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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打击窃电行为是电力企业持久的工作之一,但高科技的发展使得窃电分子甚嚣尘上,尤其是安装遥控器窃电给用电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本文通过遥控器窃电的一则案例对遥控器的工作原理进行解析,并提出了多种应对策略,供一线用电检查人员借鉴。
关键词 遥控器;窃电;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 TM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11-0153-01
1 反窃电现状(以河南地区反窃电工作为例)
河南省电力公司将反窃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政企协调、警企联动、共同打击窃电行为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的作用,提高反窃电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自2011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反窃电“飓风行动”,全省各供电公司共出动用电检查人员32 720人次,地方警力774人次,检查电力客户481 884户,共查获各类窃电、违章用电、计量故障等用户1 176户,其中已处理1 094户,追补电量1 123.91万千瓦时、电费734.85万元,收取用电违约金854.7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 589.64万元。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3起,立案17起,拘留(逮捕)12人。此次行动打击了窃电者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但也表现出了窃电分子利用高科技窃电的手段花样百出。
2 遥控器窃电案情分析
某市供电公司郊区供电所对辖区内一大型私营面粉加工厂最近三个月的抄见电量进行比对,发现九月份比八月份降低5 582千瓦时,十月份比九月份降低7330千瓦时,而该面粉厂三台10千伏配变总计
1 000+2×630千伏安容量,以前平均月用电量在35 000千瓦时-40 000千瓦时之间。是企业用电设施停产整修或产销形势不景气而降低了生产?或是有其他原因?用电检查人员到该厂座谈时厂领导一直报怨市场疲软、成本增加、面粉滞销等,但深入加工车间了解后发现产销形势较好,近期工人生产一直处于加班加点状态。由于该厂配变设施位于厂区内,检查人员当时并没有发现任何疑点,但经过与公安人员连续五天的蹲守,确定必存窃电嫌疑,于是深夜进入厂区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专用变压器高压计量箱门铅封螺丝中间断开为502胶粘接,计量表体铅封封丝断开后也用502胶粘接,用现场检查仪测试计量装置异常,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将计量表打开后发现表内装有三个遥控接收装置,经测试,遥控装置系对电表内用于计量的三只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流采样回路进行控制,致使电表无法正常计量(少计或不计电量),公安人员再次进行了现场确认和拍照取证,并从匆匆赶到现场的面粉厂专职电工身上搜出还未来得及转移的遥控操作板。经讯问,该户对窃电行为供认不讳,并在现场检查记录单中签字认可,随即被公安机关刑拘,窃电的短时之快换来的将是长期的囹圄之苦。
3 窃电案例处理方案
对照《供电营业规则》有关窃电的条款,该面粉厂的行为属于窃电类型第5条“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根据现场查获的人证、物证(照片和摄像),用户对窃电事实进行了确认,按60天所窃电量补缴了电费56 096.66元,并承担补缴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共168 289.98元。
同时,该市公司郊区供电所领导带队对所属营业区内的专变计量箱进行了重点巡视,详查疑点,并全部重新更换了新型铅封,还规定在对客户工程验收时要尽全力消除存在窃电可能的隐患,并且要求每季度对计量箱和电能表的铅封进行定期普查以防发生类似窃电事件。
4 遥控器窃電的对策
遥控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信号接收及控制部分,该部分是一个整体并且体积较小,由工作电源、信号接收、控制器等组成,一般安装在计量装置的计量回路中、电表内部、互感器箱内等。
2)手持信号发射部分,与常见的车辆遥控相似。该遥控器一旦安装,一般由专人值守,手持信号发射部分发出信号,使控制器工作,对计量装置的某个部位进行控制,达到窃电目。例如:对单相电表的计数器进行控制,主要是控制计数器步进电机的信号电源,遥控器工作时将步进电机的信号电源切断,使计数器无法记录电能。
