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刀子与文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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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鼻尖上的蜻蜓
  终于,她把身体上每月都“例行公事的含蓄”的那几天挨了过去,今天是神清气爽的新的一天,她如释重负。她早早就把一大桶水晒在院子里,迫不及待地要与之亲近。这种亲近的渴望,让她从夜里就开始焦虑,她时不时地从蒙眬睡梦中爬起身来扒开窗帘,去看月色明媚还是阴沉。她沮丧地梦见了误事的雨,又梦见她得费劲巴力地用大铝锅烧水,好在,睁开眼睛,她看到的是艳阳高照。空气中与身体里,有同样的热流开始涌动,或者说,同样都有热流涌动。她已顾不上关心那两股热流有何异同,只是躁动着骚动着,让它們汇流成一个羞怯却又急迫的念头:去见他……去见他——去见他!
  这个身心灼热六神无主为了赴约而晒水洗澡的有夫之妇,是万胜短篇小说《节日》的主人公。作为读者的我,即使把篇幅短小的《节日》连读三遍,即使将那个把与情人的约会日视为节日的女人赴约前的整个心理过程重温五回,对她依然所知不多:她姓甚名谁?她芳龄几何?她长什么模样?她的脾气性格……可对她的一无所知,又丝毫没影响我乐于看到她如同一袭顽皮的影子,骚扰般地飘荡在我的面前,牵拉我的目光,引领我的视线,让我缓慢然而切实地发现她夺魂的美。是的,她的并非显现在外表上的美没法不征服我,我也没法不心甘情愿地把骚扰我的权利赋予她,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女王——不,不是“像”,她原本就是任性的女王,是一个喜欢在心里鼓捣小秘密的、能让自己的幻梦生活风生水起的、擅长为自己所编织的谎言添油加醋的、勇于主宰自己尤其是主宰自己甜蜜爱情的女王陛下。也许,比起平淡的、并不如意的、无法“日日像过节”的生活,“女王”之美是疯狂的。但那又怎样呢?正是因为有了这张扬而又含蓄的身体的疯狂、欲望的疯狂、思念的疯狂、渴盼的疯狂……小说才能跌宕有致地,将某种情绪的波澜推进得美不胜收——也才让我,对她生出了恋人般的牵挂。
  肯定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那种用“故事梗概”“中心思想”概括小说内容的做法,一直为我所暗暗抵制,尽管,如此打发小说已约定俗成。其实,对加之于小说前后的序、前言、后记、跋以及诸如此类的阐释文字,我也一向不大信任,甚至小说家对自己产品的夫子自道,虽然常常能让我听得津津有味,可消化的时候,我也会让怀疑先过滤几遍。我更愿意接受D·H·劳伦斯那种自曝家丑般的专业提醒:相信小说,不要相信小说家。当然了,我之养成如此的习惯,并非因为我把狂妄自大当成了补给,而是反复验证的阅读经验,让这样的结论更对我胃口:读小说是私人事件,他人的阐释也许与我有关,但基本上与我无关。小说不是驯顺的女孩可以任人打扮,而是叛逆的青春期少女喜欢我行我素,脱离开文本的情境与氛围,任何解读式介绍或介绍式解读,都容易演变为一种自以为是的曲解和误读。显然,潜藏此间的,是一个小说与故事的关系问题。如今的读者只要稍有经验,都不再将小说简化为故事;可是,如何理解在故事之外,在故事之上,在故事模棱两可的边缘处或固若金汤的硬核里,才有小说宽广的存在,这倒始终需要辨析。或许,小说的机关玄妙与言人人殊,便起源于此又成就于此。故事是小说屋宇内有形的材料,是明晰而逻辑的一砖一瓦一梁一柱。小说则是故事园林外无形的天地,它所透视的微观生命情态,它所呈现的陷于秘境般的精神际遇,它所投射的理性之光照与非理性之幻影,它所充盈的混沌溢散的不确定以及若隐若现的意义或价值……所架构起来的,往往是一个莫测的隐形空间,若要抵达这一世界,只借助故事这根拐杖远远不够。
