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棒、法律及服从

来源 :作家·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echao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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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人们一般将之视作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小说典范。本文拟从人兽、生物遗传、环境决定论、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等角度分析小说中强烈的自然主义色彩。
  关键词:《野性的呼唤》 杰克·伦敦 自然主义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19世纪下半叶,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和阶级矛盾的加剧,法国社会各种哲学思潮风起云涌。受实证主义、遗传学说和决定论的影响,自然主义在法国诞生。左拉被认为是自然主义小说的奠基人和代表人物,他在《实验小说论》一文中提出了其自然主义文学主张,认为自然主义文学创作应以科学实验的方法按生物学规律描写人,忠实地记录生活的各个方面。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主义文学传入美国,杰克·伦敦被认为是典型的自然主义作家,《野性的呼唤》是其代表作,小说中有这么一段描述:
  他从此懂得了一个道理:在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他接受了这次教训,以后一辈子也没有忘记。那大棒是一种启示,是他学习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的入门课,他是迎面接受了这堂课的……他看着一次又一次的暴力表演,对那教训的体会也就越来越深刻: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虽然未必能跟他和解。
  这是巴克被米勒法官家的花匠助手曼纽埃尔贩卖,沦入狗贩子“红绒线衣”人后上的“第一课”。由此,巴克明白了适者生存的法则,领悟到“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这正是自然主义色彩最逼真的写照。
  二 人兽——超人的形象
  自然主义文学追求“真实感”,作家倾心于对平淡生活的真实描写,不希望制造波澜起伏的戏剧情节。在文学叙事中,作家放弃对道德进行判断的角色,进而注重和加强对生命本能的描述,因而,在自然主义文学作品中呈现出多面的、复杂的和矛盾的人物形象。善良与邪恶、高贵与下贱、真诚与虚伪等这样一些截然对立的道德命题不再存在。体现在具体的文学作品上,小说的人物充满了原始的“兽性”,“人兽”形象在自然主义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
  在塑造“人兽”人物形象方面,杰克·伦敦是一位成功的作家。杰克·伦敦一生经历坎坷,遍尝生活的苦涩,但他聪颖好学,在辍学打工的日子里还坚持去奥克兰图书馆借书阅读。正是在这段艰难困苦的时期,他不仅学习了文化知识,还接受许多新的思想和学说。此时,尼采的超人哲学在年轻人中大有市场。尼采在他所著的《查拉图什特拉如是说》一书中创立了其“超人学说”理论,尼采的“超人”体魄健壮,意志坚强,无所不能,是一种“强人”。杰克·伦敦对此极为推崇。因自己出生贫寒,屡遭欺压,又目睹社会之不公,杰克·伦敦欲借“超人”来批判社会的腐败和传统道德的虚伪。
  杰克·伦敦的小说有关于克朗代克北方淘金故事、海洋斗争故事、铁路流浪故事,无论哪个类别的故事,他总是给自己的作品创造一个“强人”——充满生命本能的人。《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忍受饥饿、孤独、寒冷和死亡的威胁,凭着顽强的意志和决心,一步一个血印在荒山野地前行。为了生命,他扔掉了本来孜孜以求的金沙,将数根火柴视作生命的希望珍藏在胸口。艰难的跋涉中他几次昏厥倒地,有一次竟被一只同样饿昏的垂死之狼抓住,是“强人”的力量使淘金者艰难地翻身爬上饿狼的背脊,咬断了狼的喉管,吸食了狼血,救了自己,又获取了力量。列宁对此小说极为欣赏,据说在病榻上他还让人给他念《热爱生命》。《海浪》中的拉森也是一个“强人”,他高大、威严、凶残,让人深切地体会到他就是力量的化身。“在只能允许一个生命存活的地方,上帝却撒下了数以千计的生命,所以生命就要吃生命,直到最强、最贪婪、而又最野蛮的生命留下来为止。”在这种思想理念的驱使下,拉森成了“魔鬼号”上的真正魔鬼,他无恶不作,而整个“魔鬼号”船也成了野兽出没的原始丛林,尖牙利齿成了横行霸道的通行证,吃与被吃成了见怪不怪的常态。
