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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共有现象。综观世界经济发展历史,所有走上现代化之路国家的一个根本性特征,就是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减少。梳理和分析英国这个最具代表性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及政策演变,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相似阶段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有益的思路。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的特点
英国农业劳动力开始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前的16世纪。这时由于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工商业城市,从而形成了最初的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但此时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在农村以内部家庭为纽带,通过兼营农业和手工业方式实现的,因而转移过程缓慢。研究表明,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程体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转移背景的独特性。英国在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具有独特的背景条件,如早期机器大工业的空前发展;始于15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的小农经济的“圈地运动”,是英国所特有的条件。英国历年向海外净移民1000多万人,殖民扩张历时之久规模之大,也是其他工业化国家所不及的。无疑这些对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第二,转移过程的漫长性。英国是工业化最早的国家,但农业劳动力转移却经历了长达四个世纪的时期,即使只考察机器大工业出现以后的阶段,其转移的速度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也并不快。
第三,转移方式的递进性。在英国,工业部门一直是容纳劳动力最多的部门,直到20世纪50年代后,服务业才逐渐成为容纳劳动力最多的部门,但其劳动力来源主要不是农业部门,而是传统工业部门所释放出的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劳动力的转移呈现出由农业——工业——服务业的递进结构。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的演变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政府政策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从政策的形成和演进角度看,英国劳动力转移政策表现为从严厉限制到积极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血腥立法”限制阶段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最初是由圈地运动引起的。圈地运动本身,不是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而是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圈地的目的,是为了养羊赚钱,而不是为了扩大农业生产。由于牧场不能容纳过多的农业劳动力,因此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当时英国还没有发展到机器大工业生产阶段,非农业部门也还没有产生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所以这些被驱赶的农民,除少数人受雇于农场和手工业工场外,绝大部分人成为生计无着、四处行乞的流浪汉。他们逐步向城市转移,成为游民、失业者和贫民。在圈地运动开始的最初200多年里,英国圈地运动受到法律的限制,规模不大,失地农民的问题还没有严重到威胁旧国民体制存在的地步,失地进城农民被简单地看成流浪汉和懒汉。英国统治阶级禁止他们到处流浪,通过“血腥立法”,加以严惩。爱德华六世在位时,于1547年通过了被认为是都铎王朝最严厉的惩治流浪汉法令。健康流浪汉将被逮捕,在前胸打上“S”烙印,被罚做两年奴隶;如果逃跑,将被判终身为奴;逃跑两次,将被判死刑。
由单一的限制性惩罚向救济过渡阶段
随着圈地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的数量在增加,英国政府逐步认识到进城流浪农民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失地农民的过错,而是由社会转型带来的。于是,英国政府采用了恩威并施的手段,即救济和惩罚并用的两手政策。最初英国政府允许对无劳动能力和老弱病残等流浪汉进行救济,后来逐步扩大救济范围。但是,开始时救济基金主要由私人和私人机构来进行。政府并不承担责任。从亨利八世开始,英国政府开始承担起组织救济和筹集救济资金的责任。
英国工业革命加速了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进程。为此政策层面的调整即所谓历史上有名的“斯宾汉姆法”。该法对流浪者、失业者等贫困人口实施补贴,具体方法是根据食品价格决定工资标准,对工资达不到标准者,由政府给予补贴。然而这种救济只是暂时的办法,它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造成了更多的社会问题。英国政府的另一种应对方是推出鼓励向海外移民的政策。英国在海外移民中,主要转移的是游民、失业者、贫民和犯人,而对于熟练工人的转移英国政府是严格禁止的。英国通过这种手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英国本土的人口压力和社会矛盾。
谋求就业机会和提供政府救济并重阶段
在本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践中,英国政府认识到移民和流放只是权宜之计,只有创造工作机会,积极促进就业,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英国在政策导向上开始发生转变,而工业化的发展,也为这一政策提供了可能。因为在工业化初期,尽管工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失地农民本来可以比较容易地在工厂谋到一份工作,但是由于当时工厂工作条件十分恶劣,收入极低,失地农民宁可乞讨过活,也不愿意在工厂做工。而在工业化中后期,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主要是受到社会物质财富增加、工人生活和劳动条件得到改善以及海外殖民掠夺的影响。不过,在这一时期,失业问题成为比流民更为严重的问题。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找到工作后,很快又失业,失业问题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而失业问题毫无疑问需要由国家来解决,因此英国政府以解决失业问题和社会福利问题为突破口,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英国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游民的劳动习惯,积极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同时,英国政府还努力创造就业机会,同时继续对流浪者、失业者等贫困人口实行救济性福利措施。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启示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历史进程及其政策演变,体现出许多共性的和规律性的东西,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益借鉴。
政府需要推出积极的政策予以支持和引导