由于此时的表计误差等均正常,且有专人值守,一旦发现检查,使遥控器恢复,很难查出。由于目前使用的锁及封印的防伪和防复原性还需要提高,窃电者一旦加装遥控器,单从锁及封印角度不好辨认,很难确定是否加装了遥控器。同理,遥控器还可以对单、三相电表的电流、电压采样回路进行控制、单相电表的内部零线进行控制、计量装置的互感器、电压、电流回路进行控制等。
针对此类相近于高科技的遥控器窃电现象,主要检查有如下几种
方法。
1)经济分析法。主要是根据线路段、台区线损情况、产品单耗等进行分析,逐步排查,锁定目标。
2)电量比对法。根据电量是否突变、使用的电气容量、用电季节电量波动和现场测量负荷进行电量估算、以及主副表电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比对。
3)采集系统法。利用采集系统数据,对负荷、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参数以及曲线图进行分析比对。
4)直观检查法。望 、闻、问、切,重点加强痕迹检查(封印、封签、胶印、外壳、视窗等)、以及盯守、放线、同型号电表称重等进行检查。
5)仪器检查法。利用电流表、电压表、相位表、计量装置故障检查仪、变比测试仪、瓦秒法、强磁检查、遥控器扫描仪等进行检查。
另外,对窃电日数的认定上还需要多做工作。因为窃电日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窃电价值的大小,而现实中的现象是确切的窃电日数都很难查清。《供电营业规则》第103条第三款规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但这属于典型的推定取证做法,往往得不到司法部门的采信。尽管有些地方立法对这种计算方法予以肯定,可是在实践中执行起来困难比较大,窃电者往往故意隐瞒确切的窃电时间,只承认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了窃电,这给在罪与非罪的定性上造成很大困难。如果按照规定推算窃电价值,窃电者尤其是一些窃电大户对于窃电价值的计算争议很大。窃电者会举出种种证据,强调刚开始窃电,时间很短,由此算出的窃电量则非常少。这就需要反窃电工作人员收集相关的客户资料,如:电费发票、用电负荷、生产(生活)情况等,从这些相关资料中找出可疑点(由于窃电而发生的变化),从而确定具体的窃电日数,计算出准确的窃电价值,让窃电者受到应有的处罚。目前,《河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正由立法机关向社会征集意见并进入修改审核阶段,不久即将正式出台,其中对查处窃电方面专门列为一个章节,必将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参考文献
[1]伏顺德,张晓勇.警惕,落网的硕鼠竟开溜[J].农村电工,2005,13(6):17.
关键词 遥控器;窃电;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 TM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11-0153-01
1 反窃电现状(以河南地区反窃电工作为例)
河南省电力公司将反窃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政企协调、警企联动、共同打击窃电行为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的作用,提高反窃电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自2011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反窃电“飓风行动”,全省各供电公司共出动用电检查人员32 720人次,地方警力774人次,检查电力客户481 884户,共查获各类窃电、违章用电、计量故障等用户1 176户,其中已处理1 094户,追补电量1 123.91万千瓦时、电费734.85万元,收取用电违约金854.7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 589.64万元。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3起,立案17起,拘留(逮捕)12人。此次行动打击了窃电者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但也表现出了窃电分子利用高科技窃电的手段花样百出。
2 遥控器窃电案情分析
某市供电公司郊区供电所对辖区内一大型私营面粉加工厂最近三个月的抄见电量进行比对,发现九月份比八月份降低5 582千瓦时,十月份比九月份降低7330千瓦时,而该面粉厂三台10千伏配变总计
