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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围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及《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内容,聚焦红河州“七个贫困县+三个示范区+一个试点地区”金融支持情况,梳理总结了金融支持叠加成效,分析了当前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和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对策
一、红河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践及成效
(一)红河州总体情况
红河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辖4市9县133个乡(镇),是聚居哈尼族、彝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民族自治州。截至2017年末,全州人口462.66万人,农村人口占比达68.16%,全州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3.27%。全州GDP为1478.57亿元,共有7个贫困县。
(二)红河州金融服务概况
1.信贷投入保持稳健增长。2017年末,红河州各项贷款余额1255.19亿元,比2015年增长25.72%。其中,涉农贷款余额增长26.3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增长1.29倍,金融支持“三农”力度保持稳健增长。
2.金融支持扶贫力度加大。2017年末,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49.85亿元,比2015年增长1.29倍,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余额达到13.73亿元。截至2018年6月末,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10.15亿元,惠及34个企业和农户15795人,金融助力扶贫效果明显。
3.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提升。2017年全州累计建成惠农支付服务点1474个,实现全州行政村全覆盖;2017年全州农业保险风险保障金额达到108.32亿元。
(三)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践及成效
1.积极探索,以实践谋发展
一是加强督导,突出政策先行。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联合督导,对4个深度贫困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督促整改,切实发挥金融精准扶贫实效。
二是牵线银企,搭建对接平台。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牵头国有银行深入4个深度贫困县开展项目融资对接,搭建政银企互动平台。截至2018年7月末,共完成项目对接153个,融资需求108亿元。
三是资源聚集,打造金融扶贫示范县。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全力支持红河县打造金融扶贫示范县,逐见成效。首先建立制度,全方位提供政策支撑。建立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红河县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产业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金融服务站协助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方案》等政策。其次拓展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开发扶贫再贷款撬动型、“线上+线下“型、“稻渔共作”型等多种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扶贫质效。再次聚集创新产品,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国库直补、国债下乡在深度贫困县首家实现,哈尼红米在建设银行网上“善融商城”首家售卖。
2.增量扩面,以发展促成效
一是拓展普惠金融,提升服务水平。第一,率先实现深度贫困县“扶贫资金直补到户”全覆盖。截至2018年7月末,四个深度贫困县通过国库直补扶贫资金653.12万元,惠及贫困群众5,166户。第二,率先取得国债下乡销量“零”突破。截至2018年7月末,红河州贫困乡镇国债销售金额107.25万元。第三,建档立卡户在惠农支付点交易时产生的手续费以现金方式直接减免。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延伸服务方式。第一,加大屏边“金猕贷”模式在全州的推广力度,已在弥勒、建水、绿春、元阳、蒙自等县市探索推进柑橘贷、紫陶贷、富农贷、乡村旅游贷、枇杷贷等产品。第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下沉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在泸西县积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指导农业银行发放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新型经营主体”模式的“乡村振兴贷”26笔,金额173.2万元;指导人保财险公司在泸西县开办人参果承保价格指数保险。第三,创建“稻鱼鸭”綜合种养示范区。截至2018年6月末,全州“稻渔共作”贷款余额3319万元,惠及327户农户。人民银行元阳县支行向元阳信用社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2,150万元定向支持“稻鱼鸭”综合种养,成功建立“全国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和“元阳梯田稻渔综合种养观光体验区”,直接带动671人脱贫。第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实现全国首例风险补偿机制的运用。
3.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生态建设
一是支持全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取得成效。截止2018年6月末,红河州绿色贷款余额86.8亿元,其中,红河州农业发展银行完成项下项目申报7个,发放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11.8亿元,项目建设总面积3.06万公顷。
二是支持特色小镇及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全州共14个特色小镇入选《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截至2018年6月末,特色小镇建设贷款9,761万元,累计投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40.75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4.6万人,有力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项目创新。2018年8月,全省首单绿色扶贫资产证券化项目——恒安电力绿色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落地红河州。
二、红河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精神缺失,金融机构内生动力不足
国有大型银行业机构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设立机构和网点,但金融机构服务主导思想仍以每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上级行的特定指标考核为驱动,缺少投身乡村发展主动性,内生动力不足。