在劳动力转移道路上存在着制度制约因素,积极主动消解障碍性制度,为人口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才能促进和加速劳动力转移进程。英国的历史发展证明:只有束缚和压迫农民们的各种制度逐渐松懈、瓦解,越来越多的农民才能够获得自由迁徙和流动的权利。在我国,绝大部分省区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些制度性障碍因素,如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子女城市就学制度、入城收费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力向城市自由流动,这既不利于农村人口城市化,也不利于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发挥。
同时,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城市经济难以吸纳众多就业人员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建立失业救济、养老保险、劳动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一套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村移民过多对城市经济造成的冲击,从而减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负面效应,将城市化的社会成本降到最低限度。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市化快速进行中农村移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需要,才能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才能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工业化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目前,我们国家大部分人口依然生活在农村,还处于劳动力转移起步阶段。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化及相关部门产业,增加城市经济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区域和对农村社区剩余人口的“拉力”效应,从而在城市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接收机制,吸纳剩余劳动力参与城市经济活动。否则,农村剩余劳动力仅仅是被农业“推出”土地,农民们虽然摆脱了农业,但他们“离土不离乡”不会成为城市人口,至少大部分不会变成稳定的城市人口。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仅仅完成了一半,农民走出了农村,却没有进入城市。这些剩余劳动力不过变成“季节性”打工群,周期性游动于城市和農村之间。因此,只有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从地理空间的变化,转向生存方式和社会身份的变化,才能真正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乡村工业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益补充
在城市现代大工业没有建立时,发展乡村工业,缓解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超快造成的就业压力,为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准备条件。一般来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是难以同步的。如果工业化落后于城市化,显然,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寻求不到足够的就业岗位,而无法实现充分就业导致失业。在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不同步的矛盾也很突出,工业吸收就业人员的有限性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化发展的“瓶颈”,这种状况在全国许多城市不同程度存在,在工业发展薄弱地区尤其如此。而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南方一些省份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走上发展“乡村工业”之路,并正在这条道路上行进。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的特点
英国农业劳动力开始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前的16世纪。这时由于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工商业城市,从而形成了最初的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但此时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在农村以内部家庭为纽带,通过兼营农业和手工业方式实现的,因而转移过程缓慢。研究表明,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程体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转移背景的独特性。英国在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具有独特的背景条件,如早期机器大工业的空前发展;始于15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的小农经济的“圈地运动”,是英国所特有的条件。英国历年向海外净移民1000多万人,殖民扩张历时之久规模之大,也是其他工业化国家所不及的。无疑这些对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第二,转移过程的漫长性。英国是工业化最早的国家,但农业劳动力转移却经历了长达四个世纪的时期,即使只考察机器大工业出现以后的阶段,其转移的速度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也并不快。
第三,转移方式的递进性。在英国,工业部门一直是容纳劳动力最多的部门,直到20世纪50年代后,服务业才逐渐成为容纳劳动力最多的部门,但其劳动力来源主要不是农业部门,而是传统工业部门所释放出的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劳动力的转移呈现出由农业——工业——服务业的递进结构。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的演变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政府政策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从政策的形成和演进角度看,英国劳动力转移政策表现为从严厉限制到积极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血腥立法”限制阶段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最初是由圈地运动引起的。圈地运动本身,不是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而是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圈地的目的,是为了养羊赚钱,而不是为了扩大农业生产。由于牧场不能容纳过多的农业劳动力,因此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当时英国还没有发展到机器大工业生产阶段,非农业部门也还没有产生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所以这些被驱赶的农民,除少数人受雇于农场和手工业工场外,绝大部分人成为生计无着、四处行乞的流浪汉。他们逐步向城市转移,成为游民、失业者和贫民。在圈地运动开始的最初200多年里,英国圈地运动受到法律的限制,规模不大,失地农民的问题还没有严重到威胁旧国民体制存在的地步,失地进城农民被简单地看成流浪汉和懒汉。英国统治阶级禁止他们到处流浪,通过“血腥立法”,加以严惩。爱德华六世在位时,于1547年通过了被认为是都铎王朝最严厉的惩治流浪汉法令。健康流浪汉将被逮捕,在前胸打上“S”烙印,被罚做两年奴隶;如果逃跑,将被判终身为奴;逃跑两次,将被判死刑。