  《节日》讲述了一个女人在丈夫的“注视”下,不断对另一个男人表达痴迷与眷恋的故事,而在建筑它的六千汉字中,用于支撑故事情节的,又只有一半甚至不足一半,其他那些游离的文字枝蔓的情绪,都只漫无目的地徘徊在女人的意念之中,交织为女人的内心隐秘。小说开篇,描写女人在院子里晒一大桶水,在准备洗澡和洗澡的过程中,她不断回味与情人相处时的甜蜜时光,并在想象中,感受着一会儿约会时,她与情人的身体和心灵将会怎样地再度紧紧纠缠密不可分。尽管在这期间,她的心境,曾受到突然回家的丈夫的干扰,但这仍阻止不了她欲念疯长,继续全无顾忌地沉溺于幸福的想象之中。直到她穿戴整齐后,站在门口与丈夫道别,才因丈夫的提醒而意识到:她的情人,其实已经死去多年。
  这个让我越来越牵挂的浴中美人,好像因受了误解而要离我远去。显然,我刚刚进行的“剧透”拙劣无比,甚至比我憎恨的所有“故事梗概”与“中心思想”都更糟糕。我不喜欢我描述的这个故事框架所暗示出的女人形象:这种简化的说明,让她看上去干瘪无趣,搞不好,还会成为虚伪的道德说辞泄愤的标靶,而最主要的是,经过我如此界定的她已经是一个别样的“她”,与原来我头脑里那个自由欢愉、快乐嬉戏、欲望涌动、丰盈自足的女人都没了关系。可见,我尝试着“概括”并悄悄“伪造”的这个故事外壳,成了一桶冰凉的浴水,一下子,就把我的浴中美人给激醒了,让她的情愫之美意韵之美,零乱得如同水珠四溅。她愣怔了许久,由惊愕一点点转为幽怨:“为什么,”她对丈夫说,“每次你都要这样提醒我呢?”这是《节日》戛然的尾声。原本快活、执着、自由的女人,被强行换上了一副面孔,写在上面的是忧郁、悲伤以及绝望。终于,回归现实的女人遭遇到了她不得不面对的真相。
  那么,我也就像她一样直面真相吧。为了把她挽留在身边,我所需要面对的真相,就是必须抛弃那个坚硬做作、干巴生涩的故事梗概,让那些故事链条或情节线索或戏剧性或矛盾律,重新回到它们应在的位置,而不再生发逾越之念非分之想。如此,小说中的她才能重现于我的脑海,将她独有的疯狂之美,毫无保留地呈现给我。
  我得偿所愿了。她又开始在我眼前嬉闹玩乐,又飘荡成一袭淘气的影子。我感到欣慰,一边告诫自己要珍惜她的重现,一边追随着她的身影仔细打量,反复端详,像个做术前准备的外科大夫。我又看到了那只晒水的大桶,是红色的,齐腰高,她把自己装进去时,抖颤的水波刚好漫上桶沿,这让她看上去与桶的红色融在了一起。于是,在那片红色中,我进而又看到了在她的梦里,丈夫专为她种植的那些妖艳的花朵,可它们竟冰一般凉,像她的身子;同时,我又看到,院子中央那口大水缸里,正静静等待盛开怒放的含苞荷花蓄满了生机,上面那只玩耍的蜻蜓,仿佛由勃勃的生机托举起来——哦,我还看到,就连她这个人,也正被那勃勃的生机托举起来:她终于把生理期的煎熬挨过去了,她的肌肤重又薄嫩水灵、吹弹可破,她就那么浑身燥热地渴望着情人,从内到外,都释放着明艳妖娆的情欲的气息。一时之间,我无法说清,我如此地迷她恋她,究竟基于怎样的感受,即便定性她的是“美”这一意涵丰富的字眼,难道就不草率和简单吗?