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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质量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也是关乎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对建筑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长久以来,我国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随着“放管服”改革理念的提出与推行,政府要进一步创新改革增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本文首先分析放管服要求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放管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研究
前言: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要求政府在工程質量监管领域放管结合,对工程服务进行优化。通过政府适当放权,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得以适当削减,进而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放管服背景下,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要防止“一放就乱”,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督职能,使工程的施工质量得以有效提高。
一、放管服要求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政府监管职责分工不够清晰
我国在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成立专门的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机构,包括住建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管机构,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尚未形成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存在监管机构责任重叠、政府机构多头管理。由于监管职责不清晰,职能分割,造成效率低下、监管不严、监控不到位,对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二)缺乏健全的工程质量政府监管体系
政府监管机构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时,运作机制统一性不足。虽然通过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体系,但是目前缺乏统一的质检标准及方法。当前我国建筑市场频发质量事故,房地产市场“收房就要维权”质量问题久拖不结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放管服要求下,若想使政府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得以规范、有序进行,相关部门就必须要对其监管体系进行充分的改革与完善[1]。
(三)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和手段存在滞后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越发深入,建筑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建筑企业从数量和规模上快速增长。在此种背景下,传统的政府监管模式已经显露出较强的滞后性,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监管需求。特别是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EPC总承包运作模式已经诞生并得以快速发展运用。此类变化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监管人员以及监管模式带来巨大的挑战。传统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和手段无法适应行业发展和社会需要,从而致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足[2]。
二、放管服要求下政府改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一)改革创新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各地政府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以及当前监管存在的问题,改革与创新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对监管体系进行完善。在放管服要求下,政府需要从多种层面对监管部门建设予以加强、对相关监管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首先从建章立制角度来说,监管部门需要对招投标监管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溯制度进行建立完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对工程施工的各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依法监管并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其次从标准体系建设而言,相关部门要对工程质量监管标准与原则进行统一化与规范化,从而为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参考与指导,从而使相关部门可以规范高效地开展监管工作。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建筑物的功能越来越复杂,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整个施工全过程周期存在方方面面的因素影响着工程质量。而且施工过程中还会受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涉及利益相关方关系复杂由于市场外部负效应,产生市场失灵,政府管控力度不足,从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问题频发。因此,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可以将当代先进信息化技术进行充分应用。为了达到放管服的实际需求,放宽市场门槛的同时使工程质量监管水平与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相关部门需要对现代化技术进行充分利用,对工程项目监管系统建设升级;通过信息化、网络化的手段对工程建设中的各要素进行充分的管理与监督,保障相关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通过技术手段加强施工各个环节资料保存,通过人工智能加强过程监控,能大大提升监控威慑力。
(三)利用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技术水平
在放管服要求下,政府要积极运用各种合理措施对建筑企业参与监管与质控的积极性进行调动,进而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得以有效提高。例如在政府开展监管时,对企业展开自我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激励,适当给予建筑企业一定的权利,从而使建筑企业可以在内部自行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建设,从源头把控质量问题,从而对施工过程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管[3]。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将BIM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运用到工程项目管理上,可以大大提高企业自身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提前防范各种潜在的质量问题发生。
(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优秀的人才是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的有力保障。在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需要探索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多样化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使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得到切实提升,进而提高质量监管工作水平。政府部门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其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充分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前沿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手段,进而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落实[4]。
结论:
工程质量是建设行业的生命线,也是政府和企业不可忽略的要素。相关政府部门应根据放管服要求以及工程行业实际状况,创新质量管理理念,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改革监督管理职能,使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政府改革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蔡振兴.“相思岭明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不足点及解决策略[J].绿色环保建材,2019(12):195+198.
[2]赵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现状分析与改革研究[D].江苏大学,2018.
[3]陈家孝.政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与建议[J].住宅与房地产,2016(15):173.
(西北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69)
关键词:放管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研究
前言: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要求政府在工程質量监管领域放管结合,对工程服务进行优化。通过政府适当放权,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得以适当削减,进而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放管服背景下,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要防止“一放就乱”,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督职能,使工程的施工质量得以有效提高。
一、放管服要求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政府监管职责分工不够清晰
我国在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成立专门的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机构,包括住建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管机构,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尚未形成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存在监管机构责任重叠、政府机构多头管理。由于监管职责不清晰,职能分割,造成效率低下、监管不严、监控不到位,对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二)缺乏健全的工程质量政府监管体系
政府监管机构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时,运作机制统一性不足。虽然通过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体系,但是目前缺乏统一的质检标准及方法。当前我国建筑市场频发质量事故,房地产市场“收房就要维权”质量问题久拖不结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放管服要求下,若想使政府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得以规范、有序进行,相关部门就必须要对其监管体系进行充分的改革与完善[1]。
(三)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和手段存在滞后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越发深入,建筑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建筑企业从数量和规模上快速增长。在此种背景下,传统的政府监管模式已经显露出较强的滞后性,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监管需求。特别是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EPC总承包运作模式已经诞生并得以快速发展运用。此类变化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监管人员以及监管模式带来巨大的挑战。传统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和手段无法适应行业发展和社会需要,从而致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足[2]。
二、放管服要求下政府改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一)改革创新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各地政府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以及当前监管存在的问题,改革与创新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对监管体系进行完善。在放管服要求下,政府需要从多种层面对监管部门建设予以加强、对相关监管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首先从建章立制角度来说,监管部门需要对招投标监管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溯制度进行建立完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对工程施工的各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依法监管并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其次从标准体系建设而言,相关部门要对工程质量监管标准与原则进行统一化与规范化,从而为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参考与指导,从而使相关部门可以规范高效地开展监管工作。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建筑物的功能越来越复杂,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整个施工全过程周期存在方方面面的因素影响着工程质量。而且施工过程中还会受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涉及利益相关方关系复杂由于市场外部负效应,产生市场失灵,政府管控力度不足,从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问题频发。因此,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可以将当代先进信息化技术进行充分应用。为了达到放管服的实际需求,放宽市场门槛的同时使工程质量监管水平与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相关部门需要对现代化技术进行充分利用,对工程项目监管系统建设升级;通过信息化、网络化的手段对工程建设中的各要素进行充分的管理与监督,保障相关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通过技术手段加强施工各个环节资料保存,通过人工智能加强过程监控,能大大提升监控威慑力。
(三)利用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技术水平
在放管服要求下,政府要积极运用各种合理措施对建筑企业参与监管与质控的积极性进行调动,进而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得以有效提高。例如在政府开展监管时,对企业展开自我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激励,适当给予建筑企业一定的权利,从而使建筑企业可以在内部自行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建设,从源头把控质量问题,从而对施工过程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管[3]。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将BIM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运用到工程项目管理上,可以大大提高企业自身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提前防范各种潜在的质量问题发生。
(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优秀的人才是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的有力保障。在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需要探索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多样化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使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得到切实提升,进而提高质量监管工作水平。政府部门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其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充分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前沿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手段,进而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落实[4]。
结论:
工程质量是建设行业的生命线,也是政府和企业不可忽略的要素。相关政府部门应根据放管服要求以及工程行业实际状况,创新质量管理理念,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改革监督管理职能,使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政府改革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蔡振兴.“相思岭明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不足点及解决策略[J].绿色环保建材,2019(12):195+198.
[2]赵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现状分析与改革研究[D].江苏大学,2018.
[3]陈家孝.政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的问题与建议[J].住宅与房地产,2016(15):173.
(西北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