自己的产品信息全部向欧盟进口商公开,可导致商业秘密的泄漏。今后随着贸易的开展,可能会长期受制于对方。
选择四: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作为惟一的代理人在欧盟注册登记
REACH法规规定,该惟一的代理人必须是欧盟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是欧盟境内的设有法人机构的第三国注册代理方。
代理方均为第三方机构,可以与企业签订商业机密保密协议,并提供专业人士为企业遇到的各种情况做出方案和解决问题,让企业避免受到贸易中的不良影响,维持原来的贸易渠道不变。
此外,企业可以从第三方代理机构中得到更多共享数据的机会,降低数据注册的成本。第三方代理機构同时代理多个企业的同类产品,信息量会大,数据量会很大,多家企业共享成本会降低。
选择五:经第三国转口豁免注册
一些企业可以考虑将自己的产品出口到第三国,再由该国某个已经通过欧盟法规注册的进口商出口到欧盟。企业可以避免烦琐的注册手续,降低产品的出口成本,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自己在出口贸易中受到的法律影响。
但是出于注册费用的高昂,第三国的进口商会在谈判中提出苛刻不合理的要求,中国企业可能会处于劣势。另外这种做法增加了转口流通环节,浪费时间和资源,也容易让企业丧失在欧盟市场的优势和地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