这时候,她已经像扑进情人怀抱一样,将自己完全浸入了水中,她微合着双目,细细地呼吸,惬意满足地享受着……哦,她所享受到的,还包括了那只像她一样淘气的、刚刚被含苞荷花的勃勃生机托举过的翩翩的蜻蜓,它轻盈地落上她的鼻尖,让她痒痒的、麻麻的,舒服极了。她没忍住,脸上现出了对蜻蜓构成惊扰的甜甜的笑。   这一刹那,我觉得自己也正幻化成蜻蜓,成了那只停留在浴中美人鼻尖上的蜻蜓,因而得以领略到她的全部魅力。作为鼻尖上的蜻蜓,我除了可以随时振翅飞离,别落他处,比如去荷花的苞蕾上蹦蹦跳跳地感受这个广阔的世界,我还有资格,主要是有条件,去成为这位浴中美人的忠实伴侣,深入到她一个人的世界里去与她嬉戏玩耍,以映衬她点染她:去把她的美映衬得更加鲜活别致,再以鲜活点染她的肉身,再以别致点染她的情感。同时,作为她鼻尖上的那只蜻蜓,我又可以有幸成为,睿智的卡爾维诺在论及新千年文学时所反复言说的那一种“轻”。我自由的“轻”,将是对这坚不可摧的石化世界之平淡乏味压抑窒息的决绝否定,我快乐的“轻”,将是对那可能虚幻缥缈辽远不实的想象生活的由衷致敬。是的,受限于石化世界的确是生命的真实,但投身于想象生活,则肯定会建立起更高意义上的真实的生命。
  真遗憾,我不是那只鼻尖上的蜻蜓,但这并不影响它,那只鼻尖上的蜻蜓,会成为《节日》之奥秘的真正所在,它是打开小说这扇大门以后,门里所可能藏匿着的无法辨明、混沌难言的魔力的化身,或者说,它才是《节日》真正的“故事梗概”与“中心思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描述《节日》的机会——前提是,不必再雷同于一次语文试卷作答——那我会从鼻尖上的蜻蜓说起,说它与小说、与浴中美人、与仿佛只为压迫我们而存在的生命与生活、与渴望成为一只鼻尖上的蜻蜓的我……那种神秘而又微妙的关系。
  懦弱的刀子
  我是一个爱紧张的人,总觉得自己的神经比别人脆弱敏感。而紧张情绪,又似乎总与一种生成于大脑中的类似于迷幻药那样的物质相伴而来,让人如同贪食好吃的东西一样欲罢不能。我是说,有时候我对紧张上瘾。现在,我之所以要大张旗鼓地谈论这个我平日里羞于道给外人的秘密,是因为我阅读了《响亮的刀子》,那是万胜又一篇让我着迷的短篇小说。读《响亮的刀子》的过程,是我的紧张情绪不断生长蔓延,进而愈演愈烈的过程。这一过程使我迷惑,让我一次次生出重返小说再探究竟的冲动,为此,我总担心,我心脏是否经得住考验。可没有办法,某种程度上,上瘾就是个致命的病灶,我不能不听从它无理取闹般的处置安排。
  《响亮的刀子》的语言,狠,是简短有节制的那么种狠。词语和句子都极度精练,像被强行瘦身了一样,使用起来,没有丝毫的过度和超标。如此一来,那种凶神恶煞般的语言效果,便很像老皮磨的那把冰凉的刀子,能直刺人心。我的心脏,也便在这把刀子的威胁中,阵阵紧缩着,开始了一趟惊悚、压抑、愤慨及至窝囊兼而有之的诡异旅程。是的,老皮就是个窝囊废,他的窝囊都连累了他的刀子,只因在他手里,那把本该嗜血的凶器,竟看不出来什么威风。老皮磨刀是为了复仇,为了杀一条叫大黑的狗。而大黑,当初是他在路边捡的,好容易养大了养壮了养得有模样了有感情了,却被村长许宝柱给霸占了。长期以来,老皮就像许宝柱的一条狗,对他唯命是从,割爱大黑也装得心甘情愿。可毕竟老皮又心下不满,这样,不敢反抗许宝柱的他只能向大黑发泄怨怼,他欲屠杀大黑以一解宿恨。结果,正逢新一轮村长竞选,许宝柱为讨好想吃狗肉的副乡长要杀大黑,在奋力抵抗中,大黑主动撞上去的,则是老皮那把懦弱却也凶悍的刀子。