1 000+2×630千伏安容量,以前平均月用电量在35 000千瓦时-40 000千瓦时之间。是企业用电设施停产整修或产销形势不景气而降低了生产?或是有其他原因?用电检查人员到该厂座谈时厂领导一直报怨市场疲软、成本增加、面粉滞销等,但深入加工车间了解后发现产销形势较好,近期工人生产一直处于加班加点状态。由于该厂配变设施位于厂区内,检查人员当时并没有发现任何疑点,但经过与公安人员连续五天的蹲守,确定必存窃电嫌疑,于是深夜进入厂区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专用变压器高压计量箱门铅封螺丝中间断开为502胶粘接,计量表体铅封封丝断开后也用502胶粘接,用现场检查仪测试计量装置异常,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将计量表打开后发现表内装有三个遥控接收装置,经测试,遥控装置系对电表内用于计量的三只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流采样回路进行控制,致使电表无法正常计量(少计或不计电量),公安人员再次进行了现场确认和拍照取证,并从匆匆赶到现场的面粉厂专职电工身上搜出还未来得及转移的遥控操作板。经讯问,该户对窃电行为供认不讳,并在现场检查记录单中签字认可,随即被公安机关刑拘,窃电的短时之快换来的将是长期的囹圄之苦。
3 窃电案例处理方案
对照《供电营业规则》有关窃电的条款,该面粉厂的行为属于窃电类型第5条“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根据现场查获的人证、物证(照片和摄像),用户对窃电事实进行了确认,按60天所窃电量补缴了电费56 096.66元,并承担补缴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共168 289.98元。
同时,该市公司郊区供电所领导带队对所属营业区内的专变计量箱进行了重点巡视,详查疑点,并全部重新更换了新型铅封,还规定在对客户工程验收时要尽全力消除存在窃电可能的隐患,并且要求每季度对计量箱和电能表的铅封进行定期普查以防发生类似窃电事件。
4 遥控器窃電的对策
遥控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信号接收及控制部分,该部分是一个整体并且体积较小,由工作电源、信号接收、控制器等组成,一般安装在计量装置的计量回路中、电表内部、互感器箱内等。
2)手持信号发射部分,与常见的车辆遥控相似。该遥控器一旦安装,一般由专人值守,手持信号发射部分发出信号,使控制器工作,对计量装置的某个部位进行控制,达到窃电目。例如:对单相电表的计数器进行控制,主要是控制计数器步进电机的信号电源,遥控器工作时将步进电机的信号电源切断,使计数器无法记录电能。
由于此时的表计误差等均正常,且有专人值守,一旦发现检查,使遥控器恢复,很难查出。由于目前使用的锁及封印的防伪和防复原性还需要提高,窃电者一旦加装遥控器,单从锁及封印角度不好辨认,很难确定是否加装了遥控器。同理,遥控器还可以对单、三相电表的电流、电压采样回路进行控制、单相电表的内部零线进行控制、计量装置的互感器、电压、电流回路进行控制等。
针对此类相近于高科技的遥控器窃电现象,主要检查有如下几种
方法。
1)经济分析法。主要是根据线路段、台区线损情况、产品单耗等进行分析,逐步排查,锁定目标。
2)电量比对法。根据电量是否突变、使用的电气容量、用电季节电量波动和现场测量负荷进行电量估算、以及主副表电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比对。
3)采集系统法。利用采集系统数据,对负荷、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参数以及曲线图进行分析比对。
4)直观检查法。望 、闻、问、切,重点加强痕迹检查(封印、封签、胶印、外壳、视窗等)、以及盯守、放线、同型号电表称重等进行检查。
5)仪器检查法。利用电流表、电压表、相位表、计量装置故障检查仪、变比测试仪、瓦秒法、强磁检查、遥控器扫描仪等进行检查。
另外,对窃电日数的认定上还需要多做工作。因为窃电日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窃电价值的大小,而现实中的现象是确切的窃电日数都很难查清。《供电营业规则》第103条第三款规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但这属于典型的推定取证做法,往往得不到司法部门的采信。尽管有些地方立法对这种计算方法予以肯定,可是在实践中执行起来困难比较大,窃电者往往故意隐瞒确切的窃电时间,只承认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了窃电,这给在罪与非罪的定性上造成很大困难。如果按照规定推算窃电价值,窃电者尤其是一些窃电大户对于窃电价值的计算争议很大。窃电者会举出种种证据,强调刚开始窃电,时间很短,由此算出的窃电量则非常少。这就需要反窃电工作人员收集相关的客户资料,如:电费发票、用电负荷、生产(生活)情况等,从这些相关资料中找出可疑点(由于窃电而发生的变化),从而确定具体的窃电日数,计算出准确的窃电价值,让窃电者受到应有的处罚。目前,《河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正由立法机关向社会征集意见并进入修改审核阶段,不久即将正式出台,其中对查处窃电方面专门列为一个章节,必将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参考文献
[1]伏顺德,张晓勇.警惕,落网的硕鼠竟开溜[J].农村电工,2005,1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