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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处于初級发展阶段,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集中在养老机构的经营环节,对其筹资、投资等方面的缺乏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具有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利润低等特点,其行业本身对资本的吸引力就低,资本的分布也极其不均衡。本课题将重点研究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社区
当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养老服务主体发展不均衡;部分优惠政策享受门槛过高;税收优惠力度不足,且缺乏针对性;税收优惠的管理缺位等。因此重新审视和建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体系,完善优惠政策保障机制,通过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用税收政策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当前需要认真研究和高度关注的迫切问题。
一、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优惠对象主要倾斜于养老机构, 不利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依照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不同, 我国的养老服务可以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大类。据调查, 目前97%的老年人是在家中养老或者从社区购买公共养老服务。但是, 现行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养老机构领域, 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缺乏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
2.优惠政策多集中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不利于养老机构内部均衡发展。我国现行对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因其性质和提供服务种类的不同, 优惠对象与优惠内容主要偏向于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比较而言, 营利性养老机构当前仅享有少量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等方面并不能享受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那样的优惠政策。
3.不同属性的养老机构资源失衡。公办养老机构有政府财力支持,而民办养老机构因受资金限制,普遍存在医疗条件差、服务不专业等问题,导致资源闲置。此外,政策对公办养老机构“偏爱”,使得民办性质机构发展受阻。
二、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1.建立有效激励养老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养老产业不同业态所采用税收优惠形式、手段亦有所不同。税收优惠应探寻养老产业各业态中真正需要扶持的对象。以养老产品生产企业与旅游养老企业为例,前者面向多数老年群体,多为生活必需品,具有较强公益性;后者服务对象多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有别于老年弱势群体,公益性较弱。
养老机构税收优惠的目的有二:一是促进养老机构由福利性到市场型的转变,即调整营利性与非营利两大类养老机构之间的结构布局,逐步形成营利生机构为主、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为辅、公办机构提供兜底保障的结构设计。民办非营。二是促进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场中的生存与发展。
2.降低税收优惠条件以增强政策的广泛性
我国增强税收优惠的广泛性可以通过降低税收优惠条件来实现。一是政府可以对养老服务市场亟待发展和需求旺盛的产业降低税收优惠条件。政府可以通过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优惠待遇以公私合营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运营,既可以增加税收优惠也可以降低养老服务产品的价格。二是减少对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养老服务产品的限制。
个人、企业和团体等只要是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产品服务,可以考虑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一定程度的免征。对于经营养老服务业而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考虑给予减征照顾,并且以审核制进行认定,满足相关条件即可获得税收照顾。
我国目前多采用直接式的税收优惠方式,这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美国税种丰富,税收优惠形式众多,所以在税收优惠方式方面我们可以充分学习美国的优惠税种及方式。一是在直接式的税收优惠方式基础上,增加间接式的税收优惠方式,如加计扣除等;二是设计与改革开放原则相吻合的税收政策,综合使用优惠税率和优惠税额的形式,来增加我国税收优惠方式的多样性,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
3.改进税收优惠方式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
我国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需结合养老服务业各阶段特点,实施针对性强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筹资阶段的税收优惠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投资阶段开展税收优惠,促进养老服务业的不断完善。三是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对养老服务企业的利益所得进行税收优惠。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着难以获得利润的困境。因此,对养老服务企业的利润要在保证其基本所得的情况下,对于超额利润征收所得税进行减免,同时还要保障养老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专家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出发,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研究分析。一方面,许多学者较为充分地讨论了目前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另一方面,也有较多学者对各国政府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论述。尽管现有研究有助于理解目前养老服务业需求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且有助于把握目前我国针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然.促进养老服务供给的财政政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7.
[2]刘梦凡. 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税收政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9.
[3]郑军,蒋成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美国经验及启示[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42(01):79-84.
[4]程辉.养老机构可享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J].税收征纳,2019(05):47-48.
[5]祝慧翠.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8.
[6]苑新丽,冀政宇,孙珍珍.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J].山西财税,2018(10):51-53.
[7]孙珍珍.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7.
[8]杨复卫.税收优惠激励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效果评估[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1(04):68-75.