  冰冷的语言基调,始终伴随着《响亮的刀子》,小说像一个防卫过度的黑暗守护者,死死把持着自己的晦暝幽深。这种晦暝幽深的情状,厚重凝滞,透彻骨髓,一层层紧紧包裹着我的紧张,任我怎么挣扎都不肯松动些许,喘一口气放松一下身体的愿望竟成了奢望。有好多次,我似乎已在刀影间找到了罅隙,觅到了裂缝,可还没等那透过罅隙裂缝的光芒哪怕只照亮我黑暗情绪的一点一滴一边一角,那编织刀影的字字句句就再次紧逼上来——如同最后时刻,于看似无意间,那舍生取义般铁了心扑向老皮刀刃的大黑——再次掀起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叙述高潮,不肯让我透半口气。于是,那些不停释放的、慢慢积聚的晦暝幽深终成了气候,成功地把一个压抑、逼仄、阴暗、冷酷的小说空间营造了出来。
  这压抑、逼仄、阴暗、冷酷,亦是老皮的心理底色。小说的起始,是迷迷瞪瞪没太睡醒的老皮在磨石上磨刀,而他老婆的冷言冷语,则像衔在嘴上的一把刀捅老皮的心:“磨刀干啥?寻死咋的?”“老东西,软了半辈子,临死还能硬上一回?”在新一轮的村长选举这件事上,许宝柱对老皮威逼利诱,对老皮并不如对一条大黑这样的狗。而在许宝柱面前一向恭顺的老皮,哈下的腰已经低过了大黑,他的心都被挤成死胡同了。他是真喜欢大黑,可由于憎恨,他成了死胡同的心间已装不下疼爱,不敢向许宝柱发难的他只能拿大黑撒气。“怪就怪它不该把自己不当狗了”,老皮把用来对付大黑而不是许宝柱的刀藏在怀里,胸口都被刀把顶出了紫痕。“日头往中天里跳了两跳,更刺眼了”“疯了似的霸在头顶上想把谁烤死”,于是,在这也来跟着凑趣的大太阳的酷热之中,文字的与情感的阴冷变得愈发瘆人。
  大黑是老皮心底某一块忽隐忽现的斑驳亮色吗?也许是吧。毕竟在老皮灰暗的生活里,大黑就是希望和快乐,以至于,他曾把它当亲儿子待,恨不得买肉贴它身上。可许宝柱却不明不白地,就终结了他的希望和快乐,这让他的心重又阴冷起来。也许,杀了大黑,至少能让他那希望和快乐终结得堂皇一些。老皮的阴毒肆虐了起来,随着并不多么工于心计的他的步步为营,我开始了心惊肉跳,他怀里的那把刀,抵住他心口的同时也抵住了我喉咙:“机会可不等人”,他的果决都有点不像以往的他了。可一遇上大黑,那属于现任村长也很可能属于未来村长的大黑,他就又恢复为以往的他了,其标志是,他自己先软了。在与大黑无声的对峙中,他的额上渗出了细汗,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处,而他的手,不论握刀的手还是拿着逗弄大黑的猪头肉的手,都有些丢脸地一个劲打战……唉,追随着血案演进轨迹的我,神经经受着反复的撕扯,老皮的一会儿信誓旦旦杀不离口,一会儿又王顾左右而言他,使得我如同走急路的人盘桓在十字路口,不知该向左还是往右。这窝囊废老皮呀,在许宝柱面前卑微,在大黑面前怯懦,却唯独到了我这里,竟通过杀还是不杀的心理悬念与行为悬念,自我折磨并折磨我,让我成了那个滥俗笑话里可怜的角色:因夜间楼上只传来一声脱鞋的响动,便大睁了眼睛不敢睡觉——可我需要结局需要交代呀,否则,我的紧张便无法平复,我的焦虑便得不到安慰。   杀!连我都忍不住要举起想象中的刀子开杀戒了,最后的时刻才终于到来,我的紧张,也才终于有了着落。当老皮听说许宝柱为了给副乡长提供新鲜狗肉要杀大黑时,仿佛仅仅犹豫一瞬,就天时地利又人和地,准备就绪了最惨烈的血腥:“杀,杀,早该杀了。”此时的大黑,再不是此前老皮诱杀它时,那副心不在焉的散淡模样,而是“龇着牙,一副誓死顽抗的凶相”。它早把他看透了吗?看透了他不敢更不忍亲手杀它?看透了此番来看热闹的老皮心里边真正的惊恐与愤恨?我的心脏重新失控,那狂跳的频率逼我一目十行。我知道,这一次再没了缓冲余地,杀與不杀,死与不死,马上会真正见分晓的。