(二)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农业瓶颈约束日益凸显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对239名农户和60家企业问卷调查显示:农户、农企生产方式单一、粗放,农业产业规模化、产业化、集中化程度低,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效应不明显等瓶颈约束。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单一,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要
人民銀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对239名农户和60家企业问卷调查显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金融综合服务发挥的作用明显不足,无法适应农业发展多样性的需要。
(四)乡村振兴保障机制不健全,发挥金融撬动作用受限
一是农业保险保障机制不健全,针对性保险辐射范围小。二是政府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金融杠杆撬动效应不突出。三是扶贫担保机制不健全,金融服务覆盖范围小。调查的60家企业反映融资难的主要原因:缺抵押物的企业占58.33%,缺担保的企业占56.67%,而红河州辖内仅有6家融资担保公司,远不能覆盖13个县市的担保服务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可得性。
三、红河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持续培育乡村精神,增强金融机构内生动力
乡村精神是乡村振兴的动力,金融机构必须培育乡村精神,将金融服务工作与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紧密结合,深入乡村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以小聚多,真正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使乡村振兴真正具有可持续的动力和后劲。
(二)统筹形成乡村产业发展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农业产业发展要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家庭分散经营的优势与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整合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集约化,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模式,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三)健全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杠杆撬动作用,在贫困地区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如引导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在边远山区增设普惠金融服务站和移动服务网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普惠金融服务站,增加“互联网+电商”功能。
(四)健全乡村振兴保障机制,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开发针对高原特色农业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保险险种。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撬动作用,提升扶贫小额信贷增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户、农企信用意识,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并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组建绿色农业基金,以有限的政府资金吸引和带动民间资金参与,撬动乡村振兴绿色金融。
作者简介:
兰佳,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
关键词: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对策
一、红河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践及成效
(一)红河州总体情况
红河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辖4市9县133个乡(镇),是聚居哈尼族、彝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民族自治州。截至2017年末,全州人口462.66万人,农村人口占比达68.16%,全州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3.27%。全州GDP为1478.57亿元,共有7个贫困县。
(二)红河州金融服务概况
1.信贷投入保持稳健增长。2017年末,红河州各项贷款余额1255.19亿元,比2015年增长25.72%。其中,涉农贷款余额增长26.3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增长1.29倍,金融支持“三农”力度保持稳健增长。
2.金融支持扶贫力度加大。2017年末,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49.85亿元,比2015年增长1.29倍,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余额达到13.73亿元。截至2018年6月末,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10.15亿元,惠及34个企业和农户15795人,金融助力扶贫效果明显。
3.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提升。2017年全州累计建成惠农支付服务点1474个,实现全州行政村全覆盖;2017年全州农业保险风险保障金额达到108.32亿元。
(三)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践及成效
1.积极探索,以实践谋发展
一是加强督导,突出政策先行。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联合督导,对4个深度贫困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督促整改,切实发挥金融精准扶贫实效。
二是牵线银企,搭建对接平台。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牵头国有银行深入4个深度贫困县开展项目融资对接,搭建政银企互动平台。截至2018年7月末,共完成项目对接153个,融资需求108亿元。
三是资源聚集,打造金融扶贫示范县。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全力支持红河县打造金融扶贫示范县,逐见成效。首先建立制度,全方位提供政策支撑。建立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红河县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产业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金融服务站协助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方案》等政策。其次拓展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开发扶贫再贷款撬动型、“线上+线下“型、“稻渔共作”型等多种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扶贫质效。再次聚集创新产品,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国库直补、国债下乡在深度贫困县首家实现,哈尼红米在建设银行网上“善融商城”首家售卖。