由单一的限制性惩罚向救济过渡阶段
随着圈地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的数量在增加,英国政府逐步认识到进城流浪农民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失地农民的过错,而是由社会转型带来的。于是,英国政府采用了恩威并施的手段,即救济和惩罚并用的两手政策。最初英国政府允许对无劳动能力和老弱病残等流浪汉进行救济,后来逐步扩大救济范围。但是,开始时救济基金主要由私人和私人机构来进行。政府并不承担责任。从亨利八世开始,英国政府开始承担起组织救济和筹集救济资金的责任。
英国工业革命加速了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进程。为此政策层面的调整即所谓历史上有名的“斯宾汉姆法”。该法对流浪者、失业者等贫困人口实施补贴,具体方法是根据食品价格决定工资标准,对工资达不到标准者,由政府给予补贴。然而这种救济只是暂时的办法,它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造成了更多的社会问题。英国政府的另一种应对方是推出鼓励向海外移民的政策。英国在海外移民中,主要转移的是游民、失业者、贫民和犯人,而对于熟练工人的转移英国政府是严格禁止的。英国通过这种手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英国本土的人口压力和社会矛盾。
谋求就业机会和提供政府救济并重阶段
在本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践中,英国政府认识到移民和流放只是权宜之计,只有创造工作机会,积极促进就业,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英国在政策导向上开始发生转变,而工业化的发展,也为这一政策提供了可能。因为在工业化初期,尽管工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失地农民本来可以比较容易地在工厂谋到一份工作,但是由于当时工厂工作条件十分恶劣,收入极低,失地农民宁可乞讨过活,也不愿意在工厂做工。而在工业化中后期,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主要是受到社会物质财富增加、工人生活和劳动条件得到改善以及海外殖民掠夺的影响。不过,在这一时期,失业问题成为比流民更为严重的问题。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找到工作后,很快又失业,失业问题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而失业问题毫无疑问需要由国家来解决,因此英国政府以解决失业问题和社会福利问题为突破口,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英国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培养游民的劳动习惯,积极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同时,英国政府还努力创造就业机会,同时继续对流浪者、失业者等贫困人口实行救济性福利措施。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启示
英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历史进程及其政策演变,体现出许多共性的和规律性的东西,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益借鉴。
政府需要推出积极的政策予以支持和引导
在劳动力转移道路上存在着制度制约因素,积极主动消解障碍性制度,为人口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才能促进和加速劳动力转移进程。英国的历史发展证明:只有束缚和压迫农民们的各种制度逐渐松懈、瓦解,越来越多的农民才能够获得自由迁徙和流动的权利。在我国,绝大部分省区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些制度性障碍因素,如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子女城市就学制度、入城收费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力向城市自由流动,这既不利于农村人口城市化,也不利于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发挥。
同时,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城市经济难以吸纳众多就业人员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建立失业救济、养老保险、劳动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一套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村移民过多对城市经济造成的冲击,从而减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负面效应,将城市化的社会成本降到最低限度。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市化快速进行中农村移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需要,才能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才能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工业化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目前,我们国家大部分人口依然生活在农村,还处于劳动力转移起步阶段。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化及相关部门产业,增加城市经济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区域和对农村社区剩余人口的“拉力”效应,从而在城市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接收机制,吸纳剩余劳动力参与城市经济活动。否则,农村剩余劳动力仅仅是被农业“推出”土地,农民们虽然摆脱了农业,但他们“离土不离乡”不会成为城市人口,至少大部分不会变成稳定的城市人口。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仅仅完成了一半,农民走出了农村,却没有进入城市。这些剩余劳动力不过变成“季节性”打工群,周期性游动于城市和農村之间。因此,只有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从地理空间的变化,转向生存方式和社会身份的变化,才能真正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乡村工业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益补充
在城市现代大工业没有建立时,发展乡村工业,缓解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超快造成的就业压力,为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准备条件。一般来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是难以同步的。如果工业化落后于城市化,显然,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寻求不到足够的就业岗位,而无法实现充分就业导致失业。在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不同步的矛盾也很突出,工业吸收就业人员的有限性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化发展的“瓶颈”,这种状况在全国许多城市不同程度存在,在工业发展薄弱地区尤其如此。而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南方一些省份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走上发展“乡村工业”之路,并正在这条道路上行进。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