  小说行将结束,我的紧张无以复加。大黑死死盯着老皮,“作势要扑”,它是在求救?还是想如老皮所愿,最终死在他的刀下?有点手足无措的老皮执刀护在自己的身前。大黑真的扑了上来,但它没伤到老皮一根毫毛,而是扑向了老皮脱手的刀,让那把懦弱的刀刺死了自己。这一刻,我想象中的画面镜头停滞了下来,连我的紧张都停滞了,没有声响,没有行进,没有时间,像是一段空寂又隽永的留白……这之后,画面渐渐以慢镜头的方式恢复行进:望着大黑的血迹,老皮拾起刀子,如同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的他,竟去向许宝柱讨要死去的大黑,还既不卑微也不懦弱地说出了“杀狗和杀人没啥两样”这样的话。“日头哧溜一下滑到西林子里,放起火来……咣当砸在地上,溅起最后一抹血红。”说不好是否还窝囊的老皮,在冷艳的日光与文字间谢幕退场了。
  老皮退场了,我的紧张也退场了,但让我意外的是,我的紧张,是以一种平缓的方式冷静地飘逝的。在紧张情绪的最高点过后,在大黑终于扑向刀子的那些愈加干脆、冷酷的字里行间,我的紧张逐级而下般慢慢隐去渐渐消散,但与《响亮的刀子》有关的一切,却在小说之外,又重新生成聚拢了起来:窝囊的老皮,悠游的大黑,粗鄙的妻子,骄横的许宝柱,说不好坚硬凶悍还是柔软懦弱的滴血的刀子,搞不清真实还是虚假的老皮那不断卷起的内心风暴,蠕动在深渊般社会底层的欺凌压迫以及畸形的爱恨……所有这些,都慢慢地渐渐地,再度构建起一个高于和大于《响亮的刀子》的压抑的、逼仄的、阴暗的、冷酷的世界,将我那似乎已然退场的紧张,又熔铸般地固定下来,使其成为一件艺术的标本。我知道,这不是紧张终结的时刻,而是紧张获得生命的仪式。
  对于我意欲摆脱又迷恋不已的紧张,我第一次如此严谨地加以审视,我真切地看到了它被文学所主宰控制的整个过程。其实,无论是紧张,还是别的什么纷繁复杂的情绪感受,都根源于小说所延伸出来的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着实存在的心理空间,而这个空间,便是肯于容纳小说施展魔法的那方天地——小说是一团火焰、一块绸布、一只鸽子,它们只有进入了那方容留魔法的迷幻天地,才能从火焰之中烧出绸布,让抖动的绸布化身为鸽子,再使振翅的鸽子……随着鸽子振翅飞翔,我也摇身一变成魔法师了,因为这边,还未擦拭完毕那把对紧张情绪的起承转合有着审慎控制能力的“刀子”,那边,就已经置身在了似乎正在靠轻浮和张扬制造惊世骇俗效果的遥远的“罗村”。
  《去罗村》同样是万胜的短篇小说,同样让我印象深刻,尤其是,同样让我紧张莫名,尽管它的行文风格与《响亮的刀子》大相径庭。它讲述了性格怪异的画家安阳,多年里,一直渴望能回一趟罗村。而“我们”这些同学,自从功成名就的安阳娶了年轻漂亮的模特小雅,就整天跟他俩混在一起。小雅是大家心照不宣的聚会目的,为了她,争风吃醋的杜伊和萨基甚至大打出手,直至杜伊和小雅“升级”了关系。内向的安阳对这一切冷眼旁观。有一天,一直埋头创作的他突然来找“我”,说他第二天要去罗村,而他解释的远行理由是:三十五年前,村代销点有个人打了他爸一记耳光,而从那天起,他就决心杀死那人。第二天,“我”从小雅那里得知,安阳果然去了罗村。