2.增量扩面,以发展促成效
一是拓展普惠金融,提升服务水平。第一,率先实现深度贫困县“扶贫资金直补到户”全覆盖。截至2018年7月末,四个深度贫困县通过国库直补扶贫资金653.12万元,惠及贫困群众5,166户。第二,率先取得国债下乡销量“零”突破。截至2018年7月末,红河州贫困乡镇国债销售金额107.25万元。第三,建档立卡户在惠农支付点交易时产生的手续费以现金方式直接减免。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延伸服务方式。第一,加大屏边“金猕贷”模式在全州的推广力度,已在弥勒、建水、绿春、元阳、蒙自等县市探索推进柑橘贷、紫陶贷、富农贷、乡村旅游贷、枇杷贷等产品。第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下沉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在泸西县积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指导农业银行发放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新型经营主体”模式的“乡村振兴贷”26笔,金额173.2万元;指导人保财险公司在泸西县开办人参果承保价格指数保险。第三,创建“稻鱼鸭”綜合种养示范区。截至2018年6月末,全州“稻渔共作”贷款余额3319万元,惠及327户农户。人民银行元阳县支行向元阳信用社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2,150万元定向支持“稻鱼鸭”综合种养,成功建立“全国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和“元阳梯田稻渔综合种养观光体验区”,直接带动671人脱贫。第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实现全国首例风险补偿机制的运用。
3.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生态建设
一是支持全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取得成效。截止2018年6月末,红河州绿色贷款余额86.8亿元,其中,红河州农业发展银行完成项下项目申报7个,发放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11.8亿元,项目建设总面积3.06万公顷。
二是支持特色小镇及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全州共14个特色小镇入选《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截至2018年6月末,特色小镇建设贷款9,761万元,累计投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40.75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4.6万人,有力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项目创新。2018年8月,全省首单绿色扶贫资产证券化项目——恒安电力绿色水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落地红河州。
二、红河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精神缺失,金融机构内生动力不足
国有大型银行业机构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设立机构和网点,但金融机构服务主导思想仍以每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上级行的特定指标考核为驱动,缺少投身乡村发展主动性,内生动力不足。
(二)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农业瓶颈约束日益凸显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对239名农户和60家企业问卷调查显示:农户、农企生产方式单一、粗放,农业产业规模化、产业化、集中化程度低,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效应不明显等瓶颈约束。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单一,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要
人民銀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对239名农户和60家企业问卷调查显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金融综合服务发挥的作用明显不足,无法适应农业发展多样性的需要。
(四)乡村振兴保障机制不健全,发挥金融撬动作用受限
一是农业保险保障机制不健全,针对性保险辐射范围小。二是政府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金融杠杆撬动效应不突出。三是扶贫担保机制不健全,金融服务覆盖范围小。调查的60家企业反映融资难的主要原因:缺抵押物的企业占58.33%,缺担保的企业占56.67%,而红河州辖内仅有6家融资担保公司,远不能覆盖13个县市的担保服务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可得性。
三、红河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持续培育乡村精神,增强金融机构内生动力
乡村精神是乡村振兴的动力,金融机构必须培育乡村精神,将金融服务工作与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紧密结合,深入乡村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以小聚多,真正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使乡村振兴真正具有可持续的动力和后劲。
(二)统筹形成乡村产业发展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农业产业发展要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家庭分散经营的优势与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整合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集约化,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模式,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三)健全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杠杆撬动作用,在贫困地区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如引导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在边远山区增设普惠金融服务站和移动服务网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普惠金融服务站,增加“互联网+电商”功能。
(四)健全乡村振兴保障机制,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开发针对高原特色农业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保险险种。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撬动作用,提升扶贫小额信贷增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户、农企信用意识,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并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组建绿色农业基金,以有限的政府资金吸引和带动民间资金参与,撬动乡村振兴绿色金融。
作者简介:
兰佳,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