作者简介:张东晓,出生日期:1998.03.11,性别:女,籍贯:甘肃省兰州市,民族:汉,学历:本科,专业 税收学
辽东学院 辽宁 丹东 118000
关键词: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社区
当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养老服务主体发展不均衡;部分优惠政策享受门槛过高;税收优惠力度不足,且缺乏针对性;税收优惠的管理缺位等。因此重新审视和建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体系,完善优惠政策保障机制,通过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用税收政策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当前需要认真研究和高度关注的迫切问题。
一、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优惠对象主要倾斜于养老机构, 不利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依照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不同, 我国的养老服务可以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大类。据调查, 目前97%的老年人是在家中养老或者从社区购买公共养老服务。但是, 现行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养老机构领域, 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缺乏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
2.优惠政策多集中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不利于养老机构内部均衡发展。我国现行对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因其性质和提供服务种类的不同, 优惠对象与优惠内容主要偏向于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比较而言, 营利性养老机构当前仅享有少量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等方面并不能享受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那样的优惠政策。
3.不同属性的养老机构资源失衡。公办养老机构有政府财力支持,而民办养老机构因受资金限制,普遍存在医疗条件差、服务不专业等问题,导致资源闲置。此外,政策对公办养老机构“偏爱”,使得民办性质机构发展受阻。
二、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1.建立有效激励养老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养老产业不同业态所采用税收优惠形式、手段亦有所不同。税收优惠应探寻养老产业各业态中真正需要扶持的对象。以养老产品生产企业与旅游养老企业为例,前者面向多数老年群体,多为生活必需品,具有较强公益性;后者服务对象多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有别于老年弱势群体,公益性较弱。
养老机构税收优惠的目的有二:一是促进养老机构由福利性到市场型的转变,即调整营利性与非营利两大类养老机构之间的结构布局,逐步形成营利生机构为主、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为辅、公办机构提供兜底保障的结构设计。民办非营。二是促进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场中的生存与发展。
2.降低税收优惠条件以增强政策的广泛性
我国增强税收优惠的广泛性可以通过降低税收优惠条件来实现。一是政府可以对养老服务市场亟待发展和需求旺盛的产业降低税收优惠条件。政府可以通过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优惠待遇以公私合营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运营,既可以增加税收优惠也可以降低养老服务产品的价格。二是减少对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养老服务产品的限制。
个人、企业和团体等只要是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产品服务,可以考虑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一定程度的免征。对于经营养老服务业而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考虑给予减征照顾,并且以审核制进行认定,满足相关条件即可获得税收照顾。
我国目前多采用直接式的税收优惠方式,这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美国税种丰富,税收优惠形式众多,所以在税收优惠方式方面我们可以充分学习美国的优惠税种及方式。一是在直接式的税收优惠方式基础上,增加间接式的税收优惠方式,如加计扣除等;二是设计与改革开放原则相吻合的税收政策,综合使用优惠税率和优惠税额的形式,来增加我国税收优惠方式的多样性,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
3.改进税收优惠方式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
我国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需结合养老服务业各阶段特点,实施针对性强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筹资阶段的税收优惠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投资阶段开展税收优惠,促进养老服务业的不断完善。三是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对养老服务企业的利益所得进行税收优惠。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着难以获得利润的困境。因此,对养老服务企业的利润要在保证其基本所得的情况下,对于超额利润征收所得税进行减免,同时还要保障养老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专家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出发,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研究分析。一方面,许多学者较为充分地讨论了目前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另一方面,也有较多学者对各国政府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论述。尽管现有研究有助于理解目前养老服务业需求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且有助于把握目前我国针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然.促进养老服务供给的财政政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7.
[2]刘梦凡. 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税收政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9.
[3]郑军,蒋成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美国经验及启示[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42(01):79-84.
[4]程辉.养老机构可享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J].税收征纳,2019(05):47-48.
[5]祝慧翠.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8.
[6]苑新丽,冀政宇,孙珍珍.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J].山西财税,2018(10):51-53.
[7]孙珍珍.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7.
[8]杨复卫.税收优惠激励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效果评估[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1(04):68-75.
作者简介:张东晓,出生日期:1998.03.11,性别:女,籍贯:甘肃省兰州市,民族:汉,学历:本科,专业 税收学
辽东学院 辽宁 丹东 1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