  《去罗村》的叙述调子有些调侃俏皮,读来轻松,所以,对紧张这类情绪,似乎没有设防的必要。可随着小说的行将结束,去罗村的秘密终于被揭开,安阳心头那多年里挥之不去的仇恨和阴暗,像突然发作的恶性肿瘤,通过紧张的箭矢射中了我,使我被小说捆缚得动弹不得。其实,安阳是否真会去杀人,或者他回来后,是否真会以“同样的方式”处置小雅,并不是产生紧张的决定性因素。漫漫时光所无法抹去的怨尤,人性角落里的黯淡无光和永远分辨不清的复杂莫测,以及由此引发的恐怖与绝望,才是紧张真正逡巡的所在。
  读小说,我最怕的,就是异曲同工的《响亮的刀子》与《去罗村》以及它们的同类通过各式各样的延宕所制造的紧张效果,因为它们欺负我心脏;但吃一百个豆不嫌腥的我最喜欢的,又同样是这种紧张的延宕或延宕的紧张:在一个被无限放大的心理时空中,借助一把刀子或一座村庄或其他什么人与物以及事件或感受,去体会莫名的兴奋、期待和快感,去好奇不明就里,去揣摩难有定论,去接受文字、故事、思想的延迟、推进或者深化所带给自己的精神愉悦,这是何等刺激的身心享受呀。
  欲望的文明路
  我下决心弄清楚一件事情,即,一部大约三万六千字、不能说篇幅太长的小说,是如何让我陷入一种我完全无法掌控其推进速度的行程之中而难以逃脱的。这么说吧,那有点像《黑客帝国》那类科幻电影中的俗套情节,突然之间,我就被推上了一列快速火车——使用“推”这个字眼似乎不妥,因为事实看起来更像是:我自己变成了那辆停不下来的疾驶的火车,或者一个飞行物。这种状况,从我阅读这篇小说的第一个字就开始了。
  小说只凭借一种劈面而来的叙述上的速度感,就一下子“劫持”了我,让我不由自主地追随不辍,这是万胜《一个人上路》最初带给我的惊异之感。阅读被流畅的叙述不断推进,似乎能摆脱我理智的掌控,如果说在如此这般的目光“急行军”中我的思绪还能有所游离,那么,它唯一分心要做的事情便是怀疑——我总疑心,这小说并不是小说家“写”出来的。对超现实主义者安德烈·布勒东所宣称的自动写作,我基本上不以为然,它不过是弗洛伊德主义在文学创作领域投下的幻影,但关于创作者灵感降临时写作状态的出格反常,我倒部分地能够认同:灵感不期而至,写作如有神助,于是小说家以某种不无怪癖的姿势或方式分娩了小说。只不过,这样的说法虽然还算诚恳,听起来也真理性十足,但一涉及具体作品,也往往牵强得如同谎言,总像遗漏了货真价实的什么东西,只好以赝品顶包充数。如此一来,我想表达的意思便难免有点自相矛盾,其实,我想说的是,真正好的叙述从不单纯,就像《一个人上路》,它以那么朴素本色的语言,承载了那么急不可待地喷薄而出的故事和情节以及人物与事件,又将其处理得浑然天成,全无刻意修饰的痕迹,那种泄洪般的一气呵成,又怎能不让人联想到“自动写作”呢?即使,对其我仍然难以信任。为此,我曾直截了当地问过万胜,可他的回答却文不对题:“过瘾”,仿佛他还沉浸在创作过程中没回过神来。但他如此作答,又等于在我好奇心上新添了砝码,邂逅灵感这一码事,小说家是不自知呢,还是不肯透露实情?显然,意欲窥破《一个人上路》阅读感受背后的种种隐秘,我只能靠自己勘探:“一个人上路”。   《一个人上路》讲述的是个复仇的故事。作为一个被剥夺了肉体生命的孤魂野鬼,在母腹中,“我”只拥有过四个月零五天的短暂生命。肉体的“我”的死亡,源于“我”父亲的决定,因为“我”真正意义上的父亲是母亲的情人。当“我”血肉模糊地流出母亲的身体,“我”的恨也在血光中凝固,从那一刻起,“我”就成为一个复仇者了。在“我”的诅咒下,父母的噩运接连不断,他们那投身于欲望世界的人生,每每被“我”推向了无可挽救的灾难深渊。