  在自然主义作家笔下,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为同一规律所支配,所有的人在本质上没有很大的区别,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种类于普通生物的存在。纵观文学发展的历程,无论是伊索寓言还是浪漫主义童话,作家的创作理念和模式历经了沧海桑田的变化,但是其作品中对动物的处理莫不与人相关,写的是动物,“喻”的是人。动物只是作家“说事”的道具,是服务于文学叙事的一种工具。杰克·伦敦擅长于写动物,尤其是喜欢写“狼”,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在杰克·伦敦笔下,人与动物的区别已变得极其模糊,阅读其动物小说,许多评论家甚至认为人就是动物,一种充满野性的、像狼一样的动物。人的诸多心理活动、思想变化、邪恶本性,等等,杰克·伦敦借助于动物将其淋漓尽致地加以呈现,人兽也就成了他表达超人形象的一个理想载体。
  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是一个完美的超人形象,他(与其说是“它”,还不如用“他”更符合作者的意图)威严——“这片世界是巴克的天下……他在狗群中威严地行走,从来不把土次和伊萨伯尔放在眼里,因为他是大王,是米勒法官领地上所有爬着走、匍匐着走、飞着走的生物大王,连人也在内”;他强壮——“他们人人都需要狗,肌肉暴突能干活的狗,有厚而长的毛能经得起霜冻的狗”,事实是,巴克被“选中”了。“狩猎和类似的户外活动控制了他的脂肪,锻炼了他的肌肉,对水的兴趣也保持了他的健康”,“他的发展很快。他的肌肉变得坚如钢铁,对一般的痛苦已经满不在乎”;他顽强、坚忍、无所不能,在不屈不挠的生存斗争中充满着凶猛残忍的野性。为了争夺排头狗的地位,他和斯匹茨的较量以他胜利告终;追杀雪兔,他展示了非凡的体能和智能,领跑追杀队伍;为了报答恩人索恩顿,他为恩人赢得了一千六百元,将恩人拯救于激流之中,为恩人报仇,杀尽了来犯的伊哈人。《野性的呼唤》通篇描述了超人巴克生存、斗争、胜利的完美故事,留下了自然主义作家受尼采超人哲学影响的痕迹。
  三 生物遗传与环境决定论
  从生物遗传和环境决定论的角度去寻找巴克的表现行为和内在动因,这是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自然主义创作范式惟妙惟肖的运用。自然主义在思想上受到实证主义、遗传学说和决定论的深刻影响。法国文学评论家泰纳(1828-1893)明确提出了自然主义理论,并认为“种族、环境、时代”是自然主义文学理论的三个要素。左拉认为遗传是“自然史的全部哲学所在”。自然主义作家将自然科学的理论搬到文学创作中,从生理的角度去表现人,从环境的角度去理解人,从而得出结论:支配事物的决定因素是遗传和环境。
  巴克出身显赫,父亲是一条圣伯纳大种狗,母亲是一条苏格兰牧羊犬,“巴克既不是宠物,也不是猎狗,但这片天地却是他的”,“一百四十磅体重加上优裕的生活和普遍的尊重养成了他的尊严,使他带上了十足的王室气派”。奥地利动物行为学家劳伦兹根据研究得出结论,早在猎鱼时代,人类就驯服了狗的祖先——狼。巴克是条狗,但杰克·伦敦总是设法给他投上狼的影子,显示出狼的本性。“他的嘴是长长的狼嘴,只是比任何狼的嘴都要大;他的头有点宽,是个大型的狼头”。巴克本来生活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山谷的一幢大房子里,人们称它法官米勒家。它远离大路,绰约坐落于树木之中,透过树木,能隐隐约约看见围绕在房子四周的那条宽阔阴凉的走廊”。但,一旦被抛入冰天雪地的克朗代克地区,他挨饿、受打,甚至随时受到死亡的威胁,体重一下子从一百四十磅降到一百一十磅。一次次地被棒打、被陷害、被惊吓,巴克变聪明了,甚至狡猾了,为了生存,他必须适应环境。
  在自然主义看来,是遗传决定了事物的本性,是环境促成了本性的爆发。巴克一步步陷入生存环境的极端,若不是索恩顿愤慨之下救下巴克,巴克或许已经葬身冰窟之中。越是险恶的环境越能激发杰克·伦敦笔下“强人”的生命本能,越能显示其旺盛的生命力。他变狡猾了,“与其反抗倒不如改过为好”;他学会偷窃了,“他并不把抢夺食物当做有失体面”;他的发展(或者倒退)很快,“(他)什么都能吃,不管多么恶心,多难消化”;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巴克身上原本就很强烈,雪橇路上严酷的条件又使得这种习性不断地发展了。于是,巴克敢于挑战“权威”斯匹茨,并把它挑下马;巴克“紧追印第安人不舍,在他们穿过树林时把他们像鹿一样拖翻……他杀人了,杀了最高贵的猎物,他是面对着大棒与獠牙的法律杀掉人的”。杰克·伦敦描写巴克猎杀老公鹿的情景更是让人寸断肝肠,觉得残忍无比,“狼”性十足。那公鹿有六英尺高,是巴克所能找到的最可怕的对手。但巴克一步步逼近它,把它与群鹿隔开,从白昼到黄昏再到黑夜,就这么一直拖累它,不让他吃到嫩叶或柳芽,更不让它有机会解除它即将燃烧的烦渴,终于在第四天的末尾把那巨大的公鹿拖翻了。而作为巴克本身,隐藏在他体内对远古祖先的记忆在幻觉中或在睡梦中时时出现,曾经养育他的文明阳光之地却变得越来越模糊。一直潜伏在巴克身上的“集体无意识”日渐鲜明,与祖先相似的生存环境激活了他的本能,他终于回归到自己的祖先——狼群中。
