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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客体多要求采用一定形式公开,因而,上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主要借助或者依靠公力,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依靠私力,具有保护时间长和节省社会成本的特点。商业秘密的不公开使用和核心信息的不易破解性决定了商业秘密保护的特点,本文主要对商业秘密的不易破解性进行分析从而使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从私力和公力两个角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促进民族产业和民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