小说结尾,当母亲目睹到丧失性能力多年的父亲与他寻找了一生的女人莫小丫交欢时,积压多年的怨恨和愤怒像暗夜一样,无边无际地覆盖了她,让她的情感变得比暗夜更加漆黑,她便用一把火结果了他们。可历尽各自生命艰辛的父亲和莫小丫,却只在欲望和现实的火焰中忘我地舞蹈,没有挣扎,没有求救,任凭烈火将他们吞噬,仿佛他们磨难的一生就只为这一刻存在。而“我”也终于得到了解脱,只是,这长久恨意的平复和突然而来的原谅,究竟是因为“我”被他们的炽烈情感和肉身欲念所感动呢,还是因为伤逝他们所历经的绝望与痛苦,又或者是因为“我”终于洞察并深刻理解了“我”那不曾拥有过的肉体生命?这一切“我”都不得而知。“我”知道的只是,魂飞魄散的瞬间,“我”流下了一滴属于这个世界的眼泪,这让“我”永世不得重生,并且,与每一个孤独的生命一样,“我”只能一个人踽踽地上路。
  我的如此复述,让《一个人上路》显得特别“苦大仇深”,其实,在最初的阅读里,叙述的速度感与小说人物欲望生命的极端化所呈现出来的彼此勾连,引发的都是活泼乃至狂放的阅读体验。小说自始至终围绕着父亲母亲的肉身欲望往前推进,将其演绎成了潜隐在复仇这条明线之下的真正主线。尽管欲望之火,每每会烧灼得父亲母亲仿若干瘪的碳棒,但他们却执迷于火中取栗,照样乐此不疲地追逐它,与它嬉戏玩乐,依旧执拗忘我地尊崇它,把它奉若神明。父亲母亲对欲望的强大信念,对肉身快乐的执着追求,将他们推向了一种极致的生命状态,在那样的状态里,他们蔑视伦理、嘲笑道德,像古希腊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宣泄着欲念的自由恣肆和畅快淋漓,这使得他们所做的那些有悖常理的疯狂之举,成了与生俱来的生命胎记。正是在那些欲望涌动和肉身激越的文字之中,潜藏着一股股汹涌的暗流,这些暗流彼此融合,渐渐汇聚成弥漫于小说字里行间、无与伦比的欢快轻盈,从小说的世界中升腾起来——它们像那些连连翻飞、腾跃不止的羽毛,为躲避陷落的命运,而在活泼乃至狂放中不计得失地执意飞升,去尽情地体验冲破界限、突围禁忌的意趣与狂热。
  这身体和欲望的极致展示,抵达了一种生命力之美,就像父亲在牢狱中无数次梦见的文明路,所幻化出的妖艳和美丽——那种美好让他泣不成声。文明路是父亲所在的下塘村在富裕之后,为彰显文化而铺的马路,它与父亲的生命有着不解之缘。是这条文明路,每每让他遏制不住地产生性的冲动,阴差阳错地让他丧失性的能力,再让他在最后的生命时光里绚烂至极,并为他与莫小丫最终的肌肤相亲提供庇护。在父亲的幻梦里,文明路摆脱了承载文化的虚伪、丑陋和浅薄,仿佛唯有它才能找回真正的自己:它是女人的身体,它是父亲的身体,它是有生命的陽光和雨露,它是阳光下无比璀璨的花朵,它充盈欲望的气息,它燃引欲望的烈火,它就是欲望本身……爱欲与文明,在《一个人上路》的小说世界里,竟然能如此反讽地彼此对峙,又如此妥帖地彼此交融。这欲望的文明路,由盛及衰,由“文明”而“欲望”,破败荒凉却又五光十色,孕育了无数的纷繁驳杂,它一次次地让阅读中的我,在爱欲与文明的纠缠中驻足徘徊,流连忘返。正是那些文明路内外的欲望风暴和身体景观,让我绕过小说“苦大仇深”的陷阱,看到了欲望的本色表演:它义无反顾一往无前,带着横冲直撞的速度感;它高高在上,甩开肉身的沉重,凌驾于人间的一切苦难之上;它天然地拒绝思考,仿佛害怕上帝会发笑……对于《一个人上路》带给我的种种迷惑,我似乎终于探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渐渐地接近了它的神秘。
