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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的必然要求
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持续,根本方式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能否真正关注和改善民生,是检验是否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试金石。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基础。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工程,体现了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亲切关怀,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普遍性。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缩小我国城乡差别,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社会保障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仍然是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此外,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这种现状,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与当前国家的财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的原则,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的承受能力和认知水平,保障标准可以由低到高,逐步推进。
·建立由国家、集体、个人筹资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集体、农民参保三个方面,政府投入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支撑。必须尽快构建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筹资的具有社会互济性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央财政可以通过每年的转移支付,为中国普遍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财力支持,中国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体组织也要为村民社会保障提供财力的支持。
·尽快立法,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家不仅要以财力支持,而且要通过立法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发放规范化和法制化。
着力解决的三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必须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解决年龄较大、丧失劳动能力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从目前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模式。面临日益严重的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日趋突出。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解决农村医疗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每个乡镇由政府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卫生室,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体系与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在坚持发展合作医疗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种类型的﹑多层次的农村卫生保障制度。及时地﹑因地制宜地调整合作医疗的统筹层次和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党校)
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持续,根本方式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能否真正关注和改善民生,是检验是否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试金石。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基础。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工程,体现了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亲切关怀,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普遍性。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缩小我国城乡差别,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社会保障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仍然是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此外,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这种现状,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与当前国家的财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的原则,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的承受能力和认知水平,保障标准可以由低到高,逐步推进。
·建立由国家、集体、个人筹资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集体、农民参保三个方面,政府投入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支撑。必须尽快构建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筹资的具有社会互济性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中央财政可以通过每年的转移支付,为中国普遍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财力支持,中国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体组织也要为村民社会保障提供财力的支持。
·尽快立法,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家不仅要以财力支持,而且要通过立法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发放规范化和法制化。
着力解决的三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必须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解决年龄较大、丧失劳动能力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从目前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模式。面临日益严重的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日趋突出。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解决农村医疗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每个乡镇由政府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卫生室,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体系与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在坚持发展合作医疗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种类型的﹑多层次的农村卫生保障制度。及时地﹑因地制宜地调整合作医疗的统筹层次和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