  四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自然主义文学从法国传入美国后又深受自然和社会科学的影响。19世纪下半叶,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尼采的超人学说以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盛行于美国文学界。达尔文的进化论明确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这种理论使当时的自然主义作家意识到人的地位被降低了,人的生活可以被简化为“适者生存”的斗争,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活生生的“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杰克·伦敦深受这些思潮的影响,他把小说的主角巴克置于一个自然主义小说的理论实验室,让他在一个充满残酷斗争的“丛林世界”里“适者生存”。杰克·伦敦将达尔文的理论“具体化、典型化、戏剧化”了。巴克从一个文明中心被抛入一个野蛮中心,那里冰天雪地,人迹罕至,法律和道德鞭长莫及,一切生命都处于朝不保夕之中。初入狗贩子手中,“红绒线衣”人的大棒教会了巴克适者生存的道理。育空河的冰雪世界迫使巴克学会了为自己做巢入睡,这只养尊处优的南方狗渐渐适应了冰冷刺骨的北方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残忍的主人,巴克不断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环境,凭着坚强的意志,他适应了难吃难消化的食物,甚至忍受了饥饿的折磨。巴克改变了过去特有的洁癖,进餐也变得不文雅了,“他不知不觉地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吃或被吃,杀或被杀,这是巴克面临的选择。所以巴克不惜一切代价去争斗、去残杀,否则被淘汰的将是他自己。荒野里的雪兔,巴克不愿放弃;排头狗的地位,巴克不能拱手让人;还有公鹿、哈伊人,等等,巴克一个个将他们攻克,因为“弱肉”就要被“强食”,只有适者才能生存。
  五 结语
  杰克·伦敦于1897年和姐夫一起去克朗代克淘金,因此亲历了北疆探险的艰辛,感悟了诸多人生真谛,表示“我必须写一则人与一条狼狗的震撼人心的故事”。于是,只是一个多月的时间,作者就完成了《野性的呼唤》的写作。小说一发表,好评如潮。小说故事紧凑,情节曲折,发展自然,有极强的吸引力。在于无声处完美地融入了自然主义哲学话语,反映了杰克·伦敦所处时代的一些思想观念,对自然主义文学的哲学思潮作了生动而具体的诠释。
  
  参考文献:
  [1] 杰克·伦敦,孙法理译:《野性的呼唤》,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2] 方成:《美国自然主义文学传统的文化建构与价值传承》,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3] 曾繁亭:《文学自然主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4] 郑克鲁:《外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5] 朱宝荣:《杰克·伦敦狗的小说与自然主义》,《荆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6] 虞建华:《杰克·伦敦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简介:施建华,男,1966—,浙江海盐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外国文学、翻译学,工作单位:浙江传媒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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