  然而,在文明路上肆意舞蹈着的欲望的烈焰,与滋养和塑造它们的“苦大仇深”须臾不离,这让耽于小说所摆布的身体感性中的我,无法对它们视而不见。于是,那肉身的种种狂欢,就与遍布小说、架构小说的人性之晦暗、生存之艰辛、命运之无常,交织成了审视人性、洞察人生的巨大网络。正是在这张生命之网中,恨与爱,苦难与欢愉,挣扎与享乐,绝望与希望,还有那些爱与欲的寻觅与执着,痛与恨的倾泻与张扬,都胶着缠绕着,共同演奏出一曲命运的交响——它似一双拨弄人物命运、掌控读者情绪的狡黠诡异的上帝之手,忽而让我在感性的怀抱中体验轻盈,忽而让我在理性的烛照中感受悲悯,而那些欲望与欲望之间的呼应,恨与恨的离合,在掀起强烈的情感风暴的同时,也让我尽情宣泄了生命的喜怒悲欢。我终于明白了,自从小说的速度感裹挟了我,小说的叙述节奏也就规范了我情感的律动节奏,我也就成了小说世界里一个编外的角色,得身心投入地与“我”们共苦共乐,同进同退,相伴相生。
  如此一方小说世界的生成,源于一种映衬对比式的写作策略:在绝望和灰暗的叙事中营造小小的幻美天地,又或者,以一种诗意的方式书写现实生命的残酷惨烈与苦难悲愁。综观万胜作品,无论是小说《响亮的刀子》《一个人上路》《刀下留人》《节日》《异域·雪》等篇什,还是展示努尔哈赤戎马生涯的长篇历史著作《王的胎记》,他都坚定地秉持这一叙事策略,并娴熟地运用相应的写作技巧。尽管这些作品中的故事和人物、事件与情节有着天壤之别,但似乎又有一种同样的气质和气息贯穿了它们,使得面貌各异的作品最终殊途同归,像是受到了同一种强有力的声音的召唤和驱遣——也许,那是万胜所无法排遣的,对生命、对美、对梦幻世界的由衷赞叹吧,是他心中无论如何都抑制不住的浓郁的诗情。尽管它们常常被现实的阴暗冰冷和生命的抑郁困窘以及对世界的绝望所驱赶挤压,但它们就像汩汩的泉水,又会不断地流淌,不停地汇聚,并凝结成一个个文学的世界。
  可这就是我所找寻的《一个人上路》背后的种种隐秘吗?似乎又不,又并非如此。尽管,《一个人上路》是万胜这一写作策略的最佳代言——从这一意义上说,它也肯定是他的代表性作品——但它仍有自己的殊异之处。201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美国流行乐歌手、20世纪60年代美国反叛文化的代言人鲍勃·迪伦,在近期众多谈论此事的文字随感中,我读到了乐评家李皖写于数年以前的《我的鲍勃·迪伦》一文,其中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倒很有点像我刚刚听到的鲍勃·迪伦那种无可争议的动人歌声,能于瞬息之间,就将我关于《一个人上路》的所有疑惑一举击穿:“迪伦的歌曲具有一种随口而出、自然粗朴,同时却又完美无比的特征,这证明朴素的内心激情有时比精心的艺术修饰更加重要。”没错!正是一种发自内心、自然朴素并且淳厚隽永的激情,一种隐藏至深、连小说家本人都有所不察的艺术直觉,让《一个人上路》完善得无可挑剔,使得它那激情的挥洒和直觉的流泻,以行云流水般的熨帖、动人、强劲,将叙事的策略、技巧和方法甩在了后面,由此,那被暗暗牵引着的小说的叙述,才能挟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速度感,引发出震撼人心的审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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